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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策略
(一)对应收账款等重要财务信息采用财务报告可信度分析策略
一般而言,以下几种财务分析方法。①投资者可以采用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通过纵向对比上市公司两期或是连续多期财务报表中的相同指标,确定该指标增减变动的幅度、数额和方向,通过分析过去一段时间公司的财务状况来说明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的变动趋势的方法。在采用比较分析法进行财务分析时,应当注意几个问题:剔除偶发性情况的影响,使分析所使用的数据能正常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用于对比的各个时期的指标,其计算方法必须一致;对有显著变动的指标做重点分析。②投资者要关注上市公司的管理机制。在我国的上市公司里面,存在着严重的管理者掌权和一股独大的现象。所谓的国有资产,其资产的所有者是国家,而小股东并没有合适的方式来对当权者进行监督,一些上市公司的实权往往被公司的管理者或者大股东所控制。内部缺乏良好的制约机制,导致管理人员更多的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肆无忌惮地伪造财务信息,满足自己的利益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③投资者要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否规范,是否遵守相关制度。首先,如果上市公司的某些重要会计项目有异常变动,投资者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必须认真对待异常现象,考虑上市公司是否可能在利用这些项目进行财务造假。其次,还要注意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否在重要项目上有所遗漏,如果存在遗漏,很可能在不能说假话,但又不想讲真话的情况下形成的,投资者应该予以注意。最后一点,投资者也要关注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和审计报告中提到的意见。
(二)采用经营战略策略分析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支出
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来说,其经营战略是为了实现公司的总目标,对资源使用方向和公司所要采取的活动方针的一种总的规划。此外,公司的经营策略还具有竞争意义,这是针对竞争对手的优劣势来制定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些管理问题方面的薄弱环节可以容忍,至少可以暂时容忍,但如果公司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地位恶化,那么就会危害到企业的生存。经营战略的制定和公司经营战略是否正确对公司至关重要。投资者要站在经营战略高度上来进行分析,才能从整体上把握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深刻的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方向。投资者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公司经营战略分析策略。首先,投资者可以采取因素分析法分析上市公司经营战略分析。因素分析法是分析指标与其相关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从数值上确定各影响因素对分析指标的影响程度、影响方向。因素分析法包括差额分析法和连环替代法。在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财务分析时,应当注意几个问题:计算结果的假定性;因素分解的关联性;顺序替代的连环性;因素替代的顺序性。其次,投资者可以分析上市公司的发展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生命周期,将上市公司划分为起步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衰退阶段四个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市公司的股价水平、盈利能力、生产经营能力等方面是有所差距的。并且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行业的财务分析,投资者对二者的侧重点把握也应有所不同。最后,投资者可以选择分析上市公司的核心能力。上市公司的核心能力是整合组织内部的技能与知识,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以被竞争对手所模仿,给企业带来利润的企业独有的能力。上市公司只有具备了基本的核心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投资者在进行核心能力分析时,投资者要注意,在非正常的经营情况下,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或者收益只是特殊情况下的结果,不能反映上市公司的核心能力,在分析时应当剔除这种特殊情况只涉及企业正常情况下的经营状况。常见的非正常经营情况有会计制度变更、关联方交易、证券买卖、将要停止的营业项目等。
(三)对存货管理、负债规模等问题采用辩证分析策略
摘要:公司经营权是公司法人所有权的主要内容,也是公司财产的主要实现方式。正确界定公司经营权的概念和范围,规范公司经营权的运作方式,这不但是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而且也是有效发挥公司制度作用的需要。本文将试图在这些方面作些探讨。
关键词:公司、经营权、法定义务
一、公司经营权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认为,对于经营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经营权“是指人们利用物资,从事经营活动的物权形态。”是“经营的法律形式”。狭义的经营权则是“资产(资本)所有权衍生的、具有商品经营职能的法人他主物权。”经营权可分为法定经营权和约定经营权,其中法定经营权作为物权法定主义的必然结果,是企业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经营权,在性质上表现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是以法人制度的规范化为基础的。所谓约定经营权是指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共同约定创设新的法人所衍生的经营权。它是以平等的商品生产者主体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为基础所发生的经营权。公司经营权作为企业法人经营权的一种,是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由公司企业独立行使的对公司财产的法律范围内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支配权。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司经营权的产生背景是为了克服传统的高度民主集权的国家所有权模式、发挥公司组织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而提出的。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中,“国家权力和国家财产所有权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最突出、最本质的标志之一。要研究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财产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问题,国家权力和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的这种结合有很大的意义,因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对全部社会主义国家财产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加以组织。”这种高度民主集权的计划体制对于保证国家迅速集中经济资源以完成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等方面曾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这种体制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主要表现是:其一,传统的国家所有制实行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片面强调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忽略了作为生产者的企业的利益和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使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其二,直接的行政管理的指令性计划使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干预过多,管的太死,企业缺乏改革经营、发展生产、提高效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其三,由于计划体系庞大,计划层次过多,在制订、下达、调整计划时的信息传递、信息处理和信息反馈存在着停滞和扭曲,一方面使计划难以与经济运行的现实相吻合,另一方面使计划经常变更,导致企业无所适从,管理难度不断增大。为了克服这些弊端,我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就一直在孜孜探求解决途径,最终确立了三个基本制度,即市场经济体制、法人制度和公司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从制度体系上保证了企业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营利为目标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和法人制度则从组织形式和法律制度上对传统的企业制度进行了创新。在法人制度中,个人所有权已不再是简单的个人独体所有权,而是变成了个人所有权的复杂集合体;法律赋予法人以独立的法人人格,并使法人的财产独立化。由于法人组织独立于个人、法人财产独立于法人成员的财产,因此法人的财产责任也与个人的财产责任明显分离。法人制度中的独立人格、独立财产和独立责任的规定,是公司的外部构造形态。在公司内部,一方面,公司作为组织体的重要性压倒了股东作为个人所有者的重要性,所有权不再成为担任公司决策职务的必备条件;公司不需要退还本金的规定,既使公司法人所有权具有了永久性物权的性质,也股东的行权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如此,由于整个公司的运作不再依照公司发起人之间订立的发起协议,而是依照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内部约定,从而使公司行为具有相当的超脱性。另一方面公司的活动又不能完全脱离公司股东,这不但因为股东出资是公司财产的唯一来源,股东权益是公司一切经济条件的基础,而且也反映在公司决策不能背离股东的意志,因为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实际上,股东会都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因此,公司法通过公司内部关系的构造,通过物的货币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的分离,并与法人制度相结合,终于创造了同一财产上个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两权并存、内外分离、内部联结、同时实现的奇迹。
与其他形式的财产权利相比,公司经营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特征:第一、公司经营权表现为公司法人所有权。关于公司经营权的性质,在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争论:有的认为经营权就是经营管理权,有的认为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有的认为经营权是信托权,也有的认为是受托权。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则认为应属于公司法人所有权,这里的公司法人所有权在内涵上应涵盖了所有权的一切方面,不但包括所有权的权能内容、性质的规定,而且包括所有权的保护方法和诉讼权利的规定,包括所有权与债权关系的规定,与他物权关系的规定。第二、公司经营权的权源基础和权利内容直接来源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公司经营权的授予是基于法律规定。对此我国《公司法》第4条第2款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二是指公司经营权的具体内容也是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对此我国《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节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第三、公司经营权行使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能够行使公司经营权的不但包括公司的董事会及其成员、公司经理等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而且还包括股东会等公司的决策机构。当然决策机构经营权的行使通常带有一定的宏观性和非经常性,作为常态形式的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仍然限于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机构即公司经理和和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二、公司经营权行使的主体
一、诚信经营,是公司生存的命脉
①保持公司的良好信誉、名声、口碑很重要(口碑,就是我们做的超出了客户的期望值),诚信经营,这也是一个公司成立之初就该定下的经营理念,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也是保证业务不断扩大的前提条件。业务要扩大,并不是只有跑客户一条途径,那样永远处在不断开发新客户丢失老客户的过程中,进入一个怪圈,后边会更难办。保证老客户的稳定,并带来新客户,这是一种特别见效的广告形式,客户口口相传,和他的朋友说上一句这家公司态度好,产品质量好,信誉好、售后无忧,往往比我们自己跑去跟客户说上十句、百句甚至更多的话都管用。
②市场中有一条永远不变的规律就是“物以稀为贵”如果大多数人不诚实,不诚信,说话出尔反尔,这时诚信的公司就更加宝贵,市场资源社会资源就会源源不断的流进这些诚信的企业中去。
③把眼光放长远,不要急于一时之利,不要光看眼前,可能有的时候某一单生意很小,不赚钱甚至赔上一点也没关系,有失才有得,起码我们赚了口碑,这就是诚信经营,后边就有可能为我们带来更多的业务,所以不管多大的生意都要尽全力去做。引用胡雪岩的一句话“做生意眼光放的有多远,生意做的就有多大”。
④答应客户的事一定要做到,有的时候可能为了兑现自己的一句诺言,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吃多少苦、受多少累、甚至受了很多委屈那是自己的事,客户关心的只是结果,如果我们付出了很多,苦也吃了,累也受了,结果是客户不满意,那所有的前期付出都等于没有,这也是诚信经营。
⑤遇到了问题先要想着怎样去解决,不要急着推卸责任,不管是谁的责任,都是公司的事情,问题都要解决,事情处理了之后再找原因,该谁的责任谁承担,那是公司自己内部的事,万不可当着客户的面你怪我我怪你,相互推卸责任。遇到问题不敢承担只会找借口推卸责任的人,永远不会成功。
一、劳动法中劳动者的界定
我国劳动法中的对“劳动者”并没有明确清晰的界定,通说认为“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给付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其他国家对“劳动者”则有不同的界定,总结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英美法系的“控制说”和大陆法系的“从属说”。英美法系的“控制说”来源与主人与仆人的法理——主人有权控制仆人做什么,也有权控制仆人以何种方式去做。在此种学说里,独立承包人(independentworker)和自雇劳动者(self-employedworker)就被排除在劳动者之外。例如,英国在长期的判例中形成了一些成形的标准:(1)是否在他人的指导下工作,指导者控制雇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2)是否受雇为雇主经营活动的一部分,且这部分是雇主经营活动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是否自己提供工具与设备;(4)是否承担损失风险和享有利益。大陆法系在德国劳动法理论的深刻影响下,以“人格从属性”为通说,而后在此基础上慢慢产生了“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说”等若干学说。所谓人格上的从属性,是指劳动者在雇主的指挥命令下提供劳务,劳动者被纳入雇主生产组织之内,雇主对其拥有的指示权较为广泛,劳动者丧失其对于劳动所得处分的可能性,其提供劳务具有纯粹利他的属性。例如,德国劳动法院法第五条规定,“本法称受雇者,谓劳动者及使用人,学徒亦包括在内。无劳动契约关系,基于特定他人之委托,为其计算而给付劳动者之人,视同受雇人”。
二、企业经营者、高管人员是否属于在劳动法中的劳动者
1.企业经营者。无论从“劳动者”的通说上来思考,还是从“控制说”和“从属说”的学说上来判断,企业经营者都不能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企业经营者既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依据劳动领取报酬,其经营企业的时间、以何种方式经营和经营的内容不受任何主体的控制,经济和人格上都不从属于企业(具体体现于企业经营者并未被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不需考勤与业绩评定等)。因而,企业经营者不是劳动者,是典型的雇主或雇主代表。
2.企业高管人员。企业高管人员在实务中的认定并没有多少异议,几乎都将其确认为“劳动者”,尤其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1条更是明确彰显了我国对于企业高管人员的态度——“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这样的规定却与公司法上的规定存在冲突。
(1)高管人员与用人单位关系的产生。《公司法》第47、69、114、11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公司法》第114条规定的情形为“经营者”被委任作为“高管人员”,经营者无疑已确定为雇主或雇主之一,倘若高管人员为“劳动者”,这不是出现了雇主与劳动者为同一人的情形吗?逻辑上存在矛盾。
论文关键词:施工企业;经营绩效;影响因素;主要对策
论文摘要:企业经营绩效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效益和经营者业绩。由于受金融危机、材料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公路施工企业经营绩效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从国家宏观环境、政策导向和企业战略决策、运营管理等方面分析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因素,并简要提出自己的解决对策。
企业经营绩效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效益和经营者业绩。企业经营效益水平主要表现在_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运营水平、偿债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而施工企业经营绩效受周家经济形势、行业特性、竞争环境等影响,并受工程项目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的制约,本文针对施工企业经营绩效的主要影响因素和基本对策加以论述。
一、公路施工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外部环境影响的宏观因素
1.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基础设施建没领域投资力度直接影响建筑施工行业的行业景气度,国家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对建筑施工行业具有直接影响。2006-2008年,国家针埘经济“过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而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筑施1二企业是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导向最为直接的行业,使得作为建筑施工市场供给方的如房地产业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受到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