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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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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专业化管理

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第1篇

几十年来,税收管理员管户的模式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没有本质改变。进入21世纪,伴随大企业税收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国家税务总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推进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1.设立专职机构,初步构建组织框架2008年,税务总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从2009年开始,多数省级税务局相继成立大企业管理处(或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部分市级税务局成立大企业科或大企业局。

2.明确管理对象,工作针对性提高2009年,45家企业集团被税务总局确定为定点联系企业,其2013年实现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1%左右。各地大企业管理部门自行设定标准,选择大企业作为管理对象。

3.尝试新管理模式,专业化分工初步形成目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有限职能模式,即在不改变日常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归属和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大企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另一种是全职能模式,即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除税务稽查以外的全部税务管理事项。

4.开展个性化服务和税收风险管理,大企业税法遵从不断改善大企业管理部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处理大企业涉税诉求;创新税收遵从协议、事先裁定等服务产品。从2009年开始,大企业管理部门对45家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进行评估。2012年—2013年,分别对石油石化、烟草、银行、电力行业的4户定点联系企业开展全流程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成效明显,税务机关发现并及时消除了涉税风险,增加了税收收入,同时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5.致力制度建设,初步搭建业务框架近年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等制度陆续出台,使大企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6年来,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逐步深入,但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制度建设、征管资源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1.大企业税法遵从意识仍需强化,税法遵从水平参差不齐从风险管理实践发现,有些大企业税法遵从认识存在偏差,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存在漏洞,需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能力。

2.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尚未形成稳定、成熟的管理体系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目前主要采取属地日常管理结合跨层级风险管理的模式,大量工作沉淀在基层。大企业管理机构未实现扁平化,仍然采取直线职能管理。税务总局对省级及以下大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没有明确规定,少数省(市)未成立大企业管理部门。大企业标准不统一,各省管理对象范围不一致。管理力量薄弱,缺乏税务审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工作开展难度大。部门职责不清晰,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重叠。

3.业务建设亟待完善,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业务体系一是个性化服务理念先进但制度欠缺,操作性不强,服务产品较少。二是缺乏系统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以固化风险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税务审计等风险应对手段,缺少法律赋权,没有工作规程。三是没有建立全面的分行业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型和管理指南。

4.税法确定性和统一性未能满足大企业需求,个性化服务水平亟待提升税务机关对税法确定性重视不够,各地对税收政策理解和执行不统一,政策适用缺乏透明度和确定性。相同业务,不同区域的税务机关政策执行存在差异,使跨区经营的大企业陷于两难境地。

5.信息化建设亟待改进,尚未形成坚实的涉税信息支撑体系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依然是制约税务管理的瓶颈。税务机关掌握信息类别单一,主要是企业申报数据和税务管理数据,第三方信息严重缺失。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受纳税人遵从意愿、遵从能力限制,数据质量受税务人员操作和维护水平影响有待提升。税务机关单一功能软件较多,重开发轻整合,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分析、应用不深入,缺乏智能化的技术工具。

三、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路径

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系统工程,当前应从优化顶层设计入手,围绕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核心业务构建、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

1.健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组织体系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规模重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统一大企业标准。综合考虑纳税规模、集团化管理、特殊行业、跨境投资经营等指标确定税收管理上的大企业。大企业管理部门每年公布大企业名单,对列明企业实施管理。

(2)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机构扁平化。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在目前6个处室的基础上,增设大企业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大企业的数据。各省级税务局成立大企业管理局,内设若干行业管理科。市级及以下税务局可以不设专职大企业管理机构。

(3)确定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笔者认为采取有限职能模式,更符合我国国情和财政管理体制。各省大企业管理局实现税源管理实体化,承担列明企业的税源监控、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

2.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业务体系当前,我国大企业管理部门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快业务建设。一是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夯实制度基础。我国应修订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税务审计、纳税评估等风险管理手段。尽快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办法、税务审计工作规程和反避税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方法。二是分行业精细化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整理各行业税收管理经验,建立行业税收管理模型,制定分行业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指南;归集行业税收风险点,建立行业税收风险特征库;深入分析税收风险特征和成因,设定行业税收风险识别指标。

3.构建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体系找准个性化服务定位,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服务内涵,做到服务措施具体化,服务流程标准化。创新服务产品,开展申报前协议、事先裁定等服务产品的试点工作,成熟后迅速在全国推行。科学设定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开展内控调查测试,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4.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体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国应建立包括企业数据管理平台、风险管理系统以及智能化税务审计软件等在内的信息管理体系。

(1)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与应用,构建有力信息支撑。全面获取大企业涉税信息,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有必要从法律上规定单位和个人负有提供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义务。国务院组织建设企业数据管理平台,形成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单位定期上传企业信息,政府各部门依职责获取信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2)开发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和智能化税务审计软件。在系统中灌装行业税收风险评估模型,定期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增强税务审计软件智能识别疑点的功能,提高审计效率。

(3)强化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库和网络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强化软件操作培训和绩效考核,减少错误数据。完善综合税收征管软件和报税软件的审核、校验功能,提高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第2篇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多种经济成分和利益主体的并存与需求,社会经济规模和企业经营范围的迅速扩大,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提高,多种电子商务和跨国经营的大量出现,这些无不呼唤着税收征管的现代化。为顺应社会的不断需求,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应在继续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专业化管理。

1 各项应税所得重新界定

应当将主要的收入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的收入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所得税制。而以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代表的特殊收入及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等不能经常和连续取得的所得,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中分离出来。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在实现环节征税,仍可实行代扣代缴制。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可作为财产税的组成部分,在其相关权属转移合同签署的同时,进行纳税。这样做,即不减少我国的总体税收收入,又能简化征缴程序,提高征收效率,提高监管效果,对纳税人来说,降低了自行申报的复杂性,个税自行申报将更加简便易行。

2 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降低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并不是指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原则上应当是对净所得征税。我国新农村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人所得的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必要生活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我们认为扣除项目的设计应对家庭的必要生活费用进行测算,建立物价、消费联动调整机制,每年根据物价上涨水平和社会生活变化情况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同时,将教育、医疗、保险、住房等支出和纳税人未成年子女、老人及无生活能力且无救济补助的需赡养亲属的支出纳入到扣除范围内,以真实反映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资调整情况及物价指数变化情况,建立联动机制。目前对生活费用扣除额是否应该采取一刀切的问题,学术界存在争议。实事求是来讲,中国各省市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基本生活费用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允许各地区确定不同的生活费用扣除额,不应该搞一刀切。但问题是一旦允许各地区生活费用扣除额进行上下浮动,各地区往往就会不受任何制约,往往会超过浮动的范围,使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反而加大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差距。2002年以前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种,那时法律上允许存在搞一些地方差异。2002年后个人所得税是共享税种,为了保证税政、税权的统一性,也为了尽可能使纳税人的税负比较公平,统一的生活费用扣除额是相对正确的做法。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将家庭负担的医疗、教育、住房、保险、养老等重要支出,以家庭人口数量为系数,进行一定比例的扣除,减少因此出现的不公平程度。

如果我国的税制设计真正实行应税收入重新界定、并且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那么就需要设计一套相应的全新的税率体系。应将纳税人的各项应税所得加总,仍然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因为超额累进税率的设计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收入越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也越多,从而使中低收入者负担较少的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负担较多的个人所得税。但现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个人最高边际税率应确定为25%-35%为宜。借鉴国际经验,税率的级数不应超过5档。可以考虑两档税率或实行三档税率,实行两档税率分别是10%和25%;实行三档税率分别是10%、20%和30%。

3 逐步推广个税自行申报制度

目前,我国个税主要采用源泉扣缴法。当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由收入的发放者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然后集中向税务部门缴纳,这样将个税税源控制责任由税务部门转移给扣缴义务人,导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收入信息无法全面掌握,使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监控处于无序状态。同时,在源泉扣缴方法下人们获得的是税后收入,主要关心自己最终拿到多少钱,倒淡化了自己被扣缴了多少税、将来这些税款怎么使用,这就降低了纳税人的权利意识,自行申报则拉近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直接联系,有利于培养人们的纳税意识,以及更好地行使和维护纳税人权利。

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 管理模式 专业化人才 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第4篇

一、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队伍方面

1.税收管理员队伍年龄老化。市地税局干部平均年龄由年分设时的33岁增加到年的43岁,税收收入也从分设时的1.9亿增长到年的21亿,税收收入每年平均增速高达30%。全市现有征管户数45718户,税收管理员225人,人均管户203户,人均组织收入934.34万元。我市税收管理员队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老化、管户众多、税收任务繁重的问题,加之激励机制不到位,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效率低下。

2.税收管理员业务技能提高缓慢。由于实行管户制度,税收管理员管理的企业涉及各行各业,要求税收管理员具备多种知识技能,而大部分税收管理员年龄偏大,知识更新缓慢,日常普及性的培训在学习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财务知识及提高专业技能方面见效慢,不利于培养高素质税收管理人才。

3.税收管理员管户执法风险较高。现行的税收管理员管户制使税收管理员在税收政策执行、项目扣除、资产处理、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中扮演着如同“保姆”的角色,其他人员无从插手,权限过大,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缺乏有效监管,加大了税收管理员的税收执法风险。

(二)税源管理方面

1.税收管理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各税务分局中普遍存在税收管理员管理面广、工作量大,忙于应付日常工作,难以对区域内的重大企业或项目实施精细化重点管理,导致不能全面了解掌握所有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分析不透,不能带着问题深入企业,只能简单了解掌握情况,导致重点企业不重点管理。

2.一般税源管理不到位,管户不清。各区县局一般税源企业都占企业总户数80%以上,由于管户多,大部分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和分析不到位,对失踪企业、关停并转企业跟踪不及时,造成税源不明,管户不清。

3.个体、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程度不高。全市现有个体工商户33069户,个体税收管理员62人,人均管户高达533户。现有39个专业市场和大量零散户管理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控管的所占比例较小且个体税收收入在各局税收收入比例中都不超过3%,如何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资源实施控管并将个体税收管理员充实到急需岗位是个体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鉴于以上存在问题,改革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二、加深内涵认识,拓宽管理思路

专业化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和实施管理的不同特点,以纳税人规模行业为主要标准科学分类,税务机关内部则通过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和组织架构,实施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管理,实现管住管好税源的目标。并起到加大管理力度、拓展管理深度、提高征管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人员素质的作用。税收专业化税源管理的理念来源于社会化大生产,早期的专业化主要是指社会化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分工。劳动分工有如下专业化优势:一是分工简化了复杂的劳动程序,使生产者专心于自己最具优势的核心业务与生产环节,有助于劳动技巧和熟练程度的提高。二是分工协作的完成,促进了人力资源的集聚,带来了规模经济效益。三是劳动过程流程化,促使企业在工作方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方面有所突破,提高生产效率。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基于劳动分工的专业化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大与深化。专业化已成为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经济运行的有效方式和手段。源自于劳动的分工,其核心要义是分工与协作,分工的科学化和合理性决定专业化管理的水平,协作的衔接方式和紧密程度决定专业化管理的效率。专业化不再是字面意义上的分解、独立、分散,而是集中、协同与批量生产。目前专业化理念已普遍运用于各行各业,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模式历经多次变革,也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年之前实行的是“一人下户、各税统管”的保姆式征管模式;年至年建立起“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1997年开始实施“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年是增加了“强化管理”表述后的34字征管模式;年以后,以“科技加管理”、“信息化加专业化”的现代征管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三、专业化税源管理实践及成效

(一)合理划分税源

为推进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地税在年选择一个区局进行了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试点,试点过程中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牢牢把握“管理、创新、执法、服务”工作主线,以“抓大、控中、规范小”为管理思路,按照纳税规模、行业特点及人力资源等实际状况,科学合理划分标准,对三类纳税人实施不同管理标准。一类是对本局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专项管理监控,突出抓大保收入主题,由原来属地管理统一集中到一个税务分局管理。一类是将一般税源企业作为控中管理对象,由两个税务分局按照属地和管事的原则实行管理,按照专业化管理模式分工协作,实现了“管户”向“管事”的转变。一类是对个体税源及社会零散税源加大委托代征力度,充分实行社会化管理,由一个税务分局进行管理。通过合理划分大中小范围,明确各税务分局征管范围和职责,使管理增加了针对性,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得以进一步深化与完善。

(二)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

专业化税源管理试点局成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科,负责对全局纳税评估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和考核。长期以来,基层的纳税评估工作和税务稽查、日常检查经常混同,内容重复,相互推诿,工作扯皮。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明确了三种工作的执法地位,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在工作程序上进行了严格划分。首先确认纳税评估中的“实地核查”环节由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来完成。其次取消税收管理员的纳税评估职责并将其职责转入专设的纳税评估科,使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有机结合,形成了相为补充,相互制约的机制,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税收管理员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通过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落实纳税评估成果。

(三)分解管理员职责,降低执法风险

专业化税源管理试点中,我们将长期困扰税收管理员的纳税评估工作和征管资料装订工作分离出来,解决了以往税收管理员自己管户又自己评估,缺乏监督、评估不客观、不规范、评估质量不高,资料装订费时费力的问题,使税收管理员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并通过分局内部专业化小组的分工配合分解整合税收管理员其他职责,使管理事项环环相扣、相互依存,又彼此监督制约,打破了以往税收管理员按区域“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方式,有效分解税收管理员过于集中的权力,对防范税务执法风险,保障队伍廉洁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实行专业化分工,强化监督制约

税务分局内部设置了税源管理组和综合服务组,相应制定了各小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传递流程,小组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约。以税务分局催报催缴工作为例,每月综合服务岗从征管系统中提取打印催报催缴名单,制作工作传递单(详细列明工作内容、限办时限、结果反馈等内容),通过“专业化税源管理流程软件”以工作任务的形式下发到税源管理组,税源管理组根据工作任务实施催报催缴并将结果按时反馈综合服务组,综合服务组督促税源管理组的催报催缴工作。通过这种方式,试点单位催报催缴成功率从以前的70%提高到现在的90.5%。

(五)实施专业化税源管理的成效

1.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试点单位主要从四方面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一是税源管理科负责税费收入和税费源分析预测,全面掌握组织收入情况;二是办税大厅、分局、税源管理科三方负责户籍分析和监控,全面掌握税源底数;三是执法检查科组织实施监督考核,保证工作落实;四是进一步巩固辖区七办一镇33个社区协税护税网点,彻底清理漏征漏管户。截至今年10月31日,试点单位已组织税费收入9066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0201万元,同比增长18.62%,增6590万元;组织各税附加1769万元,同比增长26.90%,增收375万元;组织契税1912万元;组织社保费收入46781万元,同比增长7.35%,增收3205万元,实施专业化税源管理直接促进税收增长2700万元。

2.优化了人力资源。根据专业化税源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岗位,坚持效率优先、发挥专长、人尽其才、全面发展的原则,对现有税源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分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税收征管人员从试点前的53人增加到66人,占比从63%增长到84%,其中税源管理人员(包括税源管理岗和纳税评估岗)50人,占全局总人数的64.1%,实现了业务能力较强和素质水平较高人员向重点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岗位的倾斜。

3.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专业化税源管理试点运行实践证明,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能集中力量管好重点税源,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各岗位工作职责明晰,各岗人员明确自己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解决了税收管理员管理事务多而穷于应付的问题,解决了不同素质的税收管理员工作适应性问题,人尽其才,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对全面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和四训程坚持总体原则

一是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要坚持“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税收收入增长,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有利于建立预警风险管理机制,有利于明确岗责并追究责任。二是因地制宜原则。市各区县局之间,在管户数量、分布密度、税源结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决不可一个模板、一个标准,而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务实创新地制定出适合本地区、本分局的实施方案。三是效能整合原则。税收专业化管理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配备一支高素质的税收专业管理人才队伍。因此,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发挥能力专长,最大限度整合人力资源,优化税源管理单位设置,科学合理配置岗位。

(二)推广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工作重点

1.研究确定专业化管理模式。各区县局要根据省局、市局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基本思路,结合本单位户籍和税源结构特点、人员状况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具体模式。如实行分行业管理(如分工业和商业)、分规模管理(如分一般税源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分税种管理、对个体“双定户”和各类专业化市场实行分类型管理。也可将具备共同特点的纳税人抽取出来,由专门管理员实施专业化管理。还可按照税收管理员职责划分户籍管理、宣传辅导、催报催缴、档案管理、发票管理、定额管理、欠税管理、信息采集、调查核实等岗位实行专业化管理,各负其责,形成税源管理合力。

2.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专业化税源管理。一是开发一整套“专业化税源管理工作系统”。由于目前使用的征管大系统是按户管理设计,与专业化税源管理中的专业化小组管理模式不衔接。因此,专业化税源管理推广必须要以专业化税源管理软件为支撑,使专业化工作小组之间紧密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二是充分利用数据信息,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广专业化税源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现有征管大系统和税企平台中的数据开展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等工作,认真开展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完善管理措施办法,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和税收征管能力。三是根据大系统中执法责任制模块和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制定和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落实责任追究。

税收专业化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蓬莱市;地方政府;税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9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9-55-2

1 加强税源监控

1.1 从理念上树立正确的税源管理的思路,体现精细化

工作中,也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的理念,首先要摈弃以往的“收上税来就完事”或者“完成任务就了事”,把征收管理和税源基础放在无关紧要的位置的错误观念。应当想到税收情况与税源基础一样重要,涉及税收的长足发展,要有税收的远见,做到大小税种一起抓,大企业小企业一样管,不但抱西瓜,还得捡芝麻,如果芝麻成为产业了,也是很好的税源途径。在工作中,我们不但要强化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的管控,应该多下基层,多看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税源基础进行量的积累,充分挖掘企业的增收潜力。

1.2 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工作,在税源监控上下功夫

蓬莱市早已经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一个好的税收管理员对于所管辖企业每月应纳税的期限、数量、税种以及一些个别的税务问题,应该了若指掌,拓宽税源管理的深度,把一个个税管员系统起来,将一个个小资料库系统起来,建立一个大的,全局化的大资料库,通过对申报数据评估、监控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行业、产业数据库。这样即便换了税管员,也不影响后面的税管员了解企业的情况。同时多邀请重点税源监业定期开展培训、座谈会,对税务工作中比较出色的企业请来做经验回报,既教会了小企业的会计,又掌握了税源管理的第一手资料。

1.3 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方面采取先进的方法

随着电脑征收系统的普及,很多税务操作流程越来越科学。因此在强化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方面:充分利用现在电脑税务系统的便利条件,对于征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采取相对应的办法解决。首先,严格控制税务登记关口,对于税务登记的企业必须对要保证录入数据的完整和真实,对于注销的用户,核实过没有不良欠税和垃圾数据的情况下才准予核销。严格按照区片,税管员负责制度,保证资料真实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其次对于数据采集工作的人员必须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的人员来进行,明确规定数据的内容,如何去做,且数据的真实性等。

2 加强纳税评估的切入,事前评估掐住瓶颈

纳税评估是一个相对比较新颖的名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评估即税务机关通过数据信息比对,考核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数据,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少保漏报在稽查之前发现问题,从而通知纳税人或者去企业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判断,定性、定量,并是否采取下一步征管手段的管理方法。

纳税评估是通过数据,对纳税人申报的税源进行税务评估,根据纳税人申报的税源,通过税务知识进行计算核实,看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合理,是否合乎规程,是否真实准确。因此可以看出纳税评估的关键并不是税收的多少,而是对纳税人的税源进行计算。通过计算得出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合理是否真实,是对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以及利润的评估。

税评估的对象是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以及所有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但是如果对全部企业进行评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可能跟不上,现在一般是有重点选择一部分纳税人进行评估核算。现在选择正确的企业作为评估对象,是做好纳税评估的第一步。确定好评估目标,才能进行下面的分析计算。

税评估的对象是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以及所有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但是如果对全部企业进行评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做不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合适的评估对象,是纳税评估工作最关键的一步。

首先应该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滤清顺序,在纳税评估流程黄总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实施情况。纳税评估机构应尽可能地完善纳税评估的信息系统,以方便工作人员得到真实准确的申报情况。其次税务评估部门应对企业按照生产情况、纳税情况、企业信用等情况分门别类,逐类进行纳税评估。对于大中型企业、重点税源户、来蓬施工的报验登记户找专业的税管员进行监督管理,对企业的各项税收指标进行分析,与同行业税收情况,税负情况,进行比对,找出没特殊因素却税收量变化较大,或者税负率偏低的企业,与征管部门进行联系,对申报不合理的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信用差的企业,或者在稽查中常出问题的企业都可以选择为纳税评估的对象二是中小税源户也应该分类,通过分类,将各个同行业集中进行评估控管,从评估结果中找另类的,异常的情况,这样不但加快了工作的速度,也使评估人员对各类别企业有个明确的认知。三是组织税管员对所辖企业进行约谈督促,让企业尽量真实的提交申报数据,减少偷税漏税的源头,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等,从源头减少纳税评估的工作量,从而更精细的评估主要评估对象。

3 加强税源管理的专业化,以管理促增收

3.1 何为税源管理

我所理解的税源管理就是保证税收收入入库的一种针对税收的管理活动,前提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的一些先进的科学的方式,对税收来源进行信息采集和纳税管控。税源管理是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的核心。税源管理工作的中心是企业,是税源管理的基础。

3.2 何为专业化管理

专业化管理是指在税源管理的工作中更为专业,总体来说应该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首先应该有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其次税源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税源管理业务流程都有专业化的设定。第三机构内对税源的分类专业化。第四就是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服务专业化。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一个都称不上是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因此,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税源管理和管理专业化的高度结合,使税源管理的效率更高,企业的纳税更规范,更具有竞争力。

3.3 税源专业化何用

税源属于税收的涵盖,税收包含税源。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是税收管理的核心。由此可见,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也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核心。做好税源专业化,税收管理会更流畅,更有持续性,发掘出更多地税收潜力。

3.4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将会带动税收管理专业化,实现税收的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理念方面,从以往的组织收入为核心转变为监督管理纳税人自行缴纳税款,提升征纳双方的缴纳理念。二是管理方面,从以往的简单的税管员管理的方法转变为预防风险为主的导向式的专业分工与协调管理。三是机制方面,从以往的管理员和稽查局管理的属地管理模式,转变为信息化管理的事项推送程序管理。四是资源配置方面从以往税管员平均分配管理精力的方式转变为有侧重的分配管理资源。

3.5 企业和税务管理部门应如何应对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