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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扶贫助学工作中,我系始终坚持国家学贷款为主体,学校“奖、贷、勤、助、补”的扶贫助学体系为辅助的政策,结合我系自身情况,提高认识,完善贫困生日常评定制度,进一步深化勤工助学活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助学,不让一名贫困生因经济问题而辍学。现将我系一年来的扶贫助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贫困生档案,切实做好贫困生思想教育工作
针对贫困生不同的心理特点,我们在每年的新生一入学就为每个贫困生建立了贫困生档案。我系现有贫困生75人,占学生总数的20%,其中共有60名同学被批准国家助学贷款,占困难学生总数的80%。各级队贫困生人数、占学生比例和贷款情况如下:
2002级14人占本级队学生总数的15.9%,有12人批准了国家助学贷款;
2003级21人占本级队学生总数的26.3%,有18人批准了国家助学贷款;
2004级26人占本级队学生总数的26.8%,有22人批准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一条根据《关于鼓励我市企业帮助*发展经济的暂行规定》(深经合委[*]3号,以下简称《规定》)有关精神,为规范操作,管好用好资金,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资金来源及额度。鼓励我市企业帮助*发展经济的政策性引导资金,从深圳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经合基金)中安排,额度为每年市财政安排给基金资金总额的十分之一,当年额度用完即止,剩余额度不滚入下一年资金额度。
第三条资金投放方式及适用范围。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搬迁补贴、农业专项补贴三种方式。
第四条资金投放适用范围及标准,除按《规定》执行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时符合贷款贴息、搬迁补贴、农业专项补贴
条件的,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改号)及8月25日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以村民自愿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劳为前提,政府奖补为引导,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和边远山区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用,防止盲目攀比。
各设区市科技局,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科教局,省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我省科技工作总体安排,为了做好2009年度省级各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征集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征集以下计划面上项目:
1、*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
2、*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星火密集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农技培训、科技特派员、农技110、农技专家大院,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等的建设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培训工作;
3、*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项目;
为全面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42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9〕9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对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清理、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管理体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二)改革内容
对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全流程”,指的是在审批流程上,改革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从立项一直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覆盖”,指的是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除了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外,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既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也包括社会投资项目;在办理事项上,既包括项目立项、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又覆盖可研、初设、环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供水、供气等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所有类型事项。创新“六多合一”(多规合一、多系统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集成审批模式,实现“四个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