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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法治社会

社会法治精神管理

[摘要]

总书记提出:“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坚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是指各个差异部分通过某些特定的调节方式使相互之间能够协调的良好状态。法律相对于其他实现社会管理的方式,如道德、宗教等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全面性、程序性等优越性,这就决定了法律是社会管理方式的主导。由此实现社会和谐保证社会有序运转,法治是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大业,由此,论证一下法治精神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

[关键词]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精神。

当代和谐社会实际上是指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和谐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历史经验证明,和谐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运用法治等手段在不断的社会调节中实现的。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和谐社会

和谐是中国社会的悠久而珍贵的思想传统和价值追求,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今政治生活的主题之一,同时,对我国也意义深远:更好地调和各利益主体的关系使社会关系更加融洽;更好地推进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地促进对自然资源地保护,实现当代以及后代人的利益,等等,只有在实践中采取措施做好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就是各个差异部分通过某些特定的调节方式使相互之间能够彼此协调的一种良好状态。在法的领域内的和谐,就是指通过对权利及义务的合理配置和实现来促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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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制度

【论文提要】

本文通过对和谐社会应具备的基本特征的阐释,明确了法治,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运用辩证的方法具体分析了和谐社会的本质和目标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对和谐社会作用。

【正文】

和谐社会是古往今来人们所向往和追求的美好社会,在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和谐社会成为了目前中国社会所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意味着构建和谐社会将成为中国社会体制的结构性存在。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和特征

人类社会是一个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组成的复杂社会系统。作为“社会”的范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而狭义上的“社会”,则与政治、经济、文化并列,特指社会关系、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状况。但无论从广义还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说,社会的中心都是人,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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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社会应该是崇尚法治的社会

在十六大代表驻地,当记者见到张福森代表时,只见他一脸的兴奋。

张福森说,十六大开幕那天对他来说是难以忘怀的。他亲耳听到了一个“主题宏大鲜明,内容博大精深,文风严谨朴实,基调高昂,催人奋进”的报告。

作为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尤其注意到,十六大报告充分肯定了13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他说,法制建设的成就来之不易,是党领导人民与时俱进、努力奋斗的结果。

六方面突出成就彰显历史性贡献

张福森代表认为,在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成就中,以下6个方面具有突出的意义:

——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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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法治社会的法律总管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设有司法部,作为政府组成部分,统管司法、法律事务,惟独英国情况特殊,有个司法大臣(或称法律大臣)办公室行使司法部职能。这个司法大臣同时还是上议院议长、英联邦首法官。各国司法部的职能因国情不同而有所不同,通常可以英美法与大陆法传统分类为视角进行分析。英美法国家常以美国司法部为典型。美国司法部是国家法律事务的总机关,也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执法机关。司法部长同时是总检察长,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都隶属于司法部长。也就是,除法院审判权外,其他司法权如检察权、侦查权、执行权以及法律事务管理权都由这个部门行使。加拿大、澳大利亚司法部与美国类似。这就是所谓大司法模式。大陆法国家以法国、德国司法部为典型。在职能上,与英美法国家特别是美国司法部相比,并不逊色多少。主要差别是司法部长不是总检察长。司法部不是最高检察机关;侦查权由政府其他部门,如内政部行使,司法部不是最高执法机关。但其实这是表面的、相对的。在这两个国家,检察机关虽然与司法部分立而设,但检察长是由司法部长提名任命的,要向司法部汇报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司法部长有权过问。由于实行检察一体化原则,可以想象司法部长实际上可通过检察长指导、影响案件侦查权的运作。可见,两大法系国家司法部职能作用有所不同,但彼此差别不是很大,不少人想当然地认为美国司法部是大司法,法德司法部是小司法,这是不准确的,它们的共同之处远远多于特别之点。有的大陆法国家如摩洛哥,虽深受法国影响,但它的司法部在职能上与美国司法部基本相同。

俄罗斯、东欧国家近年来掀起司法改革的浪潮,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建立健全司法部。以俄罗斯为例,从职能看,它的司法部与美、法、德的明显不同主要在于检察权、侦查权的配置上。司法部没有检察权,也没有侦查权,这点不同于美国;司法部对检察官没有提名任命、工作指导关系,这点不同于法、德,但司法行政以及各类法律事务由司法部统管。这方面与两大法系国家亦无二致。俄罗斯、东欧国家检察机关传统上是独立的,目前司法部不能干预检察权,实际上是尊重传统的结果。

说到这里,不妨对各国司法部的共同的表面特征作两点归纳:一是地位显要。美国司法部是国家机构中最庞大的机构,列在国务院、国防部之后,法、德司法部虽没有美国司法部庞大,但地位也很显要,列于外交、国防、内务之后,个别国家如摩洛哥司法部则属于内阁首位。总的看,大多数国家除了内阁,基本上是一外交、二国防、三司法(或四司法,主要是那些设内政部的国家)。二是职权宽泛又庞杂。大凡司法、法律事务,都在司法部视野里。宽泛得几乎无所不包,庞杂的难以准确分类,简言之,司法部的工作范围跨跃或涵盖立法、司法、行政三大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制工作部门。为什么司法部如此位高权重呢?在我看来,至少有三方面的成因值得注意。这实际上涉及司法部存在的价值和作用问题。

第一,这是实行法治的客观要求。实行法治就是依法治国,也就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都要在现实的法制轨道上运行。不论是国务院活动,还是日常生活,方方面面都处于法律调控、规范之中。在某种程度上讲,法治国家的社会生活其实就是法律生活。这样就出现了大量的法律事务。老百姓有法律事务,企业有法律事务,社会有法律事务,政府有法律事务。这就需要国家有个权威部门来统管。这个权威部门就是司法部。

第二,这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实际需要。司法公正的核心在于法院审判公正,在维护司法公正问题上,司法部功不可没。司法部虽然位高权重,但位高高不过法院,权重重不过审判权。很多国家的司法部对与司法活动有关的侦查权、检察权、执行权或直接掌控或间接指导,惟独对审判权不敢越雷池一步。

这实际上突出了对审判权的高度尊重。为了让法院排除事务性干扰,专心致志地搞好审判工作,大多数国家包括大陆法国家和很多英美法国家都由司法部负责管理各类司法行政事务。如果说法院是法律王国的国王,那么司法部就像一个大管家,把审判业务以外的事都管了起来,而且要管好。法官们不必为办公大楼、经费开支、人事调整、裁判执行等一大堆琐事操心,他们只在如何适用法律公正判断问题上下功夫就行了,这样才能实现法官“只服从法律”,法官“没有上级”,干净、公平地断案就行了。司法部在维护司法公正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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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中国新追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向全党发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号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不再是政法机关的“专利”,已扩展为对各个党政机关、对全社会的要求。为了让读者更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今天本报推出一期特别策划。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中国新追求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摘自党的十七大报告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梁彦:依法行政形成共识

日前,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民警来到社区为群众发放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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