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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特殊教育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高等特殊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高等特殊教育

高等特殊教育中审美教育现状

[摘要]从对高等特殊教育中审美教育的现状考察中可以发现,随着近年来我国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大,特殊教育快速发展,取得了颇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从变化趋势来看,期刊和硕士论文等高端成果逐年递增,而且还设立了不少国家级和省部级的课题项目,甚至某些研究近年来成为了中国教育的热点。但是,目前,针对高等特殊教育中审美教育问题的研究,不管是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教学实践活动层面都存在着明显的空白和不足之处。

[关键词]高等特殊教育:审美教育:统计分析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美育对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作为素质教育切入点的美育对特殊教育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是提高残疾学生的文化素养,培养他们的审美和实践能力,增进他们的身心健康的最重要的教育之一。本篇论文将就高等特殊教育中的审美教育进行现象考察、理性分析和策略研究,研究特殊审美教育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以促进特殊审美教育的变革与发展。

一、教育研究

机构和地域调查自1987年我国成立第一所专门招收残疾大学生的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高等特殊教育已经基本成型,步入正轨。到目前为止,有近20所高校开设残疾人本科和大专专业,主要针对“三类基本残疾”,即视障、听障、肢障学生(近年来,还包括越来越多的轻微智障者),每年招生名额达到千人。高等特殊教育的办学形式目前大多是依附在普通高校下设的特殊教育学院,或是合作开设特殊中等职业学院和成人高等教育。我国独立设置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目前只有一所,即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于2015年升为本科院校,现改名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集残疾人高等教育、特教师资培养、特教专业人才培养于一身。

作为影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至关因素之一,特殊教育的师资培养无疑是直接影响高等特殊院校专业教育和审美教育的重要因素。自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于1986年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专业以来,我国已有40余所高校设置了特殊教育培养的相关专业。而且,从办学层次来看,特殊教育拥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个学历层次的教育。但整体而言,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还不尽如人意,不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有极大的提高空间。截至目前,特殊教育研究的主要机构数量有30余个,研究地域呈现出分布广,相对集中的特点。不过,从数据来看,地区间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北京、江苏、浙江、辽宁等地是特殊教育研究较集中的地区。而且,除了国家项目外,这些省份和城市都为特殊教育研究设立了基金,这也反映出这些地区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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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音乐特殊教育论文

一、特殊教育视角下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相对较晚,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一个是形成期,分为体系形成和调整(1949-1965)、特殊教育发展的混乱期(1966-1976)、特殊教育的恢复期(1977-1985);另一个是发展期,从1985年至今,从两个发展阶段来看形成期主要是儿童、成人技能等的教育,发展期后才陆续建立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我国第一所面向全国专门招收盲、聋哑残疾学生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是1987年由中国残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创办的长春大学特教学院。截至2007年,我国有14个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班),分别为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三年制大专并本科)、长春大学特教学院(本科)、南京中医药大学推拿学专业(三年制大专)、南京特教学院美术系艺术设计专业(五年制大专并三年制大专)、金陵科技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特教)专业(三年制大专并本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三年制大专并本科)、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专业(三年制大专)、广州大学聋人大专班、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并三年制高职)、中州大学聋人艺术设计学院(三年制大专)、重庆师范大学特教学院信息与资源方向(本科)、西安美院特教学院(三年制大专)、滨州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其中设置特殊音乐教育专业的学校仅有三四所,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经过28年的发展在设立的6个专业中将音乐表演专业作为特殊音乐教育的代表,但其发展的特点和普通音乐教育的发展差异较小,特殊高等音乐教育体系并未完全形成,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如何发展,发展的目标都是值得研究人员开拓的。从特殊教育视角看高等音乐教育,就不难发现在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的状态。

(一)从教人员和研究人员较少

这里指出的人员较少,一个是指本身从事与特殊音乐相关的人员本身数量就比较稀少,按照最近的相关数据显示,以黑龙江为例,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黑龙江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3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40所,弱智学校5所,其他特殊教育学校27所。到2010年底,全省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为1873人;从事特殊教育的师资,不单看特殊音乐教育,就比较少。另外一层较少,是如果进行细致划分,就会发现没有完全的分开,或是专业从事二者中某一项研究人员较少。2012年,沈阳市的10个区、县(市)共有14所特教学校,其中培智学校5所,聋哑学校3所,盲校一所,培智和聋哑合校5所;于洪区、东陵区和沈北新区三个区还没有设立特教学校。沈阳市特殊学校在校生共有1380人,教职工534人,其中专任教师416人。两个省市的数据显示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数量,远远不够特殊教育的师生比,从事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师数量相应的比例更低。截止到2014年底,根据中国知网提供的研究数据显示,精确检索“特殊音乐教育”或“特殊音乐”主题研究的论文共18篇,其中博士1篇,硕士1篇,期刊16篇;“残疾人音乐”主题研究的论文3篇。在显示的研究中发现,把中国特殊音乐教育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人员仅一人,从音乐治疗角度对特殊音乐教育进行研究的研究人员也较少,各省、市对特殊音乐或特殊音乐教育进行研究,截止到目前为止,仅有湖南、浙江、广西、黑龙江、西安、武汉等省市对其所在省市的特殊音乐教育现状进行过调查研究。

(二)研究机构较少

截止到2013年,黑龙江研究特殊教育的专门机构中,高等学校仅有1所,其中专门从事高等特殊研究的教师不足20人,而从事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师多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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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特殊教育发展意见

一、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

1.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2.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已经“普九”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年提高;未“普九”地区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4.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城市和农村地区要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地方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和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地区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5.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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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特殊教育建设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

1.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已经“普九”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年提高;未“普九”地区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3.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4.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城市和农村地区要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地方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和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地区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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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信息化思考

提高高职特殊教育教师信息素养的必要性

特殊教育信息化的现实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在这近十年间,我国特教工作者的信息素养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观念上,很多老师认为我只要精通我的专业知识,能做简单的演示文稿,能在电脑上写教案,其他的那是计算机老师的事情,和我不相干。于是乎就出现了很多问题,诸如老师申报了精品课程,可是精品课程网页不会做,学校组织老师参加多媒体课件大赛,很多教师拿出的参赛作品就是平时上课的简单ppt,每年教师信息采集时很多老师的excel表格不会填,单元格怎么换行不知道,很多人都问怎么一按回车就到下一个单元格了呢?信息时代,一切都和信息息息相关,如果我们只是局限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而不注重自身信息素养的提高,那么,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落后于时代,也不能做一个称职的高等特殊教育教师。

高等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目前,我国的高等特殊教育多以师范教育或者是残疾人教育为主,无论是哪一种学校,高等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特点,决定了他们必须比一般的特殊学校教师的信息素养高。但纵观目前高等特殊教育教师的信息素养现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师信息意识的薄弱性、信息灵敏度不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低等问题。显然,这对于作为特殊教育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教师来讲,是不能达到信息化时代对其要求的。信息素养已成为当代高等特殊教育教师必备的素质之一,较高的信息素养是高等特殊教育教师自身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培养合格的特殊教育人才要求特教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在高等特殊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的高等特殊教育面临着更为伟大而艰巨的任务,那就是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的特殊教育人才。对于残疾人而言,就是能够独立生活并且尽其所能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人。在信息化社会,如果我们培养的人才缺乏捕捉信息的能力,缺乏有效利用信息并迅速发现新机会的能力,那么他们就很难在激烈竞争的社会环境中求得生存与发展。要求学生具有较好的信息素养,教师自身必须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

提高高等特殊教育教师信息素养的途径

继续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信息素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有效地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首先得从改变思想观念出发。以前教师回避信息素养这个词,对信息技术有一种排斥或者敬而远之的态度;现在大部分教师都已经掌握了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但是也仅仅局限于此。很多老师认为信息素养就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只要我能用计算机做简单的课件就可以了,至于更深层次的那是计算机老师的事情了。所以,要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必须培养教师正确的思想观念。培养教师的信息意识、信息的敏感度、信息思维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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