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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司法局法治建设考核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依法行政职能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年末,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
二、加强组织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全年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按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小组名单,做到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应审必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案件办理情况。机构改革后本系统农业综合执法职责整合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集中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因此我局2020年没有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五、执法检查情况。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3640件,开展执法检查468余次,检查生产基地110家次。完成种子备案59个品种167个批次,农药备案115个品种104批,移交综合执法局案件1起。投诉人均对答复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规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和统一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七、严格执法纪律,加强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制度和纪律。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法制宣传,做到以理服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文明执法的深入开展。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形式多样依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宪法》、《民法典》、《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5日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结合我中心职能职责,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建设“法治”营造更优的舆论环境。
二、重点内容
重点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着重学习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学习方式及时间
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职工大会开展会前集中学习,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培训。
四、学习范围
集中学法参加人员为中心全体职工。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授课。
五、学习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中心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做好动员,提高全中心干部职工对学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树立正确的学法观,认真按计划开展好本年度学法工作。
(二)学以致用。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法律素养提升和法治理念树立,做到学以致用。因地制宜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法心得体会交流,检验学习效果,把用法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三)确保效果。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集中学习辅导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确需请假的,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事后要主动补课,自学内容要及时安排,保证学习效果,学法笔记要字迹清晰,书写工整,不得漏记、乱划,中心办公室将适时对笔记进行抽查,未按要求执行的将在中心进行通报批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
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人员、场地、经费落实到位
为确保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我局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后评价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同时,坚持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选取涉及面广、百姓关注度高的决策开展了执行效果评估,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通过完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提高了民政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确保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副主任李泽明担任,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指示和意见,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等法制工作。依法治理的经费纳入了本单位财政预算,确保依法治理经费专款专用。
三、制定法治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四、将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建立法治档案
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反映出法治文明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权威。我局为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方面,分别建立了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档案,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意识,并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问责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这项制度,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执法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每年将目标任务详细分解下达给各个业务处室,参照市级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制定了局内部工作考核机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公务员考核评优直接挂钩。此外,为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我局于2009年出台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考核监督。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和《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办法和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的原则、方式、方法,并予以严格执行,确保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我局在每年的年度法治工作意见中都对各县区民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开展对本级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今年以来,各县区民政局均参与了由教育、工商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但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进行过单独的行政执法。
依法接受并认真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法制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建议的满意率达100%.
主要做法
成立了“领导小组―专责小组―开发管理机构”专业化扁平化的组织领导机制。市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广州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对南沙新区开发的年度重点工作和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部署,市、区两级同步成立了规划与政策研究、金融发展、粤港澳合作、社会建设、体制创新等8个专责小组,从组织领导上确保以全市之力高效有序推进南沙工作。
建立了“《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年度计划》”层层推进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2年―2025年,时间跨度较长,在推进落实中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广州市结合新区规划和自贸区总体方案要求,编制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梳理出9大类95项重点工作,并印发实施了推进南沙新区、自贸区建设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规划政策创新专责小组”政策推进落实及滚动争取机制。国家层面建立了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合力推动新区规划实施、政策滚动争取的协调机制。广东省政府提出了14大类64条具体支持举措。市层面建立新区规划政策专责小组,专责推动国家批复政策的细化落地实施以及滚动提出请国家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
建立了“《广州南沙新区条例》―自贸试验区法院―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机制”法治保障机制。2014年9月正式施行的《广州南沙新区条例》为推动南沙新区先行先试、推进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创新提供了法制保障。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门负责审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法院,组建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国际金融仲裁院自贸试验区分院及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自贸试验区分院,推动南沙开发建设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制度创新取得实质性成果
形成了142项创新成果,其中在口岸通关、商事登记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多项创新成果属全国首创。
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对外资和内资项目均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企业)统一实施备案管理。企业设立登记推行“一口受理”模式,实现“十二证三章”联办,市场准办证件数量和速度全国领先。
以贸易便利化为导向的大通关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上线运行,启动了关检“三互”模式。在全国率先启动“互联网+易通关”改革,在全国第一个试点以政府采购形式支付查验服务费,实施快速验放机制、国际转运货物自助通关等改革。率先建设检验检疫“智检口岸”,在全国首创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监管“南沙模式”,形成溯源体系下的跨境电商监管“南沙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服务效率,为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决定了依法治区进程,也决定了全区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管理与做好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与提高效能的关系,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关系,自觉地把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抓紧、抓好。
(一)组织全区街乡及各委办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认真学习国务院《纲要》和《决定》。将《纲要》和《决定》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计划予以安排,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建立覆盖行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实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或专题学法,各街乡、各部门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落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并紧密结合实际确定内容,保证全年安排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各街乡、各部门都要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计划,以公共法律、专业法律、依法行政知识为重点,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形成学法记录和资料,保证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对在职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定期培训、考试或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违法乱纪、严重失职或的,要及时依法依章处理,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
二、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要把在决策源头上实行科学民主作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政府法制部门要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建立和完善政府决策规则和程序,逐步实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方案草案,并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采取听证会、座谈会、协商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法律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不断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规定参与咨询论证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论证的程序和方式。涉及重大财政收支的决策,必须通过专业部门、专业人员评估论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做出决策。
(二)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选取1-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结合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检查,进行重点检查评估。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造成决策失误和严重后果的,应当决策而不做决策或、贻误工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规范行政行为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保权利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去年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一)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统一集中上网公开。一是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全区各机关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本单位所有的行政权力和权力依据进行全面清理。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给付权、行政强制权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权。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固化。行政权力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修订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三是认真审核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各部门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和法律依据及运行流程图必须经区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上网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
(二)建立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信息全公开,包括权力主体、程序、依据、标准以及办理动态情况,在网上适时显示。要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网上公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网上适时监控监察、政府法制网上监督。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严格依法行政
在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把区、街乡及各委办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从源头上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来抓。
(一)坚持“有必要、不抵触、有特色”的原则制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要控制发文数量,二要提高制发质量,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的要求严格审查。审查的重点内容放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法制统一、体现公平公正上,审查的方法重点是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进行充分调研和咨询论证,使决策更能体现民意、关注民生、实现法治惠民。
(二)加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重点是要建立制度,采取措施,切实改变随意发文、违法发文、不报备或报备不及时等问题,防止因发文、决策损坏人民利益。
(三)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搞一次回头看,逐步实行政府文件有效期制度。
(四)继续执行报备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区人大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行政权力的同时,对行政执法权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特别是法律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完善修订职能、职责,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权限必须停止,不断解决行政执法缺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二要着力提高执法水平。按照*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重点,认真推行“三步式”执法模式,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三要切实落实评议考核制度。把考核与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合理修订年度考核评议细则,完善考核内容。四要落实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对行政执法案件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败诉或举报投诉后经查实确为违法的,做到发生一起追究一起。
(二)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坚决执行细化量化和固化后的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程序,做到立案查处、裁决与执行相分离,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三)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标准,创新案卷评查方式,健全案卷评查制度,运用案卷评查结果,通过案卷评查促进各执法部门重视和规范案卷。开展案卷评选观摩交流活动,促进执法部门不断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执法过程、轻文书制作”现象,以彰显执法质量。
六、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认真执行《*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对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案件,都要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送备案,争取备案率达100%。要通过督查、催报、定期发文通报等形式,增强及时、主动报备案的自觉性,并将报备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二)围绕重点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度计划,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资源保护、行政收费等重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要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方法,上下联动,横向联合,明查暗访,开展评议,增强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发挥法制职能部门作用,对突出问题,应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建议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对严重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大行政执法投诉查处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在网上和公示栏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网址、电子邮箱,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调处矛盾纠纷,查处行政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并一一回复,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区法制办、监察局、信息化办、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网上过程监督、检查监督、投诉查处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四)认真履行复议职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要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内部层级监督,努力实现法治惠民的有效途径。一是按照“方便申请”、“积极受理”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要及时便捷受理、办理复议案件,公平公正地进行协调和裁定,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二是不断创新复议方式和方法。一方面既要完善复议制度,严格复议程序,依法办理复议案件。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创新审查方式,突出运用协调手段,注重引导、和解,消除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三是加强与法院、和各执法部门的沟通。实行定期会商、交流,及时反馈通报行政复议案件的趋势、特点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改进方法,以案论法,剖析办案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增强社会和谐。
(五)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要积极开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权利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庭,回避矛盾和争议,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接受法律监督。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协商和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应诉告知制度,指导、督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
七、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法治政府的环境氛围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发展的重要性,各街乡、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一领导、协调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及部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部署和安排,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法制机构人员要履行职责,学习和熟悉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共同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作贡献。
(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工作。今年,要依照《*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从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强化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对街乡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创新推进依法行政的活动形式。
一是深入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制度、案卷评查评选评优制度,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