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服务业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内容摘要: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应加紧落实。对重灾地区的民航、旅游、餐饮、商贸、出租车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地方政府应加大力度,采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适当财税优惠政策等措施给予必要的扶持。对营业性酒店、商业性旅游景点、饮食业企业、商业零售企业,暂缓或减半征收某些服务性收费;适当减免服务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对星级酒店、大型商业性旅游景点、大型饮食企业给予用电补贴;对旅行社实行特别临时补贴。经营特别困难的营业性酒店、商业性旅游景点、旅行社及饮食业企业,可按程序向税务部门申请缓交税款。
旅游、运输、商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是受非典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其对整个经济的后续影响也日益显现。但随着中央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越来越多的城市也紧急启动税费减免和补贴计划,特别是不久前世界卫生组织对北京实行双解以来,公众对服务业的投资和消费需求逐步恢复,服务业将渡过难关,再现繁荣。
今年服务业发展的总体形势分析
服务业开局良好,但由于受非典影响,二季度发展速度减缓,预计全年增长速度难以超过去年。
今年一季度服务业发展速度有所回升,服务业增加值851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上升1.4个百分点。第一、第二和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7%、69.7%和27.6%,分别拉动经济
增长0.3、6.9和2.7个百分点。尽管今年一季度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仍然来自工业,但是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较突出,高于去年同期0.8个百分点。一季度餐饮业零售额1455亿元增长16.1%;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9034.3亿元增长8.8%;其他行业零售额619.3亿元增长1.2%。
摘要在新经济中,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越来越紧密地相互融合,成为制造业发展的有力支撑。现代服务业对于制造业产业增值、能级提升以及增加制造业竞争力作用凸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利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关键词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化生产者服务
1现代服务业的涵义
现代服务业是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的,它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而出现,是信息技术与服务产业结合的产物。它不仅包括直接因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形态,如计算机和软件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同时也包括通过应用信息技术,从传统服务业改造和衍生而来的服务业形态,如金融、物流服务等。
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工业的发展是现代服务业的基础和条件。现代服务业主要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而发展起来的,它是知识和技术相对密集的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是主要依靠信息科技、人才等与知识相关的要素投入的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利于促进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由主要依靠消耗资源向更多地依靠智力支持和科技进步转变。
2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的互动关系
[摘要]在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阶段,旅游业在原有生活性服务核心业态的基础上,受到生产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创意服务业的明显影响,从而引致旅游业内部结构和能级提升,出现了高增值性、高层次性、高功能性、高技术性、高知识性的新特点。现代旅游服务业的新增长态势表现在会展旅游、奖励旅游、商务旅游、节事旅游、咨询旅游的兴起。
[关键词]现代服务业;现代旅游业特征;生产者服务增长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能级提升势在必行。近几年,我国政府不失时机地提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其政策导向不断强化,建设步伐日益加快,正在对产业经济的诸多部门产生持续而深刻的影响,旅游业同样面临着这一不可回避的形势。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现代服务业与旅游业的关系,探讨现代旅游服务业发展的动力机制、要素特征以及新的增长态势。
一、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关系
现代服务业是我们国内的提法,先后在党的报告和政府文件中正式使用,但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我国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中也没有确认现代服务业的界定范围。提出“现代服务业”这一概念,有着特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实质上反映的是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对于服务业发展的一种新认识。一般认为,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比,更突出了高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高附加值的特点。相当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划分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又称战略性服务业[1]。也有人认为,现代服务业主要是生产性服务业,即为生产、商务活动和政府管理而非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其可包括金融业、保险业、房产业、经纪业、广告业、律师业、租赁业、通讯业、物流业、咨询业、会展业、后勤业等众多行业[2]。根据以上界定,旅游业是否属于现代服务业是有争议的。有的认为,旅游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高科技和知识性含量较少,受信息革命的影响,部分行业采用了一些信息网络技术,但从总体上看,旅游业并不具备现代服务业的特性。其次,旅游业发展成为大众性的产业,至少是19世纪中下叶,并不算新兴产业,应该属于传统服务业。有的认为,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服务产业,它涉及的行业很多,其中有一部分是依托现代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发展起来的,如会展旅游、奖励旅游、商务旅游等,应该属于向社会提供高层次、高知识产品的现代服务业。同时,旅游业也属于信息密集型产业,旅游活动的组织和进行,高度依赖信息源和信息流,特别适合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因此,是符合现代服务业特征的。
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需要作深入的辨析。
[内容提要]在“十一五”乃至2020年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我国服务业发展必须走出三大误区:一是走出过度重视总量思维的误区,将强调分类指导和重点突破作为服务业发展思路选择的基调;二是走出为发展服务业而发展服务业的误区,将实现从产业导向向功能导向的转变作为服务业发展思路选择中不断强化的方向;三是走出过度重视服务业就业吸纳作用的误区,将促进服务业的结构升级和竞争力提升放在更为重要的地位。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选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按照因类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定位服务业发展的政府职能,明确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方向;第二,按照功能导向、重点突破的原则,重点支持重点地区服务业的集聚发展;第三,按照深化改革、完善监管的原则。积极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发育。
[关键词]服务业体制改革“十一五”发展
“十一五”乃至2020年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时期,能否为服务业的发展选择行之有效的对策思路,不仅关键到服务业自身的持续和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有鉴于此,本文将对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思路进行初步探讨。笔者认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对策选择,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按照因类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定位服务业发展的政府职能,明确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方向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定位服务业发展的政府职能。服务业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因此,按照因类制宜的原则,明确定位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是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要科学定位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应主要依据不同类型服务业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公共物品以及公共物品属性的强弱,兼顾该类服务业供求关系的现状及其变化趋势。为此,要注意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属于纯公共物品的服务业,应当主要根据其惠及范围和需求特点的不同,强化相应层次政府的投入或供给保障责任。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在城乡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业领域,尤其要强调政府的投入或供给保障责任。尤其是在那些纯公共品属性较强、惠及范围较广的领域,如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农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领域,要特别重视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加大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以改善其发展条件。
住房制度市场化变革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带来了春天,但春天毕竟是耕耘的季节,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随着房改的深入,尤其是切断实物分房,推行货币化分房,住房市场出现多元(样)化,、梯度化、集约化的趋势,这就既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带来了机遇,又向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采取对策精心培育。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建立以中介服务为主的服务体系,一方面要建立一支符合“六化”(即职业化、正规化;社会化、网络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的中介服务队伍。尤如苗辅中的花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既需要自身充分发育,又需要园丁辛勤培育。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有一定的发展,但仍没有得到较好的发育,因此必须精心地培育。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活跃的住房市场必然要求有一个活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为其服务。可以说,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住房市场乃至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助力器”和“催化剂”,其发展水平又是衡量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晴雨表”。因此,我们在继续推行住房制度市场化变革的同时,应在规范、健康的前提下,下气力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从游击散漫型走向职业化、正规化
近几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如雨后春笋,其从业的机构和人员不断增加,业务量也不断扩大。但是从整体上看,这支队伍还是“散兵游勇”,行业信誉不佳,社会地位不高。一方面少数“害群之马”侵害服务对象利益败坏行业名声,导致客户“谈中介色变”、“谢绝中介”的现象经常发生;另一方面其执业及应得的正当利益又得不到保护。因此,这一行业一直停留于低水平运作。由于经营得不到发展,无法通过资产增值达到做大做强的目的,因而也就难以形成职业化、正规化的队伍。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正处于建立框架过程中,体系尚待完善,尤其是较高级别的法律政策文件仅有《城市房地产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许多方面法律关系的调整还难以涵盖。因此,我们应加大立法力度,通过法律法规形式确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职业地位,提出正规化执业的具体化要求,包括职业界定、业务范围、市场准入、培训、考试、考核、执业、再教育、运作方式、程序、行规行约、合同、收费等方面的规定,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从业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要依法从严管理,保护正当经营和合法收益,打击非法经营,建立政党的执业环境。
(2)确定行业地位。国外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是一个独立的并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职业,而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社会地位和劳动价值尚未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买卖双方拒不接受中介服务以及提供中介服务拿不到报酬的事时有发生。由此可见,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保护和支持显得特别重要。首先,政府要运用各种手段倡导和引导开发商逐步实行产销分离,尤其通过政策导向构建专业化房地产流通企业,让其专门从事咨询、评估、项目策划、营销及销售服务。其次要从关心爱护及培育的角度出发,在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注意适度暴露问题。要把握舆论工作的主旋律,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提供宽松的舆论环境。再次要适当提高拥金率,严格规定佣金支付方式,维护中介服务合同的严肃性,确保从业机构和人员的劳动价值得以实现。
(3)严格市场准入。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通过立法对从业机构和人员分别实行严格的准入标准。在机构资质管理方面,对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业务人员等要设定更高一些的“门坎”,并划分不同等级资质的标准,规定其相应承接不同标的、不同价值量和不同复杂程序的业务。在人员资格管理方面要创设执业资格制度,并严格标准,对学历、实务年限、专业知识、犯罪记录限定等要求再提升一个档次。要通过审,逐步淘汰不合格者,以确保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准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