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工地建设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建管处(安监站)、区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的活动,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部分建设项目建设指挥部,积极推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探索创新试验检测管理模式,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方面成效显著,为我区公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1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交通建设持续、快速跨越式发展,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纵观全局,我区工地试验检测工作依然存在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①母体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发展不均衡性,制约了我区试验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区现有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中大部分为丙级机构,还没有一家甲级检测机构。发展的不均衡性严重制约了我区试验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步提高,很多试验检测项目须拿到北京、西安等地去做,不仅增加了试验检测周期,也无形中加大了工程质量控制成本。
②进场仪器设备不全,人员资质、试验环境条件不满足要求。部分工地试验室在通过现场考核取得临时等级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受损的试验检测设备或不能及时更换,或更换后仪器设备达不到相应等级标准中强制性要求,进场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且部分人员工作能力差、专业技术水平较低。部分工地试验室布局不合理,各分室面积分配欠科学,仪器安放不合理、不规范,导致不同试验相互干扰大,检测数据可靠性差。部分试验场所温度、湿度、通风设施等工作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得不到有效保证。
③试验检测管理体系运行不畅,检测工作行为标准化、规范化不高,部分进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校准存在概念不清、校验不及时、自校周期不合理、参数不齐全等问题。试验检测资料管理方面漏洞较多,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信息不全、依据不正确、结论不准确、数据处理不规范,试验记录中计算错误、随意涂改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原始记录不全,数据失真。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单位、区建管处(安监站)、区质监站、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使施工单位自我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建筑施工工地治安秩序、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有力推动“平安*”建设。主要目标: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不发生外来人口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群体性事件;建设工地无重大治安事件及重大纠纷,不发生盗窃、窝脏、销脏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建设工地达标,消灭建设工地各类不稳定因素。努力遏制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组织。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建设科为职能科室。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大队:
为贯彻落实市建设、环保、公安、城管、市政公用事业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锡建管办[*]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及道路容貌的执法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执行。
一、加强沟通,实施联动
(1)各区城管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区建设管理等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情况,并备案建管部门出具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证明材料,以便执法管理的有效实施。在执法管理中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宜要及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涉及市属相关职能部门的及时书面报市局,由市局统一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2)各级城管部门要督促管辖范围的施工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落实城市管理措施和要求,禁止不密闭运输车辆从事碴土、建筑垃圾、泥浆运输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以及建设工地不按规定围护、污水污泥外溢等违法行为,对城市环境容貌产生不良影响的建设工地或工程运输车辆,应责令其整改,包括责成违法责任人履行恢复原道路容貌责任,逾期不整改的,依据《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造册登记在案,查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建设管理部门(视情可先当即电话告知),并据需要告知环保、公安、市政等管理部门,同时报市局备案。同时,应主动了解掌握建设等管理部门对被告知查处工地或车辆的后续相应处理情况。
对年内超过两次被查处的工程运输车辆,将由市局函告市政和市交警部门,建议取消其相应的运输处置和准运许可资格。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管、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工地周围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标准设置围挡。围挡应坚固安全,整洁美观。沿街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