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高效能源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着力缓解我区能源瓶颈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甬政发〔*〕7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区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战略资源。加强节能工作是缓解我区能源供给紧张局面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区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特别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能耗强度逐年上升;能源利用效率还不够高,节能的空间与潜力还很大,工作任重而道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把节能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性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实现“*”节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强化管理为主要抓手,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抓点促面,节存量限增量,奖节罚超,努力形成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企业和公众参与互动的节能工作格局,积极营造有利于节能的良好氛围,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1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在新能源开发建设的新形势下的必要性
1.1新能源行业发展形势
“十二五”期间在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目标的指引下,我国将继续加快转变能源行业发展方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保障清洁能源发展。未来几年,我国将积极开发建设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石化清洁高效能源,包括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促进分布式能源建设发展等政策,为新能源开发建设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机遇。
1.2实施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在新能源开发建设行业中的意义
针对新能源开发建设行业政策变化快、技术更新快、建设周期短等特点,引入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势在必行。所谓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企业总体战略框架下对人力资源进行使用、管理、控制、监测、维护和开发,籍以创造协同价值,达成企业战略目标的方法体系。这一理念,肇始于美国人,盛行于日本,是充分体现人本主义思想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有助于新能源开发建设行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能从根本上消除从事新能源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打破保守管理观念、传统模式,根据企业实际发展的需求,进行统筹规划,科学有效地布置和组织人员开展工作,可以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在新能源开发建设企业中的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及服务体系,提高能源效率,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能够直接取得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煤层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和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以及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达成过程也是各国政治、经济谈判的博弈过程。在此过程中,围绕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国际社会分成了欧盟,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国家和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三大阵营。
1欧盟温室气体减排政策措施
欧盟与国际环境委员会于2003年7月2日达成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指令》,2(X)4年对该指令进行了修改,增加了与《京都议定书》灵活机制衔接的内容,被称为“连接指令”;为了改善和扩大现有的排放权交易机制,2008年1月23日,欧洲委员会提出了排放权交易机制指令的修改提案;2(X)9年4月22日颁布了《2009年交易指令》,将海运业和航空业也纳人到强制减排范围内,确定了拍卖配额的基本分配原则,并规定了与国际气候变化协议相衔接的灵活制度川。在确定减排总量目标的基础上,欧盟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有3类:一是利用市场机制的政策,包括在欧盟层面建立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等;二是成员国政府直接控制的财税政策,例如开征碳税、环境税、燃料税等新税种,并对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进行补贴;三是欧盟层面和成员国共同实施的监管政策,例如建立了“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制度等。总体而言,欧盟在结构和技术减排、市场体系建设、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立法实践等方面也积累了有益的经验t’3。
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代表的伞型国家温室气体减排政策措施美国、加拿大等伞形国家虽然加人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出于维护其国家利益的考虑,或最终拒绝加人或拒绝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义务。虽然这些国家不受《京都议定书》的约束,但迫于国内以及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美国东北部和大西洋中部10个州、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都进行了温室气体减排的单独立法。但伞形国家的国家体系内缺乏统一强行立法的保障,如美国2(X)9年提出并获众议院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几乎涵盖了气候变化的各个领域,但截至目前还没有获得参议院60%的多数通过;澳大利亚的《碳污染减排计划法案》由于参议院的否决,迟迟没有通过。值得关注的是澳大利亚议会2011年11月8日通过了吉拉德政府提出的“碳税”法案,使得这项备受争议的法案正式成为法律。2012年7月1日终于正式开征碳税,成为全球第一个征收碳税的国家。
发展中国家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政策措施碳密度减排为发展中国家减排政策的主要特征。碳密度减排,又称碳强度减排,是以减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温室气体强度为目的的一种减排方案。如巴西签署((哥本哈根协议》后,通过了12187法案,确立了到2020年减排36.1%一38.9%的目标以及实施协议的进度表。印度则出台了《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规定了八大减排使命,不仅强调采取减缓气候变化的积极行动,还主张重视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碳密度减排有效缓解了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减排与发展的双重压力,体现了“在发展中控制碳排放”的理念。
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中国于1998年签署《京都议定书》后,先后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等规章及政策性文件。2007年6月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是发展中国家第一个国家级气候变化方案,该方案的颁布表明中国政府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作为国家发展的优先领域的决心;2(X)9年12月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会议上郑重承诺: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一45%;并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全国万元GDP能耗下降16%,全国GDP二氧化碳下降17%的目标;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还了在5省8市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2012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的减排政策及承诺,不仅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而且也表现出了发展中国家通过自愿减排减缓气候变暖的努力。
摘要:通过梳理北京市节能减排管理政策及新形势下所面临的问题,研究提出基于网格化的区域节能减排精细化管理框架与图集,逐步将以职能分割管理为特征的节能减排体系转向以能效为核心的节能减排精细化管理体系,实现跨学科和职能部门数据耦合,深化新增能耗的精细化管控和利用能力,解决节能减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分散、分割管理和指标下达科学性等问题,为决策优化提供支撑,为节能减排管理提供一种新的模式。
关键词:节能减排;精细化管理;新方式
1北京市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
1.1节能减排是北京市的刚性需求
首先,北京市能源消费高度依赖外埠调入,通过节能和提高能效,可以有效缓解能源对外依赖程度,提高城市能源安全运行水平。其次,节约能源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源头措施。再次,能效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虽然北京市能效水平已处于先进水平,但与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能耗强度是他们的1.3到1.6倍,需要进一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主动寻找差距,提升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
1.2能耗结构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