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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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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范文第1篇

1.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加大创业资助力度,完善创业服务工作。市政府先期投入500万元设立“**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银行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贷款,创业基金管理部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

2.落实工商注册和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大学生创办企业的手续费用。大学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者,凡符合条件的,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证明,免除工商注册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地税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其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3.实施千名大学生实训计划。坚持订单(定向)实训、持证上岗、政府资助、促进创业的指导原则,引导实训内容与企业人才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扩大实训规模,提升实训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对参加实训后在**创业和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4.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扩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选聘规模,适当提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生活补贴标准。

5.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城市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全市各县区政府要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生产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民政和人力社保等部门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镇养老服务、医护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公共社会服务岗位与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扶贫开发、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公共事业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就业。

6.积极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程序,认真组织,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力完成我市350名公务员招录计划,以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年龄层次、学历结构,改善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7.实施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今年力争实现招聘高校毕业生1000名的目标,特别是教育卫生文化等系统,要加快灾后新建学校、医院和文化设施的建设进度、推动基层卫生文化服务机构和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以配备人员和提升素质为契机,更多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

8.加大“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力度。今年力争完成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300名的目标任务。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时,要优先安排振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市县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时,要确保振兴计划招聘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的落实。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林、水、牧等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缓解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压力。

9.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对到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县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含乡镇,下同)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在参加县级以上公务员录用考试时,享受加分照顾优惠政策。对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服务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除相应加分外,省财政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省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今后,全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优先选择在城乡基层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或扩大其招录比例。

三、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10.实施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计划。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充分发挥我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发展的优势,利用民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职业介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更多地推出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今年要组织中小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招聘岗位,力争招聘更多的高校毕业生。

11.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家选拔、人才流动、人员培训、户籍管理、职称评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同待遇。对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有关部门予以倾斜支持。

12.聘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可存放在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对于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有关部门可根据不同情况,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聘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数额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四、鼓励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13.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全市各县区在开展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工作时,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此项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科研项目结束后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五、取消不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限制

14.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对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清理、修订,取消一切不利于就业和人才流动的政策障碍和限制。对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属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就业落户、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人事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环境。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

15.积极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要与大学生实训计划相结合,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增强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16.实施高校毕业生“双证”制度。高校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高校在校学生纳入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范围,进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使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支持和组织具有较好基础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拓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基地,提升就业技能。从2009年起,连续5年,每年组织安排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参加培训活动。省财政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

七、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18.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切实解决学科专业结构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高等教育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强化对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重点加强个性化服务和就业心理辅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进行职业规划、确定合理的就业预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要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

1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尽快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现有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人才网、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络资源,实现就业信息共享,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人才交流服务力度,在“周集市、季集市”的基础上,增加“月集市”,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进校园送岗位、院校进企业送人才、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校企对接”、针对本地企业就业和投身家乡建设的“专题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大招聘”等大中型人才交流会,尽可能多地吸纳对毕业生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参加,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统计调查、信息、失业登记等制度。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档案管理、人事等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大对用人单位落实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查处力度,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

20.建立高校困难毕业生(身体残疾、家庭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各县区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报认定制度,对认定者给予重点帮扶,及时接受其就业援助申请、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开展针对性就业前指导、岗位快递、专场招聘、特殊就业扶助等活动,帮助其实现就业,并为其稳定就业提供延伸专业服务和物质支持;必要时购买一定数量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安置困难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律免收困难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登记失业的困难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高校对困难毕业生可予以适当的求职补贴。

九、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范文第2篇

2009年在城镇社区和乡镇及以下的农村基层新增的公益性岗位中,拿出1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重点招收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发的基层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生育、质量检验、综合治理、农林水牧技术推广、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办理、就业服务、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招聘上岗的毕业生要和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由就业专项资金按沧政办【2009】40号文件规定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二、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录(聘)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

每年年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增人计划时,要尽可能多地面向高校毕业生。各级在公开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时,一定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确保岗位征集、信息、参考条件、考试范围、考试过程、结果公布等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招录(聘)时,要拿出一定岗位专门招录(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重点侧重参加“大学生支援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招录(聘)过程中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落实参加“大学生支援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三支一扶”服务单位自然减员空岗要优先聘用本单位的支扶志愿者。认真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坚决清退中小学不合格教师和混岗占编人员,中小学凡出现编制空缺时,按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公开招考、选聘等方式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卫生部门充实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要优先录用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对医疗卫生专业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简化程序,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录。

三、充分利用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定期搜集“三五八十”重点项目和规模企业高校毕业生需求。政府性建设项目要明确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和实施计划,确保重大投资项目创造的就业岗位更多面向高校毕业生。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地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招录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引导企业尽量留用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享受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及《*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补贴资金计划》(沧劳社【2009】62号)的有关内容予以审核、拨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补助。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重点企业和科研单位项目研究,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就业后工龄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人事、社会保险办理、工龄接续、职称评定及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审批,允许其在就业地落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接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按现行政策予以贴息。

五、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的高校毕业生,从注册登记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初创企业,可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与职业培训补贴。2009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依托开发区和渤海新区,建设和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六、建设毕业生见习基地,积极输送*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异地就业

2009年,市本级选择10家用人单位确定为毕业生见习基地,各县(市、区)也要选择1-2家确定为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接纳20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一年,医学类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长见习时间。毕业生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除按现行政策支付外,其余部分从当地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见习期满,与基地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办理正式就业手续,工龄自批准进入基地之日起计算。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驻沧院校要广泛收集经济发达地区毕业生需求信息,积极推荐毕业生异地就业。各驻沧院校要积极开展以“实习带就业”为基本模式的毕业生见习实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简化异地就业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调转、户口迁移等办事流程。

七、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驻沧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要努力搭建就业平台、畅通就业渠道。增加日常交流会场次,免除毕业生门票,免费为毕业生进行求职登记,组织开展公益性毕业生择业市场、网上毕业生招聘会、校企对接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专场,开展就业指导专家进校园活动。各级政府人事机构要为择业期内我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在非公有制组织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长期免费保管档案,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档案保管成本核定,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制度和未就业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接受毕业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事项的督导检查,切实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

八、着力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各级教育部门和驻沧各院校要把培养和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实践能力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毕业生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学生职业教育教学培养计划。高职院校要广泛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科学设置和灵活调整专业,加大订单式教育规模,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探索校企对接促就业的新机制。各县(市、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按现行政策规定给予培训与技能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技能鉴定补贴。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就业政策;落实;对策研究

一、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河北省政府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着力推进就业政策完善和服务方式创新,在经济增速趋缓对就业拉动力不足的背景下,保持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增长。河北省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推进全省加快发展、加速转型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河北省在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

(二)鼓励中小企业及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各级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科研项目单位在重点项目的研究过程中鼓励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工作。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特别是城市社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自2012年起,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四)鼓励自主创业等多样自由就业方式,稳定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不仅是解决单方面就业的途径还是增加一定数目的就业岗位、拉动经济创新“一举多得”的有效措施,此外对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以提供人事、劳动保障服务,并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五)实行就业帮扶政策,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对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河北省自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以来,仅2013年全省共组织专场招聘会140场,其中校园招聘会59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5.5万个,吸引毕业生17万人次入场求职。同时以“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为主题,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组织全省5832家民营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近11万个,4.5万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其中高校毕业生2.5万人。河北省重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仅2013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就共计729家用人单位、11872个岗位。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在上述就业政策的落实下,稳中求进,连续数年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但笔者通过分析认为在就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几点不足:

(1)是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工作存在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在高等教育人数逐渐扩张的过程中,高校毕业生数量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但部分高校毕业生并未积极转变就业观念,认真分析当前的就业形势,毕业生集体对公务员等较少领域角逐竞争,而真正锻炼人的基层单位基本无人问津。政府的一系列措施如果不在引导就业观念转变的前提下进行,就业政策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并无法取得实效。此外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帮扶措施并未真正宣传到个人,很多毕业生对就业政策一无所知。

(2)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体制,就业政策缺乏深入落实及合理监控。就业政策虽然制订,但缺乏具体操作,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难以执行,各相关部门间缺乏协调,各自为政现象普遍,政策出台后并无相关相关措施确保政策落实,此外现行人事制度与毕业生择业机制难以协调,体制依然存在。

(3) 高校在落实就业政策中偏重只解决就业问题,不能全面统筹办学模式、办学层次基于经济、科技和社会产业结构发展及人才市场的综合关系,高校培养出毕业生并不适应市场需求,学生学习只限于书本,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差。

二 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强化政策落实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解决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加大对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

扭转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局势必须从主体出发,从实际情况出发,使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择业前对自己有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能够根据自己兴趣、特质、及能力等方面因素找到合适定位,针对自身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学校、家庭及用人单位也应耐心给予帮助。此外高校毕业生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响应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的号召,参报“三支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基层服务项目,不断积累经验。高校毕业生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选择自主创业的途径,利用自己的知识、才能和技术以自筹资金、技术入股、寻求合作等方式创立新的就业岗位,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政府及高校可以通过多种传播途径宣传就业政策,宣传大学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就业的先进典型,确保毕业生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就业信息及就业政策,。

(二)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执行与调控

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的落实涉及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企业,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等众多部门,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执行,需要各个部门密切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工作进行细化,落实到部门,并定期检查,实施有力监控,如对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切实落实在税收优惠、银行贷款等方面的政策,增加这些政策的可操作性,切实解决一些到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当地落户较难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在实处,确保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以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工作合力。

(三)转变高校办学理念,培养符合市场需求高校毕业生

河北省高校应着力改变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以市场为导向,适度调整学科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模,在学历层次、专业设置、学科结构等方面主动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提高培养质量,适应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素质的需求,加强对学生就业技能的培养,提高毕业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制定及落实需要政府机关,高校及毕业生的密切配合,本人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关注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做出更加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王鑫,熊雪莉.大学生就业特点及其解决对策的探索.福建高教研究,2009(2).

[2]张宇,魏辉.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公共政策选择.魅力中国,2008(2).

[3]郑功成.大学生就业难与政府的政策取向.中国劳动,2006(4).

[4]杨志远.大学毕业生就业率探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5).

课题:

本文系2013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课题编号JRS-2013-1044)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范文第4篇

然而,家乡重庆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在人才市场内转了一天,投了20多份简历,却没有一家单位要求面试。望着市场内攒动的人头,她两眼茫然。

困惑的并非李思琪一个人。有一副对联很形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生生不息;上一届、这一届、下一届,届届失业。”虽然这说得绝对了些,但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一组数据表明:在2007年毕业的495万大学毕业生中,还有100万人没有就业;2008年毕业的560万大学生中,还有150万人没有就业;而今年,全国有611万应届大学毕业生,重庆今年毕业的大学生有近13万人,加上往届遗留的,有20万左右大学毕业生需要就业。

尽管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但市委、市政府在年初提出目标,今年要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为完成这一任务,我市有关部门打出一套力度空前的“组合拳”――以10项含金量极高的新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毕业生,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政府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高校科研单位按职工数5%临时聘用高校毕业生。从今年开始连续3年,各普通高校和科研单位要按本单位职工总数的5%左右聘用本校或本单位培养的毕业生参与助研、助管、助教等工作。全市普通高校和科研单位每年可接受毕业生3000人左右。对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单位,由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1.3万名毕业生。从今年开始,国有大中型企业将根据实际向政府提供未来3年的人才招录计划,今年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数量将是去年的两倍,达到1.3万人。

――建立大学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自主创业。目前我市在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中,设立1亿元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工商、税务等部门还将制订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帮助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区县将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优势,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提供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专门的创业园区,吸引大学生进入园区办企业,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指导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大学毕业生可获免费定向培训。我市将重点在电子、软件、化工、汽配等行业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培训。经过3―6个月的培训后,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实现定向就业,由市财政适当补助培训经费。今年预计完成6500名毕业生定向培训任务。

――新建200家见习实习基地。目前我市已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20家,区县级基地53家,已接收高校毕业生2000余人。今年全市将建成市级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基地100家,区县级100家,使每年接收高校毕业生的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政府也将提高对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基地的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300元。

――向就业特别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相关部门将着力帮助解决2000名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

――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招录大学毕业生提供财政补贴。我市将对一次性接受应届高校毕业生10名以上,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一次性财政补贴。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具有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可进入普通本科学习。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范文第5篇

Abstract: Since the enrollment expansion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Yunnan province, the education scale expanded rapidly, the higher education quickly realizes the popularization. After the enlarged enrollment of graduates to the labour market, the problem of university students' employment i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Based on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graduate in Yunnan province and analysis of graduates' employment in questio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 毕业生;职业教育;创业

Key words: graduator;vocational education;business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4-0143-02

0 引言

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随着高校扩招,导致云南省毕业生逐年递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对解决云南省就业问题的意义非常重大。

1 云南省毕业生整体情况分析

根据云南省历年统计年鉴,我们整理得到2006-2015年云南省就业人数与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人数,如表1所示。

根据表1数据,我们对云南省普通高校、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毕业生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①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人数呈上升趋势,且增长幅度较大。

从图1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过去的十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规模在逐年攀升,其中2006-2010年间,毕业生人数规模达37.17万人,年均增速为13.79%;在2011-2015年间,毕业生人数规模达64.21(万人,年均增速为8.06%。对比过去十年的增长情况,2015年毕业生人数比2006年毕业生人数增长了1.62倍。据统计,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将达16.7万人,人数将再创历史新高。

②云南省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毕业生增势略差。

从图2、图3我们可以看到,云南省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毕业生在2005-2013年呈上升趋势,在2013年达到高峰,2014年后呈下降趋势,且上升趋势中升高的幅度不如普通高校毕业生(图1)增长幅度大。

2 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云南省毕业生人数持续上升。

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直是政府、社会和学校关注的焦点,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2015年云南省毕业生人数从13.9万增加至29.19万,增加了15.39万多人。未来几年毕业生人数将持续上升,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长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大量的中高级劳动力,也将给扩大就业带来严峻挑战。

2.2 职业技能教育发展滞后

职业技能教育的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中专、技校三种类型,这些学校不仅培养在校学生,同时承担社会职业培训工作,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职业技能教育发展滞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云南省职业技能教育总体规模偏小,发展不平衡,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毕业生在2005-2013年呈上升趋势,在2013年达到高峰,2014年后呈下降趋势,2005年普通职业中专毕业生4.34万人、职业中学3.98万人,2015年普通中专毕业生9.24万人、职业中学5.45万人,职业教育毕业生增幅不大,尤其是职业中学仅增加1.47万人。其二,我省职业教育学校如表2所示,高等职业院校38所,在全国排名17位,中专379所,在全国排名第10位,技工院校39所,在全国排名第22位,且主要分布在昆明、曲靖、红河等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市。

2.3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偏低

2009年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政策以来,云南省创业带动就业取得明显成效,但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据有关研究显示,国外创业带动就业的比例大致在1:9,在上海等发达省份创业带动就业的比率大致在1:7,而在云南等西部欠发达地区则更低。2015年云南省全年“贷免扶补”创业促进就业贷款发放60181户,带动19.43万人实现就业,比率为1:3.2。同时,云南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偏低。2014年和2015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中创业人数分别为1810和2531人,创业比率为1.19%、1.6%,而同期全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比率分别为2.9%、3.0%。

3 对策

3.1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当前我国政府应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作为我国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措施。要大力发展旅游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信息咨询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少、见效快的第三产业,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特别是根据云南省的山水、少数民族文化等特色,应加大旅游业的宣传和开发力度,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应在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入,在促进就业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3.2 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营造大学生良好的就业氛围

我国基层工作需要高素质人才,同时大学生就业也需要基层这样的渠道。2016年,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再次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一是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畅通流动渠道,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二是为鼓励云南省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可制订基层就业奖励办法、云南偏远地区就业奖励办法等,云南偏远地区企业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毕业生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采取一次性现金补助或者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予以加分等。

3.3 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创新职业教育模式

一是云南省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宏观职能,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通过采取增加职业教育院校,或原有高校转型为职业教育院校两种方式增加职业教育资源;二是云南省职业教育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丰富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扩大职业教育培训面、提高培训质量,使职业培训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也满足受教育者就业、转岗、晋升需求的教育;三是发挥云南省职业教育机构的就业指导功能,将职业教育与职业介绍紧密挂钩,加强职业教育机构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从而降低毕业生与用人方在就业与招聘时的成本。

参考文献:

[1]朱慧芹,曹计划.中小企业发展与大学生就业的良性互动刍议[J].教育与职业,2013(1).

[2]王智丽,韩春光,庞星星.中小微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现状及对策[J].理论前沿,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