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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公共行政行为;伦理思考;伦理冲突;伦理选择
[论文摘要]政府组织以及公务员在进行公共行政行为的伦理选择时要进行必要的伦理思考,进而在伦理思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一般的伦理选择模式。伦理思考和伦理选择模式的核心是公共行政价值。但在具体的公共行政实践中,体现出来的公共行政价值有可能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当政府组织以及公务员面临不同的道德准则或道德价值时,很可能会发生伦理冲突。一旦出现公共行政行为的伦理冲突,就需要全面认识公共行政伦理冲突中的功利价值,正确看待公共行政行为选择中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准确把握公共行政伦理冲突中的伦理妥协。只有这样,才能在伦理冲突中进行最佳的公共行政行为选择。
西方伦理学家一直对行为伦理选择的问题抱有浓厚的兴趣,并进行了积极的、有益的探索。美国人吉布森·温特认为,伦理学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它是“研究人类心灵指称不同对象的能力的一门科学”一这是因为,“伦理学致力于澄清引导这个世界的合乎逻辑的和恰当的价值观,它对社会交往中突显和暴露出来的各种可能的伦理问题进行评估。”因而,对公共行政行为进行伦理选择是十分必要的。所谓公共行政行为的伦理选择,指的是政府组织以及公务员对其公共行政行为做出道德决断,即在多种可能的公共行政行为中选择某种符合政府伦理规范和道德要求的行为。
一、公共行政行为选择的伦理思考层次与伦理选择模式
公共行政行为的伦理选择,离不开行为主体即政府组织以及公务员的伦理思考。虽然在日常公共行政实践中,很少有人表现出对基本价值观的长时间的艰苦思考,但是,这并不表明政府在做出公共行政行为选择的过程中,抛弃了其内在的理性的选择逻辑。
关于公共行政行为的伦理思考,可以分为既相互明显区别又相互密切联系的四个层次,它们是表达层次、道德规则层次、伦理分析层次和后伦理层次。公共行政行为的伦理选择就是在这四个层次中展开。
一、公共行政职业伦理的本质诠释
(一)公共行政职业伦理的本质关于对职业伦理的界定,学界的基本概念大体一致。法国学者爱弥尔•涂尔干认为:“职业道德的每个分支都是职业群体的产物,那么它们必然带有群体的性质。”以此演绎和推理,职业伦理可以总结为一定职业的从业人员或在职人员以伦理道德为基点,根据本行业和相关行业的专业特点和知识,经过逻辑推演形成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公共行政职业伦理强调“责、权、利”的统一,以协调“个人、组织、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是行为伦理在公共行政关系、公共行政活动中的体现,是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领域履行公务的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应然关系,以及调节这种应然关系的伦理规范和公共行政人员由于内化伦理规范而形成的伦理品格。公共行政职业伦理的内容一般来说,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共行政职业伦理要维护公共利益,凸显其公共性。从这个层面讲,政府组织或公共行政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必须要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坚持公共利益至上的原则,不得贪图私利或者一味追求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二是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使其行为具有合法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公共利益原则的具体体现。维护法律的尊严,遵纪守法是公共行政人员履行义务的保证。公共行政人员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在执法过程中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自己还要认真守法;三是要忠于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使公共职业伦理体现阶级性和政治性。公共行政人员应该忠诚地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服从党和国家利益的需要,高效廉洁,尽心尽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四是勤勉负责,鞠躬尽瘁,突出其职业性。作为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活动中要勤恳工作、遵守职业操守,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
(二)公共行政职业伦理的本质属性事物的本质属性,是共同的本质属性和特殊的本质属性的矛盾统一,或称为共同属性和特殊属性的统一。公共行政职业伦理的本质属性指公共行政职业伦理区别于其他职业伦理的根本属性。从这个角度看,公共行政职业伦理是职业伦理在公共行政中的体现与应用,从属于职业伦理,同时又有自身的特质。
1.以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客观存在从属性上看,这属于公共行政职业伦理的根本属性。伦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存在于社会和人们的观念之中。公共行政职业伦理从属于伦理范畴,其根本属性也是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从社会意识的层面讲,公共行政人员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掌握马克思主义,运用马克思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经受住各种考验,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自觉接受和遵守严格的管理和纪律,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同时,公共行政人员还要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高的文化程度、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良好的知识修养等。
2.以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发挥作用从属性上看,这应该属于公共行政职业伦理的内在属性。公共行政伦理是公共行政人员所特有的职业伦理。一般来说,一切伦理学说都应当是规范性的。从本来意义上说,“伦理学知识的特点是,它的目的在于给人以实际指导,即提供生活方针,指出人生的意义和目的及其实现的方法。”具体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1)公共行政职业伦理是非制度化的行为规范,它相对于法律来讲是非制度化的。公共行政职业伦理作为政府组织及其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活动中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它是社会伦理规范在公共行政职业中的体现,也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是由公共行政人员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提炼和不断发展而形成的。
[摘要]行政伦理冲突是公共行政人员(包括领导干部)经常遇到的情况。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共行政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处理行政伦理冲突的能力,必须进行有意识的科学的训练。
[关键词]和谐社会;行政伦理;冲突;能力训练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完成这一历史使命,要求领导干部增强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能力,这其中也包括处理行政伦理冲突的能力。
一、行政伦理冲突的广发性
什么是行政伦理冲突?行政伦理冲突是指公共行政人员面对同一种情况,意识到不同伦理准则提出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要求,公共行政人员不能同时遵守这些要求,必须在其中作出选择,而这样的选择并不是能够轻易作出的,遵守了其中一种要求,就意味着违背了其他的要求,无论做什么样的选择,都将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它使公共行政人员处于进退两难之中。例如,出租车司机抢运危急病人,一路上连闯数次红灯,交警部门是否给予处罚?如果处罚,出租车司机不是为自己闯红灯,是见义勇为,拯救生命,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如果不罚,出租车是社会运营车辆,不是特种车辆,没有闯红灯的权利,而且闯红灯也是将生命置于危险中的不当行为,于法说不过去。面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有些犯难。处罚了,是对好人好事的打击,不处罚,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左右都不好办。公共行政人员面临的这种两难伦理选择,就叫“行政伦理冲突”。
行政伦理冲突具有广发性。所谓行政伦理冲突的广发性,就其内涵而言,是指行政伦理冲突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学者们对行政伦理冲突进行,了归类,大致有权力冲突、角色冲突、利益冲突。权力冲突是两种以上的权力来源,强加给公共行政人员不同的行为要求而导致的冲突。例如,上级和更高层次的上级发出了不同的指令,就会令执行者感到无所适从。角色冲突是由于公共行政人员扮演着多种角色,每种角色都承担着不同的义务而产生的冲突。例如,“忠孝两难全”的时候就是这样。利益冲突是公共行政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他们作为公民人的义务之间产生的冲突。以及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冲突。例如,官员面临巨大的个人利益诱惑,是坚守官德保持廉洁,还是放弃官德搞权钱交易,就属于典型的利益冲突。除了上述三种类型,笔者认为,还应有第四种类型,即规则冲突。所有的行政伦理冲突都存在规则冲突的因素,但这里的规则冲突是指公共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规则与道德规则、显规则与潜规则、新规则与旧规则之间的冲突。前述出租车司机抢运危急病人闯红灯的案例,冲突就是由道德规则和法律规则不同而引起的。
本文作者:张鹏作者单位:中共贵阳市委党校
公共行政人员德性缺失的根源
公共行政人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其执掌着公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从理论意义上说,公共行政人员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但实践上,我们不难发现,公共行政人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官僚主义等行为依然盛行,具体而言,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机会主义的行动。在我国,公共行政体系是由一个多层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而公共行政人员作为政府、权力机关以及公民的全人,并享有公共权力的执行权。通常意义上,公共行政人员只要遵循工具理性去执行国家意志,能够高效地完成被指定的工作任务,即是道德,而不问责任是非,使得公共行政人员陷入“责任困境”。也就是说,在这种背景下,公共行政人员完全抛弃责任后果,于是便产生机会主义的行动。尤其是公共部门作为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和垄断者。因此,这种机会主义显得更加强烈,便利用职权“转空子”、“潜规则”,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睁只眼、闭只眼”能捞即捞,这些都已是常事。
二是二元利益的合谋。所谓的二元利益是指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离出来,但在公共行政领域,在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中,必然包含着对公与私、群与己关系的调整。公共行政人员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服务者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其职责的基本要求。当公共行政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他所具有的是公务员的身份,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是为人民所拥有,维护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当在执行公务以外时,则以个体成员出现,其所代表的则是个人的利益,所以,此时以个人利益作为行为诉求,并追求着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由于公共行政人员却扮演的是公领域与私领域的利益取向。在此情况下,公共职责和义务与个人利益诉求便发生矛盾,就算有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个人利益也不可避免地延伸到公共利益。正如公共选择理论所揭示的那样,公共行政人员在其行为选择上,并非以程序、良知办事,而是以市场利益最大化为个体所追求的目标,且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在这种利己主义动机的驱使下,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尽管在现有制度下遵循着公共利益最大化,但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道德风险的存在,而在道德、法律与制度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约束时,公共权力往往成为他人的谋利工具。
三是行政伦理的困境。行政伦理是公共行政人员行政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行政人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调整器。在现实生活中,面临困境多种多样,但在行政实践上,唯有公共行政人员才能面临行政伦理的困境。这是因为行政伦理是公共行政人员拥有的职业特性,而且常常在困境中做出“悲剧性决策”是当今公共政策和政府行为的特征之一。[3]行政伦理的困境不外乎是在评价与选择的两难状态:一方面是公共行政人员对伦理境界和认知能力问题,另一方面是由伦理本身冲突所致。也就是说,公共行政人员在进行伦理选择时遇到的两种矛盾,既得又损的价值,因为,在特定情况下,必须作出符合某一伦理准则,但又不得违背另一伦理准则。所以,在这种道德选择情景,往往是残忍的,对于公共行政人员而言,是对其理智与良知的肯定、能力与德性的考验。但从现实的情景来看,公共行政人员由于道德力量的匮乏,使得道德下坡。因此,在伦理价值选择面前,轻公共利益重个人利益,舍大择小,由此带来工作效率低下,甚至损害公共利益。
摘要这是一个快节奏的时代,经济迅速发展、体制激烈转换,在这种变迁下我们看似收获很多,却又很贫乏。大型组织过于僵化、市中心充斥着犯罪、住房短缺、交通拥挤、通货膨胀、以及空气污染等问题。本文以美国为例,分析了从1960年到1980年这三十年间的社会危机与变迁,并提出了社会设计的理念。本文认为公共行政领域的问题需要一个普适性的解决办法,寻求一种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人本方面的后现代建构。
关键词公共行政社会设计公共计划社会变迁
一、公共行政的发展
(一)公共行政的脉络
对于公共行政的概念,我们应该窥其全貌,不应被局限于政府部门的传统界限、公共方案的管理、公共事务的日常活动。要想以开阔的观点来描述当代的公共行政,作者认为应该将公共行政视为“社会设计”,这一理念为我们提供一套全新的认知与执行意涵。欲实现有效能的公共行政,必须具备考量社会变迁特质的能力。公共行政关切的重点包括:提升公共性、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建立民主行政、诠释社会问题、理解民众行动与互动、探求行政知识。要想落实民主行政,必须要了解民主行政的特质:公共利益的代表、“代表”具有代表性、咨询开放性、超越企业集团的价值观、不能过分的依赖教育与专业主义、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二)公共行政的形成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