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风险债权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债权人财务风险分析
债权人作为要素所有者将资金借给企业后,即与企业经营者形成了委托关系,根据大家对风险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占在债权人的角度,风险是事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由于对未来结果予以期望所带来的无法符合期望结果的可能性也就是说,风险是结果差异引起的结果偏离,即期望结果的可能偏离。因此,如果债权人和公司所签订的合约是完全的,合约详细规定了经理人在所有的外部状态中的行为以及利润的分配情况并进行风险披露,则债权人的财务风险问题也就不复存在,因为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的原理,债券人的这一部分收益波动实在其本身的预料之中的,在签订契约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并目有相应的风险收益去补偿它。
或者我们从VAR风险:计量的的角度去理解它。也可以认为这部分的收益波动是在债券人本身控制的范围之内。只要没超过这个界限,都不算风险损失。
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公司和债券人之间的契约是不完全的,一个完全的契约准确描述了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以及每一种状态下契约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契约的不完全性是由现实生活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决定的,正是因为现实的不确定和契约的不完全,企业经营才会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又由于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果中,债权人作为资金提供者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我们的资本市场也还没有达到强势有效,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债券人往往承担由公司经营风险转化而来的额外风险,并且这种风险是没有在契约中同种风险收益的方式加以补偿的,它是属于债权人的期望之外,属于真正的风险。由于公司的经营环境千变万化,从而公司的经营风险也是变化的,这些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都可能会转化为债权人的财务风险。
总之,由于债权人一般不具有公司治理权以及信息不对称,公司管理者接受股东的委托运用全部资本进行经营,息税前利润EBIT的变异性代表了垒部资本承担的经营风险,在这个层面上不存在债权人财务风险的问题EBIT扣减固定的资本成本利息后,再减去所得税即为净利润,净利润的变异性可视为公司承担的风险,而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取得固定利息。但是,由于存在着契约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债权人的财务风险源白于企业经营风险的转移,债权人承担了不该属于自身的财务风险。并且,随着契约的不完全性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加深,债权人承担的风险越大。
二、财务风险的含义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财务风险的含义;债权人财务风险分析;基于公司治理的债权人财务风险管理等进行讲述和分析。包括了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使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债权人作为要素所有者将资金借给企业后、按照期权理财风险管理的思想,债权人可以通过在投资时进行权力义务的分离来达到分离风险的目的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财务风险信息不对称
【论文摘要】:在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债权人做为公司资金的提供者,具有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的固定权利,其财务风险是源自于企业经营风险的转移,由于不完全契约和信息不对称,债权人承担了与其收益不匹配的财务风险,治理权后置是导致债权人财务风险的直接原因;而信息不对称是根本原因。债权人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关键获得一部分剩余控制权,让债权人拥有更多的经营信息,实现股权和债权共同治理。
一、财务风险的含义
从企业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角度看,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使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负债经营是现代企业应有的经营策略,在企业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的比重大,偿债能力弱,则财务风险大,反之,债务资本比重小,偿债能力强,则财务风险小。基于企业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角度,财务风险主要表现有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导致诉讼或破产的财务危机,利率变动风险,再筹资风险。
二、债权人财务风险分析
内容摘要:信用风险度量困难及债权银行和投资者利益取向不同造成信贷资产转让价格的制定困难重重,国际上主要采用收益流现价法、风险分类折算法等定价方法,我国宜借鉴之并适时推广市场化定价方法。
关键词:信贷资产转让定价流动性
信贷资产外部转让是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质量、缓解资本充足压力、提高金融系统安全性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信贷资产的特殊性,其外部转让定价十分复杂和困难,需要在实践中改良和优化。
信贷资产转让定价的困难
相比于信贷发放,债权转让是一种新兴的交易活动,没有先例可循。信息不完全造成资产买方难以合理估定未来报酬和风险;交易市场缺乏效率以及交易双方利益取向不同也造成有效价格难以达成。信贷资产转让定价的主要困难和障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信用风险度量困难
负债融资或负债比率的上升虽然能够回避股东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抑制经营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行为。但是,当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金融机构借款时,作为企业内部经济主体的股东、经营管理者和企业的外部债权人之间就形成以负债契约为媒介的委托关系。在这种以负债契约为基础的委托关系中,存在着作为委托人和债权人和作为人的股东以及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为简化分析,我们以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冲突为例进行分析。
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负债契约签订后,股东有可能从事各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降低企业价值,导致成本发生的道德风险行为。股东道德风险行为,或者说,负债融资中成本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股东存在着将本属于债权人的权益转移到自己手中,以提高企业股票的市场价值的内在动因。当然,仅有动因的存在,道德风险行为并不一定会发生。关键在于,企业利用负债融资时,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有限责任等内在特征为股东从事道德风险行为提供了可能。
因负债融资引起的股东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东有可能将本属于外部债权人的权益通过一定方式转移到自己手中;二是有可能出现因企业债务超过而使股东放弃对债权人或股东有利的投资项目的投资不足现象。
(1)债权人权益的转移
股东以及作为股东利益代表者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转移本应属于外部债券人权益的手段主要有三种,即股利政策操作、现有债权价值的稀薄化以及资产代替行为。
①股利政策操作。企业利用负债融资后,股东可以在不改变预订的投资项目计划,或在投资项目计划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将通过负债筹集到资金用作股利分配的来源,分配给股东;而在投资政策可以改变的情况下,股东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有可能通过削减投资项目的方式,减少投资支出,增加股东的股利分配,使股东的利益增加;更为极端的情况是,当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时,股东及企业经营管理者有可能将企业的负债资产采取股利的方式分配给股东,以逃避对债权人的债务。
信贷资产转让定价的困难
相比于信贷发放,债权转让是一种新兴的交易活动,没有先例可循。信息不完全造成资产买方难以合理估定未来报酬和风险;交易市场缺乏效率以及交易双方利益取向不同也造成有效价格难以达成。信贷资产转让定价的主要困难和障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信用风险度量困难
信用风险计量一直是风险计量中一个艰涩的话题。尽管近十年来,理论界一直进行着各种探索,也形成了一些代表性的计量模型,但由于缺少银行贷款违约和挽回率的长期数据以及未能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对破产的影响等问题,这些模型的有效性仍存在争议,而且应用范围也不广泛。
债权银行和投资者利益取向不同造成信贷资产评估差异
债权人主要根据风险暴露(不良债权的余额)和预计损失差值确认债权资产的价值,价值评估主要采用风险度量;而投资者投资债权目的在于取得债权权益和债权收益,价值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采用的折现率也与债权人存在着差异。债权银行受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公司规模影响较大;而投资者受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公司规模影响程度相对较低。债权银行通常根据借款人的会计账面来确定债权风险和债权价值,而投资者往往结合借款人的整体资产和运营状况判断债权资产的经济价值。债权银行重视对债权资产的控制和处置,投资者关注借款人的成长性和潜在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