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会议纪要编制要求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作为一个窗口,样板房展示的是空间之美,从一定意义上说,样板房是住宅项目对未来生活方式的诠释,而样板房应该是一个令人充满惊喜,营造美好生活远景的所在。样板房不仅传达一个楼盘的文化品位,也展示了建造者的市场实力,开放商通过展示,让客户透过实地观看感知,充分的了解物业价值以及能给客户带来的未来生活图景,借以达成销售目的。
如何帮助开发商进行样板房设计单位选择、设计过程把控、施工过程把控,直至最终场景呈现,设计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设计单位选择阶段
1)协助业主完成精装修《成本预控表》。
2)协助业主明确样板区室内设计的范围(售楼处、样板户型、公共空间),并以《室内设计范围确认函》的形式提交业主方。
3)结合前期阶段的《产品设计定位书》编制《室内设计任务书》,任务书涵盖设计范围、风格意向、成本标准、设计进度等主要内容(参见室内设计任务书范本)。
4) 结合《室内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资源库》,形成《设计资源推荐表》,以会议形式由业主方确认设计单位。
5) 根据《样板区设计进度表》,协助业主方进行《室内设计服务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此过程重点审查设计范围、设计深度、付款条件、付款阶段、设计计划、设计成果内容、现场服务内容等,需体现限额设计成本范围的内容)。
2、样板区室内方案设计阶段
本阶段设计方应提交的成果包括:风格意向图片、平面图纸、效果图、主要材料样板
1) 组织室内设计启动会,结合《产品库》进行效果和成本的对标,形成《会议纪要》。
2)对设计方方案设计过程(风格定位意向图片-平面布置图-效果图-材料意向图片)进行管理,管理过程意见以《工作联系单》方式提交设计方(重点关注设计效果、使用材料、成本控制、设计时间节点)。
3) 组织方案设计成果内审,并形成《成果审核记录表》提交业主方,需建筑设计师参与会议。(参见《方案设计审核要点》)
4) 协助业主方组织方案设计成果评审会议,参与《会议纪要》的会签。要求业主方对方案成果(效果、材料、成本)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对成本敏感点、技术实现难易程度做出判断。(设计成果需提前两天提交业主方,业主方主要参加的人员为:业主方决策层、设计部、营销部、成本部及相关管理人员)。
5)设计方根据方案成果评审《会议纪要》调整设计方案,最终确认方案提交业主方,要求成本部门于三个工作日完成《成本估算表》,指导下阶段设计工作。
3、 样板区室内扩初设计阶段(开始扩初设计之前,建筑专业需提交最终版建筑施工图)
本阶段设计方应提交的成果包括:扩初图纸、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厨房电器选型、橱柜设计方案
1)结合《成本估算表》,对设计方扩初设计过程进行管理,管理过程意见以《工作联系单》方式提交设计方。
2) 组织扩初设计成果内审,并形成《成果审核记录表》提交业主方。(参见《扩初设计审核要点》、《室内设计成果管控技术标准》)
3)设计方根据扩初成果内审《会议纪要》调整扩初图纸,调整后图纸提交业主方,要求成本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完成《成本概算表》。
4) 协助业主方组织扩初设计成果评审会议,参与《会议纪要》的会签。重点针对业主方提交的《成本概算表》进行讨论和研究,并提出设计调整方向。(设计成果需提前三天提交业主方,业主方主要参加的人员为:业主方决策层、设计部、工程部、材料部、成本部相关管理人员)。
5)根据扩初设计成果评审《会议纪要》,督促设计方调整相关设计内容,按照调整内容出相应效果图并以《工作联系单》方式提交业主。
4、 样板区室内施工图设计阶段
本阶段设计方应提交的成果包括:施工图纸、最终材料样板、最终洁具五金厨房电器清单、橱柜图纸及门板五金选型
1)对设计方施工图设计过程进行管理,管理过程意见以《工作联系单》方式提交设计方。
2) 组织施工图设计成果内审,并形成《成果审核记录表》提交业主方。(参见《施工图设计审核要点》)
3)设计方根据施工图成果内审《会议纪要》调整施工图纸,调整后图纸提交业主方,要求成本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完成《成本预算表》。
4) 协助业主方组织施工图设计成果评审会议,参与《会议纪要》的会签。重点针对业主方提交的《预算表》进行讨论和研究,并提出设计调整方向。(设计成果需提前三天提交业主方,业主方主要参加的人员为:设计部、工程部、材料部、成本部相关管理人员)。
5)根据施工图设计成果评审《会议纪要》,督促设计方调整施工图。
5、 样板区软装设计阶段
1)根据《样板区设计进度表》,协助业主方进行《陈设服务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此过程重点审查:软装成本、陈设范围、陈设内容、付款条件、付款阶段、执行计划等。
2) 对软装执行单位方案设计过程进行管理,管理过程意见以《工作联系单》方式提交设计方。
3) 组织软装方案成果内审,并形成《成果审核记录表》提交业主方。
4)协助业主方组织软装方案成果评审会议。
5)对软装执行过程中各分项各阶段进行管理(家具、灯具、地毯等产前样的确认)。
6、样板区施工阶段
1、 协助业主方组织施工图交底会议(业主方主要参加的人员为:项目设计部、工程部、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2)确认精装修主要装饰材料,并形成《材料确认表》。
3)审核石材排版图,形成《石材排版意见函》。(参见《石材排版审核要点》技术标准。
4)审核墙地砖排版图,形成《墙地砖排版意见函》。(参见《墙地砖排版审核要点》技术标准
5)审核木制作图纸,形成《木制作审核意见函》。(参见《木制作审核要点》技术标准。
6)组织设计方进行现场巡查,形成《现场巡查报告》。
7、样板房软装摆场阶段
1、加强领导,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成立__县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旅游信息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2、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市旅游局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旅游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措施。
3、结合我县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并加强督促检查。
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度、新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5、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行风评议,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察部门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树立旅游机关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6、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和评议考核,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纠正突出问题,推动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7、加强旅游局门户网站的建设,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1、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和有关会务工作,起草政务公开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及相关报告、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
3、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县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报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请示。
4、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和上级机关要求,建立并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5、对局机关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
6、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 修改。
7、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有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宣传报道工作。
1、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
2、研究制定局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以及检查、考核的方案和计划。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研究确定通报表扬的先进典型和批评的部门及单位。
4、研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并整理会议议题,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2、由领导小组成员民主讨论会议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3、印发会议纪要。
一、招标范围及规定
(一)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3000元以上):包括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教育、文化、水电等公用事业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2、价值3000元以上的社区(村)集体固定资产购建、经营、处置项目。
3、社区(村)集体林木、“四荒”、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承包经营项目。
4、社区(村)集体价值3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设备等采购项目。
(二)招标规定
1、凡是投资额在3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到各有关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投资额在3000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社区(村)自行组织招投标,报招投标中心备案。
2、对实施招投标的项目,项目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必须经社区居民(村民)会议或社区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形成具有参会人员签字的书面会议纪要,填写《招投标项目申报表》,报乡镇经管站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招标。
二、招投标组织管理
各经济园区、乡镇(街道)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社区(村)招投标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一)招投标中心职责
1、收集、统计、分析和社区(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
2、审核社区(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方案和民主决策会议纪要,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3、组织、参与、监督社区(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负责招投标活动场所的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
4、监督项目交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5、调解招投标活动纠纷;
6、管理社区(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档案;
7、处理社区(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其他事务。
(二)项目申报单位(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
1、提出招投标申报项目,并履行民主决策审批手续;
2、参与实施招投标工作;
3、对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4、按照招投标合同约定方式,向有关经济园区、乡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收款、付款。
5、履行招投标中心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招投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社区(村)集体(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由村支部和村委会负责编制招投标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包括项目名称、概况、实施要求、标准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经社区居民(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通过后,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填写《招投标项目申报表》,报乡镇经管站审批。
(二)招标公告。招投标项目经乡镇经管站审批同意后,招投标中心与村委会签订委托协议,共同制定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委员会,招标公告。评标委员会一般5人左右,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相关专业人员等组成。招标公告要在招投标中心公示栏和本村村务公开栏同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也可根据需要采取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投标受理。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报名,经审查符合投标人条件的,交纳投标押金,填写《投标人员登记表》。投标报名截止日与招标公告之日间隔不少于10天,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人。
(四)举行招投标会议。招标方代表、所有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招投标会议。会议由招投标中心派人主持。招投标时,可以现场公开竞标,也可以由投标人填写标书现场开标。最后由评标委员会研究确定中标人,当场宣布,招标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无人中标,应重新组织招投标工作。
(五)履行合同。招投标成功后,招标方与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招投标中心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属于发包租赁拍卖项目的,招投标中心填制收款通知书,由服务中心收款,纳入招标方村级代管资金管理;属于用品采购、资产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验收情况,招投标中心填制付款通知书,由招标方持付款通知书到中心申提资金,并将款项拨付中标人。
(六)资料归档。对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招投标中心负责对所有招投标事项有关文件、合同等资料及时整理存档,妥善保管。
五、督导检查
(一)乡镇(街道)经管站要根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和各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修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计划,指导招投标中心及各村根据计划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Abstract: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e contractual parties have a lot of correspondence, and these letters have the same effect as the contract documents, and are the basis information for settlement and claims. So the contractor shall initiatively collect and standardize the writing.
关键词:合同管理;索赔;书面文字;证据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claims;the written word;evidence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7-0080-01
0引言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的函件往来,大多采用书面的正式方式,它比口头交往要准确和有效得多,而且可以在事后反复引用。世行贷款项目在合同管理中采用FIDIC条款,更加强调以书面为准,空口无凭。我市近年开展了多项使用世行贷款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本人主要从承包商的角度谈合同管理中各阶段应注意的书面文字交流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前期的拆迁过程和施工当中关于工期、质量等问题的申请、报告、会议纪要和工作联系单均是收集整理书面资料的重点。
1施工前期文件
第一次工地会议标志着项目的正式启动。会上各方介绍针对项目的准备情况,并形成会议纪要。但有些工程项目,第一次工地会议后还会因拆迁和征地未落实而迟迟不能正常施工。此时承包商已经进场,开始进行测量、标示拆迁红线等工作,来协助业主推进拆迁工作,因此施工前拖得越久承包商的投入成本就越大。作为承包商,应注意及时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打报告,列明需业主、监理工程师解决的问题,并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如:项目部的组建、场地的租赁、管理人员名单等,同时要做好施工记录和发票的收集整理,例如:租赁合同、项目部生产、生活发生的各项费用、工人的工资单等等,以上证据,是向业主申请合同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的合法依据。
2施工过程中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应以施工图为依据,按照进度计划推进工程的开展。但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
施工中最常见的问题是因遇到地下不明管线造成暂停施工,此时,承包商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汇报,并抄送监理工程师。以工作联系单的格式书写。要强调时效性,按FIDIC条款规定,承包商在发生损失的28天内,应向业主、监理工程师书面声明发生的损失,例如已造成人员窝工和机械设备的停滞情况,这将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
在一些省、市重点项目中,省市领导十分关心工程进度,在视察工地时,重要领导常会做出特别指示,要求某月某日前通车,一般是要求提前工期,这就需要承包商增加投入,加速施工。承包商应从业主方拿到关于提前工期的书面指令―会议纪要,据此重新编制进度计划,并附说明因工期提前需要人工、机械增加投入的数量。此项记录也是增加决算费用的根据。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常会根据业主的要求发出一些口头指令,如要求承包商协助拆迁工作,出人员或机械帮助搬运材料等,承包商应遵从这些指令,并在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确认函,根据FIDIC条款,监理工程师在7天内不反驳或否认,即最晚14天内可将其视为书面指示。对于一些简单工作,承包商可以用计日工的形式,在完工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计日工要注明使用机械的型号、数量、工作时间,以及工人的名单,工作时间等。
承包商应派专人整理施工日志,清楚地记明当天的施工事项,停工时须记明现场停滞的机械型号、数量、人员数量等。工程决算时,评审中心和预算人员经常会为核对签证是否属实,查阅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施工日志。承包商应建立收发文的签收制度,重要的文件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用于存档,并注意让接受单位在自己存档的一份上签收,写明收件日期。
3规范书写文字材料
承包商应主动做好各类记录及起草文件,这是非常值得的。书写文件时注意一事一函,简明扼要,思路清晰,符合逻辑。为说明问题,文字材料可以附上草图,使之一目了然。承包商还应注意收集照片资料,照片更加形象直观。根据业主的授权,关于工程的质量、进度、工程量变更等问题,报告应主送监理工程师,抄送业主;在涉及重大变更、单价调整等问题时,报告应主送业主,并抄送监理工程师。
4结语
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要求签约双方以友好、平等的方式去处理各种问题。在公事公办的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规范的书写各种文字资料,有利于问题的顺利解决,彼此之间才会形成积极、建行的合作关系。作为承包商,施工中为维护自身利益,要做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
由政府成立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由市长、发改委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土地储备中心、规划局、国土局、建委、财政局、经委、环保局、水利局、旅游局、招商局及各政府代建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重点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二、协调对象范围
协调对象范围为财政投资重大项目。2008年柳州市要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投资项目建设促进年、文化社会建设促进年、宜居城市建设促进年,大力实施百亿投资工业强市工程、百亿投资城建美市工程、10亿投资农业稳市工程,50亿投资商贸旺市工程,20亿投资社会建设安市工程,10亿投资文化盛市工程,确保今年有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支撑和推动着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增强主动性,推进项目建设。
三、工作职责
(一)建立高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协调重大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在重大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免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受堵。
(二)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督办;对项目的进度及投资进行监控。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进程的各项措施。
四、工作程序
(一)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应充实工作内容,发挥规划指导作用。各部门应各负其责,超前研究项目工作相关内容,与国土局、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做到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无缝对接,尽量减少问题的出现。
(二)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出现问题时,由发改委牵头协调,市政重点办、建委、国土部门、项目业主等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在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招投标阶段出现需要协调的问题时,建委负责组织监察、审计、发改委稽察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四)在项目的开工准备阶段,协调小组要主动了解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情况、关键问题,与土地部门及项目业主做好沟通工作,要及时了解并积极协调,确保项目落实、按时开工和建设。
(五)在项目实施阶段,发改委、建委及各代建公司等有关单位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职能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难以解决的,应在问题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详细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本部门为解决此问题所做的工作,存在问题对重大建设项目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的难点和重点,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分歧意见及本部门解决此问题的倾向性意见。
(六)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或通过主动了解发现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请示协调小组副组长,确定召开协调小组成员会议时间并通知各成员。
1重大项目工程原则上按照各单位专业职能进行分工,由各责任专业单位牵头协调。
2市领导另有指定的,由被指定的单位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
3专业单位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副组长牵头协调。
4协调小组副组长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组长负责协调。
(七)为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会议质量,协调会议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主办部门应在会前进行沟通;经主办部门协调意见仍不一致的,由协调小组副组长或组长进行协调,尽量减少与会人员,提高会议效率,杜绝就一个问题多个协调会议无法解决的情况。
(八)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就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听取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对存在意见分歧,但能共同商定解决办法的,明确部门分工、步骤和时限以落实解决问题。对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商定解决办法的,由各部门和单位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交书面意见,协调小组可指定一成员单位或直接组织调研,探寻可供参考借鉴的解决办法,条件成熟时再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商讨对策。
(九)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应就在3日内以会议纪要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及抄送各有关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办相关措施的落实。
(十)建立发改委内协调配合机制。协调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发改部门及市领导对项目推进工作的要求部署,通报前一阶段项目推进情况,协调突出问题,以及安排部署下阶段有关工作等。
(十一)发挥重大项目联席会议作用。建议以上级政府名义下文,由上级发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定期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突出问题。对项目业主进行指导和帮助。
五、工作要求
(一)重大项目的协调工作,实行按级协调原则。各职能处室要积极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协调提供基本素材。
(二)各级协调工作,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出具会议纪要(或书面意见),对协调所达成的会议纪要(意见)要认真贯彻执行。
(三)协调中如涉及市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相关处室要做好督促与沟通,并按照会议纪要(或书面意见)的要求做好跟踪分析工作,及时反馈并按级反映。
(四)市重大项目协调时限,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县(市)、区上报需要协调的问题,自收到书面申请报告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协调答复。
六、定期报告通报制度
每月各代建公司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工作落实的进度。将重大建设项目的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综合整理并及时通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每月协调小组将重大项目月度月报上报上级发改部门。每季度最后的10日内,要通报上季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及时向上级发改部门报告。
每月协调小组负责将领导风险抵押责任制的项目进展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送各个项目的责任领导。
每周协调小组负责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副组长通报上周重大项目协调情况。
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协调小组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价的工作,并对项目后评价的结果进行通报。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一直存在责任人不明确的问题,项目后评价工作一起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将把项目后评价落到实处。
七、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管理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参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按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对结算审核结果及时对数复核,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的编制工作。竣工财务结算(决算)应当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概况、专项工程及造成工程量调整的主要因素和原因作出说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单位做好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的编制工作。
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承诺。审核部门对事后施工单位补签提供的资料不予采信。
(二)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总决算。
(三)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时,应同时报送下列材料:概算及其批准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对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本意见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决算)资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受理评审工作。
(四)竣工财务结算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批复。列入市审计监督计划的项目,市财政局应当依据审计机关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决定批复竣工财务决算。
(五)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按下列原则办理:
1依法招标的工程,审查工程施工后的有增减项目的和有争议的内容,无增减或无争议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单项工程的某一单项工程有争议,或单项工程的某一部分有争议,其他单项或部分工程按原约定执行。
3特殊工程在部分项目(子项目)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运用上有争议的,其他单项或部分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4有争议部分严格按有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进行评审确定。
(六)工程项目验收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产权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核算。
(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预、结(决)算、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评审和市审计局对竣工结(决)算的审计均不得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八、绩效考核
对存在下列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协调小组可向市直部门和镇区工作实绩考核办公室提出给予扣分处理。
(一)职责明确但落实不力,而影响到项目进度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在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本部门难以解决又没有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造成拖延建设进程;
(三)在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能解决但没有采取措施解决,直接将问题移交协调小组。希望通过该协调管理机制能对财政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缩短项目建设时间,节约财政投资,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项目提供有力依据,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