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工程制度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监理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监理单位(下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工程建设监理以控制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和工期,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为主要内容,并参与工地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监理:
(一)总造价5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单独发包的基础工程或深基坑支护工程;
为保证村级建设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和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健全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
1、村级工程建设实行“县级指导督促,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组织实施,村级是管理主体”的监督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责任是:县级负责规范政策、较大投入项目的立项、制定相关制度及程序等指导和督促工作;乡镇负责对村级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监管,对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乡镇负责立项审批、建设方案审核、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村级负责组织制定工程建设方案,报乡镇审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负责按本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债务清偿。
2、各乡镇成立村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对村级工程的立项审批、资金筹措方案、工程定价发包、质量监督、财务管理等环节实施监督。
3、村支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遵循村务公开和村民议事制度的要求,在县直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指导监督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责,组织工程建设。
二、科学规划村级建设,明确村级建设项目的申报办法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承发包双方都要依法实施工程索赔相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如果在索赔和处理索赔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必须依法实施工程索赔、工程索赔程序和操作步骤当索赔事件发生以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等进行讲述,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建设项目管理中,工程索赔是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通过索赔力求使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程索赔;工期;最终成本
建筑市场的国际化对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我们去研究学习、适应国际惯例。若不了解或不按照国际惯例进行项目管理,将影响我们在项目管理领域甚至整个建筑业领域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索赔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筑行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
1.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一种合法的维护权益的行为,是应该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也是应该得到社会支持、肯定和提倡的。健康地开展施工索赔,有助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没有索赔管理条例、法规的情况下,承包商为了使自己在各种难以预料情况下受到的损失能得到补偿,必然在投标报价中包含这些风险的费用。如果承包商可以利用索赔的方法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投标报价中就可做到减少风险费用,业主也就可以得到相对较低的报价,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再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使工程造价趋于合理。施工索赔能使建筑企业增强合同意识,强化项目管理,提高企业素质,搞好工程建设。对学习、掌握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发展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事业,增加外汇收入,都是十分必要的。对国民经济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2.承发包双方都要依法实施工程索赔相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如果在索赔和处理索赔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必须依法实施工程索赔。相对于某一特定的事件的索赔,没有预定的统一标准。索赔的成功受该事件的合同背景、双方的工程管理水平、承包商的索赔业务能力、索赔策略和经验、公关能力,尤其是法律素质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决定了索赔水平的高低。要想取得索赔成功,必须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地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的一切行为。任何索赔事件的成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正当的索赔理由。索赔必须有理有据,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完善。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收集和积累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工程索赔依据包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治理淮河工程(以下简称"治淮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做好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治淮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加快治淮工程建设规划》中确定的工程。
第三条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和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的事权划分进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治淮工程建设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
第五条治淮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