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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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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村级财务制度

1、各村委会必须设置报账员、出纳各一人。

2、各村委会必须设置会计账簿,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即会计设有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账,出纳设有现金日记账。

3、各村支书、主任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完全负责,即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完全负责。

4、各村报账员、出纳各负其责干好自己的财务工作,即报账员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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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大货车管理,保障运输安全、节约油料消耗,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大货车管理规章制度。

一、车辆管理

1、严格执行派车制度

凡需要用大货车,均由用车部门到车管部门填写用车申请单,报主管领导批准。由车管部门按要求填写派车单派车,注明出车时间、方向、工作任务和收车时间等,驾驶员要依据派车单出车,认真努力开好车,完成运输任务。

2、严格执行维修归位制度

大货车完成运输任务后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公司场地内,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回家或停放在公司场地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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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回收管理工作制度

为强化药品市场监管,防止不合格药品和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遏制非法收购过期药品的不法行为,建立并落实回收药品的长效机制,保证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用药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热心公益事业、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具体承担不合格药品和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其资格须经定点单位书面申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核确定。未经审核确定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开展药品回收工作。

二、定点单位应对药品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做到“三专一标示”,即对回收过期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和专箱存放,制作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温馨提示牌。

三、定点单位应建立不合格药品和过期药品回收登记制度,登记内容为移交人姓名、送交时间、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接受人签名等。

四、定点单位对群众送交的不合格药品和过期药品不得拒收。

五、定点单位设立不合格药品和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箱应摆放在醒目位置且相对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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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接待、食堂、车辆、办公用品等后勤方面的管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做到热情不铺张、周到不浪费,减少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制度

1、接待来客热情周到,原则上在镇机关食堂招待,食堂实行零利润管理,来客需要在机关食堂安排用餐的,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

2、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在食堂以外属本镇范围内的地方安排用餐,实行派单制,用餐单分发给各分管领导,用餐时请填写好来客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后,交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需要在共青城区范围内安排用餐的,经书记、镇长同意后,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定点安排。

3、实行对口接待,尽量压缩陪客人数,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宾人数,原则上不安排高档烟、酒,尽量安排本地酒,防止铺张浪费。

4、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后勤办公室统一购买使用,从严控制。未经后勤办公室同意,部门或个人自行购买的不予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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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局是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局应按照省、市政府批复精神,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相关职能部门是指住建、园林、规划、环保、公安、工商等被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

第二章联席会议制度

第四条县政府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研究解决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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