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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评估标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风险等级评估标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近日,纪委制定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该方案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步骤是清权确权和风险查找、制定防控措施和预警处置。根据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出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以及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等内容。

通过自己查找、群众帮助、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重点围绕管人、管财、管物等重要岗位,全面查找“权力配置、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四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岗位权力的大小、不廉洁行为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近三年来的廉洁情况等内容,将廉政风险点的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标准是: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司法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有较大决策权的领导岗位,或者近三年发生过严重不廉洁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岗位,风险级别一般应当评估为一级;对上述事项有一定决策权的乡科级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风险级别一般应当评估为二级;近三年发生过一般性不廉洁问题或者群众有一定反映的其它岗位,风险级别一般应当评估为三级;不涉及上述事项,但具有一定协调职责的乡科级以上综合部门领导岗位,风险级别一般应当评估为四级;不涉及上述事项,且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岗位,可以不作为廉政风险点。

在落实防控责任方面,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点,由本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负责,廉政风险点属于主要领导岗位的,由上一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点,由本级党政机关分管领导负责,廉政风险点属于分管领导岗位的,由主要领导负责;三级和四级廉政风险点,由直接管辖该岗位的领导干部负责。

此外,各部门、各单位应针对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明确高风险等级岗位的轮岗交流制度,在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连续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必须交流到风险等级较低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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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评估预防管理意见

各党(工)委、党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体系,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为主线,以规范健全完善依法、及时、公平、公正的办事程序、规章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起教育在先、制度制约、监督及时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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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方案

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全面推进县民政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更加有效地对我局行政权力运行全程监控管理,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有效控制、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和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对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和重要工作岗位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廉政风险的等级划分。廉政风险依风险对象分为单位廉政风险、科(室)廉政风险、岗位廉政风险三类。每一类分别依风险性质、危害程度、发生频率划分三个等级,一级表示廉政风险较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在负责落实执法执纪、行政许可、项目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行政权力过程中,将容易发生腐败问题,发生问题的危害大、频率高的科(室)和岗位,分别定为一级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将比较容易发生腐败问题,发生问题的危害程度比较大、频率比较高的科(室)和岗位,分别定为二级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将一般不易直接产生腐败问题,即使出现危害也不大的科(室)和岗位,分别定为三级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

(二)开展廉政风险评估。针对本单位、科室和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对策,实施分类管理。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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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水运管理研究与运用

本文作者:邱华赞作者单位:厦门海事局

厦门港是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运输的重要港口,自2008年起,大量砂石从厦门港起运到台湾、澎湖和金门等港口。ECFA生效后,对台砂石运输更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但是,由于低附加值等原因,许多在国外注册的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老旧海船(国内标准)也参与了两岸间的砂石运输,这些船舶给两岸间的砂石运输带来严重威胁。

一、开展对台砂石运输船分级管理的必要性

(一)对台砂石运输船舶现状

厦门港对台砂石运输的主要作业区在东渡港区,2011年东渡港区对台砂石运输1454艘次(含进出),其中厦门至金门航线822艘次(含进出),厦门至台湾本鸟航线632艘次(含进出)。参与船舶共25艘,其中,中国籍船舶11艘(含大陆、台湾和香港),外国籍船舶14艘;厦门至金门航线的砂石运输船7艘,厦门至台湾本岛航线的18艘。至2011年底,这些对台砂石运输船船龄超过18年的有22艘,超过26年的20艘,超过33年的11艘,船龄最大为1969年安放龙骨的巴拿马籍散货船“大嘉”轮,已有42年的船龄了。因此,厦门港对台砂石运输具有船舶老龄化、航行航次多、航行条件差别大和监管压力大等特点。

(二)监督管理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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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性监管

内容摘要: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对银行的监管都由合规性监管转向了风险性监管。本文在研究巴塞尔协议体系对银行风险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参照英国的“比率风险监管体系”和美国在外资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外资银行的风险性监管做出了具体分析和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风险性监管外资银行

风险性监管(Risk-basedSupervision)是西方发达国家自70年代以来普遍运用的用以管理银行金融风险的科学而系统的管理方法。美国著名学者威廉姆斯(C.ArthurWilliamsJr)和汉斯(RichartclM.Heins)在《风险监管与保险》一书中对风险性监管作了如下定义:风险监管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与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管理方法。其主要通过风险识别(riskidentification)、风险衡量(riskevaluation)、风险控制(riskcontrol)和风险决策(riskdecision)四个阶段来达到“以尽量小的机会成本保证处于足够安全的状态”的目标。

一、巴塞尔协议体系对银行风险监管的基本规定

专门针对跨国银行监管问题而成立的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颁布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即通常所说的“巴塞尔协议”)和于1997年9月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共同构成对外资银行风险性监管的基本规定。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①指出银行业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针对银行业的这些风险,监管者应当制定和利用审慎性法规的要求来控制风险,其中包括资本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资产集中、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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