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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该文分析了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
1.引言
随着我国的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高校规模的急剧扩大,作为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基本保证及学校发展物质保障的高校资产也有了极大的增长。同时,国家在教育基础设施上投资力度的加大和高校办学筹资渠道的多元化,带来高校国有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大幅度增长和提高,但在追求量的扩张和质的改善的同时,众多院校往往忽视了资产效率和价值的转移,带来重现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状,造成高校国有资产流失和使用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和效益,确保资产增值升值,已成为高校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各高校为了提高办学层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了对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资金投入,添置了大量的先进仪器和设备,加大了基建投资力度,新建了教学楼、学生宿舍,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和师生生活条件。与此同时,高校资产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突出。一方面,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缺乏统一的领导,固定资产的实物流动与价值流动、职能管理部门与专业使用部门处于相互脱节的状态。另一方面,管理意识淡薄,账实不符,权责不明确,使用效率不高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相当严重,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直接影响了高校的办学效益,严重阻碍了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成为高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一、深刻理解十六大报告确立的国资管理新体制
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时提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规定在论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重要性的基础上,从总体思路上勾画出了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
这一体制从五个方面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架构:一是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及其地位,即分别确立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二是确定了不同层次出资人的出资范围;三是要求中央与省市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四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要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五是要继续探索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这一架构从根本上将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职能相分离,即政府只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的经营与保值增值职责则由有关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来承担。对于国有资产经营的体制和方式则要求作进一步探索。按照这一精神,有关学者进一步提出了将国有资产经营与使用职能相分离或区别的思路,即将现行国有企业的实业经营职能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加以分离,将资产经营职能分离出来交由专门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承担,而将前者即实业经营职能继续留给原企业。这一设想与前几年有关学者和国有资产法起草思路相一致。根据上述思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制即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一资产经营公司一生产经营企业“三个层次”的机构共同构成。
二、对新体制构架中各类机构性质与地位的理解
在上述体制架构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部门,它是政府中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过去的体制下,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主体,政府各有关部门都是国有资产某一方面的代表,其职责是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经营,为社会创造财富。这些部门都负有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的责任。在新体制下,由于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一方面政府作为国家管理机器,应服务与监管全社会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设立统一的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机构,原各政府部门不再管理经营国有资产,对整个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不再承担责任。此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集中于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适应这一要求而设立的新的政府职能部门。按照这种思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总体职能是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具体职责应包括统一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国有资产经营方针,代表国资机构与政府其他部门发生关系,分级持有国有资产,并作为出资人代表,根据资产管理需要设立或选择利用社会经营机构负责经营国有资产,代表出资人与资产经营机构发生关系并监督考核其经营活动。
在新体制架构中,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依法设立或根据合同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的经营机构,是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保值增值的企业组织,它们的职责是以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经营活动,使其保值增值。例如,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处拿到100亿元资本,这种资本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产或者股权。资产经营机构利用上述资产去进行投资,并要对其效果承担责任。这样一来,它就成为实实在在的经营机构,一个国有资产经营企业,尽管它经营的是国有资产,由于实行企业经营,推行市场竞争,要核算投入产出比,并获取盈利,故不再具有政府的地位,不能享有政府部门的相关权利。在与其他国有企业的关系中,他们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这种代表身份是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时一并受取的。这样的机构包括目前的控股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改制形成的管理公司、以及专门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家投资公司等。
摘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和学校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宏观调控,高校内部需要实施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如何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实现科学规范化管理,需要我们在改革工作的实践中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1-118-02
多年来,高等院校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已经形成了数额巨大的国有资产。这些国有资产是高等院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必不可少的条件,是高校赖以生存和继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当前高等院校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如何使这部分资产主动适应市场经济,促进高校国有资产的完整、完好、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就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一精辟的论述,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和矛盾,会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进一步显露,需要不断探索研究、不断解决完善,与时俱进。
一、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的定位与基本框架
国有资产是以国家作为出资者而形成的、并在法律上得以确认属于国家的资产。我国现存的国有资产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另一类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二者区别在于前者是资本类(要求价值增值)的国有资产,后者是非资本类(不要求价值增值)的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是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运营的制度化形式,它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运营主体,作为管理、监督、运营对象的国有资产界定,以及管理、监督、运营国有资产的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基本框架有以下主要特点。
1.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模式。国有资产所有权初始委托—模式,至少有四种可能:一是将国内全部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只委托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具有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职能;二是将国内全部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由中央政府作为初始者,再由中央政府将其中地方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委托地方政府(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二级);三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作为全国性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地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初始者;四是将国内全部国有资产只委托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不具有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职能。
一: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弊端
我区目前的国有资产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及自身资金所形成的公共资产,主要以房屋、土地、交通工具为主;第二类:由各经济主管部门所管的尚未改制的国有企业,如经贸委所属工业企业,商业局所属商业企业等;第三类:已改制完成的企业,转入各营运中心的剩余资产。拥有第一类资产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凭借门面租金等非转经的收入作为改善本单位资金条件的一项来源,而不拥有这些资产的单位则缺少这一部分资金来源,这类资产成为各行政事业单位贫富不均的一大动因。对于第二类资产,我区各大系统目前都把企业改制,职工买断身份作为头等大事,现有资产的变现成为完成这一工作的主要资金来源,而其中土地、房屋的变现又占了很大的比重,由于种种原因,各企业所处的地段不同,职工人数各异,商业企业普遍人少地理位置好,而工业企业则恰好相反,这势必造成各企业职工经济补偿标准各异,资金来源各异的局面。对于第三类资产,企业改制结束后剩余资产分别归入三个营运中心,乃至一些主管部门,基本形成“利益均沾、各管一块”的局面,资产分散,资金分散的现象客观存在,很不利于统一管理。
二、我区目前国有资产存量的基本情况:
我局近期对非公益性的行政单位、国有工业、商业、粮食企业的资产存量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其结果是:
1、非公益性行政单位的资产存量:经调查、核实有土地、房屋的行政单位20户,这20户共有房屋、建筑物39849.54m2,其中:已办证的26706.8m2,未办证的有13142.74m2;土地41195.49m2,其中:已办证38552.39m2,未办证2643.1m2。但一部分单位原始资料不完整或找不到,从中可以看出,管理上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有的变现比较困难,特别是未办证的。
2、尚未改制的国有企业的资产存量:我区尚未改制工业企业有钢厂、罐头厂、内衣厂、皮件厂、线材厂和力车厂6户,共有资产17565万元,负债22455万元,净资产-4890万元。据企业主管部门预测,预计资产变现收益18229万元,预计改制费用27220万元,预计改制费用缺口达8991万元。商业企业未改制有百货公司、副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蔬菜水产公司、食品公司、石油公司6户,共有资产6800万元,负债5083万元,净资产1717万元,据企业主管部门预测,预计资产变现收益3575万元,预计改制费用1561万元,预计改制费用结余2014万元。粮食企业未改制有收储公司、一米厂、经营公司、粮食车队4户,共有资产7423万元,负债7843万元,净资产-420万元。据企业主管部门预测,预计资产变现收益1232万元,预计改制费用953万元,预计改制费用结余2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