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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月度小结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工作月度小结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工作月度小结

班主任制度

(一)、每日工作

上午:8:00到办公室签到;8:05至8:20到寝室催促学生上课;8:20至8:30到教室察看学生到课情况;8:30至9:50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或听课;9:50至10:10接待来访学生或去班级、部门处理事务;10:10至12:00在办公室或到部门处理日常事务。

下午:2:00(夏季后延30分)到办公室签到;2:00至3:40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或到教室、宿舍了解情况或去系(部)办理事务;3:40至5:00找个别学生谈心或组织班级活动、检查班级卫生。

晚上:7:00到办公室签到;7:00至9:00到教室检查晚自习和当日教学日志、参加班级会议和活动,检查教室,关好灯、门窗;或到教室和寝室找学生谈心、写工作日记(不少于100字);9:00至10:00检查学生寝室,登记未宿和外宿学生,并做好劝说工作。

(二)、每周工作

1、周一早上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第一个月服设系;第二个月服工系;第三个月国设系、服营系、本科部;第四个月艺术系、计算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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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办公室制度

日工作:

1、上午6:30-7:20晨练晨读登记。7:30-8:50升国旗仪式。8:00-8:10班主任签到。8:10-11:50参加校、院教学检查、会议、学习、活动,或组织开会议、学习、检查,以及处理日常事务,接待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学生。

2、下午2:00-2:10(夏季后延30分)班主任签到。2:10-3:40参加校、院教学检查、会议、学习、活动,或组织会议、学习、检查,以及处理日常事务,接待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学生。3:40-5:30参加或主持会议、学习,组织活动检查,以及找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学生个别谈心或了解情况。

3、晚上6:50-7:00班主任签到。7:00-9:00参加或主持会议、活动、学习,组织检查晚自习和班主任巡逻,参加学校、院、班级、楼栋会议和活动,以及处理日常事务,接待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学生。9:00-10:00到学生楼栋检查,班主任查寝,以及了解学生寝室情况,或找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学生谈话等;撰写工作日志。

每周工作:

1、周一:组织升国旗仪式;参加学工处周例会;组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周例会;上报本院“学生工作情况周报”和“主题班会安排”;组织班干部观看“学工处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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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艺术学院会议制度

一、学院办公会议——每周一下午4:00召开,由院长主持,副院长、院办、学工办、教研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相关人员列席。内容:传达学校行政例会精神,汇报上周工作情况,讨论本周工作安排,以及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二、教学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院办、教研室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相关人员列席。内容:传达学校教学例会和学院办公会议的精神,通报前两周教学、教务情况,讨论布置后两周的工作安排。

三、学工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学工办负责人主持,全体班主任参加。内容:传达学校学工例会和学院办公会议的精神,汇报上周学生工作情况。讨论布置下周的工作安排。

四、学院党建分会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学院党建分会负责人主持,党建组长以上人员参加。内容:小结前两周党建分会工作情况,布置后两周党建分会工作安排。

五、教职工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同时邀请挂点的学校领导参加。内容:传达学校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上月教师、班主任月度考核情况。布置下月工作安排。

六、党总支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总支书记主持,全体总支委员参加。内容:通报上月党务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安排,以及组织发展、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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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快社区矫正整治方案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3月底前。局党组编制部门联系,完成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股)编制落实的初期(函请)工作落实1—3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

二、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调查工作

8月底前,各乡镇司法所要与辖区公安派出所联系完成社区矫正对象调查工作,将调查情况制表汇总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

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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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6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安委办〔*〕18号、安委办明电〔*〕9号和安委办〔*〕20号)要求,及时掌握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现就煤矿自查自改信息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9号)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进度快报表》(见附件)。

附件中“隐患”是指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下属单位(矿井、区、队等)掌握整改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按《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掌握整改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或局部停产治理的隐患;“重大隐患”包括“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二、报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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