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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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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论文

全程信用管理风险分析 论文

摘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获得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和经营方式,企业信用管理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本文力图从企业微观层面入手,选择从内部会计控制视角,利用企业现有可操作的会计控制手段,构建一个切实可行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即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

关键词:全程信用管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分析

企业信用管理就是通过资信调查,收集客户的各种信用信息与数据,进行综合处理、判断,对客户的信用质量做出评价,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进行恰当的信用决策,并对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由于中国大多数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尤其是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导致信用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信用管理部门是组织的职能部门,必然存在着与其他部门在业务上的协调与监督。信用管理与内部会计控制的结合,利用会计控制的思维和视角去改善现有制度,整合企业价值链管理以达成企业经营目标。

1.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提出

对于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已有一些学者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比如:谢旭提出的基于销售——回款全程业务流程的信用管理体系;陈晓红教授等人提出包含企业授信管理和受信管理的企业信用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方法;文亚青教授提出的包含经济信用、法制信用、道德信用在内的“三位一体”的企业全面信用管理。但它们都存在过分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收,微观层面的操作性不强、过于关注宏观环境的探讨等问题。

笔者认为,全程信用管理体系较适合与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和制度程序相契合。全程信用管理体系是从销售——回款的业务流程的角度设计的,提出将销售与回款之间的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整合,通过对整个信用管理流程的关键点进行控制,保障信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展开,保证组织经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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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分析论文

摘要:相对于期货来说,期权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其操作灵活,成本低,收益和风险之间为非线性关系等。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说,用期权来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比期货更加方便和灵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直接面对市场,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对农民收入影响很大,需要一种工具来规避这种风险。

一、引言

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起步较晚,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尽管发展速度较快,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个明显缺陷就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上市农产品期权。这不仅影响了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期货市场上投资者科学合理地选择所需要的金融工具以规避市场风险,还影响到农产品市场供求以及价格的稳定性,同时也制约着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那么,中国目前是否有必要发展农产品期权交易?推出农产品期权的条件是否成熟?如何发展?现有文献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较少或不够系统,如高志杰等著书发达国家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规律及其启示,偏重于总结发达国家发展农产品期权市场的经验,而对中国是否应当发展农产品期权市场的论证显得不够充分。为此,本文在分析期权市场发展情况、特点及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较为详细地论证了中国发展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有关的政策措施。

二、期权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期权交易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8世纪。在工业革命和运输贸易的刺激下,欧洲和美国相继出现了有组织的期权交易,标的物以农产品为主,均采用场外市场(OTC)的交易形式。18世纪末,美国出现了股票权,到19世纪时,期权交易已经包括股票、实物商品、贵金属以及房地产业务等。交易所内的期货期权最早产生于1980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大豆期货期权,此后,美国、日本、加拿大、阿根廷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纷纷推出了多种农产品期货期权合约。目前,在商品期货期权中,农产品期货期权仍然是最主要的交易品种。2000年,各国交易的农产品期货期权合约数目达到43个,约占全球商品期货期权总数的一半近几年,期权市场交易量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1999年全球期权交易量突破10亿张,2000年突破15亿张,2001年又突破25亿张,已超过全球期货合约的总交易量,显示了极强的发展势头。

三、期权交易的主要特点及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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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竞争风险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经纪市场竞争的加剧,经纪人制度因其巨大的营销潜力得到诸多券商的青睐。然而经纪人制度自身隐含的风险亦应得到经营者的重视。经纪人制度推行不当很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人才流失和恶性竞争,进而增大经纪业务的运营风险,并且从传统经营模式向经纪人模式的转变过程也有可能使券商及员工利益受损。

因此,应以缓进为原则,积极建立经纪人的自我管理体系以控制潜在风险。浮动佣金制迫使券商的整体利润水平摊薄,券商只有加强证券营销,扩大销售规模才有可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证券经纪人=实践中,许多券商也将自己的经纪人组织称为营销团队或其他名称>制度的最大的优势正是它强大的营销潜能。经纪人制度=或称营销团队制度>是典型的进攻型经营模式。从本质上讲,它是通过改变传统营业部职员的激励约束制度来刺激强大的营销潜力,挖掘客户的潜在交易需求。在实践中,不少券商实际上将小型的营业分支异化为少数经纪人组成的营销团队,从而大幅度扩展了营业网点的覆盖面。从年开始,由原开封证券改制而来的新型券商富友证券建立了以经纪人团队为核心的营业模式,在仅有三家营业部的情况下大幅度地拓展了市场份额,引起国内券商的瞩目和竞相效仿?。但市场上亦能听到不少反对的声音,一些券商认为证券经纪人制度并非是适合所有券商的灵丹妙药,推行过程中的风险和阻力值得转型中的券商慎重考虑。本文主要讨论经纪人制度隐含的风险及其制度防范。

一、经纪人制度=或营销团队>的天然缺陷=一>经纪人的法律地位不明我国至今仍没有任何法律规范明示证券经纪人的合法地位,甚至正式的法律文本中根本没有证券经纪人这种提法。最初证券经纪人的得名来自对保险经纪人的模仿,许多券商推行这项制度时也充分借鉴了目前人寿保险经纪团队的管理体制?@。由于法律地位不明,证券经纪人无法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证券经纪人的任何行为在法律上都将被视为其所属营业部的行为,转而由券商代为承担风险责任。营业部将原有员工剥离出来行使营销职能的目的就在于建立开放式的经营体制,通过经纪人团队的自发收缩膨胀来增加经营弹性,减少固定成本支出,回避市场风险。而事实上法律上不独立的经纪人组织反而可能由于自主性过强、疏于控制而加大经营风险。这种情况下,经纪人开发的客户越多,券商面临的风险就越大。典型的风险如经纪人代客理财造成的巨额亏损,可能远远大于经纪人营销增加的佣金收入。

二、支持系统建设滞后,恶性竞争难以避免经纪人营销体系的成功运转前提是将营销职能与金融产品的设计生产相分离,通过后台生产加前台销售的模式强化经纪人的营销效率,因而成功的经纪人营销体系对券商总部的后台支持系统要求是比较高的。虽然目前市场上亦有券商通过销售简单的“通道型”产品取得相对的成功,但我们认为,当市场上许多券商都开始推行这种营销体系时,继续依靠简单产品和缺乏支持的经纪人组织生存的券商将必然地走向衰落。由于传统营业部职员习惯于“坐商”角色,与营销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力量组织等辅助销售的功能系统都必须从头开始规划,更无法有效地与前台销售力量结合。在支持系统滞后的条件下,急于拓展业务的经纪人团队面对客户并无真正差别化的金融产品可卖,那么其营销行为必然流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像寿险经纪人初期那样靠拉关系扩大销量。当市场上所有的经纪人都采取这种方式竞争时,营业部的利润将进一步摊薄,日益深陷价格泥潭。如果忽视价值型营销的理念成为市场中的主流,全部经纪人的营销合力会进一步透支客户资源的潜力,快速诱发客户与券商之间的信任危机,迫使证券经济市场的规模缩小,破坏证券市场的长期均衡。最终,看似简单的经纪人制度通过连锁反应,间接危及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水平和资金融通效率。这种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局其实已有其他行业的先行者提供了丰富的教训,典型的如快餐业中的红高粱连锁加盟店。

三$经营成本结构上的转换易于损耗人力资本的整体贡献经纪人资薪与业务拓展效果密切挂钩,客观上促成了营业部经营成本重心从固定成本向变动成本的转化。对习惯固定资薪结构的原有员工来说,与业绩挂钩的资薪结构往往意味着较大的风险,甚至实际收入的减少,从而易于招致员工的不满情绪。来自基层的反对力量虽然不如决策层的反对直接,但却会以间接的消极怠工、降低客户认同度等形式表现出来,这种消极的抵抗将会大幅降低人力资本的整体效率,而且易于使原本正确的投资决策日渐偏离正常轨道,影响高层推动转型的信心。二、经纪人制度推行中的过程风险一$转型方式选择不当的风险由传统经纪业务模式向以经纪人制度为主体的营销模式转型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动态过程。由于国内大多数券商并没有控制营销组织的现成经验,在转型的初期必然会出现多方面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如果经纪人的服务质量跟不上,反而可能会使推行经纪人制度的券商的长期利益受损。券商出于激励原有营业部员工向经纪人转型的考虑,从一开始就会采取积极的营销措施提高客户的认同度和主动性。其中一些举措如向主动转型的客户给予更高的佣金折扣和赠送价值不菲的礼品等$由于过于向有意转型的客户倾斜而易于激发未转型客户的不满,如果控制不力,反而可能加速客户向竞争者流失。

此外,积极的营销预期将带动有效的客户自发传播,而客户自发传播从而引起自发需求的假设可能由于传播速度过快而违背“以时间换制度”的初衷。转而接受经纪人模式的客户数量应在不同时点上与公司接受新客户的能力相匹配。实践中,通常人们容易头脑过热,忽视过程控制,采取激进的做法,诱使长期运营中积累起来的矛盾骤然爆发。当前市场上较成功的案例通常都是适应一定背景条件的,比如新设券商由于老客户的数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而采取存量客户竞拍的方式是可行的。而已经在地方市场上存续多年的券商如果盲目照搬,新老客户间的矛盾、营销人员之间的矛盾将成为成功推行的重大阻力。二$总部与营业部之间的配合风险营业部与券商总部由于所处的决策层次不同,决策习惯上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经纪人制度的推行是与具体营业部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从根本上说是由营业部的需求拉动起来的,只是考虑到营业部研究水平有限及视角过于微观的局限性,转型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通常由券商总部统一规划实施。但这样的实施过程就存在着总部与营业部间的配合不当风险,很容易造成极端的现象,即营业部在转型方案的设计上毫无作为而选择听任总部安排。营业部不支持经纪人模式或消极对抗的风险亦值得转型中的券商重视。传统营业部与券商总部在地理位置上的分离使营业部难以得到有效监控,许多券商所了解的营业部情况仅限于营业部提交的财务报告。由此,总部制定的转型方案如果事先未能得到营业部的认同,可能将会给营业部管理者的既得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在实施中就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反之,若总部对营业部转型实施管制过严过细,一方面可能因缺乏对当地市场的直观了解而提出偏差较大的方案,另一方面会大幅削弱营业部执行的积极性。这种两难境地通常会迫使总部作出妥协,放宽对营业部的限制,从而造成营业部风险监控不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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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体制监管风险分析论文

摘要:证券监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其良性发展的基础。证券监管越有力,越到位则证券市场的风险越小。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证券监管机构定位不明确,政府和市场不分。这就要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完善公司结构和监管体制,减轻监管风险。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就是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健全证券交易规则,加强证券市场的自治能力,理顺两者关系,进行证券监管风险的转移。

关键词:证券监管体制监管风险自治能力风险转移

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概述

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一是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前,证券市场由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管理;二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后.由他们和有关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管理;三是证券法实施后的阶段。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总体而言是国家型监管体制和自律型监管体制的复合体。随着证券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的缺陷愈加明显,表现为:

第一,证券监管主体定位不明确。在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中,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临时议事机构,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属于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宪法并没有把相应权力授予非部委机构和事业机构。证券委和证监会存在的法律依据和作为政府部门设置的依据不足。

第二,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不明确。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讲,证券市场出现许多问题,如公司造假案、上市公司高管失踪案或携款潜逃案、大股东侵占公司资金案、非法操纵挪用客户资金案等无一不与监管不利有关,其主要症结是证券监管机构不积极作为造成的,原因是监管机构职责不明确,本该是积极作为的职责变为一种消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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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出口政治风险分析论文

案情简述

国内出口企业A公司专业经营食品进出口业务。2009年9月13~19日,A公司先后从中国青岛向印度尼西亚买方出口5柜大蒜,出口金额约15万美元。2009年9月26日和10月5日,货物前后分别抵港。恰在此时,A公司从印尼买方处获悉,印尼政府最近开始实施一项关于大蒜熏蒸的新规定,调整了大蒜熏蒸药剂标准,不符合熏蒸规定的大蒜将无法进口。

为避免货物被退回,A公司不得不在当地重新进行一次大蒜熏蒸,使得熏蒸后的大蒜药剂浓度能够符合印尼政府的新规定,以确保货物顺利通关。但因此产生了熏蒸费用、滞期费、冻柜费用和其他相关杂费约合41,509,570印尼盾(约4105美元)。此后,印尼买方接受了熏蒸后的大蒜,并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货款。A公司就额外支出的大蒜熏蒸费用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通报可损。

调查情况

中国信保调查后,发现印尼政府确于2009年11月19日颁布大蒜熏蒸新规定,将熏蒸药剂浓度提高到40G/m3,导致包括A公司在内的众多中国企业的产品未达到上述标准。而据互联网上转载的信息,早在2009年10月21日,印尼当地媒体《商报》就曾报道,印尼农业部的农业检疫机构就已经开始实施关于大蒜熏蒸的新标准。因此,来自中国的41个货柜的白蒜被退回,被退回的主要原因是出口大蒜的熏蒸证书不符合规定。另据调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曾对A公司出口的大蒜出具了《熏蒸消毒证书》与《植物检疫证书》,证明大蒜出口时符合印尼政府调整前的植物检疫要求。

经中国信保勘察,本案系A公司出口农产品后遭遇进口国政策调整,而产生了额外费用损失,系因政治风险致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此,中国信保迅速启动了赔付程序,对A公司因大蒜熏蒸而产生的费用损失进行了足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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