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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管理;规避风险;客户信用度;客户关系
前言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有效的管理将对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一、概念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技术合同分为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四技”合同定义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这里的“技术转让”是指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权、技术成果权、计算机软件版权等的转让。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可行性论证、项目建议书编制、技术或市场预测、专利或法律分析、专题技术分析、分析评估报告、规划或战略研究报告等。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技术转让、许可后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现场开工、指导,原料、产品或材料的测试、鉴定,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人员培训等。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承担;
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7)验收标准和方法;
8)价款、报酬或者适用费及其支付方法;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三)买卖合同定义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院涉及的买卖合同主要是催化剂产品及其原辅材料的买卖合同;其他类的买卖合同一般指科研装备及其相关原辅材料的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双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对标的的描述要明确、具体,反映其本质特征;
4)数量和质量,包括计量单位、质量标准和检测方式等;
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
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争议解决方式,尽量选择对我方有利的司法管辖地和适用法律;
8)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合法、合理,具有可执行性;
9)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签约的地点、日期。
二、合同的管理过程
当即将签订重大合同的双方达成签订意向后合同主办部门应按如下方式进行:
(一)重大合同谈判:重大合同订立立项后,由合同主办单位牵头组织谈判,成立由技术、经济、财务、法律人员组成的合同谈判小组,负责进行合同谈判;
(二)合同文本起草:在合同谈判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使用的合同文本或共同起草,力争由我方负责起草合同文本。
(三)合同的签订:对外签订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订合同。
(四)合同履行:合同主办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要紧密配合,认真做好合同履行与结算工作。
(五)合同的归档。签订的合同要进行归档,并且每份合同均应建立合同档案,将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合并归档。首先要结合单位情况对合同进行分类。其次要对合同进行编号,实行一份合同一个编号的原则,不得重号或漏号。再次要做好合同台账登记,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标的名称、合同类别、合同金额、履行期限、我方承办单位、我方签约代表、对方名称、对方签约代表、合同文本份数、招标议标及谈判情况、合同审查情况、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履行情况、备注等。最后是合同报表、记录、领导批示等。
三、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严把合同文本可规避风险
合同文本尽量使用本单位法律部门示范文本,法律条款要由专职法律人员审查,以规避经营风险,避免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
(二)通过合同管理控制合同执行进度
合同的统一管理有助于对合同的进度进行宏观控制。在合同管理员的台账上可以体现出合同的签订时间、有效期限及履行约定,管理员对以上内容的实施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到达一定时间可适当提醒合同执行者合同的进度,避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所引起的法律上的纠纷。
(三)合同的归档有利于今后的查询及法律纠纷的解决
文字类原始档案主要包括:1)合同文本及附件;2)补充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3)对方资信资料,对方签约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意向书、备忘录、谈判及会谈记录;5)往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包括验收确认书、质量异议书、催款通知书等);6)现场签证、送达回执或确认书。一旦产生法律纠纷,这些都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把我院的责任降到最低。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我们对于已经执行完毕的合同,登记之后可送至档案室归档,便于今后的查询,防止合同丢失。
(四)通过合同管理可确认客户信用度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在我国,信用问题却构成了当前经济运行的瓶颈,而拖欠问题的背后反映的是信用危机。实际当中,要准确判断客户的信用程度是有相当难度的。通过对合同执行情况,合同款回收统计可以总结出我们的服务对象的信任程度。及时获取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对信用情况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我们可以根据客户对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对他的信用度进行划分。对于信用度好的客户可以成为我们的经常往来客户;对于信用度较低的客户我们在今后的经营工作中就要加强风险意识,避免经济损失。 ㈤根据统计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年终做报表时要对一年的合同进行一些数据统计,如产品类的统计对我们的经营工作是非常有用的。经营部门可根据和客户签订的买卖类合同,编制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生产单位按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
(五)有助于客户关系的建立
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是非常有必要的。适当地组织供需交流、研讨,拉近与客户的关系。对于核心客户,可以建立一个自动生成活动系统,每隔一段时间发出企业的新技术,并且可以适当的附上近期推广成功的大项目。还有一部分客户是第一次合作的,我们可称之为一般客户。对于这部分客户,我们就要把客户关系做的更密切一些,达到成为核心客户的目的。对于这部分客户我们要更注重服务,使他们更加信任我们的技术及产品。
核心客户:是指那些采购量大,对企业业务具有策略性影响的客户,而这些客户往往又是其所处行业中的典范。这类客户在服务和技术方面有相当高的要求,并且相对预算比较宽裕。我们应该对这类客户建立详细的客户网络,掌握其技术需求,我部门和技术发展部、信息中心等了解其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应提供信息,补充、丰富网络资源。
一般客户:合作较少,建议由我部门牵头、组织,加大交流、沟通的力度,积极走访、力推我院技术。通过细致的工作、周到的服务使其成为我们的核心客户。另外,也可通过我们的核心客户作为媒介,在这些客户向我们的关系客户咨询时,及时将其推介至我院。
完整的客户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开展业务,建设完整客户信息的基础是建立相关的业务规范,在业务过程中不
断收集、整理和完善客户信息。
4、结论和建议
(一)加强合同管理的风险意识
对于技术类合同,必须加强保密及风险意识。技术方面不光要保护技术不被泄漏,还要注意我们在开发技术时不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以致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企业合同管理必须加强风险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要建章立制,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要把好合同签订关,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提高防骗反诈能力。
(二)识别客户信用度
专业资信调查技术;
信用分析技术。
(三)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HJ2.35mm]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
3、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4、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5、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在经营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加以重视,并且不断规范它、完善它。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 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在明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后,指出了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供同行参考。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
建筑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 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 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 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 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三、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定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
3.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推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1]田洪波,王鑫. 浅谈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8).
[2]贾孝良.浅谈建筑上的合同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5(24).
工程建设合同即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包含: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其中内容最复杂的要数施工合同。下面就从发包人角度浅谈如何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中,所以有内容均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因此施工合同管理必须从施工招标开始。
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中包含上述诸多信息,所以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其主要任务是如何确定涉及上述内容的合同条款,以及在什么时机向承包人明确这些条款。
1.1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这项工作对业主来说,招标前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的受益也是非常大的。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工程造价就越难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麻烦越大,因此业主要聘请高素质的招标机构来协助完成招标工作。
2.合同实施中的管理
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特别重视。
2.1工程变更的管理
作为项目业主,在项目施工阶段常常会遇到审核各种有关工程变更请求的问题,掌握好处理这些变更的程序和原则,对控制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正确识别合理工程变更,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工程变更变相提高工程造价或降低工程质量,是建设单位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根据笔者经验,认为应从以下几点措施进行控制:
(1)聘请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他们是专业队伍而且经验丰富,能够在变更事项发生之前或发生之时,控制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支出,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
(3)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时,要及时从投资高度确定增减投资额,以便确定投资控制的基础。
(4)在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和基础工程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对新的方案和措施及产生的工程费用应及时进行确认和控制。
(5).加强设计变更控制,无论采用什么合同,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将不可避免地使工程造价和工期发生变化。因此,在变更审批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检查变更的理由、依据,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确认变更不会从根本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投资目标。
(6)严禁工程变更内容在未得到确认前,即已施工造成既成事实。对工程变更应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规范操作。
2.2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的合同管理
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是很正常的,但是材料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较为少见,笔者觉得采取如下措施较为适宜。
如果工程量小,工期时间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然后对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切实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避免引起索赔,风险各自承担。
如果工程量大,工期长,施工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但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难度都要大得多,除按以上论述外再增加几项措施:
(1)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即业主、承包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在造价管理中的职责、作用和地位;
(2)在招标时确定相应主要材料的单价及相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构成合同价款的综合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综合单价。
(3)对特殊材料在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列入,在工程实施中再根据市场情况由各方共同考察确定,按实际购买价进行调整;
(4)上述各方应及时对未计价材料、设备询价、定价。
2.3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管理
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
(2)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资金落实到位;
(3)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
(4)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并按合同单价计算已完工程款;
(5)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
(6)竣工结算后工程保修金的扣留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归还或撤销。
2.4合同中的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一些投机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
(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如施工招标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依据,明确建造标准,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
(2)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
(3)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4)业主督促工程监理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
(5)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6)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装饰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
(7)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
(8)认真严格审核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
3.合同后期管理
3.1 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报送业主前必须监理审核。
3.2工程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业主(或业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
(4)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关键词:合同管理;房地产财务;作用
随着经济制度的改革,对房地产财务管理工作也存在一定的挑战。房地产财务作为企业合同管理中重要的环节,财务管理是否正常运行决定了企业经济活动的发展状况。加强和完善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能够有效的提升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的作用
对于传统的企业的房地产财务管理目标主要是将利润最大化,这就需要考虑投入产出、风险因素和时间因素的相互比较,然后根据市场上股票的股价来进行财务分析和管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比较大,很难有一个公正、统一衡量的标准,使得财务管理工作中一些隐患。相比于传统的财务管理,房地产财务管理的目的主要是将房地产效益和合同责任都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内容,合理的对企业财务进行管理,选用最优的财务措施,对风险与报酬和资金的时间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在确保企业的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强投入资本和合同管理,将社会责任风险报酬、经济风险报酬和环境风险报酬的企业价值发挥到最大化,有效的保证合同的执行,促进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化发展战略实施。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所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房地产财务状况不够重视,没有有效的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合同的执行中管理意识还比较淡薄,房地产财务工作受到阻碍,相关的财务报表不够详细,信息不够准确,企业自身的管理上存在着片面追求利润增长的理念,一些企业领导有着先施工,再签合同的思想,对于企业合同管理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人员缺少相关的监督,从而制约了房地产财务管理有效的实施。
(二)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在房地产财务管理工作中,对于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管理是其中重要的环节。目前,在我国房地产企业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该有的重视,对财务管理上没有一个合理的设计方法,导致在制定的过程中只是简单的制作,没有参照其它的数据,使得房地产报告缺失相应的科学依据和事后评估报告。相关的合同签订和经济效益统计工作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对整个房地产财务管理运行造成一定的阻碍。
(三)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合同管理工作在我国许多企业中都开展起来。当时在合同管理方面还不够科学和系统,随意性问题比较严重,对一些相关事务的安排没有统一的规划。对于合同没有统一的格式,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不够全面,相关条款制定不够严谨。一些房地产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来制定合同,并且对一些注意事项、处理措施和责任分配都没有纳入合同中。转让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没有进行分类,对签订的合同没有合理、科学的编号,没有全面的合同档案体系,合同滥用现象比较明显。对合同的保管不够重视,使得财务部门不能及时的对合同所产生的交易信息进行记录,会计处理出现滞后现象,从而使得纳税不够及时。还有一些房地产企业信息化水平比较低,财务人员对合同的变更、登记等相关的操作全部依赖与手工,信息技术应用不强,造成财务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中错误问题不断提升。在资金方面出现数据偏差或者合同管理不足情况,对财务管理的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碍。
(四)监督评估机制还不够健全
在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不仅要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落实,还要注重房地产财务活动的评估和监督。当前一些房地产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没有相应的财务报表评估环节,对于财务的处理只是停留收支的环节上,没有对非货币信息过多的关注,这就使得企业合同管理的开展上不能有效的体现出合同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使得房地产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关联性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在房地产财务管理的执行和落实过程中,由于涉及的环节比较多,这就使得监督体制不能很好的开展,房地产财务管理受到一定的制约。
(五)管理人员水平还有待提高
在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签订和合同格式相对比较繁琐、结构比较复杂。由于缺少相关的专业人员,使得不能够在房地产财务中对企业合同管理有效运用。在房地产合同管理和制订过程中,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专业水平相对较低,这就使得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制约了房地产财务工作进行。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对房地产财务进行日常的审核时,由于专业水平的问题,很难发现其中的隐患,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意识不高,这些都使得在房地产财务工作难以开展和落实。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的应用对策
(一)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房地产企业中,根据目前财务人员综合性人才缺乏的情况,应该要加强对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综合性人才队伍培养,以此来满足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需要[1]。推动财务工作模式的完善,更应该对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升自我的职业道德素养,并且能够让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在财务活动中的重要性[2]。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树立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相关的信息技术,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指导,更好的培养实践性人才,保障房地产财务工作在合同管理中有效进行,同时满足合同管理中对财务人才的需求,确保房地产经济活动有效进行。
(二)建立有效的合同控制体系
当前一些企业所采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财务管理体系主体上还不太明确,没有特定的控制主体,造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没有有效的落实到实处,企业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对企业合同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建立,对企业合同涉及到的数据应该要注意及时的进行记录。对于企业发展的投资项目应该做好审核工作,成立董事会,构建完善的合同控制体系,并且建立多元会的监事会结构。确定控制体系主体,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明确各个企业部门之间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配合,保障房地产财务能够有效的落实和实行。成立职工持股会,使员工的人力资本能够权益化,进而从内部进行监督和治理,减少财务工作的不规范性出现。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加强房地产财务管理。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当前企业合同管理执行不规范的状况,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是很有必要的。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开始应该做好合同中的编制工作,对合同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合同管理中注重改革的重点,对于合同形式确定之后,不要随意的对其进行更改,尤其针对相关责任人对合同随意更改的问题,制定企业管理者共同审定批准制度,保障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批准并且能够严格执行。根据合同签订的形式,做好合同纠纷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减少合同问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支出项目,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然后对合同管理制度执行要加强检查工作,企业的管理部门对合同制度执行加强检查力度,对每个月、季度进行签订的合同数据状况进行审查,并且及时掌握和了解相关的合同制度执行情况和合同财务资金数据,同时房地产财务部门对相关的专项经费进行专项审计,从而避免漏记、多记的现象出现,确保企业合同管理有效进行,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四)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在房地产企业的运作过程中,评估和核算是企业用来调整财务活动的方式,能够有效的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应该定期及时的对合同财务收支状况和具体的资金流动状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便于能够在最早的时间内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和调整。加强对合同项目考核和评估,进而提升财务管理的价值。注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改进和创新,结合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有效的考核评估制度,这样才能保证财务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对合同涉及到的收支情况真实性,确保企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
(五)转变合同管理观念
目前,房地产企业主要是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对企业合同观念还比较落后。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对于财务管理越来越重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对好的房地产楼盘更加的青睐,为保障房地产企业财务运行水平提升,转变合同管理观念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多元化、科学化的合同管理观念加入到财务管理中去,不仅能够解决房地产企业运营中所出现的问题,还能够改变当前环境下房地产企业外在性的情况,而且还可以协调好财务关系,组织好资金运动,有利于抢占市场份额,推动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效益统一和谐,使房地产企业价值达到最大。
四、结语
终上所述,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重要作用探讨是很有必要的。通过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有效的合同控制体系、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转变合同管理观念等措施,能够有效的提升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加快合同管理观念的转变效率,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A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类别。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并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规范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规范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模棱两可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尽可能多的合法权益。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范围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