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复工申报材料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地下非煤矿山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非煤矿山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复工验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企业积极整改”的工作机制,确保验收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二、部门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复工验收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审核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超层越界开采等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区住建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各项工作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就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二0二0年工作总结
1、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方舟电子有限公司落户经开区霞峰电子产业园区,市方舟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变压器的企业,项目总投资9600万元,厂房面积 3.7万平方米;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0年共争取11.5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11亿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00万元,住房租赁补贴182万元。
2、棚户区改造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增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补贴贡献企业。对在抗击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为市民提供生活必需品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商户,经主管部门认定后,除积极协助争取上级支持外,由县财政再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
二、补贴参展费用。对已付费报名参加3月份日本东京国际建筑建材展的企业,如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争取上级对实际发生的展位费按应展标准予以补助;对在第七届江西(安义)铝型材及门窗博览会布展并缴纳参展费用的企业,由县财政给予展位费50%的补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财政局)
三、兑现已有政策。积极协助我县重点企业争取上级各类产业引导基金、专项资金支持。对我县出台的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工业十条”、“服务业八条”政策措施涉及的补贴性资金,简化企业申报材料及手续,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县财政予以快速兑现。(责任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四、减免房屋租金。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商户,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直有关部门,县国资公司)
五、减免部分税费。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除国家明确不得减免的收费项目外,对涉企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依规进行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直有关部门)
1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流程简介
1.1绿色建筑评价的主体
1.1.1申请单位目前,我国绿色建筑认证的申请单位主要为项目的业主、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在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时,以业主或开发商作为申报单位;在申报设计标识时,以设计单位作为申报单位;申报运行标识时,以物业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此外施工单位还可以根据《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相关规定申报绿色施工标识。
1.1.2评价单位我国绿色建筑的评价是由住建部委托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与绿色建筑专委会共同组织成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绿标办”)来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住建部的监督与管理。绿标办直接受理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并指导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活动;同时住建部还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筑主管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1.2绿色建筑评价的依据
目前开展绿色建筑认证所依据的管理文件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和《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所依据的技术文件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
一、正确认识行政许可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
*年正式成立“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了政务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在原来清理的基础上,又对市级61个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减少了大量的行政许可事项,现纳入政务服务管理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有268项;三是对外减少许可环节,对内规范许可行为,实行了行政许可“十公开”;四是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专项监管和严肃行政许可纪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保障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制度;五是明确了以《行政许可法》为准则,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工作原则,狠抓基础工作,打开了工作局面;六是认真做好受理和办理工作,*年5月1日至*年3月15日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5043件,已办结15014件,其余29件也正在办理之中。成绩是明显的,是各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工作的结果,得到了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的肯定。
二、再接再厉,加倍努力,深入抓好政务服务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行政许可统一受理和统一送达的工作模式。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按照“进一扇门、找一个人,交规定费、按时办结”的“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要求,形成行政许可统一受理和统一送达的工作理念,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行政许可公开化、透明化、简单化、程序化,促进政府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为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提供保障。对政务服务工作思想不通、理解不透、表面应付、工作掉队的部门,要赶快把工作抓实、抓紧,不要等到目标考核和启动问责制度的时候再来“补课”。
(二)正确处理好中心、分中心、窗口的关系,促进政务服务工作正常高效运行。中心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行政许可工作的支撑机构,代表市政府指导各分中心、窗口的业务工作,协调行政许可办理。分中心、窗口是部门统一对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机构,在业务上对部门负责,同时也对中心负责。分中心、窗口工作的好坏,既关系到本部门的运行和职能的发挥,又关系到整个政务服务体系的运行和功能的发挥。各部门要把中心、分中心、窗口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加强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支持政务服务中心和加强分中心、窗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二是要统筹考虑。把抓政务服务与推行政务公开、改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该公开的要公开,该规范的要规范,使政务服务工作真正成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三是要务求实效。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界定许可范围,简化许可手续,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理清许可依据、条件、期限、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内容,全面向社会公布并纳入政务服务管理范围。这里再次强调,对已纳入政务服务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由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部门内部各科室不得再自行受理和送达。各部门要抓紧完善与工作模式相衔接的分中心和窗口,对分中心、窗口要充分授权。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分中心、窗口之间要主动加强沟通、互相协调配合,不能推诿扯皮。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总结经验和创新工作方法。各部门的领导和职工都要加强学习,了解政务服务工作的内容和实质。尤其是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整个部门的许可事项,工作内容和职责发生较大的变化,工作任务增加了,工作责任、工作要求更高了,更需要加强学习。即使是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审批业务比较熟悉的同志,也必须进行知识更新,以适应新岗位、新任务、新要求和新工作方式的需要。要切实做到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掌握每一项审批事项的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等,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要认真总结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积极探索改串联许可为并联许可的工作方法。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要加快市级行政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步伐,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告,尤其是联合办理的事项,要推行网上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