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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同管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个人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个人合同管理

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建设浅议

随着中国铁路的高速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范围持续拓展,签订合同数量逐年递增。有效提高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市场信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重要意义

铁路非运输企业是开展多元化经营的产业活动单位,是铁路系统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与运输主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又不完全依赖于运输主业,具有独立经营管理的特点。近年来,铁路非运输企业不断改革发展,业务范围已涵盖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物流、商贸、餐饮、房地产开发、住宿、旅游、制造等行业,涉及的合同类型也日趋复杂。不同类别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都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在实践中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通过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可以把合同管理的有益经验固化下来,实现合同管理制度机制、基本程序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从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合同管理的高效化运作,进而有效保障铁路非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良性发展。

二、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的主要形式

1.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标准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所涉及的所有合同,设立统一的归口管理机构,减少合同管理方面的组织制约,优化管理方式方法,提升合同管理工作质量。二是明确合同项目协作部门,结合企业经营实际设立合同类别和项目,以合同为中介连接项目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明确一名企业负责人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督导合同业务上游部门及时做好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督促合同业务下游部门及时开展谈判和签约。

2.合同管理运行程序的标准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流程的科学性,力求层次分明、井然有序,不同环节均可责任到部门、到人员,相互之间职责界限清晰,日常管理无盲区死角。二是合同管理部门的联动性,合同管理相关部门虽然分工不同,但存在着相互联动、相互制约的关系,要通过合同管理职能的统筹规划设置,使各相关部门在立足于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能对其他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起到监督、纠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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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企业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合同管理,预防合同纠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交通系统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企业名义依法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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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划部个人总结

一、合同管理以及分支机构服务方面工作情况

在合同管理方面对当年所签订的合同*多份合同进行了编号、盖章登记,合同项目顾客评审表进行分类,并在OA系统上对所签订合同进行了电子数据管理,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年每月生产经营统计汇总工作。对于各单位情况不同对合同管理也采取了不同方式催收归档工作,使其我院合同归档率占*%以上,有效防止了因合同原因而产生的不必要麻烦。

对于分支机构服务方面也是任劳任怨只有各分支机构有快件过来,都会想尽办法为其办理,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他们寄邮回去,以不耽误对方工作为目的,从不因个人问题而延误工作。

完成了*年度省、市勘察协会会费上缴工作。

二、资质管理方面工作情况

由于我以前从事出纳工作,这是第一次接触资质管理、合同管理的工作,这其中有个角色的转变,虽然出纳工作使我熟悉了我院的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细则等,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资质管理工作以及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使我在工作中有些被动接受、缺乏创新的工作作风,但在朱科长的关心和帮助下,使我很快就转变了思想,进入了工作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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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意见

党的*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使亿万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焕发出极大的生产热情,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再次肯定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时的谈话进一步讲:"即使没有新的主意也可以,就是不要变,不要使人们感到政策变了。"这完全符合广大农民的共同心愿。要使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必须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依法管理农村承包合同,这是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要保证。

目前,全国共签订三亿多份农村承包合同。几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主管部门始终把农业承包合同管理作为巩固农村改革成果,维护农村安定团结的基础工作来抓,在指导合同签订,进行合同鉴证,监督合同履行,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与此同时,多数省(区、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农业承包合同的特殊性,加强了法规制度建设。全国已有二十四个省(区、市)了农业(村)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或办法,使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纳入了法制的轨道。据统计,农业承包合同的完备率由**年的43.3%上升到*年的77.1%,兑现率由77%上升到91.2%,纠纷率由6.4%下降到3.2%。依法管理农业承包合同,对于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村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应该看到,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状况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或者办法的二十四个省(区、市)中,有七个省(区、市)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其他十七个省(区、市)都是由省级政府或者主管业务部门的办法,缺乏法律约束力。还有六个省(区、市)尚未制定相应的法规或者制度。在广大农村,由于认识问题、经济利益问题,不能自觉维护承包合同、不履行承包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随意侵犯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利益,加上人口的增长、迁移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合同的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纠纷的调解任务相当繁重。目前,每年仍有约三千万份合同不能兑现,合同纠纷近一千万起,由此引起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最近,一些地方群众上访又有上升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法制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具体形式和完善程度不尽相同,因此,制定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法规,必须因地制宜,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从已经制定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或者办法的二十四个省(区、市)的情况看,由省(区、市)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比较切实可行。为了逐步把农业承包合同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管理,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现讲如下意见: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依法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到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中的基本政策的高度加以重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面很大,政策性很强,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督促和支持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工作部门要把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的法制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已经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法规的省(区、市),要有法必依,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并搞好配套措施的制定;尚未农业承包合同法规的省(区、市),可参照有关省(区、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尽快施行。

三、依法管理农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目前已经签订的三亿多份农村承包合同,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应予保护。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和鉴证,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等,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一定要杜绝单方面违约、毁约的现象;杜绝在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上强迫命令、随意侵权、以权代法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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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摘要】本文从企业本身的人才需求和员工利益出发,阐述劳动合同管理的意义,并从强化劳动合同的期限、重视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签、单位用工规范化等方面,论述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提出了有关如何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自《劳动法》颁布以来,劳动合同制逐步在全社会发展和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深化修补改革、推动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以及劳动管理的法制化建设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但在劳动合同制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阻碍了其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针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笔者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思路

1、加强宣传,强化各级领导的认识。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其实就是推进法制建设,而法律的普及需要广泛强力的宣传来推动。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往往使一些人,特别是一些领导人把发展经济看成开展工作的第一和唯一选择。发展经济不光是贫困地区,也是我国现阶段的首要任务并没有错,但若以牺牲民众利益来换取经济的发展,这就违背了“三个代表”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因此,加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等法津法规宣传,强化各级领导的法治意识,多些依法办事,少些行政干涉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点。

2、加快经济发展,强化用工双方的法律意识。从国企到民企,它只是企业的产权和经营性质发生变化,并不是员工的权益受到削弱,国家的劳动政策法律法规不仅适用国企,也同样在民企不打折扣。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在法律上明确用工双方的责、权、利,双方的行为都受法律约束,这是市场经济对用工活动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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