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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the impairment of fixed assets, the thesis points out some changes and analyzes the accounting of the new principles with examples.
关键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
Key words:fixed assets; impairment; accumulated depreciation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4-0014-01
新的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从而确保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真实、可靠,有效地避免了一些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利润调控的现象,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1 固定资产的定义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这实质是说明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这种目的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要求其是有用的,能为企业带来效益,否则,就没有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必要。(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固定资产是长期资产,其使用期限应长于一年的一个会计期间,这也隐含了其价值的转移方式(折旧)是逐步的,是其区别于流动资产的一个显著特征。(3)单位价值较高。无论是自建的,还是外购的,或是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求其单位价值含量较高,这也就暗示了对其核算应加强重视。固定资产的定义在着重说明其作为资产的共性――有用性――的同时,突出了其本身的特征――使用年限较长、单位价值量较高,即从共性和个性上较好地说明了其内涵。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期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按照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有证据表明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依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较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与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即作为来来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差异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比较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少,但由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有可能缩短,所以很难确定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会计折旧与税法允许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的折旧或摊销额的大小关系。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将两者的差额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减后,再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若前者大于后者,则将两者的差额在当期利润总额中加上后,再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提取的会计折旧小于税收折旧的差额”;或者“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提取的会计折旧大于税收折旧的差额”。
[例1]中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7年。2006年以后计提的折旧额会计制度与税法存在差异:
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折旧额=2380+7=340(万元)
按税法规定每年折旧额=4000+10=400(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以后年度每年会计上计提的折旧小于税法上允许计提的折旧,应将两者的差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减。
2006年后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相关会计分录:
2007年:借:所得税 1914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8年:借:所得税 211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以下年度略。
若中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2006年以后计提的折旧额会计制度与税法存在差异:
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折旧额=2380÷5=476(万元)
按税法规定每年折旧额~000÷10=400(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以后年度每年会计上计提的折旧大于税法上允许计提的折旧,应将两者的差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增,但在2012年、2013年,会计核算上不再计提折旧,税法上仍允许计提折旧400万元,因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减400万元。
2006年后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
2007年:借:所得税 1917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3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550800
2008年:借:所得税 1663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87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550800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和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职务分离控制,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有效,重点需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高校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的增减可行性论证、审批、检查、核算、使用效率的考核,重点查看考核的状况,考核是否有效的实施。
二、固定资产增加环节的审计重点
固定资产的采购是否年初有预算,查看可行性论证的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年初的预算、是否追加资金,特别对新建的教学楼、实训楼等基建项目、实验实训室建造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进行重点审计。对年初无预算、或者预算资金不足的项目而已采购或者建造的项目,查看其付款是追加预算,还是侵占其他预算项目的资金,审计人员在落实情况后,需对学院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否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相关税费(行政单位不含税费),入账价值是否真实、完整,对于接受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是否入账、入账价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特别对新建的教学楼、实训楼等基建项目、实验实训室建造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进行重点审计,为建造这些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专业人员服务费、勘察检测费等非主体支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后续成本支出是否真实、完整。对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其改建、扩建的成本是否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审查计价是否准确。
三、固定资产减少环节的审计重点
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出售、盘亏等减少情况是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减少情况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手续齐全,主体和附属设备数量是否明确,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做到账实相符;
没有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处置,是否经过有关人员作出技术鉴定,拆卸的报废设备及附属设备是否完整无缺,资产管理部门如何处置,有无低价出售、损失浪费等情况,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是否正确按规定处理;
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尤其对于闲置教学楼、实训楼、实验实训室、大型仪器设备的处置应引起足够重视,审查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售、置换等处置方式是否合理,处置程序是否严格,财务会计部门是否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的账务处理,资产管理部门是否按要求办理相关的资产处置手续;
审查短缺固定资产盘亏的原因,是否明确责任、是否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告,是否经过按照相关的制度办理盘亏手续,防止出租、出借误做盘亏的现象,防止国有固定资产的非正常遗失;
固定资产是否依照相关规定计提折旧,是否科学合理的选择折旧方法,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不同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高校计提的折旧不计入高校支出,而是直接冲减“非流动性基金―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是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及时上缴国库。
四、固定资产清查环节的审计重点
高校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清查结果是否形成有效的书面报告,清查报告是否就核实情况作出明确说明,清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具体原因是否作出分析说明,清查报告是否提出了处理意见;
高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是否全面彻底,遵循“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清查结果将未统计到的固定资产办理入账,对不清楚的固定资产要主动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搞清楚资产的来龙去脉,不走过场;
固定资产清查是否将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落实到使用者,共用的资产落实到管理员,对于已经转移调动的资产是否办理转移调动手续,真正做到“谁用谁管”;
高校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对固定资产逐步进行检查,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重点检查昂贵精密的实验设备是否有专人保管,是否有专业的操作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等现象,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这些情况审计应提出审计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审计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是否将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管理员、责任人等信息及时更新,以便增加资产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是否与财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是否能为财务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资金来源、折旧金额、报废处理、计提减值准备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
二、器械仓库会计负责建立明细账。由器械科长把关,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损赠或自制加工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管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内。
三、各科增加设备时,均应事先按规定做出计划,经门诊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
四、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时,须报门诊主任审批。
五、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管理部门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六、器械仓库每年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七、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八、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十、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门诊主任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保管。
一、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认识上存在误区
受计划经济体制思维定式的影响,认为高校是专门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消费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可以无偿使用,无须注重使用效益,因而缺乏成本效益观念。对国家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地位、作用及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在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管理缺位。
(二)固定资产管理模式落后
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与管理水平基本停留在90年代的粗放型管理层面上。近几年高校规模不断扩大,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却不能同步,缺乏动态监管和全程跟踪管理,账实不符现象极为严重,资产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没有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定期核对账务机制,账实不符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三)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利用率低下
目前,各高校盲目、重复购置固定资产现象普遍存在,大量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究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设备购置前缺乏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校内各部门院(系)相互攀比,关门办学,封闭管理的旧观念导致了各院系之间设备不能共享,造成了设备的的闲置和浪费,使用效率低下。尤其是到了年底,有些高校在预算资金比较宽裕的情况下,通过购买固定资产来突击使用当年预算结余的情况屡屡发生,因此重复购置固定资产现象时有发生。
(四)会计核算不合理,不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价值
大部分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只反映历史成本,一方面,高校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始终合一,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固定资产是否更新缺乏可供参考的资料,由其使用部门主观提供更新固定资产的资料,极易造成学校资产的浪费。另一方面,现行制度规定高校的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与单位的收入成正比例增减变动,事实上固定资产的更新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并无直接关系。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
二、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我国高校固定资产规模庞大,但由于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管理上的不健全,缺乏对高校资源共享机制必要性的深刻认识,校内固定资产重复购置,流动性差,利用效率低下,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基于上述原因,开展高校固定资产效益审计,能促进高校固定资产利用率的提高,节约大量教育经费。
(二)将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通过编制切合实际的预算控制、杜绝资产购置中的随意性,充分发挥预算、计划、调节、控制、监督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在统一项目配置标准和把握学校发展方向等方面的作用,资产管理部门则要掌握学校同类设备的购置情况、利用率、人员编制、资源配套、管理水平等情况,结合专家评议意见,确定项目预算和执行计划。通过建立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分析资产占有和使用状况,严把论证与审批程序,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着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实验室队伍是提升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一方面要选拔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根据目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需要,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引进、培养、培训等方式,加强团队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实现管理人员的观念更新和水平提升,定期进行考核并实行激励或惩罚。
(四)固定资产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
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业务或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今后高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记账基础。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基于这项原则,能在制度上保证固定资产内在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匹配以及“账、卡、物”相统一,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资产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等事项。
(五)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产核资的长效机制
清产核资是高校加强固定资产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对固定资产采取定期盘点、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可以全面掌握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固定资产的现实状况,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并及时整改。高校应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实价值,并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如价值下跌应提取减值准备,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真实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现实价值。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
观念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重购置,轻管理”,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制定完整的固定资产目录和进行固定资产编号分类,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不完整,不能详细反映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不利于单位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2、会计核算不规范
财务会计资料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一些单位账面只反映固定资产总值,没有记载明细资产的实物数量及其价值,由于固定资产实行原始凭证计价法,单位会计无法确认盘存资产数量的多与少、及其价值的增与减,账面资产总值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容易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流失。会计核算不及时,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比如购买的办公桌椅、卷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只列经费支出,不增加固定资产。个别乡镇以扶持企业为名,将资金转移到企业变现,以企业名义购买超标小汽车,不体现本单位固定资产或以借用之名使用小汽车。
3、使用效率低下
忽视固定资产使用过程的监控,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缺乏沟通。财务部门只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具体办法,资产使用部门缺少管理制度、无管理人员、财产登记簿等。各部门购置了固定资产后,对使用情况不闻不问,一些固定资产已长期流失或不存在,单位资产管理账簿没有很好的反映。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1、提高领导的认识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产权明晰、分类管理、资源共享、配置科学、处置规范、收益统筹、监管有力”的固定资产管理新机制,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促进了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加强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有效控制管理成本。比如某某区规定,区直各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对经批准配置资产须纳入政府采购,并在购入7日内完成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和入帐工作。由单位配置归个人工作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者离、退休或调离单位时,应交回单位按规定处理。
2、规范会计核算手续规范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健全资产核算制度。该区要求区直各单位在每年末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并填制狮子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置审批表交会计核算中心调整帐务,同时调整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卡片台帐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确保账实、账账相符;确定具体人员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要求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办清交接手续。实物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下发的资产管理系统,建立规范的电子台账,做到一物一卡,并利用条形码设备对办公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进行日常动态管理,使资产实物和资产信息相统一。价值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和总账,依据出、入库单、发票和有关领用手续等进行固定资产日常账务处理。每季度与实物明细账核对各类物资的期末余额,年末,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对所有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