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法学教学案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经济法课的教学中,已经普遍接受并采用案例教学这种方式。但是,如何才能恰当、正确地利用案例,使案例教学达到最佳效果呢?通过对法学专业问卷调查的分析和多年案例教学的实践,笔者认为,经济法案例教学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教学案例的积累、选取和编写
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本工具,为了做好案例的积累、选取与编写,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和形式来完成。
(一)教学案例的积累
经济法教学案例的积累,我们组织课题组的教师从以下三个渠道收集案例。第一,相关的案例教学教材,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学案例丛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系列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将涉及经济法内容的案例摘取、引用,作为教学案例的素材。第二,中央及各地方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如中央电视台1套的今日说法、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一些涉及法律案例较多的报刊杂志,如《法制与社会》《中国法制报》《中国剪报》《法制文萃报》等。我们将与经济法课程内容联系较大的案例记录下来,作为案例教学的素材。第三,学生毕业实习及实践教学,教师给每位学生布置收集案例的任务,要求从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收集案例,从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以及周边团场收集案例。
(二)教学案例的选取
本文作者:魏静作者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正确认知案例教学法的内涵及类型
根据案例教学法的内涵,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中出现的案例列举、庭审观摩、播放视频均不应归类于案例教学,它们与案例教学的主旨并不一致。在实施案例教学法之时应明确其类型,以避免混淆案例教学的应有含义,从而进一步明确案例教学的主旨是通过老师的引导,让学生主动参与案例分析与讨论。这有利于案例教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开展教学案例调研,精心挑选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的载体是案例,教学案例选取成功与否直接关系案例教学法是否能够成功。因此必须精心挑选教学案例。好的案例需要具备四个要素,一要贴合课程教学的需要;二是案例的内容要清楚明确,叙述要连贯,内容要真实,不作主观评论;三是案例的内容要具有新颖性、丰富性和典型性,能够刺激学生学习的兴趣;四是案例要具有复杂性、冲突性,能够引起学生的思考、讨论。目前,实施环境法案例教学最大的困难在于教学案例的收集和确定。现有的有关环境纠纷的司法判决、环境行政执法案例等能够选取作为教学案例的为数不多。因此,需要进行教学案例调研来编写可用的案例。案例调研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系统地收集被调查案件的资料,详细了解案件产生、发展及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努力找寻故事背后发生作用的各种因素,为案例的写作完成素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
对于案例的适用,环境法的综合性要求教师能够综合运用环境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环境科学、生态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分析案例,引导学生全面深入的掌握相关知识点。科技性。环境法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具有很强的自然科学性。环境法的科技性要求我们在选择教学案例时,要与时俱进。因为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同样的环境问题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其成因与对策会因科技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另外,环境法的科技性要求我们在适用教学案例时,要注意结合案发当时的科技水平,正如前所述,科技水平的状况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公益性。保护环境资源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经成为公益性事业。环境法的公益性要求我们在选择和适用教学案例时,应当区分环境特殊侵权案件与环境法意义的案件。环境特殊侵权案件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责任范畴;环境法意义的案件应当是针对环境公共问题,维护的是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在选择和适用环境法教学案例时,我们应当选取和分析因环境公共问题而引发的案件,例如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等。
选择环境法教学案例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案例的选择要有针对性,服务于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教师要根据授课内容的特点选择最切合知识点、最容易为同学们吸收和理解的案例。
第二,选择具有新颖性的典型案件。一方面,要尽可能选择环境法律实践中最新的案例。笔者对当前市面上的案例教材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发现其中选取的案例大部分滞后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实践,很多案例都是2000年以前发生的。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在课前通过网络、新闻等新媒体发掘最前沿的案例。另一方面,应当选择具有显著代表性的案件。案件内容应当对相关知识点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对学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第三,选择真实案件。环境法律具有时代性特征,不像民法等传统部门法千百年来所秉承的理念和原则相对不变。环境法律的基本理念、原则和制度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例如,环境法的理念从最开始的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整体主义发展。随着人与自然关系越来越紧张,环境法对于人开发和利用自然的行为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控制,例如从最开始的事后救济到现在事前的预防性控制、事中监管和事后救济相结合的全过程救济。环境法教学案例如果选择模拟案例,则会与时代和实践相脱节。因此,民法等传统部门法可以根据法律关系的规则和相关知识点模拟相关案例,而环境法案例应当选择真实案件。
【内容摘要】法理学是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于此,本研究主要针对当前法理学课程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并阐述了课程思政理念在法理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优势;最后提出运用调整教学目标、更新教学方法、优选教学案例、重视教学评价等策略,提高课程思政背景下法理学教学改革质量,以期为高校的实践法理学教学改革工作提供支持。
【关键词】法理学;课程思政;法律观;思政教育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活动的关注度也随之升高。法理学作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其承担着提升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树立法律观等多种功能。而就当前法理学教学现状而言,法理学教学中的问题较多。而课程思政理念的引入则可纠正上述不足。因此,分析法理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模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法理学教学现状
结合当前法理学教学现状来看,法理学教学活动的特征包含以下几种:
(一)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不紧密
我国法学教育中引入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第一,案例教学的引入有利于实现教学相长。在传统教学中,教师传授理论知识,学生被动地接受;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师生互补、教学相辅”。一方面,案例教学有利于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案例教学法对教师自身的知识储备、教学方法及教学责任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把精心准备的案例展示给学生,与学生探讨,互动,激发学生的热情,促使学生带着案例问题去探究课本理论知识,思考问题。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思考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学生由传统的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能动思考性的接受、运用知识,并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验证理论知识。
第二,案例教学的引入缩短了教学情境与实际生活惰境的差距,有利于学生理解法学理论的精髓。使用案例教学,大大缩短了教学情境与实际生活惰境的差距。课本中所展现的世界与现实生活存在着一些差距,社会是人的聚合体,而不是概念式,单纯从传授课本知识、理论知识角度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这往往达不到传授的需要,学生统化地掌握基础知识,建构起严整的理论体系。在法学教学中案例的使用,由于案例来于真实的教育世界,是发生在被传授者实际生活身边的事情,他们在学的过程中,就能联想到实际场景,设想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问题的相应的可能方案。这样一旦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就可以把这些活以致用。
在法学教育中开展案例教学的具体做法
(一)在授课之前,课前教师客观真实地选择适用教学的案例。首先,选取的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启发性。教师必须预先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教材,把握教学目标和重点,选用案例时才能使案例适应具体教学环节的需要。案例的来源可以来现成的案例或是在报刊资料中搜集,不管案例来源如何,一定要案例的内容必须适应具体教学环节的需要,能够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能反映所讲授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内容和形式,反映所讲授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讲解和分析,使学生更牢固地掌握基本的法律原理、法律原则和法律适用方法等等。而真实的案例则能具有一定启发性和疑难性的教学案例,能够指导学生把握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深度,同时使学生注意到现实案例的复杂多样性,培养他们全面的思考问题的能力。其次,所选取的案例具有时效性的案例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为了实现教学目标,案例的选取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有时效性的教学案例能够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从一定层面来讲,时间跨度较长的案例,内容往往缺少时代特色,这可能会降低学生参与案例的积极性。可见,教师要加强对案例的收集,不断补充更换新鲜的案例,确保案例的时效性。最后,选取案例的过程中应把握好案例的难易程度。为了达到教学目的,教师要对案例材料难易度进行把握,太难的教案,学生因知识储备不够,不能很好理解老师所表达的内容,影响其学习积极性。相反,案例过易,这不仅降低了教学要求,也会降低学生对案例的积极性。可见,案例难易要适度才能充分展开教学。
(二)课上教师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案例讨论老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思想的引导者。在教学活动的开展中,应以学生的自主思考和讨论为中心,老师应充分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分析,并对学生的分析思路和结论进行评价和校正。[3]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深入的思考并充分说明该方法或途径的合理合法性和可行性以应付教师或其他同学的质疑,在此过程中,学生必须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搜集并整理有关材料。在案例讨论、辩论过程中,学生必须利用自己收集的有关材料来说服老师、同学同意自己提出的解决方法,这无疑有助于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强化其竞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