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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一、合同签订前应重视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通用文本》和《专用条款》之分。《通用文本》的内容基本是固定的,涉及建设施工合同法的一些内容,因此调整的内容很少或者说基本不能调整。但合同《专用条款》是建设方和承包方根据特指工程签订的具有针对特指工程的专用合同条款。一个特指的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双方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应当完成的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质保期等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如何更好的签订《专用条款》,防止合同签订存在的漏洞,避免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研读招标文件,全面掌握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发包人在工程招标书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工程付款方式(进度百分比付款、月度付款、完成一次性支付等)、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如何审计等)、违约责任、图纸、工期、以及投标保证金等事项。潜在投标人将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公司目前现状和发展情况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评估建设的风险和核算利润,然后做出是否参与投标的决策。研读招标文件是是否投标或者投标成功的关键性因素。有些潜在投标人,往往忽视对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过程中的补遗文件的研读,只是简单的看看主要的条款,而不详细研读其他辅条款,造成投标失败或者中标后又发现工程风险太大,没有考虑的因素太多,这时会造成重大的损失。比如,招标人约定,施工用的临时供电由现场临时变压器供电,已经接到规划红线范围内,但是可能需要做高压供电线路的防护,该项目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潜在投标人如果不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可能会造成报价遗漏。所以,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是成功参与投标的关键性一步。
(二)重点条款的理解与谈判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书中,指出“招标人和中标人可就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讨论、修改、明确或细化,从而确定工程承包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潜在投标人应当引起重视的是,如果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重要条款诸如付款方式、价格调整、工期、质量标准以及维修期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应当知道,在签订合同时修改或调整的可能性会很小。原因是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主要条款是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是公平公开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是站在同一起跑上线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主要条款,依据公司资金和其它情况综合测算后,决策是否参与投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参与该项工程的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由于利益的驱动,幻想着在中标以后调整招标文件约定的主要条款内容来弥补自己资金不足或者施工工期,冒险参与投标。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将依据招标文约定的内容不予调整主要条款(这样也是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公正性的体现),此时,中标人由于资金不足或者工期内完不成会造成重大的损失。
这里发包人也应当注意,如果招标文件已经约定了合同主要条款不予调整的限制性条款,那么在签订合同时,这些已经约定的条款将不能再行调整。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在中标人的请求下进行了调整,那将是无效的,也是对未中标的潜在投标的不公正的待遇。发包人也违反了招投标法的公正的原则。
(三)注重合同签订的流程问题
在建设者的心目中,签订合同那是领导的事情或者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情,往往忽视了签订合同前一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有些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程诸如电气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玻璃幕工程等,这样的工程与一般常见的土建工程往往存在一些特殊的差别。合同起订者应当根据工程性质,积极征求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让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工作;工程预算人员除了出具本工程预算投资情况外,还要协助公司领导知情合同中工程预算的作用及其他相关要求;法律部门也应当参与合同的签订过程,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综合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和各专业部门意见后,进行合同的最后修订和整改,这样,避免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个别条款的不适应和错误条款等问题,也有利于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合同的流程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各自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指定签订合同的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合同签订流程图。形成规章制度后,由合同主管部门综合其他部门意见后,形成较为合理适用的工程合同。
二、合同的管理
发包方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应将签订后的合同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的合同即可生效。发包人和本承包人作为合同的两个当事人,如何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在建筑市场上,却存在很大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绩效评定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But, fro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the point of the effect of enterprise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largely restricted the project whole management level.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 should performance analysis, so as to make a building engineering enterprise managers to evaluate the situ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tract have enough clear understanding of, and find out the defects existing in contract management, explore the way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level. So, this paper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analysis and research.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相对较强的经济活动,并且合同管理涉及到多个学科,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不仅能够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而且还能提高建筑工程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绩效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能力。
一、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作用和地位
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是对建筑工程企业权利的管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交往的重要手段,双方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能够有效的维护建筑工程企业的合法权益,双方也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了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所以,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是对建筑工程企业权利的管理。其次,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是对企业风险的有效管理。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具有特殊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合同履行的长期性特点,从而决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业主资信风险,外部环境的风险以及工程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对每项工作都能够稳妥安排,从而降低了建筑工程企业的合同风险。所以,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对企业风险的管理。第三,建筑工程企业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对企业经济效益的管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纽带,并且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始终,因此,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的评定,对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目标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标制主要是实现多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该达到的最终目标。由于建筑工程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因此对建筑工施工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首先,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应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做好市场预测工作、资信调查与资信决策工作以及合同签订之前的行为管理。其次,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阶段,表明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建立起了合同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阶段,双方当事人应该认真、严谨的拟定合同内容,从而做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平性。第三,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后,双方当事人应该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应该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第四,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该从整体利益出发,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根据合同中具体条款,通过有效的法律依据合理的解决纠纷。
三、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绩效评定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绩效评定主要是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结果和行为绩效进行科学的评定,从而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结果绩效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形成阶段建筑工程企业应该编制全面的详细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不断的优化工程项目的评标方法,能够合理的选择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与此同时,建筑工程企业还要对外部环境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建筑工程企业应该严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确保计划的可行性,能够及时审批和支付建筑工项目进度款,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且,建筑工程企业还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的进行沟通和交流,处理好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主要包括组织结构、组织制度、组织文化以及信息管理。首先组织结构主要是合理的划分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能够使工作人员的能力与工作岗位相适应,便于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组织好各项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查以及报批等。其次,组织制度。组织制度主要是组织的基本规范,能够明确各个岗位工作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从而实现组织目标。建筑工程企业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责任制度,能够促进部门间的配合和交流,调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第三,组织文化。建筑工程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企业特色的价值观,并且以此为中心形成了企业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以及风险意识等。建筑工程企业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应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履行施工合同赋予权利和义务。第四,信息管理。建筑工程企业应该重视对重要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使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及时的掌握准确信息,从而促进合同管理人员顺利的开展工作,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总结:
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绩效评定的分析和研究,从中深刻的认识到建筑工程企业加强对合同管理的作用,了解合同管理的地位,明确了合同管理目标制,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进行科学的绩效评定,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达到对整个工程项目有效的管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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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燕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10).
[3]吕立山.合同管理理念与方法.[J].21世纪商业评论.2006.(01).
关键词:概述;环卫系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其他建议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现了我国会计制度的创新,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环卫系统的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会计制度,探索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框架基础上制定环卫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环卫系统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对环卫系统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环卫系统基本情况概述
环卫部门负责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理、公厕管理、河道保洁等环卫专业工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环卫行业规程与技术标准的不断改进和完善,环卫系统的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为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根据城市规划及环卫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了环卫基础设施。以湖南省汝城县为例,继成功创建了湖南省园林卫生文明县城后,又在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卫生文明城市,对环卫部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管理成为环卫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环卫部门的资金规模逐年扩大,部门预算资金从2011年的428.51万元递增到2016年的1633.23万元,增长率达281.14%;资产总量迅速增长,固定资产从2011年的208.67万元增长到2016年底的8793.82万元,增长额达8585.15万元,其中环卫作业车辆从3台增加到35台,新增建设垃圾收集站及公厕11座,新增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个;环卫从业人员逐年增多,从2011的178人增长到2016年的356人,增长翻倍。
二、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环卫系统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长期存在的弊端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旧制度的很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代财务管理的需要,不能满足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一是以分期付款购置资产不确认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导致单位资产账实不符,环卫系统在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时,供应商收到预付款之后会将资产予以配送,旧制度下因无合法的原始凭证确认固定资产,只在备查簿中登记,导致单位会计报表反映不出该类资产。二是旧制度不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办法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存量价值。环卫系统的固定资产价值较大,环卫机械的工作强度高,价值损耗大,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造成资产总量的虚增。三是旧制度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核算处理规定缺乏资本化计量原则,我国环卫系统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对环卫车辆和垃圾收集站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不分青红皂白地直接费用化,在“事业支出”科目中列支,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也不利于单位的预算管理。四是旧制度基建项目长期游离于单位大账违背了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环卫系统每年均进行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旧制度下基本建设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不利于单位全面核算的开展,造成单位资产与核算资产不一致,会计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利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造成对固定资产监管的缺失。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了环卫系统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一)突出和强化了固定资产计量和入账管理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环卫系统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在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情形下,发生长期应付款时,确认资产等相关科目,同时确认负债记入长期应付款,在支付款项时,因固定资产采用双分录核算,在确认事业支出、增加财政补助收入或者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同时,冲销长期应付款,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避免了出现账外资产的情形,解决了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问题,能够真实全面反映环卫系统固定资产的信息。
(二)虚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制度创新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现了对环卫系统固定资产存量信息核算的创新,对固定资产采用虚提折旧方式,通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同时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实现了固定资产与净资产的匹配,既有利于环卫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也体现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的消耗,保证了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计量原则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的计量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双分录,在确认事业支出的同时,确认资产和净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维修等后续支出,直接费用化,计入事业支出。通过这样的会计处理,使得环卫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用途进行费用化或资本化,资产的价值状况能够得以真实反映,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四)基建并账的会计核算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完整性原则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按月并入单位大账“在建工程”中,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环卫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能加强环卫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有效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水平。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策
一、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因素
(一)合同变更及履行
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基于生产经营等相关环节的需要,合同的变更不可避免。而在企业合同变更过程中若合同签订双方没有达成友好的协议,则会导致整体合同履行无法达到预期需求。如在收款单位变更时,若合同签订双方没有达成友好的协商则会影响补充协议的后续实施,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
(二)合同签订质量验收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大多需进行相关生产资料的采购。在具体的生产资料采购过程中需依据相关标准,从技术指标、规格参数、使用说明等几个方面进行严格辨别处理,同时需结合技术要求所制定的质量标准,确定质量技术指标及验收标准,若在实际过程中没有严格依据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材料指标管理,则会导致后续合同的履行无法达到企业经营活动的要求。
(三)合同付款条款
在企业合同条款的制定、谈判环节,需明确相关付款条件、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的具体规定,若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支付条件、期限、方式等条款,则当出现一方预期违约时,企业就无法有效进行应收账款的统计,则会损害合同另一方的利益,守约方即使通过诉讼或者仲裁途径解决,占用的资源和时间成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大的影响,给企业带来经营、法律风险[1]。
二、合同管理在内控管理中的重要性
企业内部控制是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通过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由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主要分为内部控制理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内控控制结构等几个层级。在具体的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可通过对整体发展规划的控制管理及整体经营分析的预先评估,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顺利进行。而合同管理是内控制度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进行有效分析,结合相关合同信息,为内部管理的优化提供有利的依据,便于整体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优化。
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建立合同转让管理模式
为了避免合同变更导致的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可在合同变更环节建立合同签订双方转让管理机制,即在合同变更的情况下签订相关合同条款的增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代替口头约定,降低合同遇纠纷举证不能的出现概率,避免流程风险对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信用、经济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如在支付货款环节,可依照以往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进行约定,若出现收款单位变更,可在合同签订双方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并以合同签订双方加盖公章为生效要件,避免合同签订某一方变更通知不及时导致的合同履行不能。
(二)加大合同履行管理力度
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相关企业责任人员应加大合同履行过程的实时跟踪力度,以便保障合同签订双方合同的有效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签订某一方出现违约时,合同签订另一方面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抗辩权。同时为了降低债务人资产不当降低而导致的债权人的权益损害,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债务人责任财产维护机制的建立,从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两个方面对债务人履行债务能力进行有效约束,保障合同债权的实现[2]。此外,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制定格式文本,在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掌握合同管理的主动权力。在合同起草过程中企业可通过对合同签订对应方经营情况的分析,掌握对其有利的信息,并结合合同业务部门、法律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确定具体的合同格式文本。对于大额标的合同、合同条款复杂或者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合同而言,企业应在进行文本审查的同时,组织内部法律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对合同签订对应机构背景严格审查,或者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业调查,出具调查分析报告。与此同时,企业应对内部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进行定期更新培训,促使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相关业务知识结构不断升级,保章合同后期管理的有效进行。
(三)完善合同全过程管理机制
合同全过程管理机制的完善,对于企业内控管理中合同管理整个流程风险的有效防控非常重要。首先在企业合同签订之初,企业应设定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签约主体风险进行全面管理,同时对合同签订对应机构的业务范围、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社会诚信履行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在合同签订时对相关合同签订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复印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并在相应复印文件上加盖公章。同时企业可从合同签订对应机构的员工数量、注册资本、财务报表、业绩证明、荣誉证书等资料对相关企业的履约能力进行综合分析,保障合同管理过程的有效运行。完善的合同管理规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履行期限、合同标的、数量、结算、付款、违约责任、劳动纠纷管理等几方面内容,同时在具体的合同文本制定环节应进行适当的排他性分析,即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含有非法定专业词汇、或者含义不明确的句子配置适当的说明文字,为合同纠纷的高效处理提供依据。最后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合同原件完善的基础上,应对双方履约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合同签订履行各个环节的电子邮件数据、双方传真文件等进行备份、复印等有效储存,并对后期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总结
综上所述,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变更、合同债权期限等各种经营风险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可根据相关风险因素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从合同签订前的调查、合同签订中的谈判、合同签订后的履约,相关资料证据的保全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自身合同管理水平,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 煤炭企业 合同管理 问题与对策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因经济关系产生的合同进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监督审查等一些系列行为。煤炭行业现在基本上都是产销分离的,所以现在一般煤炭生产企业极少销售业务,因此本文主要探讨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的管理。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具体可细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合同订立前对合同当事人的资格、价格、商品质量、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核;二是在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并采用规范的合同范本;三是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为货物的验收、入库以及支付,并定期对供应商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现代经济活动大多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一个企业经营的成败往往与其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煤炭企业大多为大型国有企业,其每年签订的采供合同金额高达几十亿元,因此煤炭企业重视采购合同的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首先,良好的合同管理能有效树立企业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彰显企业的品牌信誉度。其次,通过加强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管理,能够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材料价格公道合理、质量符合技术要求,保障煤炭企业的顺利生产。再次,通过加强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的管理,能够在后续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便在合同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煤炭企业的合法利益,减少或控制合同执行过程中风险因素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作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但是由于受“生产为主,经营为辅”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部分企业存在合同管理意识薄弱、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合同当事人资格以及合同条款的审查不足,合同签订后缺乏有效的合同执行监督机制等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一是企业管理人员单纯重视企业生产指标与生产安全方面,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合同管理在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合法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二是虽然各煤炭企业已建立合同管理机构或规章制度,然而由于对合同管理工作的不重视,造成在合同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兼任其它岗位而无暇顾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等现象,造成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形同虚设。三是落后的合同管理理念。煤炭企业往往只注重合同的签订,认为合同的签订即为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错误的合同管理理念导致企业忽略了供应商执行合同能力的动态监测,往往出现供应商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无力执行合同的现象,对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虽然煤炭企业大多已建立一系列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然而由于某些规章制度过于强调原则而缺乏一定的操作性、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等原因,造成合同的审查、签订、执行与监督的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合同签订前缺乏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人情合同或关系合同比例较大;同时,由于缺乏对供应商的事前考核,造成采购合同的无效或无法履行。二是合同的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出现合同的补签倒签等不规范操作。三是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3、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当事人资格审查不足
一是,大多数煤炭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缺乏对该类商品市场价格区间及其趋势的把握,同时缺乏对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与商品质量的审核,无法保证采购商品的质量与价格的合理公道,给煤炭企业经营带来经济损失。二是,缺乏供应商的资质的审查,且存在部分企业采购未通过正规的招标程序进行,造成煤炭企业采购的商品质量难以达标或者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等不合理现象,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面临供应商无力执行合同而造成的合同违约风险。
4、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不足,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
一是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不力。部分合同存在对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利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等问题,造成煤炭企业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保障自身权益。二是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部分交易操作不规范,仅凭口头预定即实现交易,没有书面签订合同。同时,也存在合同的制定不规范,造成合同对权利与义务约定不明确等合同漏洞,给煤炭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5、合同签订后,缺乏对合同履约的有效监督以及纠纷处理机制
由于缺乏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多数煤炭企业认为合同签订后即完成了合同管理的全部内容,而忽略了对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一是由于煤炭企业支付延期造成的违约责任,主要原因为煤炭企业在对货物验收入库后,财务部门忽略合同约定,未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货款。二是由于信息沟通不畅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造成企业违约责任。三是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缺乏有效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当供应商经营状况恶化时不能采取积极措施防范违约风险;同时,合同出现纠纷时,不能通过有效合法的渠道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不能及时向债务人提出债券追索或贻误诉讼时期,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转变经营观念,强化合同管理意识
针对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理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首先,转变企业经营理念,强化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强调合同管理对企业经营效益以及风险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定期通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相关人员合同管理的操作,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其次,强化合同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具备一定的合同法律基础。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能够根据合同条款、法律规定予以及时处理,尽量降低煤炭企业的经济损失与经营风险。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优化合同管理流程
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煤炭企业提升其合同管理的制度基础与保障,煤炭企业应该严格遵照《合同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责的明确界定;合同签订前的供应商资格、价格、质量与履约能力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设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办法、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的处理等具体内容。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本着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原则,保障合同的签订、执行以及纠纷处理都有章可循。
3、合同签订前,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首先,合同管理部门在采购前要对所需采购的物料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深入了解该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区间以及价格走向,以为后续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作对比。其次,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品价格与质量、履约能力的审核。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与证明,并讲该类文件的出具作为招标条件之一。最后,合同管理部门在对供应商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后,要将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只有在合同管理部门与部门领导都审核通过后,才能与该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合同签订过程中,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首先,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清晰。要求合同条款要对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职责与权利进行充分界定,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可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协调。其次,统一合同文本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有力保障,便于消除由于业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造成的各种漏洞,同时有利于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范本,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煤炭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
5、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与纠纷应对机制
构建实时动态的合同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能够保障合同的如约履行,同时积极有效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首先,合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合同周期长、标的金额大的合同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形成定期对其进行考察与检测的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形成有效的应对措施。其次,要求仓储部门加强对采购商品的质量、数量把关,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一律拒绝验收。同时加强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的交流,对于验收合格的商品要及时向供应商付款,杜绝煤炭企业违约的发生。再次,加强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检测,及时发现出现的不利于供应商履约的风险因素,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等有效的法律手段,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建立及时的合同纠纷应对机制,保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煤炭企业能够快速反应。首先,合同签订时应注重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意外情况,充分分析意外情况发生时对合同签订双方的影响,并细致界定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次,合同产生纠纷时,法律顾问部门要充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纠纷的协商调节。与供应商协商不成时,企业要向法律机构提出仲裁或诉讼来解决,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在合同产生纠纷时造成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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