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工作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
(二)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下一步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研究其他应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按要求对各县区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督促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县十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优化支出结构,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下发《机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就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来客接待、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车辆管理、使用等工作,从而规范镇机关公务人员的工作行为,特通知如下:
一、来客接待
1、来客由分管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口接待,要在开饭前一小时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镇食堂就餐,不准在外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就餐的,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填写就餐指令单到指定饭馆按标准就餐。
2、因工作需要错过开饭时间需在外就餐的由办公室出具就餐指令单按标准到指定饭馆就餐,否则不予报销。
3、来客需住宿的,原则上不允许在外住宿,重要宾客确需在外住宿,由办公室请示书记或镇长后,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
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干部作风,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经研究,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分组考勤制。实行白天分组、晚上带班和会议点到考勤制度。白天分组即结合中心工作分组管理,上午9:00前至分管领导处签名,登记去向。其他领导抽调干部,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签到表上注明;晚上带班即每晚由带班领导负责,值班干部晚上9:00准时到值班领导处签到,无住房的干部签到后方可回家;会议点到即每次召开会议,均由主持会议的领导负责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点名。
二、请假书面制。凡是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所有人员请假必须先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再由主要领导签批。如遇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必须补签假条。
三、去向公示制。各分管领导每天上午9:00将考勤表交至镇党政办统一汇总,党政办负责在去向公示榜上公示干部去向。
四、周一列会制。每周一召开镇干部例会,会上,由主持领导将上周出勤、请假等情况进行通报。例会后由各分管领导召集组员开会,明确本周工作重点,细化本周任务。
五、严格督查制。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时对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干部迟到、缺勤,或与所登记去向不一致等行为,将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处以一定罚金。
一、入驻大厅各部门要明确2名工作人员同时上岗。各部门入驻政务大厅窗口要派驻2名工作人员同时上岗,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负责到窗口部门、单位送件、取件、制证、发证等相关工作,避免出现让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
二、确因人员紧张和业务量较少等因素,报经县政务中心审查同意后,可以实行AB岗工作制度。AB岗工作责任制是指: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中,设置两个岗位,A岗承担人为该职位的责任人,B岗承担人为该职位的备岗责任人,当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休假、有事有病请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由明确的B岗承担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
入驻大厅各部门要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B岗承担人,一年内不得更换。每个窗口AB岗两名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相等,同为直接责任人。A岗因出差、开会、休假、有事有病请假等情况确需离岗,向所在部门(单位)和政务中心请假,经批准后,与B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接后方可离岗,A岗工作人员离岗期间,由熟悉A岗工作人员业务的B岗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和服务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中断行政审批业务,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避免出现缺岗、空岗现象,确保工作岗位不缺位。
三、对违反工作日无缺位制度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入驻政务大厅各部门窗口要严格执行无缺位制度,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内,必须严格做到全日对外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
窗口单位要减少抽调窗口工作人员回本单位参加与窗口工作无关的会议、学习或其他活动,确需参加的应先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衔接,并保证窗口有人值守并能正常办公。
若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和顶岗人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窗口单位将其调整或调离窗口岗位,责任在窗口单位的由县监察局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管理工作,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二、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突击抓,专门股室和工作班子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三、在调整和出台与人口计生相关的政策时,主动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其政策措施有利于加强和促进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出台和实施普惠、优惠政策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并对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户予以优先照顾。
四、对局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影响住建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
五、各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县住建局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核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中的计划生育条款。建设项目施工队负责人要承担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确保无计划外生育。严格对安监员配合做好建筑施工工地计生工作的考核,查验本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名册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季度组织育龄妇女到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孕情检查。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对象,24小时内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并配合落实管理措施,协助社区做好住宅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