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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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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合同管理基本制度范文第1篇

各区县、局总公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了贯彻市政府《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1996年第1号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管理,实行全额核算的财务会计制度,现把《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试行办法》、《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额记帐、差额缴拨”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规定》以及与之配套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工作表册》、《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工作流程图》汇编成《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手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报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附件:《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手册》(略)

合同管理基本制度范文第2篇

摘 要 从企业经营方式的层面进行分析,大体上全部的经营活动皆是通过合同的形式开展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中,企业合同管理贯穿在整个管理工作当中。一般情况下,一项工程项目会涉及到很多的施工企业,相互间关系非常复杂,彼此间互相约束、相互制约,为此,工程各参与方需签署工程合同,这对于企业合同管理优化措施的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关键词 企业合同 管理 优化措施

一般情况下,企业经济业务的开展是以合同的方式存在的,只有注重工程合同管理,创建科学完善化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机制,明确界定企业合同的具体内容,对工程合同管理进行深入优化,才能够确保企业实现最大化的社会经济效益。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内容,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最终结果、关乎着工程建设的实际效益。接下来,文章首先论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针对当前企业合同管理问题进行具体浅析,指出相对应的合同管理优化措施,望能够对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推动企业合同管理现有水平发生质的飞跃。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合同是连接市场经济中各企业间成功合作的重要桥梁。企业通过法律的方式对企业各项经济行为进行具体约束,同时来制定科学合理性各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化的合同管理可促使企业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显著性的提升,为企业带来无限地发展商机,确保企业在良好地氛围下快速发展壮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合同逐渐演变为双方需共同遵守的重要依据。每一家企业都会面临大批合同的制定-执行-变更-转让-终止等问题,若无任何明确的合同管理制度来进行规范,仅仅依赖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对合同进行监管,则最终的监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为此,各企业需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力度,这样才能够有效地避免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风险的出现,促使企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地提升。可以说,合同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企业合同管理问题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企业发展过程中若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势必会造成合同管理无章可循,造成各部门全责不分明、各种冲突的存在,企业合同办理部门、相关办理人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实施,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存在固有的矛盾,必然会造成合同执行部门及相关合同管理人员无法按照统一的标准来执行,就会造成某些具有争议性的合同很难还原真实的意思。一些业务合同管理仅仅停留在对文本的审查和合同档案的管理,不能把合同签署前期的谈判、签署审查授权及签署后合同的履行有效地连接在一起,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巨大的障碍。

(二)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一些企业合同法制观念非常薄弱,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对企业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企业管理层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企业中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合同管理经费不足,忽略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企业中一些合同管理人员文化水平较低,有的人甚至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存在直接上手的现象。很大一部分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十分匮乏,在自己工作业务范围内不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不能对合同中涉及到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准确地判断,以此造成最终的合同管理效果可想而知。

(四)合同管理者c企业管理部门沟通不畅

合同管理机构如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能做到与其他部门间及时密切地共托管呢,未兼顾到其他部门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那么便会导致企业管理与合同管理彼此间处于互相孤立的一种局面。企业合同审批的过程当中,某些程序错综复杂,审批人员众多,整体办事效率过于低下,造成企业合同签署工作不能在预期内准时完成。

(五)合同内容不全面

合同内容的不全面会造成合同签署各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上产生误差,易引发法律纠纷的产生。所以,合同的有效性一定要创建在法律范围以内,明确合同各签署方的具体权利与相关义务。合同内容不全面,有漏掉的情况通常会引发违约责任。然而,这些问题的避免只能通过正确的合同文本才能够得到有效地处理。只有严谨的合同结构、准确的文字描述,才能够使得合同内容趋于全面化。

三、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形成的具体原因

(一)企业各部门间履约责任模糊、分工不明确、各项任务不能落实到个人

在企业管理工作当中,合同管理作为一项最为重要的管理工作,其他管理工作都是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行之有效地企业合同管理是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地分布到各个部门,之后再由各部门相关人员去履行自己的相关权利及义务,唯有如此,才能够促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真正地落到实处。企业合同管理属于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各子系统间密切合作,所以,整个合同管理工作中,信息的及时有效性处理非常重要。

(二)企业管理人员知识深度不够

在企业的生产流程中,目前并不能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生产有效地连接在一起。为此,企业管理者要对此现状加以特别的重视,避免业务生产知识与合同法律修养间彼此依赖的情况存在。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各项业务的开展都需要有合同加以制约,为此,创建规范化的合同管理模式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三)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基本功不足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要对合同文本分析加以特别的重视,通常,合同文本问题包含两个方面:其一,当事人不具备合同管理资格,合同内容与《合同法》不相符;其二,合同文件的构成文件不齐全,合同条款内容不完善,在针对问题的规定上存在遗漏的现象,对于工程中有可能会发生的问题无任何预见性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是创建合理有效地合同管理制度的基本前提要素。

四、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一)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和谐有效地合同管理模式是创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对此,需认真落实合同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系统性培训,创建明确地合同管理审查与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促使各项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工程合同业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合同归档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当中要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所有管理工作的开展都要严格遵循合同制度要求来进行。此外,企业合同管理模式要跟随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市场商业竞争的变化实时改变,迎合国家及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二)认真落实项目调查、合同审查及其履行监督工作

企业合同由谈判到签署,需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可靠性进行系统性的审查,合同承办人要将所有的真实业务内容状态给合同审查人员,以此,在对企业合同所有情况进行全面掌握的前提下,对合同进行一一推敲,确保合同中的条款准确全面,尽可能地使用无任何歧义的语句,以防止合同条款间存在互相矛盾的现象。此外,加强合同变更与新增文件程序的管理,第一时间正确地发送函件,注重证据的搜集及有效性,合同权利行使的过程当中要保证诉讼的及时有效性,与此同时,企业需创建完善有效地合同专项审查制度,确保工程各项目的有序开展。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

不断提高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针对管理工作人员企业要开展系统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够促使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树立起“业务未动、法律先行”的全局观念。对企业合同进行专业审查及系统管理的基本前提下,努力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在企业明确的岗位责任制的大环境下,各司其职,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

(四)合同管理制度要做到动静结合

企业可采取动静结合的管理模式,以此不但能够将合同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减少到最低的程度,并且可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做好合同履行状况的全过程监管。

公司需在处理完合同纠纷事件后对整个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做好评估,分析主要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严格坚持“四不放过”的基本原则。合同管理制度中做到动静结合将会促使合同管理达到一个比较好的成效,这亦是企业文化形象的一种侧面展现,是创建现代化企业制度强有力的基础性保障,可促使企业合同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得到飞跃性的提高。

(五)提高法律顾问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水平

提高法律顾问的履行监督对于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详细了解企业各类合同的实际执行状况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且能够第一时间察觉出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避免违约的行为发生,可保证企业合同得到全面有效地执行,将潜存的经营风险降到最低。对于法律顾问的监督而言,企业结算管理水平与其存在密切的联系,法律顾问部门与结算人员、财务人员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对合同的签署进行系统性审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从而促使结算管理水平得到明显地提高。

五、结语

总而言之,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企业,企业管理工作的开展都是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层层落实的,可以说,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心。而企业合同管理要顺应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这属于一个动态系统性的管理过程,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具体的管理方式、管理技巧。为能够促使各参与方能够自觉地维护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维护现有的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企业所有工作能够在有序的环境下顺利开展,一定要选择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做好合同从签署-审查-履行过程的监督,不断促使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动静结合的合同管理模式下,推动企业得到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筝.浅析企业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J].科技创新导报,2011(10).

[2] 黄锦亮.企业预算管理的困境与对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合同管理基本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合同管理基本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市场化竞争;企业合同;管理

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企业合同管理中,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之前的管理工作,还应重视签订之后的管理工作。注重履行合同全部过程的情况变化,还需特别掌握对企业本身不利的情况,及时应对合同变更、修改、补充、终止等问题。不断加强企业合同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以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效益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

一 企业合同管理的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合同的审查、监督、控制;进行合同签订时组织、计划、指导、协调等一系列活动。合同管理的过程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它不仅是一个简单的签约程序,还是一个需要谈判、起草、签订、履行和监督的环节。

在如今的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可以充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规范企业的组织行为,实现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保障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和发展。从全球经济化的角度来看,企业合同的有效管理在企业制度方面实现与国际经济体系的接轨,有利于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二 市场化竞争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市场化经济体系也逐步深入到各个企业。市场化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从各自利益的角度出发,为取得更好的产销条件和获取更多的市场资源而竞争。通过竞争,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市场竞争主要包括商品竞争、素质能力竞争、服务竞争、信息竞争、价格竞争及信誉竞争六项基本内容。其中,信誉竞争包含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企业合同妥善管理不仅能维护自身的利益,还能在同类行业中以信誉的优势提高市场的占有率,以提高经济收益、保持自身不断成长以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 企业合同的管理模式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进行对合同的管理工作。企业通过合同来确立民事关系,这种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由此可见,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本身具备的特点,决定了合同不是由企业内部的财务、人事部门管理,其已经超出了企业自身的管理界限。因此,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企业法律顾问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组织机构设置的不同,企业选择合同管理的模式也不同。但在大中型以上的企业中,合同的管理模式基本采用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再与其他部门管理相结合。法律顾问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各下属部门对本部门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负责,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完整性。

四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化为市场经济,企业合同管理的发展也逐渐从起初的过于简单不规范,走向现今的细致规范,并趋于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合同缺少完整性

企业为了来之不易的合同签约机会,签订的内容条款不明确或不全面,有时还会满足客户的一些不合理要求,很快的把合同签订下来。甚至在与老客户洽谈业务时,碍于情面以口头形式协议,不签订书面的合同。

2.合同履行率不高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随时可能发生合同内容或主体的变更,但不少负责履行合同的企业管理人员忽略了及时变更合同的重要性,没有按照法定的条款和法定期限办理。有些合同没有注明履行期限,签者字人的盖章不很清晰等,这一系列问题都为企业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五 加强市场化竞争下的企业合同管理

1.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合同能够体现企业在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各种法律关系。由于合同的专业性和法律性很强,特别是一些对企业影响重大的合同,能否正确签订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如合同的审查、公正、授权委托、专用章管理、归档等一系列的制度确立。这些都是合同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完善这些制度,才能使合同的合法性得到保障,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2.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

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外聘专家讲座、网络、选送深造等形式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业务能力和法律事务能力。同时,企业应制订相关的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3.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统一的合同管理体制,确定统一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内容审查,应由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审查,其他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各负其责,对合同项目及承办单位对合同的履行全面负责,确保建立管理体系的目的能够具体落实,只有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才能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好。

六 结束语

总之,企业要在市场化竞争的背景条件下不断地成长和发展,就必须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实施合同管理。在企业合同管理实践中,很多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都是将合同的权益按照职能分工分解的各个部门,再由各部门履行属于自己的职能范围的义务。这样,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平会不断提高,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提高经济效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武钢.浅析我国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1(31)

合同管理基本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合同纠纷 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定义、任务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企业经营目标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制止和查处利用工程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

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即保证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一个成功的合同,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业主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而承包商不但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建立了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工程问题的解决公平合理,符合惯例。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三)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管理周期长。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相关的合同管理,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周期较长。所以合同管理必须在长时间内,连续的、不间断的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为止持续进行;

2.合同价格高。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使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3.合同变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实施中的变更可多达几百项。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的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是动态的,必须加强合同控制和变更管理工作;

4.合同管理工作复杂。合同管理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

5.合同实施风险大。由于合同实施的周期长,涉及面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外界环境如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法律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影响,业主和承包商具有各自不同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念。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会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

二、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合同条款中潜伏的风险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

1.合同文本不规范

合同文字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反映只能靠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但有些合同由于一些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一些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还有些合同对承包商的业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笼统地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

2.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业主常常强加种种不平等条约,赋予业主种种不应有的权利,而对承包商则只强调应履行的业务,不提其应享有的权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

3.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首先是企业忽视收集索赔证据和准备索赔证明文件,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由于竞标夺标不易,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因此,即使遇到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开支,亦不敢提出索赔。第三是不会索赔。由于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防范工程承包合同风险识不强,承包商不懂索赔理论、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遭受到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质、能把握全局的人,具体地说就是不仅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合同意识

加强合同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1.明确合同管理机构

大、中型企业通过法律事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是最佳选择;小型企业则可指定某个综合部门如计划科、经营科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并视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

在合同管理体制上,应采取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即由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企业的供应、基建、技术、设备等有合同业务的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本专业的合同。

2.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以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考核奖惩等。

合同的审查制度。规定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履行。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3.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四)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合同法及有关合同法规、规章在企业中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的合同行为及时制止、纠正,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并严格考核,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修改、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

总 结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为了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正在大力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在此过程中工程界已经开始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保证这一观点早已经达成了共识。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工作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许多项目经理部对它还比较陌生。所以,首先应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建筑企业要建立以合同至上为原则的管理体制,用合同来规范企业内部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建筑项目管理》,第二版,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

2.宋家琦,“浅议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合同管理”,《山两科技》,2005年第4期。

3.邹昭唏,《企业战略分析》,第一版,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

4.王建省、张尔祥,“如何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经济师》,200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