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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
二、供用合同
三、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租赁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七、承揽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为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工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作用,促进××热电公司“节约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损失,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4月份立项开展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司认真制定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通过有效的监督,严格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方法:通过检查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
经检查统计分析,1-10月份,宏大公司共签订合同126份,其中:工程承包合同20份;工程发包合同29份;租赁合同31份;电热合同9份;灰渣合同18份;煤炭合同8份;其他合同11份。物业公司共签订34份合同。物资供应部共签订47份合同,总标底2017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兰西物资公司共签订合同51份,总标底1170万元,节约资金183万元。
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目标实现的前提。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合同管理,承包商可以实现工程价格成本、质量和工期等目标。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工程项目成败的关键,是承包商在市场竞争中立足的基本条件。合同中明确了项目质量、成本、进度目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条款,认真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建设项目健康、有序、顺利地实施,为日后的工程结算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管理以“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为主线。“三控制”为质量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成本目标控制;“二管理”为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为协调内、外关系。其中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它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否对企业能否盈利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作为项目管理人,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从而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管理。
第三、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则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相互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违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然要尽全力地去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要时时遵守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同时,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性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在工程管理中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这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第四,加强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不仅使我国许多公路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将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建筑工程的市场份额。严格的合同管理
是国际工程的惯例,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二、现阶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在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二)合同索赔问题难以解决。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三)合同意识淡薄,违约现象屡屡发生。
有 些 工 程 合 同的 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四)乏完善的规章制度。
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
(五)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现阶段,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实行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大多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不够重视,专业人员水平不高,严重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严格规范合同范本。
采用或参考合同示范文本来订立合同。另外,要做好以下三点:首先,要分析合同的合法性,因为合法性是合同成立的基础,也是双方能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合法性主要着重于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其次,要分析合同的完备性。因为合同内容完备能有效避免合同争执和纠纷。完备性主要包括构成合同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的表达;双方工程责任界限是否明确;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等。最后还要分析合同的公正性。因为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承包人经常处于被动状态,而合同往往由业主提供,这样的条款往往很难达到公平公正的程度,所以作为承包人应逐条分析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公正,这包括合同条款是否体现双方平等互利,即责任和权利、工程和报酬之间的平衡等。
(二)完善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是指企业就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 环节,如 图 纸 批 准 程 序、工 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等,建立和健全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障管理流程的顺利实施;二是指企业及承包项目个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供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对工程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的宣传教育,使大家提高合同意识、法规意识。
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意识的形成是个长期的工作,企业应该通过各种形式,比如讲座、学习班等,来增强企业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重要部门更应该将对合同的认识纳入考核的范畴。只有加强了合同意识,才能进一步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履约的能力。
(四)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合同管理的科学性。
由于信息科学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施工企业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后,很多事情光靠人力也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依靠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广泛收集数据、资料以及国内外有影响的合同案例进行认真的总结、客观的分析和积极的借鉴,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争取工程承包的主动权。
关键词:房建;合同管理;内容;风险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main conten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expounds the contents of the contract, summarizes the basi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o undertake benefici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on how to carry out effective contract management, hope that the majority of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enterprises to strengthen management help.
Key words: real estate; contract management; risk;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5-0020-02
一般来说,在企业的施工方与建设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时,不仅会在合同主体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要就合同双方需要达到的目标在合同中一一列明。合同双方根据合同中的要求对对方进行监督,同时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是保证房屋建筑施工方进行交底、纠正、检查、监督实施、总结等工作最有力的约束文件。我们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谈判、交底、合同签订、履行、纠编、监督检查、结束总结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的环节的系统管理称为对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的过程就是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量化的过程,要通过在合同内容解读的基础上,对工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监督,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就是对在合同中负有责任的任何一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施工风险控制、施工成本缩减的管理过程。
1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1 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个完备的有效的合同必须包含三个要素: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内容。合同的主体应该要表明企业的全称以及地址、企业的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等能够说明企业的真实的情况。合同的客体就是指合同的双方都要达到的一个目标,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对于时间的要求、质量的要求以及费用的要求等等。对于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来说,合同的客体主要就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为了同一栋房屋的完成。合同的内容要说明双方的义务和权力,主要是人员的安排以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如果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条件以及地点等。
房屋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合同的种类特别多,包括土地转让合同、地址勘察合同、项目咨询合同、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委托检验合同、设备购买合同等等。一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开始,就是由这些不同种类的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的开始;当这些合同完结的时候,也就是这个工程结束的时候。所以房屋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要把全部的过程都记录下来,这样可以方便以后的查询和总结的工作。
1 . 2 了解相关的情况以及重要性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也就是说只有清楚的了解对方的情况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有效的制定自己公司的计划和策略。对于相关材料的了解,我们通常是以收集资料为主要的方式,一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为例,我们应该特别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对合作对方的了解。
这个主要是对即将合作的对方的规模、近年来的营业额、管理的模式和水平、施工的技术、施工的设备以及机具等各个方面的了解。从以上方面可以客观的评价一个施工单位的信誉、经济实力、企业发展的前景以及履行约定的能力。对于一些信誉好,履行能力强,合作系数比较高的合作企业,对日后实现合同的目标可以奠定坚实的基础。
(2)了解合作方的财务状况。
合作方的财务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因为合作方的财务情况能够直接的反映出这个企业的真实的经营情况以及综合的实力,这是对于签订合同并履行约定的一个有力的后盾的支持。
(3)了解后期的服务。
了解合作方的后期服务的质量对于合同的履行也是不能缺少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所谓后期的服务主要是指保修、维修以及是否及时等会直接的影响其在社会中的信誉的一些因素,还包括后期的服务态度、产品质量的好坏等等。这些都是对于一个企业的信誉的客观体现。
(4)合同风险的分析。
在了解以上的相关信息之后,我们就要根据一些以往的经验以及对未来的一个预测来对签订的合同所能产生的风险进行一个量化的分析,尤其是对质量、安全、人和国家的法律、地方的法规等各个可能会对合同的执行所产生的风险的评估。然后根据具体的分类来确定哪些是可以回避的风险,哪些是可以自留的,哪些是可以转移的,用这样的方式将损失减小到最少。
2 房建合同管理的主要特点
2.1房建合同管理周期长
房建工程持续时间长,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决定了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导致工程承包合同生命周期长。合同管理中会出现订立合同时未能预料的情况,所以需跟踪实际情况,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2.2房建合同管理效益显著
要及时,有效地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并且也只有抓住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合同管理,才能全面统筹调控整个房建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在工程建设中,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严格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系统地,高效地形成一个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不仅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节约不必要的诉讼费用,而且可以通过有效的索赔,合法获取应得利益。
2.3房建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现代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不确定因素多、项目参与方多、合同种类和数量多,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于每一份具体的,不同类型的工程合同了解与掌握,并且都需要存在整个从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到终止的合同寿命周期中进行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系统性强,需要从系统角度管理好众多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房建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取得成功。
2.4房建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
合同是契约的一种。为避免当事双方人发生纠纷和事后变更合同签订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合同契约签订后,关键是双方均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因此,合同管理的本质就是对合同法的运用。不管事国内承包工程还是国家工程承包,都需要管理人员非常了解国内外的合同法,建筑法,具体施工条件。因此,做好工程合同管理既要求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识,又要求精通建设领域法律知识。由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众多,并在不断更新,这就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有上升了一个高度。
2.5房建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随着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建项目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并且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竞争将日益激烈,工程项目管理将向着国际化、信息化的趋势发展。由于房建合同管理的合同类型繁多,制约性大,信息力量大,合同管理工作复杂、繁琐,但要求准确,因此仅仅依靠人工管理既耗时费力,而且信息传递缓慢,无法达到及时搜集、整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目的,必须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才能促进开展有效合同管理。
3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
对合同有效的管理,就应进行有依据的管理。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以下三点。
3 . 1 以合同条款为根本的依据
这里面主要是说把合同的谈判、订立、执行以及检查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在项目的全过程中做到真正的有效的控制。从房屋建设的项目实施开始,就要开始合作方的情况作全面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的选择合作的伙伴,也就能保证后期合同的履行。
3 . 2 关注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的变化
这是合同管理中另一个比较重要的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调整、市场的变化以及对方的经营情况都会直接的影响本企业的利益,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的情况。所以在合同签订以后,要及时的发现一些变化,这样就可以对一些风险进行预控。以房建工程为例,如果一个房地产公司和一个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固定总价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在开始执行之后,就要时刻关注税率的调整、建筑所用材料的价格波动等。一旦发现了一些变化,就是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进而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3.3 公司的制度、企业的定额、合同的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思想变化
一个企业内部的制度的调整、企业的定额是不是合理、相关部门的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执行结果,尤其是对于制度的变化、一些重要岗位的人员的流动等可能会影响到合同中的执行人员的思想发生变化,这些都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所以要随时观察工作人员的变化,保证制度的合理,重要人员的稳定等。
4 结语
为了适应经济快速的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的房建工程建设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现在人们对项目的管理越来越重视,但往往忽略项目管理中最基础的合同管理。合同是一个项目进行的依据,只有严格的按照合同来执行,才能保证企业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必须对合同的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就合同管理的内容以及依据做了简要的论述。希望项目管理人员可以在原有的管理体系的基础之上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以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推动我国房建工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郭世伟.建设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思想[J].建设监理,1996(3).
[2] 丁红峰.论新形势下的施工合同管理[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省辖市(行政区)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军队各大单位土地管理部门: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1988〕国土〔籍〕字67号《关于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和开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军队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队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按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
二、军队用地单位在填报军事设施和保密的企业化工厂土地用途时,分别填“军事设施”和“军事工厂”。没有开展军用土地详查的用地单位对使用面积不清楚的,抓紧时间自行勘测丈量准确。军队申报单位,向当地政府只交纳土地登记和领证的工本费。
三、军队和地方有权属争议的用地单位,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服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国家土地管理局、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关于《军用土地利用现状及地籍调查技术规定》的通知要求,把争议问题及时解决。
[关键词] 供用电 合同 现状 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建立供用电关系的唯一的法律文书,及时、正确、合法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和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供。特别是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特别强,和供用电方面的法律诉讼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加。及时、合法、合程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化解经营风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用户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的最集中体现,是供用双方联系的利益纽带,也是供电企业营销环节的管理纽带,因此,抓好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供用电合同的定义及特征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从性质上讲属于特种商品的买卖合同,是移转财产所有权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分则之所以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作为单独的一类有名合同,主要是源于这类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概括起来,供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一)合同一方主体是特定的。供电人是依法被授予供电营业资格的企业。
(二)合同标的是一种特殊商品――电力,虽然客观存在,但却看不见,摸不得,且具有危险性。
(三)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而合同的履行方式始终处于一种持续状态。
(四)供用电合同一般采用格式或半格式条款的形式订立。电力事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电力这种特殊商品本身又具有网络性和自然垄断性。这就使电力企业对电能质量及电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标准。为保证安全用电而按照技术标准和行业规程拟定的条款,用电人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供用电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起生效,而不以电力的实际供应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供用电合同签订现状
(一)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1.按照省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有效期为高压三年、低压五年,目前大部分高压合同已实现电子合同。但到期无法实现续签合同。约80%以上的低压供用电合同也已到期,需重签。
2.个别单位还有手工版的供用电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均无法满足省公司的最新要求。
3.个别省市重点工程,先送电再签订合同,即合同签订日期比送电日期晚。
(二)35千伏及以上专变供电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35千伏及以上专变客户用电量较大。在供用电合同签订方面,虽都有签订合同,但合同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如线损计算不规范、产权分界不清楚、合同附件不全(调度协议等),上级部门在查110KV高压业扩档案时,资料很不完整,存接入系统批复替代供电方案,电业局没有按照供电方案格式答复客户。
(三)目前从事合同制作、审核人员情况
高低压合同由高低压用电检查人员签订,班长或所主任一级审核,所主任或分管领导二级审核(高压合同一般由分管领导审核、低压合同一般由营销所主任负责审核)。
二、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严重偏低,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不足
目前,高供高量和高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98%;低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83%,扣除因客户用电变更合同需重签而未签、合同超期需重签而未签,以及合同内容和签订不规范需更换而未更换的合同外,基本符合省公司要求的合同签订率只有约35%。造成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存在严重不足。目前用电检查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用电检查人员数量不足按最新的《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定员的50%。
(二)客户用电变更信息传递不畅,供用电合同变更不及时
供用电合同中电气设备产权分界涉及客户的接电杆号,而目前凡涉及供电馈线的新建、改造等变更工作均由配电口负责,工作完成后有关的客户接电杆号变更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到营销口,负责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的营销人员无法知晓供用电合同的有关配电信息变更,即使知道后也无法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供用电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的不一致。
(三)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原始资料不全,已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少问题
根据职能划分,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发展策划部负责,分局负责供电方案答复客户,生技部负责组织审图、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报验。营销部负责计量装表,参与确定供电方案、产权分界、计量设置。分局负责签订供用电合同及SG186流程;调度所负责签订电网调度协议。目前,厦门大部分110千伏供电客户的计量装置均安装在客户变电站侧。因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产权归属等均无法找到有关书面资料。除2户向客户收取110千伏线路损耗外,其它均未向客户收取线损,且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及产权问题有关部门均说法不一,给确定是否向客户收取线损造成较大困难。另一方面,已签订的合同仍存在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内容和现场实际不符、产权分界和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
(四)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不高
1、供电方案不合理,产权分界难以界定
由于历史原因,供电分局的供电方案一般由供电方案专责、规划或配电专责负责初勘,供电方案重视电源部分的考虑,由配电口分管领导组织开会确定,营销人员未参与,即使参与话语权有限。用电检查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省公司常规产权分界规定签订合同,经常出现相互矛盾。在确定供电方案时一般未考虑和客户的产权分界问题,采用架空-电缆-架空混接,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供用电合同中有明确)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情况(没有和原有客户协商和书面约定),致使在供用电合同中难以界定清晰的产权分界点,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侵犯原用电客户权益的一种行为的做法。
2、供电方案考虑不周,影响供用合同的正确签订
目前各供电分局对一些如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的客户 (一般客户业扩工程引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客户投资建设,原各供电分局对此均有相应的产权分界原则)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未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有关供用电合同内容上和客户达成书面协议,也未及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而影响供用电合同的质量。
3、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人员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原手工版供用电合同中存在涂改、产权描述不清、内容和实际不一致等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人手紧,有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合同续签时未到现场核实就依据旧合同签订,影响到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
4、供用电合同内容不能满足要求,如低压客户中没有界定供电范围,居民背书合同中产权描述不清等问题,容易和客户发生法律纠纷。
(五)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
1、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管理系统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方面,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提高。一是杂项申请业务,要等到业扩流程归档后,客户服务信息系统中才能办理供用电合同。由于工程已完工,客户会找出种种借口不办和延迟和我局签订供用电合同,极大地增加了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工作量;二是在客户服务管理系统中新装、增容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的在图纸审核合格后就自动生成,因此类客户数量较多。且许多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就撤销业扩工程,大大增加了供用电合同签订时查找的工作量;三是对已通过系统制作过的合同,如需变更合同,系统无法实现在原有合同的基础进行修改,而必须重新制作,极大地影响到合同签订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供用合同子系统中绘制供电一次接线图及产权分界示意图空间位置太小,无法画多台变压器客户一次主接线,且系统提供的画图软件,只能画较为简单的接线图,对多台变压器的一次主接线图只能采用位图的方式。
2、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也是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个别地方没有出台统一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各供电分局在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上也存在差异,供用电合同丢失、配电设备产权分界标准不一致、以及需变更合同的范围不统一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到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供用电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有计划、分步骤完成原有应签而未签的供用电合同
对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专工,分月列出时间表,提前一个月通知到相关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对到期不续签供用电合同的客户,分别采取电话告知、手机短信、下发续签供用电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签订供用
2、加强签订人员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质量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
3、参与供电方案的确定,健全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原始资料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用电申请,严格按省公司规定的业扩流程向各供电分局提出申请,按规定书面答复供电方案给客户。建议营销部和各供电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供电方案的会审,并就线路设备投资、产权分界、运行维护、计量设置及损耗收取、电源配置及保安容量等相关问题和客户签订协议,作为今后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依据。对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客户,建议由生技部牵头,会同送电部、营销部、财经部、计划部和企管部法律人员和客户协商,就供电线路的产权分界和归属、运行维护责任、线损归属等和客户签订书面协议,作为重新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重新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合同签订工作。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方案应由各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会审,供电方案要确保产权清晰。对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要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事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以后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
4、对因供电方案不合理引起和客户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纳入配网改造计划予以解决
对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和客户配电设施产权难以界定的情况,建议由各分局负责进行统计,并纳入配网改造计划进行整改,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实现和客户产权清晰,减少和客户有关产权的纠纷。
5、建立客户配电信息变更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为保证由于我局原因引起的客户接电杆号等供电电源变更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各供电分局的营销部分,各供电分局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客户配电配电信息变更能及时传递到营销部门。各分局营销人员应及时对相关合同进行变更,以确保供用电合同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6、严把客户业扩工程的送电关,确保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为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工作效率,各供电分局应加强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加强业扩工程的中间检查,要求所有新装(含增容和杂项)客户必须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素质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供用电合同的分级审核及会签制度,明确各供电营业所合同修签人员的审核事项和责任,建立合同内部会签、流转分级审核责任,严把合同签约质量关,降低和杜绝合同修签错误和遗漏,提高合同修签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