前言:在撰写法学核心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这一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要求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正面临一个巨大的转折点,“科学发展观”理论能够给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指明新的发展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必须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加快中国财税法学的制度建设。惟其如此,中国财税法学才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迎来繁荣的春天。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国财税法学理论创新
【正文】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内涵
发展观,是对发展的本质、发展的规律、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标识等问题的基本观点与基本态度。[1]发展观作为意识形态,其正确与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发展问题上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与基本方针。我们党历来重视发展观问题,也在不断探索科学的发展观,但一直没有将之明确表述出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新的、科学的发展观,这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摘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这一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要求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正面临一个巨大的转折点,“科学发展观”理论能够给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指明新的发展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必须创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方法、构建中国财税法学的范畴体系、转换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范式、拓展中国财税法学的理论空间、加快中国财税法学的制度建设。惟其如此,中国财税法学才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迎来繁荣的春天。
【要害词】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中国财税法学理论创新
【正文】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要求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内涵
发展观,是对发展的本质、发展的规律、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标识等问题的基本观点与基本态度。[1]发展观作为意识形态,其正确与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发展问题上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与基本方针。我们党历来重视发展观问题,也在不断探索科学的发展观,但一直没有将之明确表述出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新的、科学的发展观,这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摘要]为了解科研基金的实际资助效果,为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参考,以2011—2016年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各四种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研究样本,从学科领域、期刊、年度等多维度,运用对比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基金资助对提高论文产出数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对自然科学领域学科影响更显著;适当增加基金资助数量有利于提高科研论文产出数量;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对科研热点方向具有引导作用。
[关键词]基金资助;论文产出;核心期刊
0引言
我国的科学基金已初步形成以国家科学基金为主,地方科学基金、行业科学基金等为辅,并以基层科学基金、民间科学基金等为补充的科学基金体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向全国开放申请,是国家为科学研究领域基础研究提供支持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在不断加大科学基金资助力度的同时,愈发重视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的优化与调整。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关于程序管理、资金管理、监督保障等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基金的分配和审批,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国家科技创新提供保障。关于现行资助体系下基金资助效果的研究成果,能够为现实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理论参考。宋志红等以技术创新领域143位研究者为研究对象,采用倾向得分分层法分析了基金资助激励效果,结果表明获得基金资助的研究者比未获得基金资助的研究者具有更高的科研产出[1]。郭艳新等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获得面上项目基金资助的64位研究者为研究对象,定量分析了其在2008—2010年和2012—2014年两个时段的期刊论文产出,发现适当提高科学基金资助强度有利于提高科研产出[2]。宋芳等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产出数量指标,统计分析了2008—2012年口腔医学领域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产出情况,结果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对论文产出量有推动作用[3]。马路等运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分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资助效果,结果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临床医学领域资助效果明显[4]。本文以八种核心期刊六年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研究对象,从学科领域、期刊、年度等多维度对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到有无基金资助、基金资助数量与论文产出数量的关系,对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1数据检索与处理
本文以2011—2016年八种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研究对象,主要考虑行业认可度、收录情况、影响因子、荣誉表彰等因素,选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各四种核心期刊。经比较,自然科学类期刊选定《地球物理学报》、《地理学报》、《计算机学报》和《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下文简称“北大学报”),社会科学类期刊选定《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数据来自中国知网CKNI数据库,利用CKNI高级检索功能,通过汇总整理论文详细信息,得到学术论文获得基金资助等相关情况,即为本研究基础数据。
在本来,“文章无形”,一篇文章,有一百个人写,就会有一百种写法,不能强求一律,固定出一个写作的模式。这样是不可能的。我的想法,不是说我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方法就是好,就值得大家学习,而是结合我的写作经验,归纳出几条,供大家在学习和研究的写作中参考。
一、从题材大小考虑文章的篇幅和容量
关于选题的问题,我已经说过了。在写一篇文章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根据选题的内容,决定文章的篇幅和容量。
我所说的文章的篇幅和容量,大体上相关,但是又有所不同。有时候,文章的篇幅很小,但是容量很大;有的时候,文章的篇幅很大,但容量不是很大。这很像写小说,有的小说篇幅很短,容量却很大,就是描写的重大题材,通过一滴水来反映世界。
一般说来,法学论文的篇幅有长有短,小的几千字,三千字或者六七千字;长的万把字甚至数万字。考虑文章采用怎样的篇幅和容量,就要根据自己选题的大小,决定写多长的文章,容量有多大。例如,在我所写的文章中,长的,容量大的,如《中国他物权制度及其重新构建》一文,数万字,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由于这是一个重要的题材,同时包括全部的他物权的体系和结构,还要对各种具体的他物权进行概述,因此才决定写这样长的文章。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与司法公正》一文,主要写的是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历史沿革,以及监督方式的体系,也是一为重大的题材,因此,也用了数万字的篇幅,来展现它。相反,在《霍夫曼计算法及其运用》一文,所要阐释的就是一个赔偿的利息计算、扣减问题,因此,就只写了两、三千字,问题足以说明。当然,我也写过《21世纪民法发展展望》一文,2000多字,写了一个重大的题材,但是只写了很短的文章,这和发表在报纸上的“理论论坛”这种载体上有关,没有办法容纳大篇幅的文章。
这里要说明的是,法学论文的篇幅和容量,在一般情况下,以6000字到10000字为宜。这样的文章,在刊物上比较好发表。太长的文章,刊物要为你拿出那么多的版面,除非文章特别好,一般的编辑都很吝啬,是不愿意给你提供的。因此,适合做论文的题材,应当适中,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一般要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考虑论文的题材。
第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一、地方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存在的问题
1.学校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
说学校不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可能很多人不赞同,觉得学校在毕业论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怎么可能不重视呢。学校很多时候过分强调学生的就业率,如果学生的毕业论文不能通过,会影响学生的毕业,进而影响学校整体的就业率。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对毕业论文就不可能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必然会给毕业论文质量带来负面影响。因为学生非常清楚地知道,不管论文最后写得如何,学校总会让通过,而有了这种错误认识之后,学生就不可能拿出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到论文的写作中去。
2.毕业论文管理存在形式主义
对学生毕业论文的程序控制,主要通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等管理程序进行控制。毕业论文的开题一般是在大四上学期的10月份左右进行。而所谓的开题就是在学生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之后,确定论文的题目,将选定的题目报二级学院,学院对上报的题目进行简单审查之后基本通过。“中期检查表”是在学生交毕业论文过程材料时补交的。而论文答辩,是控制毕业论文质量的最后关口。但就笔者了解,学校一般会有二次答辩,即如果第一次答辩不通过,再将论文修改之后参加第二次答辩。如果第一次答辩在内容、程序方面还相对严格的话,那么第二次答辩就变成了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