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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林稽办[2010]6号)的通知精神,我市农委立即抽调财务科、生态办等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国家下达的2008-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19579亩,其中国有部分211157亩(国有封山区160592亩,农林场50565亩),集体部分92716亩,个人部分15706亩。2008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26名(其中国有护林员48名,集体护林员73名,个人5名),管理员21名,技术员9名;2009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42名(国有护林员63名,集体护林员74名,个人5名),管理员19名,技术员9名。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4.8元/亩,每年拨付到我市153.4万元,2008年和2009年总共拨付306.8万元。基金到位及时,没有发生截留、滞留和违规抵扣资金的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2008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437863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及个人管护员514805元,拨付标准为4.75元/亩;拨付给农场管护员139458元,拨付标准为4.4元/亩;国有专职护林员448800元,标准为800元/月/人;管理员226800元,标准为900元/月/人;技术员108000元,标准为1000元/月/人。
(2)、森林防火开支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重点公益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及日常巡逻开支。
(3)、其它公共开支40137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2009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527537.6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管护员445036.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个人部分75388.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拨付给农林场242712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国有部分护林员5292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管理员劳务费159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技术员劳务费75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
(2)、公共开支6462.4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008-2009年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转移国家资
金、虚列支出、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私存私放国家资金、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发生。
2011年,中国直销行业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增加了天狮、爱茉莉、金日、炎帝和安然等5家拿牌企业的情况下,拿牌企业境内直销整体业绩也有了大幅增长。然而,各企业在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尤其是在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中都展现出了积极的态势。
本刊通过倾力打造2011年中国直销行业慈善公益报告,以此来展示直销行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所作出的重要贡献。此次报告收录了拿牌企业(截止时间2012年2月6日),共计31家直销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为搜索引擎、企业官方网站及相关企业提供的数据。
作为一种信息的平台,通过行业慈善公益报告可以通览整个行业的相关情况,增强各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改善和提升办事效率和效能,实现组织的进步和提升;另一方面,行业慈善公益报告的,尤其是相关社会责任指引和规范的制定,有利于在行业层面推动和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一)捐赠数据分析
1. 总额
根据相关统计(表1),2011年中国直销行业慈善捐赠总额达到2.48亿元,其中捐赠最多的公司是无限极,捐款约1.2亿元,其次为完美,捐款3088万元,再次安利,捐款2250万元。捐款用于扶持弱势群体、支持教育事业、投入公共设施建设、保护环境和维护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慈善和公益领域,并且范围遍及全国。
除了现金捐款和可以估算价值的捐物之外,直销企业参与慈善公益活动的形式也呈现多样性。众多直销企业在慈善事业上的投入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单纯捐款捐物的层面,而是积极探索适合自身企业特点、举办各色活动来参与慈善公益,这不仅扩大了企业的品牌效应,更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形象。
捐款虽然是慈善行为的载体,但并不是企业责任的惟一评审标准。除了捐款以外,无法用金额计算的慈善行为中影响力较大或较具规模或最具特点的活动和行为呈现如上表(见表2)。
2. 内外资比例
外资直销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一直比较注重,目前民族直销企业也逐步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地开展相应的活动以推进履行自我社会责任,并以此提升企业形象。
根据民族直销企业与外资直销企业的捐赠数据(表1和表3)显示,2011年外资直销企业为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共捐款20397.68万元,占总额的82%,其中捐款最多的前三位分别是无限极、完美和安利;民族直销企业为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共捐款4399万元,占总额的18%,其中捐款最多的前三位分别是富迪、隆力奇和三生。
在慈善关注的具体方面,外资直销企业与民族直销企业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在帮助贫困、病残儿童的成长以及教育方面投入相对较大。整体参与度上面,外资企业高于民族企业,而且外资企业更着重于建立不同的专项基金用于不同的慈善项目,这样保证了慈善项目资金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值得关注的是,民族企业也开始注重发起全国性的慈善公益活动,此类慈善公益活动不仅影响力大,可以使更多的人受益,而且是提高企业内部凝聚力、塑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3. 业绩与慈善比
慈善公益投入与企业业绩的比例多少,是企业在慈善公益方面投入力度的直观体现。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中国直销行业全年的营销业绩约780亿元,慈善捐款约2.48亿,约为业绩的3‰。也许有人认为这个数据很小,其实不然,直销企业的利润大约在10%左右,而捐赠的款项是真金白银地从利润中扣除。简单的说,业绩为1亿的企业实际利润大约在1000万元,而慈善捐赠就达30万元。每年在慈善公益方面的投入约为30万,慈善公益投入占到利润的3%。
在实际的慈善捐赠中,这还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涉及的成本不仅仅是捐赠的人财物的市场公允价值,在捐赠前的决策过程、捐赠执行中的管理和捐赠项目的事后评估宣传过程中都会产生很多的成本。所以,业绩与慈善比的数据远远小于真实所耗费的数额。
在各直销企业不断加强自我企业文化建设时候,慈善公益与社会责任也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他们也在不断地提倡将盈利所得回馈社会,帮助更多需要关爱的人。所以,随着直销企业业绩的不断增长,未来在慈善公益方面的投入或许还会更高。
(二)捐赠流向分析
1.投入专项基金和固定慈善项目
目前直销企业大都设立了自己的基金,有的企业还设立了不同细分类别的基金或者是固定的慈善项目,所以每年关于相应类别的捐款都会汇入相应的基金或者项目,统一管理和使用。专项基金和固定慈善项目主要涵盖扶贫助困、女性健康与就业、儿童成长与教育、残疾人救助、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详情见表1)。专项基金和固定慈善项目的设立使得各企业的慈善捐款流向更加明晰,也使他们的慈善关注点更加集中。
2.捐赠流向的主要行业分布
一、加强学习,增强岗位责任意识
来社区工作我才发现做社区工作需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也明白了社区工作远不如自己想得那样简单,社区工作包含极大的复杂性、矛盾性。
一年多来,在社区书记、主任的领导下,在其他同志的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我的社区知识与工作经验在工作中不断丰富和提高。熟悉和掌握了党和国家社区方针政策,了解和熟悉了转轮街社区所辖区域风土、人文等基本情况,积累了和社区居民打交道实践经验,增强了对本职岗位的责任意识。
我深深懂得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就是要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直接接触国计民生,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则明明白白的办给居民百姓,为百姓排忧解难,就是为国家排忧解难。
二、严格要求,维护社区团结和谐
社区的工作关键是和老百姓打交道,而居民和社区、社区干事之间关系是盘根错节,息息相关的。一个繁荣兴旺团结和谐社区必定有一个团结和谐充满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
作为一名公益岗位社区工作者,虽然报酬不及其它岗位的一半,但我仍以工作为重,从没闹过情绪,发过牢骚。一是尊重领导,自觉服从领导各项工作安排。二是尊重和团结同志,虚心向老同志请求,热情支持其他同志工作,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三是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准时上班,按时下班,积极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四是做到工作热情,服务周到。一年多来,从来没有和社区领导、同事和居民说过一句“红脸话”,发生过一件不愉快的事,以自己言行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团结和谐。
三、尽职履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我始终牢记自己工作职责,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接待来人来访1百多人次。二是为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写证明等资料1千多人次。三是推广节能灯3百多个。四是参与辖区户籍整顿8千多人次。五是在7、8月份,冒着酷热,参与辖区门面装订门牌号1千多个。六是为辖区安置房1百多户安置户准备贷款资料。七是为张家湾安置房小区1百多户安置户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八是接受城工委、城工办领导安排,到人口普查办工作。作为一名社区公益岗位工作者,能被抽到人口普查办作指导员工作,我觉得不仅是组织对我的工作能力的一种肯定,更是对我工作的一个鞭策和鼓励。自从到人口普查办以来,不仅自己从来没有休一天假,而且经常晚上加班到11点多钟,为抢时间,常常把资料拿回家,动员自己的老公、大姐等亲人帮忙填写。在做好普查办指导员工作的同事,经常抽出时间回转轮街社区协助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转轮街社区一名公益岗位工作者。
一、现状
㈠概况
全镇生态公益林总面积32万亩,共涉及13个村,重点分布在*沿岸地区。
㈡结构
1、地类结构:生态公益林总面积2.13万公顷,其中林地0.7万公顷,疏林地0.3万公顷,灌木林地0.76万公顷,未成林地0.3万公顷,宜林地0.07万公顷;
2、林种结构:全镇防护林1.22万公顷,占全镇林业用地的57%;特种用途林0.3万公顷,占14%。公益林种面积中水源涵养林1万公顷,水土保持林1.13公顷。
3、树种结构:有云南松亩,占31%,华山松亩,占1%,标类亩,占41%,核桃亩,占10%,花椒亩,占5%,其它亩,占8%。
4、地貌结构:全镇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山区和*区,其中山区1.49万公顷,占70%,*区0.64万公顷,占30%。
二、存在问题
㈠绿化总量小,宜林地多
从目前的*镇的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看,全镇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还较小,有林地面积占公益林总面积的比例相比之下还很低,绿化总量小,另外生态公益林中,宜林地面积0.07万公顷,占公益林面积的3.3%,建设任务仍很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镇的生态公益林绿化总量不断增大。
㈡林分质量较差,防护效益低
一是生态公益林防护效益较差,林地利用率低,防护功能弱;二是从目前树种结构看,仅有云南松、华山松等较少的几种,结构较单一;三是从建设结构看,没有形成乔灌草复层异龄结构,存在纯林、单层林多,混交林、复层林少的问题,防护效益和防护功能弱。
㈢管护投入少,机构不健全
多年来,在全镇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中“重造轻管”的问题仍突出,造林投入较多,管护投入较少甚至于几乎没有投入,形成“春天栽树轰,秋后管理松”、“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对森林资源的管护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同时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只靠镇林业工作站来管护,人员、资金少,形不成合力。加之分布广泛,点多面广,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力量薄弱,手段较落后,建成完备的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任重道远。
三、发展对策
通过分析,从目前*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现状来看,本人认为*镇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护,必须站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在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的同时,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等特点,选择适宜的树种结构,逐步形成合理的乔灌草复层异龄结构,建设多层林、混交林、复层林相结合的生态公益林体系,提高公益林防护功能。
㈠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力度
一是完善基础宣传设施。在新区划的公益林区交通路口及时设立宣传牌、监督岗、公示栏,对一些已经陈旧破损和内容有所调整的公益林宣传牌及时更新,同时丰富宣传手段,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加强宣传的针对性。主要针对林区群众最为关注的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热点问题,及时为他们释疑解惑,做好群众长期维护和支持公益林建设的思想工作等内容进行宣传;三是把领导干部纳入宣传对象。不断强化各级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意识,把生态公益林建设当成一件关系地区生态安全的大事,长抓不懈;四是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通过开展林业部门送林业科技下乡活动,向林区群众发送有关宣传资料,开办专题讲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㈡科学规划,全面建设
认真搞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制定全镇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本着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扩大生态公益林总量。同时对每一块宜林地进行具体规划设计,包括整地方式、栽植树种、造林方式、造林年度等统筹考虑,将任务分解到村、社、年度,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职责,限期完成。
㈢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防护效益
在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增加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分质量,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是增强公益林生态防护效益的关键措施。通过造、封、抚、引等措施,培育复层混交林。同时加大科技力度,生态公益林地处自然条件恶劣、气候变化频繁的地带,造林难度较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建设高质高效的生态公益林。
㈣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加强公益林管护
对地处*江沿岸的重点防护林和特殊用途林实施生态补偿,加强其有效管理和保护,弥补其因发挥生态效益而使经营者受到的部分经济损失,是保证生态公益林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也要将生态补偿纳入县乡财政框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益林保护的实质问题。
㈤严格保护,动态监测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的各类岗位。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是党和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重点帮扶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根据市公益性岗位队伍组建与管理的要求,我区新开发了城市协管员、治安巡防员、文明交通劝导员、社区“两保”工作人员(社保、低保)、人民调解员、合同制消防员等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几大员”)。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几大员的积极作用,根据区政协常委会议的安排,今年-5月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调研。调研小组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走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街镇、赴兄弟区县及外省考察学习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对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提出了很多意见与建议,经区政协第三次主席会议审议,形成此建议案。恳请政府认真研究建议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并酌情予以解决,以进一步规范我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开发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人员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聘请了一批公益性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共计1257人,其中治安巡防员497名,城市协管员232名,“两保”工作人员268名,文明交通劝导员200名,人民调解员20名,合同制消防员40名。以上几类人员中,治安巡防员、城市协管员、文明交通劝导员中分别有79.67%、86.63%、54.5%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两保”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选拔,相对其他几大员而言,年龄结构偏低、人员素质较高。
(二)资金投入。治安巡防员、城市协管员、文明交通劝导员、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为800元/月,人民调解员的工资为850元/月、“两保”工作人员的工资为1000元/月。除城市协管员外,其他几大员均已购买了五项保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但只有交通劝导员的保险费已落实到个人帐户。以上几大员人员工作经费总计171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358万元,区级财政1361万元。总经费中工资总额为1175万元,服装、装备费为__万元,业务经费为72万元,交通劝导员的保险经费66万元全部在再就业资金中支出。
(三)管理形式。治安巡防员、城市协管员、“两保”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分别下到街道、社区,由职能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街道对其进行日常管理,经费由财政局下拨到职能部门,除“两保”工作人员经费由该局按人员编制切块到各街镇外,其余几大员的经费都由职能部门负责经费的开支以及工资的发放。文明交通劝导员、合同制消防员分别由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进行统管,经费由财政局直接拔到两个职能部门。
(四)工作成效。几大员上岗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发挥了较好作用,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城市环境不断优化,社区两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全区可防性案件降为全市最低,社会公众安全感大幅提高,几大员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居民群众的多方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走访,我们了解到,虽然我区在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公益性岗位发挥的作用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一是缺乏牵头部门。目前几大员的招聘、录用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有的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没有一个牵头主管部门;二是事权财权分离。现几大员的工作岗位大多在街镇、社区(村),而经费则由区财政局拔至职能部门,街镇、社区没有任何的财权,无法落实奖优罚劣措施,导致部分从业人员只听职能部门的指挥,对街道、社区的工作安排讲价钱、打折扣,管理难以到位。
(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几大员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目前几大员基本按足额工资标准发放,市级规定的200元浮动工资只是流于形式,虽然有个别公益性岗位实行了处罚措施,但由于没有奖励资金,奖惩机制仍难以建立,导致几大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三)岗位定位不太明确。一是岗位人员身份定位不明确。几大员就业岗位属于长期性岗位,还是阶段性岗位,都没有定论,人员身份非常尴尬,长此久往,这个庞大的群体势必成为今后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二是社区“两保”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合同制消防员从事的工作是政府工作的延伸,具有实质性、不可替代的职能职责,必须由素质较高、有一定业务技能的人群来承担,因此不应该归类于公益性岗位;三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几大员一岗多用、调派到别的岗位等现象严重;四是基于几大员职能不明确、缺乏执法主体地位或者不被居民群众认同等原因,几大员在执勤过程中被群众误解,甚至被辱骂、挨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工资待遇不太规范。一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二是几大员之间待遇不平衡。几大员之间存在着经费安排不平衡、福利待遇 不平衡、服装装备不平衡、工作时间长短不平衡等问题,有的购买了保险、有的则没有,购买的险种也不尽相同,甚至有个别岗位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由于待遇的不平衡,又没有充分的解释与依据,导致几大员之间相互攀比现象严重。
(五)工作经费不够充足。一是市级财政经费未到位。两保人员的市级财政经费缺口为117万元,文明交通劝导员市级应拨经费全部都未到位;二是市级财政经费拨付滞后。城市协管员由于每月五个区都要向市城管局报人员清单,由市城管局核准后才能拨款,由于工作量大、报送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市级财政经费发放不及时,造成了工资支付滞后等问题;三是中央再就业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我区只有交通劝导员的保险66万元在再就业资金中支出,其余几大员可以在再就业资金(来源:文秘站 )中列支的保险还未办理;四是办公经费缺乏。几大员普遍存在无办公场所、无办公设备、办公经费短缺、服装和器械增补资金缺乏等问题,给工作造成一定困扰;五是未安排人员的福利待遇资金,过年过节的慰问费、防暑防寒费、加班工资、工伤事故费用等都无着落。
(六)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就业困难群众自身年龄偏高、并且缺乏工作技能,导致几大员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工作形象较差;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些从业人员空岗、上班扎堆、迟到、早退现象较为严重,上班打麻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些出勤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些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都取消,家庭收入比上岗前没有增加,认为还不如在家吃低保;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跳槽现象多。
三、建议与对策
我区几大员队伍非常庞大,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并且目前仍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区公益性岗位,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使有限的财力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已成为当务之急。通过调查与分析,我们建议要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管理督查、加大资金投入、规范工资待遇、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理顺管理体制。一是要成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区长任组长,区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有公益性岗位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统一领导、分线管理”的领导体制。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总结布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归口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该中心要配备2-3名专干,以加强公共就业管理工作;二是区政府要尽快出台《关于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文件,规范公益性的岗位开发与管理的相关程序及有关要求。文件中要明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统筹规划、审批岗位数量、审核从业条件、统一招聘解聘、统一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统一确定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统一制定合同范本、建立困难就业群众台帐以及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台帐、开展检查与督查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明确界定岗位职责、根据合同范本确定劳动合同、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考核验收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考勤、考核、实施奖惩、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馈人员的使用情况、提出人员进出建议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合理筹集和调度专项资金,根据经费安排将资金全部切块到用人单位,并对用人单位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要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程序,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联合招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资合同的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委派合同,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行劳务派遣。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要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用人单位要对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予以客观的评价,对不能履行职能职责的要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解聘建议,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予以解聘。二是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上岗前,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岗位职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具备良好的工作心态,从而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三是要建立考核机制。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 度,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退关提供依据;四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各职能部门、各用人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几大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有编制的岗位,要实行择优纳编,建立正常的良性竞争机制。
(三)加强管理督查。一是要统一事权财权。下到街镇社区工作的岗位,要尽量实现属地管理,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调配经费”的工作模式来加强管理,做到事权责的高度统一;二是管理与监督要分离。各职能部门要对几大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单位,要求其认真整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要整合资源。城市协管员由于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难以到位,建议由城管执法大队对城市协管员进行统管,在工作中由一名执法队员带领1-2名协管员开展工作,根据街道、社区的区域大小以及繁华程度来配备人员,通过整合达到加强执法力量、强化管理的目的;四是要进行动态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各街镇建立就业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电子档案与台帐;要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履职情况档案与台帐,作为公益性岗位统筹规划与管理的依据;五是要加强检查督查。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要鼓励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监督,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范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要积极呼吁市级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到位,要按预算要求合理筹措区级资金,及时将资金切块到用人单位,并对用人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二是要用足再就业资金政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对几大员的身份进行核定,对符合再就业资金使用条件的人员,其保险费用应按程序由再就业资金帐户予以支付;三是为确保几大员工作的正常开展,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要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福利经费和奖励资金;四是要从市级财政、区级财政、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等层面筹集互助资金,以用于处理大病、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规范工资待遇。要严格按照几大员组建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浮动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做到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要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城市协管员、治安巡防员、文明交通劝导员建议以社会最低工资为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并且每年工资应随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同步增长。人民调解员、社区“两保”工作人员、合同制消防员建议按全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或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合适比例实施,与社会平均工资实现同步增长。同时,要根据从业年限不同,确定不同的工资比例,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要按《合同法》的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福利待遇,确定年节的慰问标准以及加班费等各项津补贴,实现人性化的管理;要根据从业人员的个人情况及时地购买五项保险,并将保险资金落实到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