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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国家级档案法规以及国务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没有专门针对少数民族档案的条例,在《档案法》中也没有明确提出对于少数民族档案该如何保管及利用;在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划中,仅有10个地区档案法规涉及少数民族档案,其中新疆、云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档案法规中对少数民族档案有较为详细规定,而天津、北京等四地档案法规对少数民族档案管理的规定只是笼统带过,并无具体规范。我国少数民族档案法规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1.1 我国现有档案法规中有关少数民族档案的条文过少且不同地区发展不均衡。涉及少数民族档案仅占到所有档案法规的29%,而且关于少数民族档案的条文也是少之又少;有些地区的档案条例的发展相对成熟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自身独立性,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其中有些条款对少数民族档案管理人员及少数民族档案管理工作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而有些地区则相对较少,例如山东、贵州等地,甚至有一些地区根本没有提及关于少数民族档案的管理。
1.2 现行的法规一味强调保护而轻视对少数民族档案的利用。对少数民族档案利用价值没有足够重视,法规建设与社会的客观需求差距较大。在11部提到少数民族档案的档案法规中,仅有5部提到了少数民族档案的利用,分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且多数只是笼统提及要做好少数民族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缺少实践指导价值。
1.3 关于少数民族档案的法规不完善且可操作性不强。多数法规条文偏重于原则性,有些法规则过于模糊,很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和偏差。有些条例则不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执行方面容易出现矛盾。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八条中规定 “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重视对反映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的档案进行收集、征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而广西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有关少数民族文化档案的收集、保护尤为重要,但档案的收集与开发利用对于经济落后经费不足的档案机构来说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操作性不强。应在法规中增加“设置专项资金对涉及少数民族的重要档案和濒危档案,进行抢救性挖掘和保护”。
1.4 多地关于少数民族档案的法规条文有着明显的重叠。经调查发现,我国出台的地方性档案法规中涉及少数民族档案的条例中多有重复情况出现,不利于当地特色的突显和少数民族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如在北京与河南、贵州与山东等地区档案法规中对于少数民族档案管理条例存在相互“克隆”状况,缺少地方特色。
2 我国少数民族档案法律管理不完善的原因
2.1 民族特色档案的数量相对较少且比较分散。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大杂居,小聚居”,直接导致了我国少数民族档案会分散到各个省份,造成管理和立法困难。目前,除了云南、广西、宁夏等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专门针对少数民族档案的整理编研,其他地区鲜有出现。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0%左右,产生的档案数量也有限,且如今大多数少数民族人都愿意接受汉族文化以期获得更多机会,使得少数民族档案立法处在一个尴尬境地。
2.2 立法目的不明确。就目前我国中央及地方已有的关于少数民族档案的法律规章来看,均对其保管方面的规定更为详细,而对于这些档案资源的利用则较为模糊笼统,只有新疆和内蒙古等地区的档案法规中有所提及。这是由于在档案工作中对少数民族档案的作用以及发展规律的认识不够深刻。少数民族档案的收集与保护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对少数民族档案信息的需求,而各地少数民族档案法规却将重点放在了前者,直接影响了法规内容和实施的效果。
2.3 档案管理体制有待规范。我国少数民族档案管理相较于其他类型档案一直处于较为混乱状态,其工作方法本身就存在一定争议,导致档案立法人员无法找到实践依据来切实地制定政策法规规范整个流程。例如部分少数民族档案不仅隶属于档案范畴,也兼有文物、古籍多种性质,甚至多种不同的物质形态共存,其管理和保护需要多方协作配合,保护责任与归属权划分存在困难,档案管理就无法建立一套规范方案。
3 针对少数民族档案法律管理现状的建议
李某1999年11月购买了金港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香港花园3号楼一套单元房。李某对房屋装修后,与2000年1月2日入住,并向金港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部交纳了2000年上半年的物业管理费1200元。2000年3月10日晚9时许,李某外出回来后将新购买的摩托车放入楼下的车棚里。第二天早晨李某上班时,发现车棚大门被人橇开,自己的摩托车被盗。当地派出所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立案。但是直到6月底仍未有结果。李某咨询律师后向房地产公司提出了索赔,房地产公司要求李某等案件侦破后再说。双方协商多次达不成一致意见,李某向法院提出了诉讼,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争议]
李某的律师认为,房地产公司与李某之间存在物业管理合同关系,李某已交纳了物业管理费,并遵守物业管理的规定,将摩托车放置在车棚内,自己无过错,无违约行为。房地产公司在售房广告中明确承诺:小区实施封闭管理,有值班室和专职保卫人员24小时提供门卫值班服务,区域内无闲杂人员。该广告是物业管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公司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小区内必须确保安全,对住户的财物负有看管义务。由于被告物业管理制度不完善,门卫防范不力,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由此造成车棚大门被撬,原告摩托车丢失,被告方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公司的律师认为,房地产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的范围,不包括对住户小棚进行看护,李某的摩托车应当由盗窃人进行赔偿,房地产公司无赔偿义务,目前失窃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摩托车并非不能够追回,在未有结论之前,李某起诉房地产公司毫无道理。
关键字:公墓档案;法律法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
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或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公墓档案指的就是公墓在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记录和反映公墓的基建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墓穴信息等重要资料。
1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档案自身属性的本质要求
档案是历史的真赁实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用,这一点它不同于其他文献。档案之所以具有凭证作用,是由档案形成的特点和档案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档案是自然形成的,这种形成的自然性,决定了档案记录历史情况的客观性,档案是令人信服的历史证据。从档案自身的物质体态上看,它保留了当事人的历史真迹,如亲笔手稿、印信等。有些文件还保留了当事人的声音、形象等等,这些都反映了档案是确凿的真凭实据。
档案管理的最大意义在于档案的凭据作用。档案与一般的文献资料不同之处在于,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法律意义上的重要依据。档案的重要凭证作用,是档案形成的过程所决定的,是档案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因为档案的形成是自然的,这种自然性,决定了它在记录事件和事实的客观性、真实性。从档案的形态上看,不管是纸质的档案,如亲笔信、重要合同原件、电报等,还是电子或者影像的档案,都保留和真实反映了当时的情况,这种不以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档案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因为,档案记录了不同时期的当时的真实情况,从历史的变迁中可以寻找到事件的痕迹和轨迹,为人们的社会实践提供重要参考,也就是所谓增长经验,吸取教训。
公墓档案记录了逝者的重要信息,记录了逝者相关联亲属的重要信息,记载了墓穴的位置、价格、编号、建筑时间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是自然信息,也是公墓档案的组成部分。妥善保管公墓档案,是处理和应对墓穴纠纷,保障和维护利益的法律依据。反之,公墓档案管理不当,出现档案丢失等情况,不但造成公墓管理的混乱,而且容易产生墓穴纠纷。
公墓档案反映了殡葬改革与发展的轨迹,是我国历史文明进程的真实记录,对我国的历史科考和研究都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此,做好公墓档案管理不仅是对现实负责,也是对历史的贡献。
2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法规,对档案管理职责划分、档案的保管存放、档案的保密与销毁等都做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是依法加强公墓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围绕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民政部、各级民政管理部门,各省、市、县人民政府都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公墓档案管理的具体规范。这些具体的管理规范,是我国档案管理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墓实施档案管理的制度依据。
为规范公墓的管理工作,提高公墓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殡葬服务秩序,依据政府的法律法规加强公墓档案管理,不仅体现了国家法制化的本质要求,也符合公墓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律。
公墓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政府的法规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建档、依法存档、依法用档。
公墓档案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墓档案管理的制度,使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依。针对档案管理的权责划分,档案的保存销毁、档案的建立与登记,档案的借阅与使用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加强对公墓档案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既要检查公墓档案保存的场所基建情况,保存条件和硬件建设是否合规,又要检查档案信息的记录、分类等情况,确保档案管理“软硬”都达标。
3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做好公墓基础管理工作的需要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做好以墓穴管理为抓手,以服务管理为中心,全面做好公墓管理工作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人文社会理念的更新,公墓管理由基本的职能管理逐步转向提供服务为重点。随着这一趋势在实践中的强化,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的数量急剧增加,只有提升公墓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加强公墓制度化管理,才能为丧户提供便捷、快速、全面、准确的服务。
首先,建立档案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指定档案管理的专门人员,明确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承担的义务责任,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
其次,实行绩效考核,将公墓档案管理与经济收入挂钩。实行绩效考核,不仅能够增强公墓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确保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而且能够调动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新档案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使档案管理与公墓管理更好的衔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此外,要及时更新公墓档案管理硬件和软件设施。定期对公墓档案存放场所的硬件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实现对存放环境的实时监测,确保档案存放地点的消防安全;升级公墓管理系统软件,方便管理人员及时、快速处理大量数据,优化工作要素,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提升殡葬服务的重要措施
公墓档案管理是殡葬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公墓管理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公墓管理,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不仅仅是加强墓区的硬件建设,更重要的是为丧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服务。
做好公墓档案管理,首先要抓好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做到制度上墙,公开透明,规范服务;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存档、借档,做好档案查阅、借阅的登记工作。
做好公墓档案管理,就要具有保密意识。丧户的基本信息,逝者相关联亲属的基本信息,都是公墓档案的内容。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严守秘密,不得随意向他人透漏档案
信息。
关键词:社保档案;管理;创新
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社会保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保险事业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这项工作的有效推进,不能发挥社会保险档案及其管理部门的服务作用,不利于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保障,应深入研究,推进工作创新,尽快解决问题。
1社保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依法实施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依法管好用好社保档案,让社会保险档案发挥积极作用,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社会档案服务。但当前社保档案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1]。
1.1依法管理社保档案意识不强
一些单位缺乏依法管理社保档案意识,存在造假现象,严重违法违纪,加重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不规范,影响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办理退休时,有很多人想蒙混过关,用假档案或假材料办理退休,给社保档案的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社保档案管理法治意识薄弱,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恶性循环,不利于维护相关法律的严肃性,不利于构建法治社会[2]。
1.2社保档案管理体制不顺
社保涉及的范围广,流程复杂,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从程序方面包括申报、审查、缴纳费用、保费发放以及权益维护等,这些不同的内容和程序,构成了大量的档案管理工作。不同社保档案由于归属不同、体制不顺,在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很大的问题。虽然我们引进了先进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但是由于社保档案管理方面的电子软件开发不成熟,实际工作中存在电子档案管理与纸质档案管理两种形式,导致电子档案管理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在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由于信息网络的开放性特点,可能会出现泄密、更改信息等不良现象。
1.3一些社保档案管理人员不适应工作需要
虽然我国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保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但是对于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规范,社保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整体上不高,只会对社保档案进行基本的收纳,并不能做好必要的管理[3]。尤其是引入电子档案管理,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缺乏计算机管理技能,不适应工作需要。一些社保档案管理人员基本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出现社保档案分类不明、划分保管期限不当等问题,个别人员甚至受金钱等诱惑,进行档案造假。
2社保档案的价值和作用
2.1是维护参保人员权益的基本依据
社会保险档案是参保人员维系自身利益的法律凭据。当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凭借社会保险档案可以维护自身利益,也是决定参保对象能否有资格享受社会各种补助等权益的凭据。社保档案管理部门应创新服务方式,管好用好社保档案,为社保业务和社保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充分发挥社保档案和社保档案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作用。
2.2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社会保险档案是整个民生档案的关键组成部分[4]。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管好社保档案,可以有效推动社保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差错,严重的会危害到参保群体的基本利益,引起社会波动。对社保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可以让参保人得到必要的保障,促进社会稳定。
3社保档案管理的创新途径
3.1大力宣传社保档案作用
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组织多种多样的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档案利用的价值,提高全社会对社保档案管理重要性的了解和认识。在宣传过程中应对管理人员和公众进行《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的宣传,例如社保电子档案可以作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作用,为人民提供相关的保障[5]。《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社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各单位都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2推进社保档案管理信息化
针对当前档案管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管理方式的问题,结合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应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让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更为便捷高效;应利用信息技术条件,社会社保档案管理部门可以对社保档案的信息进行利用和共享,让社保管理信息发挥更大的作用。对社会保险档案进行电子化或者数字化管理,有利于节省空间,提升管理效率。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快推进社保档案管理信息化,提升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3.3完善社保档案管理制度
针对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保档案管理制度,使优化和整合档案资源,用网络技术、数据技术管理档案,为民生服务等都有章可循。应加强对社保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其了解法律规定,真正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管理社保档案。
一、我国科技档案管理的发展现状
相关研究显示,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每年各单位都会开发新的科研项目,使科技信息愈来愈多,且信息自身也呈现出复杂化、繁琐化,此时传统的科技档案管理模式是不符合发展需要的。其主要表现在落后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方法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科技档案难以发挥其真正的作用,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失去了自身的价值。其次,一些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缺乏经验,不能将科技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此外,一些科研人员对科技档案管理收集工作不配合,不愿意将其作为一种资源来共享,而是将其独有等等。这些原因都使得我国科技档案管理出现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进展。
二、科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科技档案管理的功能认识还不够
由于科技档案的内容和概念都比较新,当前各行业中的从事科技档案管理人员,对科技档案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一些科技文档的归档率还不够高,远远不如文本文档的归档率。比如一些某行业的科技活动、一些与其生产研究相关的档案,对科技档案管理的意识不足,很多时候对档案的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档案管理意识中,没有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档案归整和管理。
(二)管理与服务脱节
档案的管理主要是为各种工作提供相应的资料和依据的,当前各行业的档案管理中,很多都只注重文书的收集,对各种声音影像、科技等档案的收集比较少,这就极大地影响了各单位档案的完整性以及系统性,因此在使用档案为各种工作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脱节现象。
(三)对科技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比较缺乏
科技档案往往涉及到一些重要研究,比如某项生产技术的研究,涉及到一些重要的科技内容,因此要加强对其管理,但是当前科技档案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对于科技档案的立法也没有相应的重点,因此在科技档案的法律法规方面还比较缺乏,对科技档案的管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个客观原因的存在给当前各行业的科技档案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不利于科技档案的保密,也给科技档案的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科技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
各行业的科技档案主要是产生于各种与烟草相关的科研以及具体的生产活动,为各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些准确有效的资源。因此,各行业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加强科技档案管理的意识,将科技档案管理和企业的管理进行结合,促进两者的发展。要在整个企业中都贯穿科技档案管理的意识,让每个人都有一种档案保持的概念。要将科技档案管理纳入到企业发展的议程中,在各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为科技档案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大环境。
(二)加强科技档案的保管
对于科技档案而言,其安全性完整性是档案管理的重要方面。要加强对档案的保管,在传统的档案保管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一些其他的措施来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以防为主,加强防治结合,做到不使档案分散,不使档案之间发生混乱,不使档案丢失和损坏。对于档案的保密,更是要加强,要建立起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科技档案管理中发生泄密,比如一些加密级的文档,可以采取加密的措施,对于纸质文档可以放在保险柜中进行保存,对于电子文档则可以放在一个没有连接网络的电脑中进行保存,以防止档案的泄密。
(三)加强科技档案法律法规的健全
对科技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导致科技档案管理工作中没有保障的重要原因,为此,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从科技档案的资料收集、积累、整理、归档到保存都应该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