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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客观认识监理工作现状和公正评价监理工作成绩,并对工程监理历史进行追溯和反思,以求得政策措施的完善,增强实践的自觉性。
关键词:监理;监督;管理;素质;因素
我国自1988年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通过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对“三监控、两管理、一协调”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就目前来说,监理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现行监理模式问题
现行监理模式有两个特点:一是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含保修)等阶段。但目前,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而且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意图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进行宏观控制。尤其是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高,战线长,影响因素多,更不利于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监理的技术优势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形成一种混合型的监理。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业主仍设置较庞大的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机构完全从属于业主,驻地监理机构服从于业主方人员的管理;二是监理主要承担或只承担质量控制,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由业主方直接控制。这种混合模式从根本上讲与工程建设监理的本质内涵不同,监理不具备独立性、公正性。由于业主的现场管理人员不一定都是专业人员,往往不能严格按合同文件(含技术规范)办事,因而监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就难于做到。大多数业主单位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往往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
二.监理工作不到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的成效显著。其中,城镇化建设更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北、上、广、深为首的一线城市和各省省会、重点城市构成了我国庞大的城市群。同时,现阶段,我国独特的建筑工程和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也在世界范围内独树一帜,成为引领世界的一股潮流。我国在工程建设上的进步离不开一个行业的支持,那就是建筑业。虽然当前建筑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建筑工程的监理管理仍在存在一定的真空区,工程监理效果低下,监理人员良莠不齐,这些都给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隐忧。
1工程建设中监理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1.1工程管理的必要保证
当前的建筑业,存在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两个运作中心。建筑设计单位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的有效进行,需要对建筑单位进行必要的规范性监督与管理,监理管理的存在为工程的进展,提供了管理方面的重要保障。
1.2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直以来,城市高层建筑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都是高难度和高危险的施工技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水平、施工工艺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执行不到位,导致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事故频发。对此,我国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都对此做出过指导,要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理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施工安全以及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中起到的监督作用,将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
摘要:
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仍需持续、稳定的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最终如何,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尤为关键,而把控好项目的质量,关键环节那就是工程监理。本文主要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分析,阐述了工程监理中质量管理的必要性,分析工作中常见工程监理中质量管理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措施,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工程监理;建筑行业;施工项目;质量管理
目前,虽然多地实施限购等政策较多,但是依然没有对建筑项目有太大的影响,我国的建筑项目依然保持在一定数量,并对各地的经济能造成一定的影响作用。因此,国家对各建筑项目的质量要求也有一定的标准,工程监理作为建筑项目质量把关的关键一环,但其发展历程不够长,各项机制等还不够完善,实际的管理经验更需要我们有一个过程去积累,因此,为了让工程的建设能如期按质的完成,需要我们各监理人员经常去总结分析实际工作的各种问题。
1工程监理中质量管理的必要性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禁止“同体监理”行为。任何监理单位不得监理与其股东单位有股份或资;新设立监理单位,必须按“公司法”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有关规定设立;由设计院发起或控股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股份应设置的优先股,设计单位不得用行政手段干预监理单位的经营决策和人事任免;由设计院发起或控股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股份应设置的优先股,设计单位不得用行政手段干预监理单位的经营决策和人事任免,对建设局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监理单位自取得资质证书起满一年以上、上年度工作质量考核合格、实行挂牌监理制度、严格项目监理机构管理、严格监理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实行监理单位资质的动态管理,有下列行为的,可视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监理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调整技术经济人员,应在任命(调、聘)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关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河北省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实现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我省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对按规定应实行监理而未监理的工程项目,各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投标、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不得评定为各级优质工程。
第二条严格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监理单位必须按资源共享质等级及核准的监理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对于擅自超越资质等级、超越监理范围承担监理业务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按《河北省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监理业务,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