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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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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正处于春节前后和“两会”之前,工作比较多,任务比较重,加之春节放假,时间又比较紧,为了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取得预期成效,市煤炭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安排(淄煤党发〔2009〕2号文件),扎实做好整改落实、为民办实事、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市煤炭局制定了县级领导挂靠联系点制度,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挂靠煤矿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张店和淄川两个区煤炭局,其他县级领导每人挂靠3个煤矿,按照联系点制度的安排,县级领导深系单位悉心指导工作。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元旦春节期间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稽查工作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筹备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炭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当前面临形势,部署今年任务,省煤炭局卜昌森局长和市政府刘有先副市长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我市煤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春节前夕集中开展了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结对扶贫村和离退休老干部以及职工遗属,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物资。把加强学习宣传贯穿始终,在市局网站设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及时转载人民日报系列评论和刊发各类学习资料和动态信息,精心编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简报,截至目前已编辑27期。

二、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的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整改方案。市煤炭局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作为整改落实阶段的中心环节,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针对前两个阶段梳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1月17日,市煤炭局以淄煤党发〔2009〕4号文印发了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突出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整改落实要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结合各自分工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是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煤炭局整改方案涉及六大项整改事项22条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多措并举,集中精力加以解决。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需要党组出面协调的,党组成员全力以赴,大力支持。在解决突出问题中,市煤炭局注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都在市煤炭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和即将整改完毕的有12项,限于种种原因尚未整改的有10项。

三是抓紧完善安全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废、改、立”工作,出台了“安全型煤矿”升级达标意见(实际废止了原来的验收标准);修订了《淄博市煤炭管理办法》,已报市法制办,对市煤炭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出规划,分清轻重缓急,抓紧工作。截至目前,文件废止1件,修订3件,新制定3件,体制机制建设初见成效。

四是做好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准备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即将结束,按照上级要求,2月中旬左右在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对党组领导班子和所属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此,市煤炭局及早动手,起草准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总结报告,为召开总结大会做好准备,以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成果向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转化。

三、主要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路跃成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非常重视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按时参加市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传达;分管领导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保证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广泛深入,并取得圆满成效。

二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可行。淄博市煤炭局整改落实方案主要依据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所列的18个问题,并参考了领导班子个人查找的问题;同时,吸收了局领导班子2008年度述职报告所查找问题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有先以及市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在全市煤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中所涉及到的问题。这两个报告、两个讲话都是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反复召开会议,反复修改完成的,集中了领导和群众的集体智慧,查找的问题全面深刻,相应的措施具体全面。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解决问题力求紧密结合全市煤炭工作实际,例如,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主体活动,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出台《煤炭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和《县级领导干部挂靠联系点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

四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无论是修订《淄博市煤炭管理办法》还是“安全型煤矿”标准升级,都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符合全市煤矿工业管理的实际,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因而获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例如,把“安全型煤矿”升级和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出台《安全型煤矿建设升级达标实施意见及验收标准》,必将促进全市煤矿实现从井下系统到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水平再提升。

四、存在不足

一是理论武装工作需要加强,二是集中学习交流时间较难确定,三是支部对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四是督查工作有待加强。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每年3、4月份,各地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先后展开,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为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有些单位对检查出的个别问题因整改不到位,而再次出现触电事故。笔者认为: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除了检查正常的内容外,还要做到“三关注”。

首先,要关注临时用电。眼下,抗旱、春灌、春耕在各地陆续展开,个别用户为图省事,就请周围社会上的电工帮忙接电(其实就是私拉乱接),这就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目前,正是垂钓的大好时节,垂钓者在钓鱼时不小心就会碰到鱼塘附近的电力线路。同时,县城、集镇夜间临时用电“大排档”也逐渐红火,其用电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他们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值得关注。

其次,关注双电源和自备电源用户。如医院、饭店、超市等有双电源和自备电源供电的,这些用户是否安装了闭锁装置,是否签订了安全用电协议,是否有保障安全、有序用电的具体措施等。

最后,要关注高危客户的安全用电。如化肥厂、加油站、液化气销售商、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用电,他们用电一旦存在隐患,就有可能导致发生更大的事故。

要彻底消除以上缺陷,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1、要加大宣传与查处力度。通过发放安全用电

宣传画、宣传单、放电影等形式,宣传安全用电常识,使他们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工作人员要向临时用电户有针对性介绍安全用电常识,详细讲解漏电保护装置在安全用电中的重要作用,并介绍漏电装置如何测试及其正确安装使用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向客户灌输安全知识,逐步取得客户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临时用电和高危客户用电的检查,发现客户违章用电或存在隐患,电工要督促他们抓紧时间整改。如不整改,应与客户签订有关的责任书,一旦发生事故,与供电部门无关。同时,供电部门督促鱼塘主在鱼塘附近电杆上(产权属鱼塘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对鱼塘上方产权属县供电公司的电力线路,一定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同时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更换为绝缘导线。

2、加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及时切除低压

电网线路故障,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对于临时用电者,如春耕、春灌、午收用电等,要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确保正常投运。对于存在故障的剩余电流动作器,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保障配电台区总保护合格的投运率100%;对退出运行、损坏的设备,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危险,通知用户重新购买安装,避免发生触电事故后的纠纷和工作被动。

3、加强农电高危客户安全隐患排查及存在问题整改。要按要求建档备案,同时报送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督促客户及时整改。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煤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生产、技术、安全、机电等分管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责任,煤矿法定代表人及其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定期复训。

2.完善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煤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入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

4.矿井要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5.煤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每周五要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形成纪要,下次会议检查落实,并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6.煤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

7.矿井要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保证规范并与实际相符,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要及时对比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越界开采。

8.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工艺及设备。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

9.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采掘作业规程。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现场作业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探放水等工作,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10.必须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每旬一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并合理分配风量,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保持正常使用和运行,配备专职人员对其进行维护和维修。传感器数量要足够,安设位置要正确合适,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及时检查瓦斯,杜绝瓦斯超限作业,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矿井必须建立防尘、消防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1.根据《煤矿防治水方案》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审批,建立探放水队伍或机构,配齐探放水设备,对本矿井的水情定期调查分析,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2.井下爆破作业严格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瓦斯涌出动态。

13.煤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执行下井带班制度。生产、安全、技术、机电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井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4.煤矿要严格落实入井检身和升入井登记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作业地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5.矿井要建立设备定期查检、检测、维护、保养和维修制度。杜绝电气设备失效,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严格按方案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安全用电。

16.井下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在空气流畅的地方。而且使用时必须有人负责看管,并定期进行检修。

17.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和配齐井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及装置。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18.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成立矿井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确保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保存,备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19.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高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10元)提取的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每年都要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0.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的任务和责任,由煤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矿井每旬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汇总登记,分级管理,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由煤矿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每月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21.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和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停产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技改、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

22.资源整合。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在设计的工期内完成设计项目。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违法生产;严禁建井过程中边建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安全培训管理

23.煤矿必须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24.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2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井下从业人员、煤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26.煤矿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对存在不足要及时修改,年初与市安监局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2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得迟报、谎报、瞒报,严禁发生后逃匿,支持事故调查工作,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方案及时存储和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1-6月我县安全生产运行状况

2009年1-6月,××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21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99万元。分行业为:煤矿事故4起,死亡4人;非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1人;火灾事故4起,无人员伤亡。分乡镇为:中城镇发生事故3起(全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板栗乡发生事故4起(火灾事故3起、煤矿1起),伤亡1人;新滩镇发生事故4起(煤矿3起,火灾1起),死亡3人;会仪镇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2009年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县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基础、企业安全管理是前提、专项整治是重点、事故查处是保障”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落实整改措施。3月24日,××县安委办以绥安发﹝2009﹞3号文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永善县“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3月23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从4月1日到7月10日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两个主题责任,切实开展隐患排查。到目前为止,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54条,已整改445条。其中:道路交通排查出安全隐患16条,已整改14条;煤矿企业排查出安全隐患325条,已整改320条;非煤矿山企业排查出安全隐患40条,已整改38条;消防安全排查出安全隐患16条,已整改16条;特种设备领域排查出安全隐患52条,已整改52条;烟花爆竹排查出安全隐患3条,已整改3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领域排查出安全隐患2条,已整改2条。对已排查出,但一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均已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落实了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监控和应急预案。

(二)促进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严把验收关。今年,我县把促进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了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紧、抓实。主要通过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反复督查等形式,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已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在今年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我县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存在生产经营证照不齐、不符合技术规范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距离现有公路50米内开采,严重影响公路正常通行、在海拔381米以上,影响绥水路复建、未缴清相关税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之一的就坚决不予验收。

(三)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2009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交通局、交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县交通局分别出台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春运前”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县交警大队分别出台下发了《200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春节和县“两会”、“五一”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运管所密切配合,在春节和县“两会”、“五一”期间重点对客运市场安全运行进行了大检查、大整顿,共处罚带病运行和超员载客短途面的12辆、乡村公路客货混装车辆5辆;督促整改长途客车安全隐患2条、客运站安全隐患1条。为认真汲取永善“3.18”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县政府办以绥政办电﹝2009﹞1号文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3月24日,××县安委办又以绥安发﹝2009﹞3号文紧急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再次重点对××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按照政府和县安委办的通知要求,县交警、运政、路政等相关部门加大了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车辆、违章违规车辆和带病运行车辆,严查事故隐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努力消除潜在隐患。同时,严格“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管理台帐,实行“一车一档”。客运企业、客运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客运车辆迅速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禁止运营客车晚22时至凌晨6时在辖区公路上通行。同时,加强对事故黑点的监控,对一时难以完成改建、改造的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要求增设交通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设施,加强巡逻管理,实行重点防控。对道路养护、作业施工、设施维修涉及行车安全的,责令施工单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坚决消除道路施工路段的安全隐患。加大对客运码头和轮渡船只的巡查力度,严禁船舶带病运行;强化签单发航制度,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船。二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矿山企业春节复产复工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职,强化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县安监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安全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同时,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推行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中深孔爆破、机械通风等先进开采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县煤炭工业局深入汲取“2.16”、“3.23”顶板事故教训,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围绕“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瓦斯监测监控,抓好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严防瓦斯事故和顶板事故的发生。县国土局强化了对探矿点的安全监管,严禁探矿点在探矿中建矿、在探矿中采矿。三是开展县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县“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我县于2月18日—24日组织消防、安监、文体、工商等部门对县城内商场、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重点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同时对老城区消防栓进行了检修,修复消防栓12个。三是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经营专项整治。通过对4家加油站的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2条,已全部督促整改。四是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春节期间,我县先后3次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内1个二级批发公司和140个零售销售点烟花爆竹存储、销售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取缔无证销售点1个,没收非法销售火炮30余挂。

三、严格复产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复产验收工作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营造和谐、安定的节日气氛,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煤矿、探矿点和非煤矿山等企业下发了停工停产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在春节期间停止生产,节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组织生产。节后,县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局分别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复工条件对提出复工生产的企业进行逐一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到目前为止,各企业都已通过验收并已经开始组织生产。

四、认真部署春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春节、“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密监控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坚决杜绝失控漏管;分管安全的领导亲自督促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立即组织开展了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周密细致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春节和“五一”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做好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今年,我县“六月安全月”活动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县委常委、副县长康泗洮在××电视台发表了安全生产电视讲话;二是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在县人民广场举行了“六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用电常识》、《消防知识》等进行宣传,并在县城主要街道、乡镇沿公路主干线和重点企业书写大幅标语32条,办专栏1期。

六、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从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不强。一是政府层面,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少数地方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抓安全生产往往停留在会议室、文件中、口号上,强调得多,落实得少;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有的也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安全工作不能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考虑、同时部署;三是企业层面,不少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因地位、条件、机制、经费等限制,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四是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许多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因为从业人员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五是民众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全社会安全法制观念不强,大多数民众不懂安全常识,自我防范能力较差。

(二)安全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够,管理水平落后,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安全保障能力偏低。虽然排查治理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存在事故隐患常查常有现象,一些重大隐患的治理还不到位。

(三)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式还需创新。安全监管中抓一般性检查多,综合治理少;偏重事故查处,全方位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够,特别是如何用事故教训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差距;传统监管方法多,运用安全管理新知识、利用科技手段监管不够,安全科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将安全科技转化为安全保障能力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安全监管队伍不适应监管工作需要。一是我县安监机构在人员、装备上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随着移民迁建工程的启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加大,现有监管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二是现有队伍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人员缺乏,业务素质不高。三是监管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推进。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坚持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继续强化落实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稳步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三是巩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探索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奖重惩制度。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系统及城西、城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作为县安委会组成部门,于2012年4月16日召开了我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会上全面分析和总结了去年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了县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等会议精神,要求企业务必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和企业效益的关系,加强工作,突出重点,关口前移、重点下移、服务企业,会上与下属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为顺利开展好我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一年来,我委能及时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和会议精神,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并根据下属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在每一个企业能有效扎实地开展。为着力推动下属各企业切实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法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在安全意识、目标责任、贯彻上级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投入等方面,形成了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管理体系,各企业将安全生产列入为企业的一项重点工作已形成了常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安全第一”的良好氛围日趋浓厚。

(二)狠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为继续认真做好201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我委采取平时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办法,对下属企业和城西、城南工业园区企业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针对春节前后企业放假之际,检查所有企业做好人生安全、财产安全及值班人员安排到位情况,确保大家过一个平安祥和节日;二是以石莲煤矿特大事故为教训,4次到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共投入资金近20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三是以辉煌木业公司火灾事故为借鉴,6次针对我县26家竹木制品企业(含木制铅笔生产企业)进行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出安全隐患42处,下达整改通知书32次,日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四是加大了对园区林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对林化企业的动态安全生产监管,特别是高温天气,几乎是每个星期排查一次,有效地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县安委会在县城文化路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单近200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其次是积极参加省安全部门开展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近300名企业职工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答题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再次是下发了《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各企业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有效地降低了安全事故发展的几率。

(四)加大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的安全监管

一年以来,我委周密部署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印发了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实行报告制度。我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多次下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了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机制。结合我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工业园区办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出现的不可预见的各种因素作出分析,为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提供依据。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委安全生产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仍不容乐观,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委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很薄弱,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监管水平还需提高,长效机制还需探索。

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头脑中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三是有些企业,员工队伍整体安全意识偏低,安全投入不足,对安全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也不能及时整改。

三、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狠抓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狠抓安全经费的投入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在我委上下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切实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期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点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

(三)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

企业是事故隐患治理和消除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间表,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于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及时上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并抓好落实。

(四)切实抓好防火工作

切实抓好企业内防火工作,特别是竹木加工企业,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对此,各有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以对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预防。确保消防工作防控到位。

(五)切实抓好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救援效率,减少事故损失,督促企业建立以企业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尤其是要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