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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法治调查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法治调查报告

市依法治市调查报告

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是继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实现国家工作重点的根本转变之后,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根据社会发展趋势和国家管理规律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窄。它标志着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致富强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将成为两项既互为基础、又互为内容的统一的奋斗目标。

出于报效国家的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首都十余名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学、社会学的教授、博士、记者于今年3月成立了《依法治国研究》课题组①,力图从多学科角度重点调查和解剖几个依法治市时间较久、成果较明显的省、市、县和企业、以在实证调查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探索依法治国的规律和方法。

xx市既是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治市试点城市和二五普法先进单位,也是全国城市综合整治十佳城市和卫生十佳城市,依法治市成绩较为突出。在司法部和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课题组成员于1996年7月、8月、10月三下xx,对该市依法治市情况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全方位调查,采访了xx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秘书长等主要领导,举行了20余次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调查了30多个市直属部门和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工厂、商场、学校等依法治理的先进单位,获得了极其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课题组经过数十次深入讨论和反复征求各方意见,最后形成了本调查报告。

一、xx市依法治市的初步成效

实现国家的现代化需要营造国家法治环境,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同样需要营造城市法治环境。为了逐步将xx市建设成一个具有良好法治环境的现代化大都市,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根据全国和xx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客观需要,于1991年初不失时机地作出了在xx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近6年来,xx市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健康、有序的都市法治氛围。依法治市所产生的整体合力,已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xx市政治、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推动了xx市的全方位法制建设,为xx市1998年全面实现小康,2000年市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010年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融古都特色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现代化的江滨城市,形成国际化大都市的基本框架构筑了强大的厚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城市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体现在城市信誉、法律公正、社会稳定、正气昭彰和法制统一五个方面。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坚持以这五个方面为重心,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社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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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依法治区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主任会议议题安排,前阶段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对我区《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公布施行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到区安监局、区总工会进行调查,分别听取了二个部门的情况汇报。10月26日财经委陪同人大各位主任,视察了区域内清江油库等五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看,近二年来区政府对《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是高度重视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安全形势状况基本稳定。

一、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新区建设发展的实际,一着不让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全区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监管体系。二是坚持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三位一体”的业绩考核范围,严格实行层层负责的目标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重点行业和单位普遍建立了专人负责的资料台账,制定了重大险情应急处置预案。

2、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安全意识。二年来,区政府通过“安全生产月

”、“一法三卡”、“安康杯”等活动载体,不失时机地加大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工作力度,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提高。据调查,近二年全区各个层面召开的安全生产法规学习报告会20余场,参加人数达1万余人次;组织咨询、讲座、录像、电影等各项活动近50余场,参加人数达1.5万余人次;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7000余幅;印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56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27期,受训人员达3100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3、加强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首先,区政府建立了重大节日(或活动)由区领导带队参加的安全检查和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对检查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其次,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根据“五个落实”的工作要求,具体安排部署每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年来,全区通过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340多件,排除1270余件,整改率95%以上,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责任事故,其中:调查处理伤亡事故10余起,处罚10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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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制度与恢复性司法之契合

今年4月20日,法治日报以《司法所调查结论将做量刑参考,社区矫正调查制度在京首度引入刑案审理》为题,报道了北京丰台区法院在受理王某故意伤害案之后,针对王某因朋友去歌厅丢了手机,怀疑万某而发生打斗致人损伤,事后王深悔其过,已赔偿被害人巨额损失获得谅解的情况,探索性地将“社会调查制度”引入刑事案件,委托王居住地的司法所对其进行社会调查,并将调查收集的王某工作单位、居委会及其家人邻里对王的平时道德评价,写成调查报告,在法庭当庭审读,建议法庭对王某从轻判处。该调查报告被法庭采纳,对王某作了从轻判处。①北京法院系统将社会调查制度引入刑事审判的首例之作,一时引起理论界和司法界诸多议论。笔者也曾发表掘作趁了一番热闹。②说心里话,我比较赞成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者启用“社会调查制度”,使法庭量刑时参考其平时的一贯表现,决定恰如其分的刑罚。实现刑罚“改造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本目的。

时隔5个月之久的9月,重庆市高级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社会调查的概念及原则、社会调查的组织、社会调查的开展、社会调查的方式以及社会调查报告的庭审核实与运用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社会调查报告不但应作为对未成年人量刑的酌定情节,而且应作为法庭教育、判后帮教措施的依据之一。于是,在重庆地区,“社会调查制度”获得司法确认,已经“名正言顺”了。③

说到社会调查制度,不禁使笔者想到国外关于“恢复性司法”的有关理论。在国外,“恢复性司法”具有一系列内在的理论依据支撑其在刑事领域中的地位。所谓“恢复性司法”,是加害人、被害人和社区的共同参与和平对话、协商为解决纠纷的基本方式,以恢复被犯罪人破坏的社会关系为基本目标,并达到补偿被害人,改造被告人之效果的一种替代性刑事司法制度。④很多学者研究表明,恢复性司法能充分发挥犯罪人的复合性羞耻感,能够明显提高遵纪守法率,克服庭审司法的漏洞与缺失。⑤“复合性羞耻”是相对于烙印性耻辱与容忍性谅解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复合性羞耻”强调高度遣责、高度复合,即必须对犯罪人的行为严加遗责,但遗责之目的必须是为了使犯罪人与被害人、社会复合如初;“烙印性耻辱”则强调高度遣责、低度复合,即强调必须对犯罪人严加遣责,不注重犯罪人与被害人、社会的复合问题;而“容忍性谅解”则强调低度遣责、高度复合,即强调对犯罪人予以容忍宽容,高度重视犯罪人与被害人、社会的复合问题。

国外研究成果表明,放任主义的教育模式和惩罚主义的强权模式都已难以遇制日益猖獗的未成年人犯罪,但是当父母换之以道德主义的说理模式,则犯罪率会明显下降。也就是说,在应对犯罪的问题上,如果重视道德论理的方式代替国家惩罚的方式,司法体制可能会发挥更好的功效。以此而论,以道德教育为出发点的社会调查制度,如果正确引入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将以“道德量刑”的助推方式,正确评价犯罪人的人格,唤起道德良知,感化犯罪的人痛改前非、告别昨天,在珍惜今天和幢景明天的生活中增添力量和勇气。应当说,社会调查制度比较契合于“恢复性司法”之理论,不失为一种良好的道德感化形式,关键在于该制度的合理运用与正确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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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调查职能服务和谐思考

*市是全省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县市。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于*年5月全面启动。去年以来,我们以《*省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颁布实施为契机,将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作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司法行政职能和地位的重要手段,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规范操作,实现了审前调查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我市共接受法院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51件,向法院提交审前调查报告51份,被法院采信48份,采信率达95%。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依据,提高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效果,得到了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我市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和调查报告的严谨性受到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黄石市司法局的高度赞扬,并在黄石市予以推广。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深化认识,自我宣传,提高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知晓率

审前社会调查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和假释案件后,根据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拟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在开庭审理前,委托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矫正机关对他们的个人情况、一贯表现和社会背景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是否对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适用非监禁刑的建议和意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社会调查报告的活动。这是一项新工作,目前我国的刑事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尚不健全,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广大人民群众能否深入了解,能否真心实意的支持和拥护,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和效果。从省厅部署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一开始,我们就敏锐的认识到这项工作既是国家刑事审判和行刑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拓展司法行政职能,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契机。担负社区矫正职能的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对此高度重视,自我宣传,有责任和义务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去年以来,我们在《黄石日报》、《楚天都市报》、《东楚晚报》、《*法治网》、《东楚网黄石新闻网》等有关新闻媒体上刊发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动态和案例11篇,并利用市普法办与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举案说法》电视栏目制作专题片进行宣传,同时,我局还以《*司法信息》、《*司法行政简报》等载体做好对上信息报送和横向信息交流工作,及时通报工作动态,便于领导和兄弟单位掌握情况,争取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支持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为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促进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落实机构,夯实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基础

开展审前社会调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同时也是对干警能力和水平的综合考验。为了抓好审前社会调查队伍建设,强化矫正队伍法制意识,我们通过以会代训、分散学习、以案讲解等形式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矫正队伍的综合能力,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是加强审前调查的业务培训,提高调查队伍整体素质。审前调查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调查人员既要具备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调查技能,如调查沟通的技巧、分析和填写调查表、综合调查情况和做出客观评估结论等。我们通过定期聘请资深法官和检察官为审前调查人员举办业务讲座、组织调查人员出庭旁听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使调查人员逐步掌握审前调查的基本方式、基本内容、调查情况的分析及如何做出调查结论等基础知识,不断提高调查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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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深化法制教育管理意见

为了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快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进程,充分发挥各镇、各部门(单位)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创新能力,鼓励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制定*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评先创优工作实施办法。

一、评先对象

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上级单位驻*办事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以及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且成绩突出的人员。

二、评先内容

(一)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先进集体评选

(二)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先进个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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