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广告监管的重要性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厅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联合修订并予以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贯彻实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积极贯彻落实新《办法》
(一)认真学习,熟知新《办法》。新《办法》明确了医疗广告前审查制度,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新《办法》对医疗广告的规范更加严格,同时也对工商、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工商、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新《办法》,针对新《办法》实施后的新情况,准确理解与适用新条款,做好实施新《办法》的准备工作。
(二)营造氛围,宣传新《办法》。新《办法》的颁布,是有效制止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依法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各级工商、卫生行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及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为实施新《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指导,执行新《办法》。新《办法》颁布后,各地工商、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广告公司、广告媒介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引导医疗行业和广告行业加强自律,指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自觉遵守新《办法》,按照新规定规范广告内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广告审查和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为开展医疗广告审查工作打好基础。
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以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2.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3.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
[摘要]本文分析自媒体广告面临的挑战,提出建设自媒体广告法律秩序的建议和行业可持续发展对策。
[关键词]自媒体广告广告法规法律监管广告乱象
一、自媒体广告营销乱象
1.微博
(1)广告内容有违真实。微博广告,在微博发展的过程中应运产生,以微博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带动销售额。商家喜欢用微博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平台进行商品推广,常见的微博广告是文字、图片与商品链接,购物流程大大简化,点击即购买。任意个人可以随意传播广告。如薇娅等类微博大V推送文章或视频广告,其广告传播没有任何资格限制。一部分网红博主,依靠发文图以及抽奖等方式吸引粉丝,开设淘宝店实现流量变现,但其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同时在微博的广告数量众多,商品占据着微博的各个版面,三无和山寨的产品混入容易误导消费者,给平台也带来了消极影响。(2)明星代言有风险。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对观众具有天然的号召力。一些明星在代言商品毫无责任感,与不良商家合作宣传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例如林志颖的代言曾被告上法庭,原告是其粉丝因为相信林志颖微博上《林博士课堂》的广告而购买了他代言的胶原蛋白饮料。而后经查证,这款饮料不具有任何广告中的功效。(3)私信评论广告缺乏监管。私信广告是广告商将广告信息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发送到其私信里,其侵犯了微博用户的隐私,强迫用户接受垃圾广告给用户带来了负面体验,一些链接可能带有网络病毒。
2.微信公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意见》(常政发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年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领导班子
依法加强农业投入管理是推动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各乡镇(区)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水平。县政府成立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市场管理
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县农业部门是农资打假牵头单位,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的监管;县工商部门负责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广告审批、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流通领域的监管等工作;县质监部门负责农业投入品生产领域监管工作;县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畜(鱼)药、饲料及违禁药品、添加品的监管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产品认证、销售市场等监管工作;县发改物价部门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农业投入品价格监管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农业投入品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县安监部门负责农药经营领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各乡镇(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协调工作,发现重大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并负责协调处理。
三、开展联合行动,打击不法行为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下同)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实现我县药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号)文件精神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9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
(一)充分认识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切实加强药品安全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落实社会监管责任的基本要求,是推进*社会进步发展、建设“平安*”的客观需要。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县药品安全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加强药品安全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保护公众健康”理念,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切实增强监管能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重点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三)工作目标。通过努力(至2010年),政府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更加规范,政府部门协作更加紧密;全县涉药单位的信息网络初步建立,检验检测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全县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