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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建设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公共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公共设施建设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推进城中村改造依法、健康、有序、快速推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加快城中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号)、《市政府城中村改造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号)、《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号)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中村改造责任主体

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城中村改造,并指导各有关管理处和试点村村民理事会做好城中村改造的各项工作。

二、拆迁补偿原则

集体土地上的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按不高于市政府规定的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三、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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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方冰雪灾害看加强我国基础设施发展的提案

临近2008年春节,我国南方遭遇了一场罕见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能源、交通、通讯、城市公共设施等遭到严重破坏,一度电力中断,交通受阻,电煤紧张,通讯不畅,停电停水,直接损失上千亿元。这场罕见的灾害对我国基础设施是一次严峻考验,反映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发展迅速但还十分脆弱的现状,必须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这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保障。

一、从灾情看我国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

1、电力方面的问题。一是电源格局不合理。目前的格局是火电独大,水电为辅,其它太小。二是在电与煤的关系上,是主用电区缺煤。三是地域分布不匹配。我国煤资源主要在北部,水资源主要在西南,而经济总量主要集中在东部,因此造成了北煤南运、西电东送长距离运输的格局,对电煤运输和储备要求很高。四是电网设施水平低,防风险能力不够。此次雪灾导致停运电力线路3万多条,停运变电站2000多座,倒塔8000多基,有的地区长时间停电停水。

2、铁路方面的问题。此次雪灾中,不少地区铁路运输一度中断,严重影响生产生活。这暴露出目前的铁路网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总体运力不足;二是结构尚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础设施如客站建筑规模小、水平低,应急措施不足,抗风险能力弱。

3、公路方面的问题。此次灾害影响到23个省区市公路运输,8万公里公路不同程度受到损坏,交通一度严重受阻。这反映出目前的公路网防风险能力不强,路网建设上还没有建立近距离绕行分流应急措施,管理体制也存在统一调度难的问题。

4、城市公共设施方面的问题。一些地区出现长时间停电停水等问题,反映出城市供电、供水、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抗风险能力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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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费用管理意见

一、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的用途

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专项用于集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给水、排水、路灯、绿化、公共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属于集镇之间共享设施的建设项目的经费开支,由区建设局商请相关集镇解决。属经营性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应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解决。

二、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对象

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对象,为*市规划建设区及我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其中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项目,其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土地出让金中不含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的和以其它方式取的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项目,其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由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新建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扩建、改建项目及拆迁改造项目按新增建筑面积征收;少报多建的在房屋面积确权时补交。

三、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的征收范围、标准及执行单位

(一)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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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乡村用地手续办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翠湖景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为加快我县新农村暨设施农业发展步伐,促进产村相融,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房拆旧建新区用地管理,完善国家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农房用地以及新农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对我县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就我县新农村暨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农村暨设施农业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安排专人全程负责用地手续办理的资料收集、申报、批复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范围,限时办理

(一)办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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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生态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水利生态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为确保合理使用资金,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县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号)精神,结合水利生态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形成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资金范围:县政府与集团签订的合同所约定本项目区域内约600亩(可供开发用地为约500亩,该区域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约100亩)的土地挂牌出让的全部收益(按开发成本每亩28万元计算,具体土地面积和收益以实际开发的面积和收益为准)及集团交纳的工程保证金。

第三条本办法中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县国土局办理征地、拆迁、报批、土地挂牌出让前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一切手续的费用按8万元/亩拨付到县国土局。

(二)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其余土地价款(即20万元/亩),用于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市政、水利、交通设施的建设,具体以县政府与集团签订的开发协议约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准。

(三)用于工作经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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