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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智慧财政”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存在管理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局持续推进“智慧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促进财政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针对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市财政局已及时对预算指标管理子系统、总预算账套和非税账套进行升级和完善,根据业务需求科学设置和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系统应用水平。
二、关于“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存在一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科学设置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整改,一是推动预算单位落实绩效目标编制主体责任,已联系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编实编细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和保障,依托智慧财政系统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三是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程,推进绩效目标审核责任落实。
(二)“未根据预算项目绩效监控结果合理安排下年度预算”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积极整改,一是及时敦促相关单位整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成立专职机构承担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事务性工作;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监控制度和操作规范,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及时纠偏。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各单位绩效监控结果的审核分析,督促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完善绩效监控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年底结转规模超过规定比例”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已及时完成调账处理。待2020年上下级体制结算正式批复后,市财政局将根据最终批复情况确定该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需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今后市财政局将加强财政决算数据核算,按规定比例核算政府性基金可结转资金,超过结转比例的及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确保财政决算数据准确。
四、关于“个别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支出数据不准确”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财政局及时发文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二是加强部门结余资金管理,避免今后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导致部门决算支出数据不准确;三是完善财政补助经费拨付模式,避免一次性拨付引起指标账数据与决算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加强学习宣传培训,严格依法理财,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贯彻实施预算法总体情况良好。
(一)高度重视,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
1.强化学习培训。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针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
(1)人大系统的学习培训。市人大共举办两次集中培训:一是2014年11月中旬,市人大在__城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培训班。邀请自治区人大、广西财经学院的专家和教授授课,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主任,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财经工委主任、副主任以及财政、审计、国资、人社等部门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等百余人。二是借助高等院校的师资力量,举办专题培训。2015年6月下旬,组织市人大机关相关委室、市财政、审计、国资、人社等部门以及12个县(区)人大机关54名领导干部,赴江西财经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非常重视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所有县(市、区)都以不同的方式开展了专题培训。如那坡、田林等县人大常委会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参加人员包含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分管领导、两院主要领导、人大机关全体干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等。
(2)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学习培训。市领导高度重视,把学习新预算法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利用召开会议、普法宣传、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重点向领导干部、全体财税干部、全市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目前为止,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均举办过新预算法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各县(市、区)都积极地通过报纸、网络、板报,宣传标语等媒体大力宣传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二是将新《预算法》全文,新旧对照,权威解读等学习资料汇总整理,编印成册,辑印成册,并人手一册,发送给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业务科室人员,掀起了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的热潮,强化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依法理财的水平。
(二)贯彻实施预算法所取得的成效
1.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都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建立了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并注重各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得到逐步完善。
2.预算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强。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
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细化编列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将部门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细化到相关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各县(市、区)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支出按功能分类全部编列到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将基本支出编列到款。3.预决算草案报审程序逐步规范化。全市各县(市、区)各级部门编制的预算、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等基本上都能够及时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审查,同时将需向人大备案的事项都能按规定报人大备案。一是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将本级预算草案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初审,并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政府将预算草案按照法定程序报送人大审查;三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预算的,按新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2015年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分两次进行预算调整,均严格按照规定报市人大审查批准;四是在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复的预算后,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20日内下达批复文件至各预算单位。
4.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做到了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目前市、县两级已在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基础上,在批准的20日内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自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5年,市本级还公开了政府新增债券情况,举债原因等;市、县两级2014年“三公”经费总决算、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4年决算报告等等。此外,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财政政策、财政工作、工作流程等也按规定进行了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得到了有序推进。
5.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全市各级政府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从2015年起,市一级不再强制下达收入任务,在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以年初当地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收入预算计划作为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力度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依法进行预算调整,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科目之间调剂。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强化重点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金统筹使用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6.各项预算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一是为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整合各项财政资金,各级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支出预算执行通报和考核,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国库资金管理,根据“一级政府,一级机构,一级国库”的原则,加强国库组织建设,设立市中心支库和县(市、区)支库两级国库机构,建立规范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机制。三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专门机构,2015年成立__市预算绩效管理局,部分县(市、区)也相应成立预算绩效管理股,制定了有效的工作管理规程,开展预算绩效项目的覆盖面不断扩大,项目金额不断增多。
7.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公共财政预算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从2015年起,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有超收收入的,当年不安排支出,只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试编财政中期规划工作。目前,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工作部署,选取我市平果县作为全区和全市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的试点县,为全市下一步开展财政中期规划积累经验。
8.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严格规范举债程序,禁止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政府债务,确需举借债务时,经同级人大批准,向自治区政府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代为举借。将政府债务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且暂时存在资金短缺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严格限制用于竞争性项目、经常性支出,杜绝用债务资金搞中央规定不能建设的政府性项目。
9.重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一是扩大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在每年开展的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全部列入审计范围。二是抓好各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的跟踪,开展好财政存量资金、政府性债务的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用好用活。三是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评。四是认真完成好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不局限于一个年度内审计发现的问题,而是反映上年度审计报告后至当年工作报告前所有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不局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除了揭示市本级上年度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外,还包括了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内容。
(三)各级人大依法加强和改进财经监督工作
一是把预算审查监督的关口前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基本上都能够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对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预算审查监督的超前性和主动性得到增强。
二是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不断强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推动全口径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督促政府健立健全预决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预决算审查监督方式不断丰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成立了预决算审查专家组,借助外力提高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水平;在预算执行监督中,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听取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的汇报,相关的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和完善;部分县(市、区)积极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各级人大常委会把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从2015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题听取了审计部门对上一年度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人大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
(一)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单位学习新预算法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个别单位存在“与己无关”的态度,缺乏对实施预算法重要性的认识,对预算法的主要内容了解不深不透;一些单位预算法制观念不强,预算管理意识谈薄;社会公众对新预算法的关注程度还不够高,社会监督氛围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大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普遍存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财政收入质量不够高,非税收入占比过大,上级给予的转移支付有限;另一方面,涉及民生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重大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造成了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大。此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度偏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全口径预算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目前,除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区)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外,还有部分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一些县(市、区)由于当地国有企业存在少、小、弱等客观情况,多数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关系不够明晰。全口径预算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些单位对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认识不足,预决算公开内容不够完整。少数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没有公开。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所公开的预决算信息过于笼统,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支出用途,存在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的现象。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滞后,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
预算绩效评价是一项新的业务工作,工作人员少,业务量大,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难度较大。绩效评价对各部门预算单位的约束力不强,成果的运用不够完善,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效果不佳。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目前,全市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还本付息的高峰期。据统计,仅市本级2015年应由政府偿还的债务本息高达41.2亿元。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主要依赖土地出让金收入,而土地出让金收入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七)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市国有资产总量不大,国有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比较多,负债较高,企业经营效益不佳。至2015年末,全市145家国有企业中有112家企业正常经营,有33家企业已经停产。企业内部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还不够健全,业绩考核等绩效考评制度不够完善。
(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是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连年下降。由于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和技术成本的提高等,使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连年下降,2015年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能力仅为5个月,处于预警线以下。二是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断加大,支撑能力下降。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不断扩大,2015年全年养老金基金缺口3.77亿元。年末含各级财政缺口分担补助后的基金滚存结余为9.47亿元,基金支付能力仅为7个月。三是参保企业欠费严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有518个参保单位累计欠费2.43亿元,其中个别企业累计欠费达1.39亿元,追缴难度大。
(九)审计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县(市、区)的审计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一些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质量不够高,提供的审计工作报告过于简单,有的甚至反映不出任何问题。二是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问责力度不够。一些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个别问题甚至屡查屡犯。一些县(市、区)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审计整改落实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形成向人大报告的常态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
(十)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随着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及财政、养老保险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入,相关预算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出的各项新的工作要求。
(十一)一些乡镇人大未能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尚未建立。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增强预算法法治意识
各级政府及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尤其要重视针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把新预算法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一项法律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财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具体规定,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新预算法,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为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挖潜增效,开源节流
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广辟财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强实体经济,做大旅游业,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努力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平稳增长。依法强化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尤其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
(三)加强对中央、自治区政策的研究,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加强对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的研究,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扶持资金的投向,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项目争取工作的成效。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跟踪服务,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明确各类预算的功能定位,提升预算的完整性和统筹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算报告。对于提交人大审议的决算报告,要完善类别条目,细化相关报表,增加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内容,使其全面、真实、综合地反映出年度收支情况。三是在预算草案中应对人大关于预算决议的落实情况和预算年度中需要落实的重大政策措施等予以说明。四是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细化水平。
(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要控制行政性支出的增长。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执行中确有必要进行预算调整的,按新预算法的规定,及时做好预算调整方案的报批等相关工作。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加强超收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增强预算公开透明。依法逐步推进部门预算、民生重点支出和“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公众媒体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六)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加强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向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严格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征缴力度,规范征缴程序,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核尽核、应收尽收。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和结余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专款专用,运行安全。
(九)健全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新预算法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具体要求,各级人大、政府及其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以便更好的贯彻和执行新预算法。
【关键词】 纵向科研经费; 会计核算; 预决算; 衔接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111-05
“十一五”以来,高等学校科研事业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高校承接的科研项目大幅增加,几乎承担了一半以上的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高校的科研经费在“十一五”期间翻了一番多,到2011年已经达到1 030亿元。随着科研投入的大幅增加,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问题已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共同关心的问题。高校的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类。纵向科研经费一般是指以学校作为科研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的经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必然是财政预决算的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是预算和决算之间的桥梁,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关乎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和学校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做好会计核算和预决算的有效衔接,是高校经费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经费监管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分析总结目前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的预决算要求和核算现状,提出了实现会计核算和预决算两者有效衔接的路径。
一、高校纵向科研经费核算的现状
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于纵向科研经费核算的要求并不细致,各高校关于纵向科研经费的核算方式差异较大,包括收入科目、支出科目、年终结账过程、结转结余的科目等都不尽相同。对于收入科目,各高校一般都按照原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设置,基本能够满足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需要;支出明细科目的设置方面在原会计制度中虽有统一规定,但满足不了专项科研经费核算细化的要求。国家实行部门预算制度以后,根据财政预决算需要对科研经费支出的二级科目进行了规范,但也难以满足专项科研经费核算细化的要求。随着纵向科研经费尤其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经费管理要求的提高,很多高校尤其是纵向科研经费到款较多的学校开始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会计核算,主要的进步就是能够体现单独核算的要求,在科研经费支出明细科目设置上开始注意与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口径寻求一致。
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于2013年12月30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其对纵向科研经费在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所采用的一级科目设置是很明确的,对二级科目的设置基本明确,对于三级或更明细科目的设置没有限制,各会计主体根据需要可以自由设置更明细的科目,但未提出统一规范,仍然不能直接满足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的核算要求。2014年是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之年,这对兼顾纵向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和新会计制度规定,实现高等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水平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当前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及核算要求
(一)预算要求
纵向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应该以基本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三个原则,即: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同时要讲求预算的可执行性。编制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制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来源预算中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财务资料。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科研材料等折成资金替代。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规定的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另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科目。支出预算中各支出科目要做到依据充分,取费标准合理,计算数据准确。
(二)决算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决算一般包括年度决算和财务验收决算两个环节。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的每个自然年度都要按照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当项目完成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及其承担单位都应该编制财务验收报告,财务验收报告包括项目(课题)的全部决算信息,而且该决算应经过审计。不管是经费的年度决算还是财务验收环节的决算,其编制都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数字真实、完整、准确,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从而反映项目(课题)经费真实的收支情况。
(三)核算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有关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性文件中,关于专项经费到底应该如何进行核算并没有专门的、具体的要求,只是有进行单独核算的要求,要求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应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从有关制度文件推断和近些年审计实践情况来看,单独核算一般应该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实行分项目(课题)的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将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决算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专项经费管理及核算模式。
2.依托单位应对所依托的课题或子课题进行成本核算,未经批准不得分立或变更核算对象。对跨年度的课题,应该保持其核算对象、口径的连续性。
3.依托单位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对专项经费会计核算的结果应能够清晰反映项目资金来源(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项目支出、项目经费结余情况。
4.根据要求设置合理、实用的明细会计科目。
三、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与会计核算衔接的路径选择
(一)正确把握纵向科研经费单独核算要求
1.单独核算的涵义
单独核算是对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使用和管理课题经费的基本要求。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对课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简称两方式单独核算。
(1)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2)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通过设置辅助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2.单独核算的实现方式
电算化条件为单独核算和精细化核算提供了有力工具,不管是专业的财务管理核算软件,还是基于财务资源管理的会计核算系统,都完全具备实现单独核算的条件。
(1)单独设置会计项目进行核算
就高等学校等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而言,其国家科技专项经费的收支一般均列入单位收支账簿中,通过设置会计项目来反映专项经费全貌,通过项目对应的收入支出科目来反映其收支情况,通过细化的支出科目来反映专项经费的11类直接费用,通过具体项目对应的支出科目限额来控制对应的费用预算限额。从目前国内多数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水平和审计反馈的情况看,基本上都能够做到这一点。
(2)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如果核算软件中没有项目核算功能,灵活设计会计科目也可以实现单独核算。
通过收支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应该分别在收支科目中按照专项经费的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在此明细科目下根据需要设置更明细的支出科目,年度结账时要专门针对此专项科目进行收支结转。
通过专项应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应该在该科目中按照专项经费的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收支,但这样设置过于笼统,不利于经费使用过程中财务分析、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的开展,一般可以在此明细科目下根据需要设置更明细的收入支出科目,最终于课题结题后进行此专项科目下一层收支科目的结转。
(3)单独设置辅助明细账进行核算
单独设置辅助明细账进行核算一般仅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无法通过项目、科目核算功能达到单独核算要求时,将专项经费收支通过通用的损益类科目核算,同时对每一笔收支会计分录通过设置单独定义了该专项经费名称的辅助账进行核算。
3.高校作为一般纳税人承接财政性专项经费单独核算的关注重点
按照《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校对收到的财政性科研专项经费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该项目的增值税款也不得抵扣当期销项税。这就必然要求其支出的单独核算要有明显特征,与专项经费的要求是一致的,否则就不能界定为单独核算。
(二)关于纵向科研经费收入的核算
按照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纵向科研经费收入所使用的一级科目一般为“财政补助收入”或“科研事业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核算高等学校按照预算管理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该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纵向科研经费应属于项目支出范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同时要求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教育”、“科学技术”等“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对于列入同级财政部门拨款的科学研究经费,至少应采取三个级次的科目进行核算,即“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学研究”,同时还应该对应到具体科研项目,以体现单独核算要求。
“科研事业收入”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本科目核算,而且应该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列入科研事业收入中的纵向科研经费属于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对于列入科研事业收入的纵向科研经费,至少要采取两级科目进行核算,即“科研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同时还应该对应到具体科研项目,以体现单独核算要求。
(三)关于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的核算
1.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科目的设置要求
(1)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1年国家出台了《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明确将课题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对这11类直接费用要求核算时进行区分。
(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了“科研事业支出”一级科目,该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制度规定了“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如前所述,纵向科研经费应属于项目支出,但这样既要反映支出性质,又要反映资金来源就必须通过两级支出科目来完成。当然,通过会计核算软件的辅助功能可以减少一层支出科目,实践中可以将资金来源的性质用辅助功能反映,这样至少已经需要设置两级支出科目。同时《制度》要求, “‘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具体项目仍然采用会计核算软件的辅助项目核算功能,则核算到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至少要采用第三级支出科目来完成,核算到支出经济分类中的款级科目的要求实际上就是要满足财政决算的要求。
(3)财政决算的要求
财政决算一般是为预算服务的,近几年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内容没有什么新的变化,所以财政决算也不会有大的结构性调整。从决算编报要求和决算口径看,不管是对于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都还是只要满足和服务于政府收支分类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即可。纵观财政部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包括32个款级科目,在“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级科目下包括14个款级科目。就高校而言,实际经常使用的款级科目一般在20个左右。但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与科研经费直接费用的11个明细科目之间并不具备严格的对应关系。比如纵向科研经费支出中的“燃料动力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就是典型的不能严格对应到支出经济分类中具体款级科目的。而且,纵向科研经费支出中的“专家咨询费”从其要求的核算内容看,其实就是“劳务费”的一种形式。
2.优化会计核算
解决以上不同制度要求而出现的口径不一致问题,就需要会计核算时在支出科目细化和设置方面进行优化。会计核算的优化就是要解决好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各项费用口径与高校的支出科目的关系处理。
在执行高校会计制度的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明细支出科目时,既要考虑财政部门预决算口径的需要,也要考虑会计制度本身的需要,还要考虑单位支出结构分析的需要,更要考虑国家科技计划决算口径的需要,因此必须在科目细化上找答案。如前所述,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于科研经费支出科目规定到了三级科目,则高校就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好三级或更底层的会计科目,来完成以上不同层面的财务管理需要。现在以高等学校为例,因为公共财政预决算口径和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口径间存在一致性,也存在重复的地方,因此,可以通过科目细化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在决算报表编制时根据不同的预决算需要采取可分可合的处理模式。详见表1。
(四)关于外拨合作单位经费的核算
目前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环节,对于合作单位的预算经费管理有两种体现模式,那么对于其经费的入账和核拨就应该根据管理模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核算方式。
1.直接体现并管理模式
目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国家科技计划经费、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等科技经费对合作单位的经费在预算环节是很明确的,有总额度,有明细费用预算。国家的财政科研经费首先拨付到课题承担单位,再由课题承担单位及时按照预算核拨给课题合作单位。该种模式下有两种核算方式,其一是课题承担单位将收到的全部课题经费列为本单位收入,其转拨给合作单位时列为支出;其二是课题承担单位收到全部课题经费以后,对于预算中明确为本单位的专项经费列为收入,将预算中属于合作单位的课题经费列入往来科目,于拨付后予以核销。笔者认为第二种核算方式更为合理、稳妥。
理由一: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到账后,包括预算中明确应外拨的合作单位经费一并全额反映为本学校收入,而外拨合作单位经费则列为支出,虚增了本单位的经费收支,同时合作单位收到转来的专项资金后也必然反映为收入,从全社会和分级决算汇总角度看,存在明显的重复计算收支现象。
理由二:把外拨合作单位经费列为支出,那么这项支出在核算和决算口径上归入到支出经济分类的哪一款中呢?全部归入“其他支出”科目吗?显然不符合现行财政决算的要求,而且也不符合财政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
2.间接体现并管理模式
该模式下有两种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有些纵向科研经费在预算环节对合作单位有专门预算(即有总额度、有细化预算),但是在预决算环节明确要求只能统一反映为承担单位的,因为级次原因无法与合作单位一一对应,这种情况下暂且只能按照上述第一种方式进行核算,但这样的核算方式确实存在明显的重复因素;第二种情况是有些纵向科研经费在预算环节对合作单位没有专门预算,也就是没有预算额度,只是在任务书中有所反映,且外拨经费时需要依靠另行签订合同或协议来规范所划拨经费的使用,则不得不按照前述第一种方式来进行核算。对于这两种情况,应该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改进预决算管理渠道和口径要求。对于财政决算覆盖范围内的课题承担和合作单位,按照以上第二种方式核算;对于财政决算覆盖范围外(如企业)的承担单位,根据需要以单独列报决算的方式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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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阳光政府”的信息公开要求:“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从这两份研究结果看,情况不容乐观,财政透明度尚且如此模糊,阳光政府之路还很遥远。除少数市以外,大多数市政府的公共财政信息处于不透明或“半透明”状态,“合格率”极低。事实上,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这些账目,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屑公开现象普遍存在。如何提高财政透明度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
法治政府的要义是政府要自觉依法施政。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施行后,各级政府应该依法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及格率为8.6%”说明多数市级政府法治观念淡薄。
报告还指出,财政透明度呈现“预算透明,决算隐秘,预算外不公布”这一特点。不难看出,大部分政府走向“阳光政府”的不情愿。如此遮遮掩掩的财政公开,让公众产生更多的猜想。——决算隐秘,主因是不想让实际花费见光,恐怕是担心纳税人批评政府花钱“大手大脚”;而预算外花销不公布,显然是担心某些腐败行为泄露。
提高财政透明度是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政府需要向所有利益相关者公开信息。只有信息公开透明化,才能保障民主化的进一步实现。公开公共财政的目的是向全民负责。政府要给社会定期讲讲,全民的资金是存银行还是去投资;多少用在民生,哪些用于政府部门运转;哪些是正常运转费用,哪些是属于过度开支,这对打造“阳光政府”是非常重要的。
阳光政府就是增加政府执政的透明度,可以为公共监督创造条件。群众纳税给政府,如何使用就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资金用得好百姓就能得到实惠。透明是防止公共资金被滥用的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提高财政透明度,对打造阳光政府、防止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开展情况;问题;建议
部门决算编审工作是财政部门每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反映的是各部门收支状况。部门决算报告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部门决算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决算报告的编制范围、编制内容、工作组织、填报审核、汇总上报、质量核查及数据资料管理等方面。部门决算与反映财政运行情况的财政总决算有机结合,互为支撑,全面总结和综合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编制下年度预算的信息基础,也是研究调整有关政策和搞好财政管理的重要依据。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直接反映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在提倡科学管理的宏观环境下,如何提高部门决算编审水平,如何科学利用部门决算数据,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是国库部门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现就高陵县近几年部门决算工作状况及决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改进,谈一些看法。
一、高陵县近几年部门决算开展情况
1、2009-2011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项目
年份 纳入决算的单位数量(个) 纳入决算的收入(万元) 纳入决算的支出(万元) 纳入决算的人数 报表数量
一级预算单位 二级预算单位 财政收入 其他收入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财政供养 非财政供养 主表 附表
2009 69 89 1109
70.85 1266
8.11 4865
6.57 7094
9.57 9579 62 8 9
2010 73 91 1570
61.36 1371
4.89 6124
4.68 1102
24.57 10064 60 8 9
2011 60 107 2170
58.74 1580
3.18 6978
8.67 1591
42.01 10409 480 12 9
2、部门决算工作开展的方式
高陵县部门决算工作由县财政局国库科牵头,局内各业务科室配合,采取各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局各支出管理科室、国库科三级汇审机制。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并制定了决算实施方案。
由上表可以看出,近三年高陵县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由2009年的158家增加到2011年的167家,共增加了9家单位,部门决算已涵盖了全县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单位;收入由2009年的123638.96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232861.92万元,三年的平均增长率为37.24%;支出由2009年的119606.14万元增加到228930.68万元,三年的平均增长率为38.35%。通过上述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逐步增加,涉及的收入、支出也在逐年增加。部门决算报表越来越细化、统计的数据涉及面越来越广,部门决算数据作为反映全县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的载体,就显得更加重要。虽然在部门决算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付出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以及数据之间的衔接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个环节中仍存在不少需要提高和完善的地方。对此,就高陵县部门决算编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改进,谈一些看法。
二、部门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对部门决算重视不够
目前,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预算、轻决算的现象。大部分单位只关心预算经费保障够不够,事业发展经费足不足,对决算只是停留在年终集中算账层面,且实行的是零基预算,决算对来年预算没有任何影响。
2、账表不符,决算数据失真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大部门预算单位都不设会计岗位,只设立出纳岗位,年终决算报表大都由会计核算中心代为填报。高陵县2010年10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全面转轨,将所有预算单位账务全部移交回各预算单位,账务移交后,单位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单位甚至到目前都没有单独设立会计岗位。大多数单位会计处理不规范、理解有误差、搞不清报表项目与实际账务的关系,导致账表不符,决算数据失真,主要表现在:
(1)搞不清表间关系,人为平衡决算。《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中的收入和支出反映的是单位所有的收入、支出,《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是将收入细化,而单位在填报时搞不清表间关系,只要报表报错的话,就削减支出、隐瞒收入,只列示财政拨款部门,隐瞒了单位的其他收入造成填报不规范,人为平衡报表,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本年收入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2)不按实际支出情况填报。有些预算单位在填报《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时,为了达到财政规范标准,对部分支出不按实际发生数填列,人为的划分支出。具体表现:①单位财务人员对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概念不清导致会计处理有误,年底在填报报表时人为的划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例如:有些预算单位用项目经费开支人员工资、用正常经费购置固定资产;②人为核定支出数字,例如:按照正常标准人均年工资应在2-5万元,而在2011年的决算报表中,有些单位人均工资已达到10万元,而出现这些原因大部分是由于会计人员处理有误,将应列入劳务费的支出填列在基本工资中;③机械的适应决算报表审核公式的要求,肆意更改其真实的执行情况。例如,招待费超支问题,为了避免单项支出超标,将超支部分调到商品与服务支出中其他科目中;④填报部门决算人员需要全面掌握本单位各项数据,但是各单位会计人员往往没有核实数据,且对决算软件操作不熟练搞不清表间关系,人为乱填,造成上、下年数据无法衔接,表内相关数据不匹配。报表中出现的有些问题是可以保留的,单位会计人员只是单纯的考虑公式通过率虚填报表,造成数据失真。
3、存在拼凑、敷衍现象
部门决算编制前,要整理催收各种往来款项,清查资产,进行年末账务处理,检查全年账务。决算编制时间正值岁末年初,单位要总结考评,还不能间断新一年的日常报销业务,而财政决算编审工作不仅量大、琐碎、复杂,而且涉及范围广。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常感觉时间紧、任务重,特别对于下属单位多的部门来说,更是如此。因此,部门决算往往出现拼凑、敷衍现象,单位和财政年终对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根本就没有进行对账,只是按照财政下发的对账数字进行决算报表的编制填列,决算分析说明也只是按照模板照葫芦画瓢、浮于表面。
4、决算数据反馈不及时,预决算脱节,数据利用率差
部门决算随着科学化精细化改革的推进不断改进,报表内容涵盖量越来越大、越来越精细化,但与部门预算的对比衔接一直未得到有效关注。近年来,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内容和编制格式都在不断发生变化。目前,部门决算报表目前有主表12张、附表9张、补表12张(不含子报表)。这么庞大的报表体系中,却没有一张正表涉及到部门预算数字。预算与决算脱节,没有与年初预算形成对比,只是单纯的反映各单位支出状况,且支出含有水分,没有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而且年终决算数据上报反馈后没有形成正式文件批复下发单位。
三、解决方法和建议
1、认真核查上年数据,建立部门决算考核机制
部门决算是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反映和监督,是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科学收支管理的基本依据。因此,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应考虑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充分利用上年预算执行数字即决算数字来编报下年预算,上年预算未执行完成的,下年预算中应相应调减。要建立决算与预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促进部门决算整体质量的提升。并将部门决算纳入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以引起各部门领导重视,进一步提高决算质量。
2、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决算数据质量
高陵县2001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只设置报账员,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要求全面转轨,并于2010年底将账务全部移交回单位,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薄弱,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不断加强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从最基本的财务知识培训,不断加强继续教育。这样决算数据的质量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才能为我们决算分析利用打好基础。
3、积极开展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提高数据利用率
决算数据的生命力在于其真实准确性,没有真实准确数据,决算编审工作再重要,数据也没人用。因此,应积极开展部门决算监督检查工作,建议审计部门在审计单位账务时应将决算报表与单位账务核对,确保账表一致。并组织人员对部门决算进行专项核查或抽查,检查账表相符情况以及列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情况。通过核查发现和纠正决算编审中的问题,提高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对决算数据审核、分析后正确评价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取得的事业成效,不仅要看钱花得如何,同时更要看事情办得怎么样。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进行全方位分析,客观体现财务状况变化的真正原因,综合运用“图”“表”形式,简单、直观的把分析结果表达清楚。为进一步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