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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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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工作,把城建档案作为建设领域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法律法规,使我县城建档案建设逐步规范。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成立了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办主任和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档案局(馆)。

二、完善机构,健全机制

设立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县档案馆是集中管理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在具体承担城建档案管理业务的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和襄河、镇分别设立全椒县档案馆建设档案分馆,分馆档案所有权属于县档案馆,分馆档案管理人员及其工作接受县档案局(馆)和本单位的双重领导。

我局作为县档案馆建设分馆,在年完成了机构设立、人员配置等工作,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三、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馆藏建设措施意义

城建档案资源是城建档案馆藏的源泉,是研究城建档案需求系统的建立、发展、规划、组织馆藏体系等全过程理论的基础,是城建档案馆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内涵,也是城建档案馆完成各项任务、发挥多种功能的前提。因此,城建档案资源建设是城建档案馆各项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影响城建档案馆职能的发挥。作为城建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城建档案资源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城建档案资源建设的理念。如何加强城建档案馆藏建设,笔者结合所在城市的城建档案馆藏资源建设实际工作情况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以期与各位同行交流探讨。

一、做好城建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城建档案资源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科学技术活动,它利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从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及时、广泛地收集、征集适应城建档案馆馆藏以及适应城建档案馆服务对象需求的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与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建设基础资料以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城市建设档案。

大家知道,城市建设都是在前人建设的基础上规划发展起来的,从政府对城市建设的法规文件到具体建筑物的规划实施建设,每一部都离不开城建档案的利用。任何一个城市建设的具体项目,都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都必须以利用丰富的城建档案为基础;城市建设的工作者,能否迅速、准确地获得所需的城建档案,对其后期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因此,城建档案馆必须有针对性的组织征集、收集城市建设工作所需要的有较高利用价值的城建档案。所以,城建档案馆在组织馆藏资源的同时,尽可能的让馆藏档案能全面反映城市建设的活动内容。在可能的条件下,将城建档案分类大纲所包括的18个大类的城建档案全部收齐,只有馆藏齐全,才能真正的对城建档案利用者利用档案起到作用,才能真正做到为城市建设服务。如果城建档案馆收藏的城建档案不全,质量有偏差,今后的提供利用将无从谈起,服务城市建设,就成为了一句空话。城建档案馆的编研、利用开发等许多基础工作也将难以进行,所以,城建档案馆的馆藏资源建设工作对城建档案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镇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作为江苏省地市级的专业城建档案馆,多年来一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镇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为指导,不断提高馆藏资源建设的工作水平。

二、城建档案馆藏资源建设的主要措施

1、提高城建档案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依法治档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专业的系统工程。为有效解决建设系统以外的单位产生的城建档案接收难度大的问题,我们将“依法治档”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主动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档案法规宣传,强化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大力宣传《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之深入人心。如我馆近十年来大力开展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工程资料员宣传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工作技能,产生了积极的成效。二是要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基层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将档案接收和馆藏量增长列为量化指标,年初下目标、年终抓督促,强化行政管理和工作责任意识。三是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授权,依法治档。一方面,在充分利用现有城建档案工作法规、规章和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镇江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内容及要求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每年适当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逾期不交档案的,及时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仍拒不移交构成违法事实的,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依法予以处罚。

2、加强基层网络建设,确保城建档案进馆率

对系统内、外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专业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培训、业务交流,这样既加强了他们与城建档案馆之间的联系,密切了工作关系,又形成了我们城建档案馆的基层网络。活跃的基层网络建设能够及时沟通信息,为我们将相关的城市建设档案收集进馆起到信息纽带作用。我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系统内、外城建档案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城建档案业务指导人员经常深入相关单位的档案部门,熟悉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其档案资料情况,以便于及时将重要的有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收集进馆。每年年底对相关单位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基础信息统计,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确保城建档案基层网络建设畅通运行。

3、做好城建档案收集工作,努力丰富馆藏

丰富馆藏包括量的扩展和质的提升,没有数量就无质量可言,而没有质量的馆藏,无论数量多么“庞大”,都难以充分地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因此,丰富馆藏应当是档案资料的大数量和高质量的统一,是规模和品位的“双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1)、“业务指导”与“档案接收”相结合,强化归档收集。在业务指导上,勤跑工地,坚持项目追踪,了解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程档案编制技术交底,提高工程竣工档案编报水平。主动参与工程重要建设活动和工程的竣工验收,把工作做到现场,超前控制,把问题解决在档案进馆之前,确保档案收集完整、全面。一些重点工程或外商投资项目,由于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地位特殊而享有一些特殊政策,对其竣工档案归档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对这些项目的档案收集工作,积极向领导汇报,及时与企业沟通,争取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档案接收方面,充分利用建设行政程序把关,强化归档收集,做到了应收尽收。我馆在镇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窗口,独立处置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登记、验收、报送过程中的相关手续,一切事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通过与规划、建设、房管窗口的联办,有力保证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两书一证”制度落实到位。据统计,近几年来,“两书一证”的签订、出具率达到98以上,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率达到95以上。(2)拓宽归档渠道,将“编制深度”与“归档广度”相结合。一是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工作。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作为城市建设的“生命线”,是城建档案的馆藏重点,我们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此类档案的收集。2007年,我市颁布实施《镇江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将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纳入规划管理程序,较好地保证了新建管线及时、准确报送我馆。二是我们还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和撤县建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基本实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全覆盖,开发区和撤县建区的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率达到95以上。三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档案的收集工作。

4、建立馆藏资源体系,完善资源配置平台

城建档案涉及部门多,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一般来说,建设系统内部产生或管理的建筑工程档案、部分市政工程档案等收集、征集难度相对较小,归档率较高;而非建设系统的建设工程档案种类多,数量大,难度大。因此,我们不断完善资源配置平台,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做好馆藏档案资源建设,形成城建档案的有效征集、补充和完善的环境链。对重要门类的难以收集的档案,开展馆际信息共享,与城建管理机关的档案部门、勘测规划档案部门及房管档案部门等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形成城建档案资源的部门,建立城建档案业务合作平台,建立起城建档案专业资源协调配置利用体系,加强城建档案资源体系收集网链建设,以便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

5、突出档案的利用价值,建立利用反馈系统

从档案工作的最高目的来讲,档案收集、整理入库上架不是档案工作的终结,而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我们在做好档案库房管理,确保档案安全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档案利用工作,建立完善的城建档案利用反馈系统。档案的馆藏建设应多听取利用者的建议和想法,充分满足他们的要求。城建档案利用反馈系统可分为间接和直接两种形式。间接地城建档案利用的反馈来源于各种统计数据,如馆藏的利用率、拒借率等;直接的城建档案利用的反馈则是通过与城建档案利用者直接接触得到,如工作中的交谈、有针对性的询问、解答利用者咨询、召开城建档案利用者需求座谈会等,研究城市建设的档案需求,从中确定利用者需要利用哪方面的城建档案,从而全面做好城建档案收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档案日常查阅利用。建立档案利用反馈登记制度,对档案利用情况有登记、有统计分析,不断寻找利用热点,总结利用规律。二是积极改善利用条件。应广泛采用现代化手段管理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提高馆藏档案的开发利用水平。可以建立计算机检索系统,提高档案查阅速度和查全率、查准率;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档案全息扫描系统,建立数字城建档案馆;还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城建档案查阅利用平台,方便远程自由查阅,提高城建档案信息社会知情度。三是充分发掘档案潜在利用价值。利用档案信息进行各种编研活动。基于声像档案的直观性,利用城建档案在声像工作方面的优势,开展电视专题片制作,承办展览、画册,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都是发掘城建档案潜在利用价值,提升城建档案馆藏建设水平的好思路、好办法。如我馆近几年利用馆藏声像档案制作电视专题片47部,宣传城市建设,多次为市政府赴上海等地招商引资制作多媒体演示文稿,促进了地方经济工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同时,我馆利用馆藏老照片编辑了《镇江里弄街巷历史留痕》、《镇江旧影――镇江城市记忆影像拾萃》两本画册,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昔日镇江人文社会生活历史、城市面貌变迁的珍贵记忆的窗口。

三、提高城建档案馆藏质量,正确处理质和量的关系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各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也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改建扩建、审计稽查、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凭证。城建档案工作就是围绕城市建设开展的一系列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国发[1980]302号第二十八条,大中小城市都应建立专门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必须建立城建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小城市和县镇按照要求,也要建立城建档案馆或设立城建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2城建档案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80%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馆),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建档案,相当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室)被赋予“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职能,指导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许多地方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推行“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城建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接收率达90%以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各馆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备,如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整理档案,档案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起步,各地积极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初见成效。

湖南省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管理处)2004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县级城建档案馆(室)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逐步发展壮大。醴陵市2006晋升为省一级城建档案馆,攸县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等建设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无论是人员配置、库房建设都相应的增加和扩大,整个县(市)馆藏由原来的几千卷上升到3万余卷。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工作面临新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和不足:城建档案的服务效能有待提高;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滞后;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子不大,建设档案工作仍然停留在“收集保管型”,没有实现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3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挑战意味着机遇,问题就是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把城建档案工作推向新境界,使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努力创新城建档案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积极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管理,即以项目法人为管理核心,以纳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监理控制为重要手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方位参与下,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稽查、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国家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一是做好重要工程包括重要建设、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在抓好重大项目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及时介入,多方协调,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2001年至2006年,全市共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591项,重点工程210项左右,仅2005、2006年共收集重点工程档案约4000卷。6年来新增入库档案约38000卷,为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2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2005年建设部136号令颁布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各级建设部门要建立配套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相关环节,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各类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004年,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通过省、市人大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通过行政执法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业务指导以及检查督促,推动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目前,全市包括引水、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专业管线工程档案都做到了业务指导到位、档案编制规范、收集工作有力、报送移交及时;2005年至2008年共接收各类管线工程档案4000多卷;并根据城市隧道工程、轻轨工程的发展,适时跟进,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建设方面,长沙馆自2006年以来,通过市财政投入3370多万元,完成了“长沙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工程(一期)”,实现了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把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打造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长沙市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工作平台,充分展示了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3.3推进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化,实现由“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转变。

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即从信息技术阶段转向信息资源阶段,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转向深入应用阶段,从数量建设阶段转向质量建设阶段,从粗放配置阶段转向集约经营阶段。档案是国家的基础性原生性信息资源,档案部门是信息资源大户,档案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信息化工作,面对国家信息工作战略转型,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把重点转移到加快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上来。

当前多数城市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城建档案进行管理,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开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但各地发展极不均衡,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信息化服务”的要求甚远。各城建档案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国家档案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于2006年9月联合启动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确定了6个方面主题和16个试点单位,其中沈阳市房地产档案馆与另外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的试点任务,要求对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不同运行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探索实践、总结归纳。各城建档案部门应主动融入对接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十五”期间,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先后投资60余万元,用于声像设备和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安装了局域网,开发了“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建立了株洲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逐步实现了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统计的现代化,结束了手工操作和人工查阅的历史。建馆以来,共接待查阅利用者36980人(次)、查阅档案35019卷,复制资料50000余份,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也为全市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改扩工程、解决纠纷、补办手续、史志修编、新闻宣传等提供了大量服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把国家基础实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各地建设规划部门必须加强与档案、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三农工作、村镇建档工作,进一步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

对株洲市各县(市)村镇建设档案工作来说,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在镇一级,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目前镇域规划建设发展很快,建设档案工作要跟上新农村建设步伐,不能留下空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硬件配置,落实工作场地和档案保管库房,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设施,改善技术工作条件。三是要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努力用好地方政策,以有为争有位,不断打开工作局面。四是要进一步营造城建档案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加强市、区县(市)、镇建设档案工作联动,建立信息员队伍和工作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横向交流,增强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整体实力和成效。

做好城建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档案人应尽的职责。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敢于创新,城建档案事业正如这五月石榴花一样,将会绽放出艳丽夺目之彩!

参考文献:

[1]求真实务,开拓创新,全面抓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建设部办公室主任李秉仁在全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06-11.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转变观念,主动服务,提高城建档案工作生存发展活力

服务是提高城建档案工作生存发展活力的根本手段,城建档案工作既不能因为有一定的行政职能而沾染“衙门习气”,也不能因为属于事业机构,而“坐吃皇粮”。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服务”作为立馆之本,摆到第一重要位置,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主动服务,前端介入,抓住过程,突出专业,接轨市场,有偿服务,城建档案工作才能不断做大做强,才能充满生机活力。

首先,城建档案工作要主动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一是要积极开展城建档案的利用服务,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咨询和决策信息。二是紧紧围绕城市规划、建设的业务,主动介入,积极提供。如;声像、档案整理、扫描等各种形式的服务。三是利用现有的城建档案信息、技术设备和人员技术条件,大力宣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成就,广泛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其次,要拓宽服务范围,改变服务方式。一是要充分将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益和水平。二是深层挖掘城建档案蕴藏的丰富信息,开展城乡建设各类信息与数据的汇总统计,为城乡建设提供各种基础信息。三是建立网站,增加城建档案馆与社会沟通的渠道,让大众方便地获取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和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也利用这个互动平台,推动城建档案工作的社会化发展。

城建档案工作的服务天地是非常广阔的,形式更是多样的,要把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来抓,走以档养档的路子这才是城建档案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出路。

二、积极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力争把城建档案馆建设成城市建设信息中心

档案的本质是信息,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是城市建设中最集中、最全面,也是最为丰富实用的信息资源,经过十几年来的积累和发展,已有了一定的规模。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馆内局域网建设,在硬件平台的基础上建立馆内办公自动化系统;二是网站建设,做到馆内概况、法规宣传、业务咨询上网,在不违反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充分让馆藏信息上网,便于利用;三是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是数字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这是一项投资巨大的工程;四是积极开展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在努力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收集、管理的前提下,建设地理信息系统,提高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能力;五是大力开展声像档案工作,把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数字化,建立多媒体数据库。

三、大力加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建设成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城市地下各种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管线档案是城建档案的“拳头档案”。加强城市地下各种管线档案管理,是城建档案馆的重要工作,多年来,很多馆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因为产权单位比较多等原因,管线档案信息收集和集中统一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管线档案“无档可查、有档不查、档案不准”的问题还十分严重,地下管线在施工中受损的问题经常发生。

建设部以第136号令,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开始实施,从法制建设上,加强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对我们今后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们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各种管线档案管理机制建设,力争把各种管线档案都收集进馆,目前管线规划、建设、管理仍然是按行业各自为阵,我们要抓住时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各种管线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档案资料统一收集进城建档案馆。

二是城建档案馆要加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管理,力争使管线档案信息得到最佳的开发利用,应建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充分提高地下管线档案信息数字化采集程度,直至将管线档案完全数字化,实现动态管理,提高地下管线档案的利用效率水平。

三是要建立“地下管线损失追究制”,加大对地下管线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地下管线档案报送利用的自觉性。同时对工程测量单位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因各自责任履行不够造成损失的,都明确处罚规定。

四、加强城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全面提高城建档案馆整体工作水平

档案是档案馆的根本,进一步丰富馆藏仍然是我们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在重视工程竣工档案收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过程档案资料、建设系统业务档案资料以及管线工程、市政设施、人防、防洪、军事等重点防护工程资料和其他应对突发事件急需查找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把城建档案馆建设成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灾害备份中心,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提供使用。

城建档案工作者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以其为争其位,让有关单位乐于把档案报送过来。国家建立档案体系来保管档案就是为国家和大众利益服务的,档案不是档案馆的财产,更不是档案工作者的财产, 是国家和公众的财产,档案工作者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为国管档、为民管档”。同时,还要通过内部改革增强活力,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此外,我们还要不断加强人才的培训和培养。重点进行计算机操作、行政及企业管理、档案理论、法律法规及城建档案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档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合作、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开展城建档案法制建设,全力收集并妥善保管城市建设重要城建档案,大力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城建档案工作自身创新发展能力,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建设为城市建设档案信息中心、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城建档案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使这项事业健康持久的发展,必须要走改革的路子,在改革中创新,在改革中谋发展,把握机遇,开拓进取,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服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关于民政社会救助档案的概念及特点

1.社会救助工作及其管理体制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社会救助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专项救助(含医疗、教育、司法、住房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含受灾人员应急生活救助、灾后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区倒塌民房恢复重建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救助。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为民政部,财政、教育、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相应的社会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社会救助的申请、调查和审核等工作;居(村)委会受委托,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的申请、调查和审核工作,以及救助金发放和救助对象日常管理等工作。

2.民政社会救助档案的概念

广义上讲,民政社会救助档案指民政部门主管的各类救助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既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也包括救助专业档案。本文从狭义上讲,民政社会救助档案专指救助专业档案。它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委会(社区)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贫困孤残人员供养救助、特殊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灾后灾民生活救助及灾区倒塌民房恢复重建救助的审核、审批、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以及救助站(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在对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整理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

3.民政社会救助档案的特点

种类多。按救助工作的性质,可分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档案等;按救助对象的特点,可分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后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区倒塌民房恢复重建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

来源广。民政社会救助档案来源于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及救助站。

基础性、工具性强。民政社会救助档案是其形成单位开展各项救助工作的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包含了救助对象大量的基础信息,是各项救助工作延续的基础和工具。

文件材料在形成上有共性。除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外,其他救助档案材料都包括申请审批材料、日常管理材料。

二、民政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的管理体制和原则

1.管理体制

救助档案属于民政部门的专业档案,民政社会救助档案工作由民政部统一领导,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监督、指导。省级民政厅(局)和档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社会救助档案工作的指导,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共同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救助站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救助文件材料的归档和档案的管理;居(村)委会(社区)应协助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救助档案工作。

2.管理原则

依法管理。救助档案属于专业档案,其管理无法可依,必须加强调研,由国家档案局和民政部共同制定各类救助档案的管理规定,规范救助档案的管理。

分类管理。农村五保供养档案、城乡医疗救助档案、临时生活救助档案、灾后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区倒塌民房恢复重建救助在文件材料的形成上有共同的特点,都是待遇审批和待遇批准后救助金的一次性发放,形成的材料比较简单,这几类档案可以出台一个管理规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不实行审批制,其档案材料是救助站对求助对象进行甄别和实施救助过程的真实记录,所以这类档案应当单独搞一个管理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比较复杂,它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业务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分级管理、基层为主、形成单位为主。根据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委会(社区)、救助站的救助工作职责范围不同,形成与其职能相关的救助档案也有区别。省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救助档案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和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县级民政都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委会(社区)、救助站负责各自救助工作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救助档案实体的管理。

三、民政救助档案的保管、利用与移交

1.保管。救助档案分散形成于县、乡(镇)街道、居(村)三级机构和救助站,虽然各单位的条件不同,但应积极创造条件,使救助档案的保管达到防火、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光、防尘、防盗的要求。

根据救助管理机关和救助对象以及社会利用的实际需求,救助档案应当短期保管。具体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救助类档案中的审批类材料保管期限最低3年(低保审批材料的保管期限为低保户停保后不少于3年),日常管理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