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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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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档案管理办法

城市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1 《实施办法》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1.1 框架结构。《实施办法》一共有十九条。一是涉及总则类的规范有4条,如,第一条、第三l、第四条、第十七条等;这类条文对分则条文的实施具有指导作用,是普遍适用的。二是涉及各类行为主体的职责规范的有9条,如,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等。三是涉及档案规范的有5条,如,第二条、第七条至第十条等,主要对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定义、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归档要求、整理细则作了具体的要求。

1.2 主要内容。

1.2.1 关于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定义。《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承包地确权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1.2.2 关于对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规定。《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承包地确权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确权登记、纠纷调处和特殊载体类,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10年。

1.2.3 关于对归档要求的规定。《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完整齐备,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第十二条规定:县(市、区)级国家档案馆负责存放一套当地完整的承包地确权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必须是原件。

1.2.4 关于对整理细则的规定。《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承包地确权纸质档案应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标准进行整理。形成的工作底图、地块分布图等,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中图纸的折叠要求整理归档。

确权登记类中具体涉及农户的有关确权申请、身份信息、确认权属、实地勘界、界限图表、登记和权证审核发放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卷”进行整理组卷。

特殊载体类文件应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业务规范标准进行分类整理。电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数据以及航空航天遥感影像需用不可擦写光盘等可靠方式保存。

2 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

本整理细则主要针对承包地确权工作中“确权确地”档案的整理,对于“确权确股”和“确权确利”档案的整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细则执行。

2.1 综合管理类。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整理标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2 确权登记类。

2.2.1 综合文件材料。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标准,以“村”为单位,按“件”整理。

2.2.2 “一户一卷” 文件材料。确权登记类中涉及农户的文件材料,参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标准,按“一户一卷”整理归档,采用软卷皮装订,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盒内保存。

(1)涉及农户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有13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地块示意图)、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合同、包方代表声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其他对权属确定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

(2)卷内文件排列。“一户一卷”: 案卷封面(软卷皮)―卷内文件目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合同―其他―备考表―案卷封底(备考表可以代替案卷封底)。

(3)编写页码。在有效文字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编写,用铅笔编写(也可以用打码机)。

(4)案卷封面(软卷皮)。

A.软卷皮外形尺寸。软卷皮设封皮和封底,其封皮和封底采用长宽为297mm×210mm(可以定制)。

B.软卷皮封面项目。封面项目包括: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归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C.封面项目的填写方法。

a.全宗名称:填写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b.类目名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c.案卷题名:填写“××(乡)镇××村××组×××(承包方代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合同编号)”。

d.时间: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年月。

e.保管期限:永久。

f.件、页数:填写卷内总页数。

g.归档号:不填。

h.全宗号;各县级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i.目录号:不填。

j.案卷号:封面案卷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相关要求编号。用农户合同号中的乡代码、村代码、组代码、户代码作为案卷号,共12位数字。

(5)卷内文件目录。

A.卷内文件目录格式。采用国际标准A4型(即长×宽为297mm×210mm)。

B.卷内文件目录项目。包括: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备注。

C.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

a.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号。

b.文号:不填。

c.责任者:填写形成档案并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d.}名:按照卷内每张表的名称照实填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e.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即分别填写每张表形成的时间。填写时可省略“年”“月”“日”字。时间以8位数字表示,其中前4位表示年,中间2位表示月,后2位表示日,月日不足两位的,前面补“0”。

f.页号:填写每份文件首页所对应的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卷内文件页号应从1开始编制通号。

g.备注:用于填写卷内文件特殊情况的文字。

(6)卷内备考表格式。

A.卷内备考表外形尺寸。卷内备考表规格为:297mm×210mm。

B.卷内备考表项目。包括: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

C.卷内备考表填写方法。

a.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立案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情况说明可以手工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

b.立卷人:由责任立卷者签名。

c.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d.立卷时间:立卷完成的日期。

(7)装订。装订方式可采用“三孔一线”在案卷左侧装订。

(8)案卷目录。

A.全部案卷装订完后,应填写案卷目录。

B.案卷目录表格规格为:297mm×210mm。

(9)卷盒格式。

A.卷盒外形尺寸。采用310mm×220mm(长×宽),其厚度可根据需要分别设置30mm、40mm或50mm的规格。

B.卷盒封面应填写全宗名称(同软卷皮一致)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可以

直接印制上去)。

C.盒脊项目包括:承包地确权档案、全宗名称、保管期限、年度、起止卷号、盒号。

D.盒脊项目填写方法。其中年度是指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起止卷号填写××――××卷。盒号可按不同保管期限每年从“1”开始流水编制盒号,用铅笔编制填写,其余项目的填写方法同软卷皮格式。

(10)填写要求

A.填写案卷封面时应使用符合耐久性要求的字迹材料,字迹工整(或先行印制)。

B.签字部分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盖个人印章,严禁用打印机直接打印。

(11)印制的卷盒、软卷皮应为无酸制品。

城市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档案资料和登记簿关系

伴随着档案管理数字设备使用率的增加,档案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房屋登记部门大都采用电子登记簿,很多房屋登记从业人员都未见过实质的房屋登记簿,部分人员甚至简单认为,登记簿就是房产档案资料。

2007年《物权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提到不动产登记簿的概念,该法第16、17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要高于权属证书的证明效力,改变了以前的房屋产权证书是房屋权属证明最高效力的做法,将登记簿的地位和意义进行了明确规定。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房屋登记档案是权利人在申请房屋登记时向登记机构提交的反映其产权来源的原始凭证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因此,登记档案是登记过程中的原始材料,是判断登记是否存在错误的最基础的证据材料。房屋登记簿与房屋登记档案有以下区别:

1.两者内容不同

房屋登记簿是登记机构制作的记载房屋权利状况、自然状况和其他状况的法定簿册。房屋登记档案主要是指登记案卷。登记案卷内除了当事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的登记申请外,还有当事人提供的各种登记文件资料,以及登记机构在核准该项登记时审核过程的记录。

2.两者公开程度不同

登记档案中有一些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内容,如婚姻、收养、遗嘱、诉讼等,不宜向公众公开查阅。而设置登记簿的目的是为了公示,应当允许公开查阅,提供身份信息后,任何人都可以对房屋的自然状况和权利状况以及房屋是否设定抵押和地役等情况进行查阅。因此,建立房屋登记簿后,房屋交易人欲知悉房屋权利状况,通过查询登记簿即可,而无须查询房屋登记档案。

可以看出,房屋登记簿是档案资料内容的集中体现,源于档案资料,但又不是简单的档案资料的复制版,而是经过登记机构审核制作后,旨在体现房屋的权属和权利状况,并且对个人隐私内容进行了屏蔽。而房屋档案资料是全部的房屋登记信息。两者在查询方面也有明显区别:档案资料的查询要比房屋登记簿严格很多,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查询者必须是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或者是上述办法明确规定的相关部门。

二、房产档案立卷只能按丘建档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房地产权属档案应当以丘为单元建档。许多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此规定,以丘为单元进行建档,丘号的编定按照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标准执行。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只属一个产权单元时称独立丘,属多个产权单元时称组合丘。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功能区变化,都使城市房屋状况经常发生变化,房屋的变动具有不可预见性。《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房地产权属档案应当以房地产权利人(即权属单元)为宗立卷。卷内文件排列,应当按照房地产权属变化、产权文件形成时间及权属文件主次关系为序。因此,如果按照《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用丘建档,我们必须给每一丘预留一定的空间,防止房屋变动后,新形成的资料无空间存放。但由于城市变化的不可预见性,所留空间有可能几年不用,也可能变动频繁,经常不够用,因此会产生档案管理人员最头疼的档案倒架问题。

在1990年以前,规范的房屋登记部门权属档案以丘为单元建档,以房地产权利人为全宗立卷,将权利人的所有权登记档案、所有权转移登记档案、他项权登记档案、他项权注销登记档案都集中在一起,合并组成一卷。这样的管理模式对数据统计以及档案管理的规范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但上世纪90年代后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房产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已经逐步形成以电子管理为主的模式,目录索引和档案号的形成大都采用微机管理。如果按丘建档和对房屋档案的变化进行并卷,很多城市每年十几万卷新增档案,倒架和预留空间都变得不现实,因此在实务中很多地方采用了流水号进行管理。

《房屋登记技术规程》5.3.3规定,纸质档案宜采用每办理1件登记所形成的材料立1个卷;合并办理的登记材料宜合并立卷。5.3.5 纸质档案可采用按归档流水号制定编号规则。5.4.2 电子档案应以1次登记为1件,按件建立电子档案目录。从中可以看出,技术规程制定后,已经不再要求按丘建档,而是采用更方便档案管理的流水号管理。根据《立法法》中关于“同一部门制定的法律冲突,新法大于旧法”的规定,虽然住建部未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但已经不再强制要求按丘,并采取了开放的态度,以适应新技术和新形式的发展和变化。

三、律师在房产档案查询时不受限制

当前,登记部门的很多人员对律师可以查询房产的范围不是很清楚,感觉律师是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可以和公检法等部门工作人员一样,提供相关证明后就可以和公检法部门一样对房产档案进行查询复制。

《档案法》第20条规定,中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第14条规定,个人和单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可以查询登记簿中房屋的基本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证明其属于利害关系人的材料等,可以查询、复制该房屋登记簿上的相关信息。有关查询的程序和办法,按《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可以看出只要申请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查询登记簿中的部分内容。《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及时为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纠纷仲裁、物业管理、房屋拆迁、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律师法》第35条规定,根据案情的需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可以看出,只要律师提供律师事务所证明、本人执业证书和当事人的委托书,委托书只要与被查询内容有利害关系,就可以查询登记簿的相关内容。立案证明不应是律师查询需要提供的必要证件。

城市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谈起这件事情的起因,哈尔滨市档案局王洪斌副局长告诉笔者: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哈市前些年在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有一部分人的生活状态发生了变化。由于他们中一些人职工档案的丢失损毁,无法准确地证明他们的身分,因此,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及其他保障。面对这种情况,哈尔滨市档案局及时发挥综合协调和专业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对职工档案进行规范,逐步完善,最终让政府满了意,也让老百姓满了意。

这是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好转型期出现问题的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在日常的政府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有的事情或现象尽管小,但对于受影响的群体或个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一个个部门把一个个小的事情办好了,把一件件小的问题解决了,不回避,不推诿,不拖沓,不敷衍,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也许有人说,那不是档案部门能够管得了管得好的。但是,哈尔滨等地的经验表明,事关民生的档案事务,档案部门是可以管的,而且是能够管得好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档案部门出来牵头管这个事情,这个事情势必还是一个问题,因为职工档案的丢失或不完整而生活受到影响的公民其生活势必还会继续受到影响。档案部门站出来,发挥专业优势,履行协调和管理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国家稳定,维护公民福祉、百姓尊严,这正是档案部门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档案部门转变职能、服务先行的具体体现。

也许有人认为,档案部门关注的民生档案和民生档案工作,并不是什么大的事情。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职工档案、社保档案、林权档案等的管理确实只是“小”事情,而且是面广量大的“小”事情,但是,把一件件事关民生的“小”事情办好,就是一件大事情。另外,把“小”问题解决好了,就不会酿成大问题,整个社会就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解决大问题、去干大事情。

由于民生档案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很广,内容也非常复杂,我们要紧紧依靠其他部门和社会的力量,取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配合、支持,或者积极配合、支持相关部门,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帮助建立和管理档案等服务能力”。我们还要集中精力,对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民生的档案事务一管到底,绝不半途而废。像哈尔滨市档案部门,他们紧紧抓住职工档案这个问题不放,从《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毁损补救办法》到《哈尔滨市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前后花了五、六年的时间,没有一种敢于负责、敢于负责到底的精神是做不到的。

城市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地下管线是城市地下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条件,被人们喻为城市的“生命线”。由于地下管线具有隐蔽、安全等特点,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会有更多的、新兴的管线向地下发展,因此早些了解掌握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及时有效地开发利用地下管线档案中的信息资源,对畅通城市“生命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地下管线档案的意义

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就是在各类地下管线(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人防、地铁等)新、改、扩建过程中形成的、真实反映地下管线建设过程和现状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字材料。是地下管线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城市建设的重要信息资源。城市地下管线的实施离不开地下管线档案,它需要提供适时地下管线信息,作为参考和凭证,因此,建立一套完整、准确、系统的城市地下

管线档案,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维护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二、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现状及实例

1.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基本没有完整、准确和系统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城建档案馆内的陈旧地下管线档案中所谓的“竣工图”实际上是“示意图”只体现了管线的大致走向和方位,不能准确确定具置。有的单位对地下管线进行重新铺设后,并没有立即更新原有的管线分布图,这就造成了地下管线档案与实际不符,严重过时的局面。随着国家对地下管线档案的重视,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已经在一些城市中开展,但都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漏查或查得不系统、不完整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如:黑龙江省通讯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在长安路至长青路路口土建施工过程中,由于没有完整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无法了解地下管线的准确位置与走向,在施工过程中挖断电信管道(光缆、电缆),中断哈尔滨至佳木斯通讯光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间接损失1 000万元。

2.由于地下管线具有分散性,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因此管线建设单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行为相当严重。在道路改造工程中,今天你施工完刚覆上土,明天他又挖开铺设管线,最终形成“拉链式道路”,已埋管线损毁的事故屡见不鲜,在百度上搜索“施工挖断”4字,会得到近10万条搜索记录。有的建设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视地下管线档案为自己单位的私有财产,致使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源无法共享从而造成资金浪费等。而这些危害如不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加以制止,又会随着城市建设的日益迅猛发展而愈加严重。如:佳木斯北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城市煤气输配系统中,位于东风区建国路南段火电四公司办公楼对过地下的Dg400中压煤气管道柔性接口的联接件铸铁锥套发生纵向断裂,煤气外溢渗透到附近的排水设施内,扩散到地面,并窜入两侧的办公楼与居民住宅中,酿成一名职工死亡,十名居民中毒的重大生产责任事故,导致城市煤气供应被迫中断,造成经济损失约43万元。

3.由于地下管线具有隐蔽性,开挖地下建设管线时,管线位置、材质、埋深等一目了然,而竣工复土后就难以准确掌握管线的精确情况,即使现场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也只了解他所设计和施工的那一部分管线的敷设情况。目前各建设单位普遍存在“重建设,轻档案”思想,为了追赶工程进度,怀着侥幸的心理“有档不查”盲目施工。遇与本专业无关的管线时,缺乏相互协调。如:佳木斯市49#热力点三级线施工中,由于同源集团在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本位主义严重,没有及时与城建档案馆及相关的管线单位取得联系,获得地下管线的分布信息,盲目施工,导致地下供热管线被割断,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

三、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对策

所有一切的惨痛教训都在提醒我们做好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畅通城市“生命线”,刻不容缓。

1.建立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有法可依。早在2005年,建设部就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办法》虽然提到了哪一方应该依法承担责任,但对于具体怎样去处理却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其参考的《城市规划法》、《档案法》及《建设工程管理条例》里面也没有对破坏地下管线这类事故给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因此还需要国家在相关法律中进一步明确处理办法与惩罚措施。使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有法可依、依法可行。

2.调动人力成立专业部门做好管网普查工作。管网普查数据可以准确无误地为城市的改造和建设提供地下管线准确位置,因此该项工作是做好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3.实行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精髓是实行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由规划局或建设局牵头,给水、供气、电讯、电力等各专业管线管理及产权单位配合,把管网普查的成果交由各地城建档案馆统一管理。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共享。

4.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在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的基础上,随时补充新铺设或改动的地下管线信息,并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查询服务。

城市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重要性

地下管线是隐蔽在地下的城市大动脉,它担负着城市内传输信息、输送物质、能量、排泄废物的任务。随着城市的发展,埋设地下的管线种类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形成了庞大的地下管线网络,该网络错综复杂、纵横交错,真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局。因此,地下管线档案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城市大动脉的运行安全。应该说,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不仅仅是档案资料的管理问题,它是科学管理城市的综合性问题。

二、目前我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基本情况

我们城建档案馆于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的配合下,投资70余万元,聘请冶金部xx地质勘查局三队承担测绘工作,对我市建成区35平方公里内上水、下水、通讯、人防、电力、石油等专业管线进行普查。共测绘上水、下水、通讯、人防、电力、石油等专业管线140余公里,测绘综合管线及专业管线图951幅,经烟台市级验收,该工程的综合质量被评为“优级”产品。城市地下管线现代化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加强对地下管线的动态管理势在必行。我们投资9万元,购置了微机、数字化仪、喷墨式画图机及其附属设备,开发了《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市地下管线管理系统》等软件,完成了馆藏地下管线档案的工程档案资料和地下管网图及坐标点成果表输入工作,我们多次向有关单位提供地形图,拷贝煤气、热力等地下管线网图及成果表,变以往单纯的手工查找为计算机全方位检索,档案查准率、查全率达到了100%,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我们引进有一定专业地下管线测绘人才,对新敷设的各类地下管线跟踪测绘,在完成带状地下管线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又开展了块状地下管线的测绘工作,使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始终保持完整、准确,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调阅档案图纸800多幅,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用户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现状及其影响地下管线档案作为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已是不言而喻,而目前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现状,却是令人担忧。

(一)城市旧管网档案资料基本由各专业管线单位掌管。如:自来水管网资料由自来水公司掌管、下水管网资料由市政或排水管理部门掌管等等。各专业管线单位,自成体系,基本上是自行管理、各司其政。这样,就造成了旧管线档案的条块分割管理状况。另外,由于城市地下管网工程建设形成的历史时期长,一般城市的地下管网都是几十年的建设逐渐累积、扩大形成的,在此期间,鉴于机构变更、人员变动、资料移交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造成了旧管线资料的不齐全、不完整。可以说,全市的旧管线资料管理都处于不完整、不齐全、未达到全市范围内集中统一管理的状态。

(二)档案的严重残缺,影响着城市的建设速度。档案收集的完整与齐全是档案管理的关键环节。地下管线档案由于历史的缘故,缺乏连续、动态性管理。除此客观因素外,主观上各地下管线施工单位,档案意识较差,形成的一部分地下管线档案也不注意收集。因此,在旧城改建、扩建中,工程常常受阻,致被迫停工重新勘测各种地下管线位置、走向的事时有发生,造成巨大的经济浪费。在新城的建设中,由于无档可鉴,所有地下管线工程又得重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阻滞了城市的建设速度。

(三)地下管线有敷设潜隐的特点,现代城市的建设速度愈来愈快,地下管线亦愈埋愈多。目前,地下管线的种类有上水、下水、燃气、热力、通讯、电力、广电、人防工程等。但有关地下管线施工的单位,往往在施工利用档案时,图己方便,只查清自己所属管线的范围、方位后,一走了之。致使埋设的地下管线相互“打架”,城市路面被反复开挖,这种缺乏统一部署、安排的利用现状,势必影响工程质量和城市的规划建设。

四、下一步的打算或建议

要管理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必须进行旧管网普查,完善旧管线档案;利用法律、法规的制约手段,控制新建管线工程档案;建立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现代化的手段来实现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动态管理。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6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并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实施。

(二)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搞好城市地下旧管网的普查工作。要搞清城市地下管网的现状,弥补旧管线档案的不足,就必须进行城市地下管网普查,通过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完善旧管线档案。普查工作结束,普查成果应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这样,以城市地下管网普查的最佳模式,确保普查成果的归档保存,来完善旧管线档案,同时也使城市旧管网档案管理实现全市的集中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