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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根据目前电视广告监管系统的技术现状,通过分析电视广告节目播放的特点,提出了一种基于视频特征比对识别的广告监管技术思路,并针对构建智能化广告监管系统的关键技术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大幅减少监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广告监管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在研究建立广告监管系统方面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电视广告;智能化监管;广告自动发现;广告自动拆分
电视广告以其直观形象、感染力强、方式灵活多样、覆盖范围和受众面广、送达率高等优势,仍是大多数行业进行推广宣传的主流形式。现如今,各级广电监管部门对广告节目进行自身行业监管时,也是以电视广告节目监管作为重点。近年来,为了改变人工监听监看广告节目的工作方式,各级广电监管部门以科技手段辅助广告监管工作,通过建立广告监管技术系统,取得了一定效果。目前,针对电视广告监管,大多数广告监管系统的主要技术策略是利用人工制作出的大量广告视频样本进行基于音频特征的识别比对。此种策略仍受制于广告的发现过多依赖于人工每天制作的大量广告样本模版,从而造成对广告样本库的维护工作量很大、节目监管范围有限、未能及时发现新广告等不足,相比于最传统的人工监听监看方式,还存在工作量较大的问题。另外,由于监管系统采集到的电视节目源的背景音复杂多样,采用音频比对有时也会具有一定的误差,从而影响识别效率和结果。因此,为了提高广告监管的效率,改变人工大量制作模板的工作模式,通过新的技术手段建立一种更加智能化、自动化的广告监管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电视广告节目播放特点
每个电视频道播出的广告节目一般来说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每条电视广告一般都具有重复性,这种重复性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条广告一天内会重复播放几次;另一种情况是一条广告每天只播一次,但在一定周期天数内还是会再次播放;(2)每个电视频道每天具有相对固定的广告时段,在广告时段内将连续播放一条以上的广告节目;(3)考虑到商业利益和广告宣传的因素,电视台制作的广告节目只播一次不会再次重复播放的情况很少。
2技术思路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户外广告监督管理,维护广告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办法》、《池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县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户外广告监督管理总体要求:控制总量、规范设置、提高品质、安全美观,注重“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形象宣传。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
(一)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公交站台等市政设施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建筑物或者空间设置的交通路牌、旅游标识、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橱窗、护栏、灯箱、实物模型、条幅、彩虹门等;
(二)临街商业用房设置的店名牌和各类招牌、宣传牌;
随着商品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商品广告的作用越来越深入人心。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经济形势下,众多生产经营企业更加重视广告的作用,不论在城市和乡村,各类户外广告日益增多,出现了不可忽视的秩序混乱现象。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管力度。
现行户外广告监管的现状:
*、广告主、广告者的法律意识不强。自从取消《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前置审批登记条件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审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基本搁浅。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的人员由于频繁变动,大部分人员对广告审查登记工作业务相对陌生,对《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理解的不深、掌握的不透,特别是商家在自控地带的自设性户外广告,基本上都没有主动申请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职能不到位。《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户外广告由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有的基层工商所对户外广告监管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户外广告监管主要是县局有关科室的事情。因此,有的基层工商所在工作安排上没有投入足够的人力、时间,未能发挥基层工商所在户外广告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
*、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不利。工商执法人员对擅自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考虑涉及面广,涉及的市场主体数量多,被处理对象多有抵触情绪,监管中产生了畏难情绪,出现了执法不力现象。
*、户外广告监管体系不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户外广告的监管通常是以专项整治为主,在日常监管方面投入的人力和时间不足,对违法行为的苗头不能及时察觉,警示性行政指导工作做得不够,导致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无法有机结合。
深化建设“服务型工商”强化广告诚信长效监管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信用经济的核心。市场经济时代,如何加强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诚信建设,尤其是加强广告领域的诚信建设,强化广告诚信长效监管,是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突出问题,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建设“服务型工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可以说,诚信就是形象,诚信出生产力,广告领域的诚信度不仅影响广告企业自身的信誉度,还关系到社会的整体诚信,更制约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广告领域的诚信建设,更是市场主体形象建设,是良好经营行为的展示,直接关系到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广告领域的诚信建设刻不容缓,工商部门强化广告诚信的长效监管更是重中之重。
一、广告领域诚信建设现状分析
近年来,广告行业发展很快,形势喜人,但是,广告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各方面的制度、管理还不完善,存在着信用度低、操作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影响着诚信城市的建设,主要表现是:
第一、重经济效益,强烈的利益驱动。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激烈,一些企业只求外部宣传、扩大影响效应,一味谋求经济效益,大肆“广而告之”,将原则、规章放在一边,甚至全然不顾其他,只受强烈的广告利益驱动。某些领导的这种错误观念是导致广告市场大量虚假违规广告出现的主要原因。不改变它,广告领域的诚信建设就无法开展,广告市场也就难以步入规范、有序、快速的发展轨道。
第二、整体诚信度较低,违规虚假广告较多。广告市场是由广告主、广告者、广告经营者三方面组成的,这一领域面广、人多、层次和水平不一,整体水平不高,有的甚至违规操作,虚假广告。从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来看,对虚假广告的投诉一直呈上升趋势。违规虚假广告往往违背诚信的原则,故意使用一些模糊用语,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像药品广告、保健品广告、医疗广告、农村“致富信息”技术转让广告等等存在的问题尤其严重。就南京市而言: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度共各类医疗、药品广告28059篇,其中,虚假违规广告27131篇,违规虚假率达96%。如此惊人的数据告诉我们,广告市场的诚信度之低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为切实规范户外广告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监管力度,净化户外广告发展环境,长宁县工商局采取“五抓”措施强化户外广告监管。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2份,登记备案10份,接受咨询12起。
一是抓宣传,造气氛。
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形式,加大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告经营者和群众的广告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主动维护户外广告市场良好秩序。
二是抓学习,提素质。
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的鉴别能力。
三是抓入口,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