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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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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与计划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第1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鹤山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xxx试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试行》职责要求,在全镇开展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调查摸底工作。经过调查,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的用人单位共15家,其中属甲类企业2家,主要是其他基础化工原料制造,属乙类企业5家,主要分布在涂料和石油,属丙类企业8家,主要分布在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经过落实《试行》职责要求,截止xxx年x月x日,辖区内现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14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建设“三同时”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家,完成三同时1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检测14家;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体检数500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甲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2家,风险分类评定分别为Ⅰ级和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5家,其中1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4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8家,其中2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6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卫生现场监督单位共15家,警告1家;用人单位职业病数1例。

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建立了职业卫生监管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不断完善之中。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依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预防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每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制定每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并按工作要点及计划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的严格处理及上报。

(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教育培训与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辖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病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同时,结合每年度“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送法律法规送知识到企业,及不定时在圩镇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知识宣传,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重要性。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的知识薄弱,对职业病危害仍然还存在麻痹和侥幸的心理,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不懂职业危害,作业现场没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自我防护工作不到位。

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

职业卫生管理队伍人员少,专业水平不高,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工作难度大,不能有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等级风险实现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积极宣传,动员全镇参与,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将继续以《试行》明确的总目标和具体任务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主体责任。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第2篇

**镇健康教育工作总结

 

    XX年年我镇的健康教育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有关部门的有力配合下,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镇XX年年健康教育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协调、巩固组织机构建设

健康教育是一项利国、利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民心工程。

提高认识,加强部门协调是组织保证的条件。根据上级健康教育工作要求,镇政府重新建立分管镇长为组长,一位副镇长,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包括镇宣传、民政、妇联、团委、农牧业、学校、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的负责人在内的领导小组,行动规划领导小组,设立了“行动”办公室。各部门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做了规划工作,并纳入了今年工作计划之中。

二、今年我们的开展我镇的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今年6月份,镇政府召开了“亿万农牧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小组协调会议”,协调解决“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行动”的有关工作。

1、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是实施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接到市场人动较为密集地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碘缺乏病防治、防治艾滋病、食品卫生、计划免疫、职业病防治、人禽共患病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宣传活动搞2次。发放宣传册(单)320余份、贴出宣传标语58条,受益人数7000余人,“行动”办公室的成员督导和走访了坚实的基础。

2、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我们于XX年年7月2——3日在镇政府举办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共38人参加培训。培训后知识知晓率达到了75%以上。

3、加快传播速度,上报“行动”信息及播放电视录像开讲座课堂等形式,让群众不反掌握了卫生科学知识和对健康教育的进一步认识。

4、在镇中小学校均开设了健康教育课,授课有专兼职教师,课程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通过教育课使学生树立了正确的保健信念。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们的工作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成绩,但发展不够平衡。电教设备缺乏,经费不足,要进一步提高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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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在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按照各级的布置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经过健康教育人员的共同努力,又顺利地走过了一年,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主要做好几个方面:

    一、我们充分利用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共出了十五期,让居民了解每月主要宣传的健康知识、内容涵盖了中医药保健、禁毒、义务献血、疾病防治等,普及健康知识,改变健康观念,提高居民防病治病的能力,认真开展工作,搞好社区健康经验我,通过用各种渠道的宣传和教育,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开展了十次卫生月的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370人次,与中心卫生院配合,进行有主题、有针对性的卫生知识宣教,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并受到居民群众的好评。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第3篇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作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深刻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围绕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公正、高效、规范。

(三)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注力。三是积极参加法律法规日宣传咨询工作,营造社会参与、配合、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水平,增强守法意识。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上半年,选派4人(次)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举办业务培训2次。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近60人次,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等宣传

为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近500份。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2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0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出动监督人员15人次,对全县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县共检查疾控(防疫)机构1个、县级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2家、学校医务室2家、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3家、民营医院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市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我县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198户(其中:餐饮业182户、学校〈营养餐〉食堂16户);从业人员423人,办理卫生许可证198户,办证率100%;办理健康证423人,办证率100%。出动监督人员200余人次,监督户数为198户(次)。

2、专项培训工作:举办了食品、餐饮业、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人等培训班,学习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近200人。

3、上半年出动监督人员56人次,对120余所学校(含托儿所) 学生﹙营养餐﹚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对照标准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

4、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出动监督人员22人次,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4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拟订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从学校食堂和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法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出动监督人员32人次,监督35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共培训各经营户负责人及从业人员40余人。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出动监督人员4人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化妆、保健品卫生监督

出动监督人员8人次,对县城9家化妆品、保健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举办了有职业病危害单位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落实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出动宣传人员5人次,制作宣传展板5张,悬挂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

(八)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动监督人员6人次,开展专项整治前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个体医疗市场。

(九)公示牌上墙。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明白的选择就餐场所和消费环境,上半年我所对县城17家公共场所和35家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公示牌挂牌管理工作,做到了卫生、制度等级公示上墙。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县城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机构人员编制不够合理,人力资源匮乏,年龄偏大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二)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四)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的投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六)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监督工作。

(八)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九)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县医疗市场。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第4篇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切实做好2012年我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基层基础“双基”为工作目标,以贯彻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维护好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权益为工作目的,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三个”重点,强化危机、责任、进取“三种”意识,强化队伍、制度、保障能力“三项”建设,强化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强化目标考核、信息调度报送、监管工作计划“三项”措施,促进思想认识、管理方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本质安全化“三个”转变。

二、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安监局内设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科(股)室的编制、人员和装备。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安监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三)配合完成各级政府“十二·五”职业健康安全规划。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宣教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要抓好粉尘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七)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定期评价、检测试点工作。

(八)开展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试点工作。

(九)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特别是日常监管机构或监督员。

(十)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十一)进一步抓好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三种”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不断由媒体曝光的职业危害事件及递增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正处于一个职业危害严重的时期,众多的从业人员及家庭受到伤害,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坏了我国的国际形象,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已成为了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和热点。就我区而言,发展不足、经济滞后、高危产业行业结构为主、涉及职业危害且严重的行业企业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的改善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不仅在现在而且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和控制突发性工伤亡事故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这对全面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挑战性。因此,各级安监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强化危机、责任及进取“三种”意识,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推动和抓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三项”建设,进一步压实职业健康安全基础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依靠队伍做事。一要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内设机构还未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股室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任务,积极争取编制,按照上下业务对口的原则成立职业健康监管股室,且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如编制及人员一时难以解决,应将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职责分解至其他行业监管股室,把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二要督促企业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都要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领导成员、成员单位及职责,特别是要明确作业场所专门或兼职的日常监管机构或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及分管领导,并报文件到各县(市、区)安监局备案;考虑到各级政府已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减轻企业负担且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允许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日常监管机构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监管机构合并,安全员与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合并,但必须在职责上明确或完善。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管理。一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如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协调制度;监管工作计划制度;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制度;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信息调度报送制度等。二要督促企业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第十一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等。三要切实把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的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能力建设,依靠保障能力抓工作。一要进一步抓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搞清楚企业底数及情况,为实现分类分级监管创造条件。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关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毕地安监〔2012〕8号)的要求,组织好企业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任务。二要强化安监队伍的装备建设,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目录》(安监总厅安健〔2011〕273号)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配置必要的工作装备,依靠装备开展工作,靠装备对作业场所检测到的过硬数据执法。三要督促企业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企业负安全生产的源头主体责任,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条件;配备必要的检测装备,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查、监测监控。

(三)强化“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推动力

一是强化执法行动,提高企业对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自觉性。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除煤矿外的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是强化隐患治理行动,改善企业劳动安全条件。企业必须认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查,同时对政府部门及企业自身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落实治理并符合要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是我区今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及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地区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地安监〔2011〕216号)的要求,抓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的专项行动。

三是强化宣教行动,提升全社会对职业健康安全的关注度及政府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知、懂、会能力。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抓好今年的“职业病防治周”和“六月安全月”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和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督促企业做好全员培训,特别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四)强化“三项”措施,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强化政府目标考核和对企业的评优评先工作。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己开始纳入国家、省、地及一些县、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及目标考核之中,我区还有部分县未纳入。2012年,地区安监局将争取加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做好推进工作;在政府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评先选优工作中,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把好部门关,对不重视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企业行使否决权。

二是强化监管工作计划及其现场检查方案的落实。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其现场检查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是强化信息调度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今年3月底以前向地区安监局报送全年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其检查方案。6月上旬、12月中旬报送半年和全年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总结。其它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材料按相关要求报送。

(五)促进“三个”转变,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后发力

一是促进思想认识的转变。树立“职业病”也是生产安全“工伤亡”事故;“职业病”是可以防控的;职业病的防控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必须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防范的思想认识。

二是促进管理方式的转变。把职业健康安全全面纳入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做好建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及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项目定期检测、评价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推动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引导中介机构做好市场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中心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多元结构模式,强化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企业中的地位,落实好企业的源头主体责任,实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企业中的自主管理和团队文化管理,使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告知、日常监测监管、隐患治理及项目评价、评估、检测,职业健康安全宣教培训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及工伤保险交纳等工作常态化开展。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第5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20xx]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组织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七)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

( 2)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3)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

(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2、档案规范化

市卫生监督局应当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信息报告材料、业务指导材料、培训材料、宣传材料、考核材料等。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综合性档案: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宣传材料等;

(2)行政相对人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行政相对人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基本情况、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两证”持证情况及场所卫生状况等基本情况;

(3)专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巡查表、证据材料、协查材料、信息上报电话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材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材料等其他档案材料。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巡查记录》(见附件6)。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附件7),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周外出检查2-3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到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市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7)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8)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巡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市卫生局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巡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八)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九)考核评估

市卫生局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我市 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广水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8)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1次,年度考核在10月底完成,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挂钩。

市卫生监督局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占全年考核得分权重40%。

市卫生监督局和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在7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市卫生监督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乡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市卫生监督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