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国际税收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国际税收管理新形势
(一)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数量持续增加
世界范围内税收环境更加公平不断扩大和完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网络是各国国际税收管理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近年来,各国高度重视税收协定的修订和新签工作。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方面继续新签税收协定,另一方面也对一些过时的税收协定进行了修订和重签;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其他国家签署税收协定的步伐加快。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网站税收协定数据库的统计,截至2013年3月25日,全世界共签订了6200多个避免对所得、资本以及遗产和赠与双重征税的协定,357个有关交通运输的税收协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2008年1月1日至今,避免对所得、资本以及遗产和赠与双重征税的协定新增了1500多个,交通运输税收协定新增了57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25日期间,上述两种协定分别新增了270多个和2个。
(二)加大反避税力度
增加财政收入以应对更加复杂的经济形势反避税是国际税收管理的重中之重。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发达国家纷纷加大了反避税力度,发展中国家随后也开始重视和加强反避税工作。近10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世界范围的反避税力度更趋强硬。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反避税相关法律和规定
摘要:2008年随着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涉外税收管理也同时过渡到国际税收管理。出于国际税收管理对象增多、涉外税收政策延续性、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多重需要,国际税务管理必须规范和加强,应通过严格执行税收协定、强化非居民税收监管、国际税务管理合作、实施反避税等措施来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关键词:两税合并;国际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对内、外资两种类型企业实行同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统一设为25%。随着两税合并的开始,涉外税收因存在时间的局限性,将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而作为国际税收管理的各项内容将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国际资本流动、项目往来频繁等因素影响将得到加强。两税合并以后如何加强国际税务管理成为当前国际税务工作者的热门话题,现通过由过去的涉外税收管理到国际税收管理,谈合并后如何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一、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区别
1.概念不同。涉外税收只是一个国家税收体系分支,是相当于内资企业和个人税收而言,但国际税收则不是分支,国家税收征管体系不能分为国内税收和国际税收。
2.内容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主权国家和地区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一般情况下是以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建立相对独立的税收制度为前提。而国际税收则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对跨国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引起的一系列活动,涉外税收征收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国际税收处理协调的是包括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居民和来源地管辖权,避免国际重复征税,防止国际避税,税收协定执行和情报交换为主要内容。
一、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区别
1.概念不同。涉外税收只是一个国家税收体系分支,是相当于内资企业和个人税收而言,但国际税收则不是分支,国家税收征管体系不能分为国内税收和国际税收。
2.内容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主权国家和地区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一般情况下是以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建立相对独立的税收制度为前提。而国际税收则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对跨国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引起的一系列活动,涉外税收征收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国际税收处理协调的是包括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居民和来源地管辖权,避免国际重复征税,防止国际避税,税收协定执行和情报交换为主要内容。
3.范围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处理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就来源于本国或者本地区收入的外国企业和个人征税,国际税收是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因行使不同税收管辖权引起的纳税问题。
4.存续时间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吸引外资需要而产生,是以建立相对独立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存在前提,一旦统一合并取消单独税种时,涉外税收作为单独的税收管理活动将消亡,而国际税收则不同,只要世界上存在国家和地区,存在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存在跨国交易,国际税收就将继续留存。
二、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必要性分析
**年年12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被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明年初将进行再次审议,至此两税合并已经是大势所趋,由于重大分歧已不复存在,明年三月正式通过的可能性很大,乐观估计在2008年将正式实施。两税合并以后国际税务管理部门作为内设机构将如何定位,是撤消,合并还是继续留存,成为众多关心人士的热门话题,作为一名国际税务工作者,通过对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区别的研究,认为合并后国际税务管理部门作为一个内设机构不但不该被取消,相反还应该继续加强。
一、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区别
涉外税收是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各种税收活动的总称,是我国适应对外开放需要而产生的一个特定税收概念,世界上只有几个国家对外资和外籍个人单独建立一套专门的涉外税制体系。而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和地区,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体现了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由此可见,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决不能混为一谈。主要区别在于一是概念不同。涉外税收只是一个国家税收体系分支,是相当于内资企业和个人税收而言,但国际税收则不是分支,国家税收征管体系不能分为国内税收和国际税收。二是内容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主权国家和地区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一般情况下是以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建立相对独立的税收制度为前提。而国际税收则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对跨国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引起的一系列活动,涉外税收征收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国际税收处理协调的是包括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居民和来源地管辖权,避免国际重复征税,防止国际避税,税收协定执行和情报交换为主要内容;三是范围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处理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就来源于本国或者本地区收入的外国企业和个人征税,国际税收是两个和两个一上国家或者地区因行使不同税收管辖权引起的纳税问题。四是存续时间不同。涉外税收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吸引外资需要而产生,是以建立相对独立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存在前提,一旦统一合并取消单独税种时,涉外税收作为单独的税收管理活动将消亡,而国际税收则不同,只要世界上存在国家和地区,存在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存在跨国交易,国际税收就将继续留存。
二、当前国际税收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1153号),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税收协定的执行。包括居民认定及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出具、常设机构认定及管理、限制税率认定、税收管辖权判定及税收管理、境外税收抵免审核认定及管理、协定特殊条款的执行、研究制定税收协定执行的管理办法、对滥用税收协定的专项调查与处理等。
摘要:本文分析我国涉外税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国际税收竞争环境下,我国涉外税制的改革着力点。
关键词:国际税收竞争,涉外税制,改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税制改革普遍采取减税政策,这与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税收竞争有直接关系。在此环境下,我国如何在涉外税制改革中,充分考虑国际税收竞争对我国涉外税制的影响,规划和制定合乎国际规范、充满竞争力的涉外税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税收竞争力影响因素及效应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必然在税收政策上开展国际竞争,从而吸引国际资本或经营活动,这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国际税收竞争。从根本上说,国际税收竞争就是通过良好的税制环境吸引更多的国际经济资源、运用适当的税收优惠措施提升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一)国际税收竞争力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