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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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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调查管理

国土局加强土地调查管理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二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土地管理影响着国家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严把土地“闸门”的重要基础。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掌握城镇、村庄以及独立工矿区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是科学制订土地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落实土地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是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是准确判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规模、及时调整供地方向、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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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土地调查管理发言

同志们: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摸清我国土地家底的一次重要调查,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党中央、*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总书记、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8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并全面部署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刚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统计局和辽宁、浙江、云南省的有关负责同志做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各方面重视。*至*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初步查明了当时全国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情况。此后,每年都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跟踪了解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变化情况,为宏观调控和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状况有了很大变化,但仍存在土地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信息不健全、地籍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对加强土地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掌握土地利用状况,是科学制订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制约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统筹考虑吃饭和建设、生存和发展问题,始终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保住18亿亩耕地、近16亿亩基本农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底线”,也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但目前许多地方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准确数量、空间分布等不是十分清楚,这不利于国家以及地方战略、规划、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因此,必须通过调查摸清情况。

(二)掌握土地利用状况,是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现实需要。土地不仅是微观活动的载体,也是宏观调控的手段。近几年来,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运用土地信息、把好土地闸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迫切要求获得真实可靠的土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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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359号)精神与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权属管理,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城乡社会经济稳定局面,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我区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粤北,位于东经113°22''''-113°44''''、.北纬24°40''''-25°07''''之间。西北面、北面与乐昌市、仁化县交界,东面与始兴县接壤,西连乳源自治县,南邻曲江区、武江区。京广铁路南北向贯穿全区、323国道东西向贯穿全区。现辖5镇7办事处,人口36多万,有1:1万正射影像图幅39幅(西安坐标系),总面积858700亩(572.5平方公里)。

*年11月,我区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已全部通过市级验收。我区有少部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明(特别是村民小组之间)、界线不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内容不明确,引发出不少的土地权属纠纷,特别是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这种矛盾更为尖锐。这些矛盾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把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土地财产权和保护耕地的义务确定下来,促进农村土地集约经营、规模化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任务、目的

本次工作的任务是利用现势性良好的土地更新调查正射影像图和调查成果,依照《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按照新的土地分类体系,对农村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情况进行核实和补充调查,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地籍数据库,依法确认土地权属。按照土地登记发证的程序颁发土地证书,保证土地数据的准确性,解决我区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地籍管理的升级换代,充分发挥地籍管理的整体功能,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向规范化、信息化、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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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土地调查,保障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土地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土地调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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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国土地调查会议发言

结合财政工作,我就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各级财政要把土地调查列入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供求形势日益严峻。为确保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这些措施为建立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即将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进一步摸清土地资源家底,制定科学有效的土地资源宏观管理政策,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作,也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将土地调查列入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保障经费,确保土地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级财政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认真核定经费,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要求,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中央财政主要负担调查所需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的统一购置、基础图件的统一制作,以及组织开展全面的内业检查和重点地区、重点地类的外业检查等。目前,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总预算盘子和*年预算安排,我部已与国土资源部协商。下一步,两部门将研究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资金。同时,财政部将根据工作进展需要及时拨付资金,从财力上确保做好此项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要把土地调查经费作为重点保障项目,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拟定具体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经费执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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