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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令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国要关停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其中下达我省关停任务为400万千瓦。省政府研究提出了确保完成下达任务、争取实现430万千瓦的关停目标,目前已分解下达到各市并与各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还制定出台了鼓励小火电机组关停的有关政策措施。按照与省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我市关停任务为15万千瓦。目前,我市虽已上报了今年的关停计划,但处于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阶段,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全国、全省总体进度和先进城市相比差距明显,到11月末全国已提前完成1000万千瓦的年度关停任务,全省前三季度合计关停容量91.09万千瓦,也完成了年度关停计划的91%。同时,我市替代关停机组的热电联产项目普遍偏小(德州石油化工厂拟建2×1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替代关停的7.4万千瓦机组;禹城光大电力拟建2×2.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替代该企业关停的3.9万千瓦机组),与国家标准(至少20万千瓦)差距较大,获得国家认可和核准的难度加大,应抓紧研究谋划新替代方案或新办法。另外,中心城区关停南郊热电、华能德州电厂30万千瓦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还受石油化工厂整体搬迁、华能德州电厂机组改供热及配套管网改造等因素的制约,顺利推进并如期完工的难度非常大。为稳妥推进我市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并充分利用好省里出台的各项政策,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真正把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把握大局、关注长远,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建议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关停工作的领导,并按照属地原则将关停计划进一步分解,明确有关县(市)的关停任务目标。有关县(市)也应建立相应机构,并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二是抓好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落实。有关县(市)要根据全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提出分年度关停工作计划,定出具体关停时间表,并严格按时间表推进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关停机组企业的不同情况,并结合新建、扩建大机组项目的实施,及时帮助企业拟定关停机组涉及的职工、资产、债务、土地置换、电力供应等善后事宜处理方案;积极做好与“压小”挂钩的“上大”项目的报批核准工作,争取尽快获得国家的批准并开工建设。同时,一方面落实好国家、省对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鼓励的有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对各有关县(市)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三是加快发展市区大型热电联产工程。根据全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我们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重点在市区,这为做好市区热电联产的结构优化和规模提升提供了重大机遇。我市应加快推进华能德州电厂30万千瓦机组改供热工程建设,尤其是尽快完成有关设计和开工准备工作,并争取直接实施2×30万千瓦机组供热改造,确保明年开工建设,力争后年建成使用;并根据今后市区集中供热需求,规划实施其余两台30万千瓦机组的供热改造。同时,积极争取在德州石油化工厂新厂址附近建设单机规模较大的自备热电厂,来满足该企业生产用热和周边工业企业用热需求。另外,未来应合理划分恒升热电公司、华能德州电厂和凯元热电厂三个热源点的供热区域,建议将城区(含新城区)划分为西、中、东三大区域,其中西区由恒升热电公司作为热源点,利用现有供热管网实施供热;中区由华能德州电厂作为热源点,由市热力公司利用现有供热管网并加以改造后,实施集中供热;东区由凯元热电厂作为热源点,利用现有供热管网并积极发展新的供热管网实施供热。
各位领导、同志们:
对照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现就建设办一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工程。一是完成了五条大街临街25幢建筑物立面改造;二是完成了47幢建筑物夜景灯光设置和3处围墙夜景灯光设置;三是完成了5处围墙改造工程;四是完成了飞天东路、党河北路建设工程;五是完成了党河西路等道路照明工程;六是完成了热源厂征地拆迁,锅炉房、烟囱主体建设和祁连路等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目前,集中供热正在做二级管网和资源整合的普查工作。
2、方案设计。一是完成了畜牧中心办公楼等23栋建筑物立面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二是完成了原职教中心等10栋建筑的夜景灯光设计方案;三是完成了车管所等14处围墙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四是完成了西域路等3款路灯的设计方案;五是配合完成了西域路、党河东路、鸣山北路南段文化元素的数量统计及图案设计;六是完成了9块国庆展板的设计方案;七是完成了春节文化活动设计方案。
3、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分工负责,轮班对道路、路灯、夜景灯光、家什家具等公用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了检查;二是以书面通知、电话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负责单位维修处理,排除了运行故障;三是遇有重要接待、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时,严防死守,按照要求,及时调整了道路照明系统和夜景灯光启闭时间,并派专人予以监督检查。
4、城市冬季供热管理。一是针对去年天河小区教师住宅楼和小北街食品公司住宅楼室温不达标,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从6月份开始对该两栋楼的供热设施进行了改造,并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及时召开了城市供热企业会议,要求各供热企业抓好热煤储备工作,确保供热安全运行,保证供热质量,落实应急措施;三是安排专人、入户测温、定期回访,重点解决了供热系统不平衡,造成的个别楼栋不热,系统末梢室温不达标的问题;四是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引导,公开各供热企业供热服务和监督电话,分成三个片区,责任到人,及时协调解决了各类供热上访投诉问题,维护了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五是遇到部分热用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提高服务及时率,帮助热用户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5、春节文化活动。春节文化活动方案及早动手,安排专人设计,经过多次论证,经审定后,及时上兰州采购布展材料,克服了重重困难,加班加点,组织人力,圆满完成了春节文化活动布展工作。
6、资料上报、项目申报及财务审查。一是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发改委、统计局的重点工程建设月报表及上级业务部门填报的各类报表;二是完成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三是与财务室配合分别完成了海南投资评审中心和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对城市排水管网以奖代补项目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审查工作。
7、道路测量及设计。利用冬季时间,开展了工程测量、勘察设计、产权调查、发放通知、概算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8、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一是完成了祁连路、金山路、文昌北路、效古巷等道路工程、路灯工程、排水管网改造等预算编制;二是完成了道路维护,文庙巷等巷道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办公楼卫生间改造等预算审核工作。
9、其他工作方面,完成了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任务;组织业务考试1次;完成了新闻报道8篇;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强股室管理工作,提升股室整体形象,增强股室凝聚力,增强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优质服务意识。
二、工作措施。
一是在充分与设计单位对接沟通、交换思想的同时,坚持部分工程自主设计,集思广益,自我完善,使设计能够充分体现应有的风格和特色,能够与现场实际充分结合,较好的指导工程建设。
二是积极主动,组织靠前,充分了解和掌握工程一线的建设情况,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重点环节重点控制,并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是不断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认真梳理、统凑安排,理顺参与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工程建设营造宽松的环境。
四是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无论工程大小、内容繁简、时限缓急,都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
五是注重搜集挖掘顿换文化元素,探索运用敦煌文化元素包装城市,着力体现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
六是注重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发扬团队精神,充分引导和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不严密,协调配合存在脱节现象,工程建设中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二是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不及时、不到位;
三是考虑分析问题不够全面细致,预见性不强,存在让领导赶着走的现象;
四是协调解决问题能力不强,存在把矛盾和问题上交的现象;
五是新闻宣传力度不够,未能完成新闻宣传任务。目标责任书签订7篇,完成8篇。总数完成,主要是省、地媒体的新闻报道未完成。
四、2010年工作计划
一是近期完成春节文化活动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及灯光布展。
二是早计划、早安排、早动手,及早做好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加班加点,确保明年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树立精品意识,建设精品工程。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材料进场,严控工程造价,严把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强化事先管理,事中督促,事后总结验收,使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都做到精心建设,精雕细琢。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决做到文明施工。
四是大胆借鉴、学习、消化和吸收优秀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以丝路文化为背景,敦煌艺术为题材,汉唐风格为主调,认真研究把握建筑色彩,挖掘提炼敦煌文化元素,充分融入到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已完成,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批复;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三个乡集镇总体规划、15个村庄及居民点建设规划,启动20个行政村建设规划。
二是以提高城乡规划审批工作效益入手,优质服务促发展。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一号小区廉租住房,县供派水中心住宅楼、办公楼,县林业局办公楼,康乐一号住宅楼,文化路一条街改建,三号小区37号至45号住宅楼等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20*年以来,累计办理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件,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临时建设项目7件,建筑面积为328平方米。
三是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域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启动了州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以农民集资建房的形式启动6栋住宅楼。20*年以来共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8份,建设用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4276平方米。
四是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20*年1月3日和20*年6月8日环境保护宣传日上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宣传,并对近期将要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局机关共派8人到自治区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轮训班;利用政治学习和法律课堂,集中局干部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规划科、设计室、城管监察等科室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加深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20*年6月8日组织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结合《*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80人次,车辆7车次,发放宣传单5千多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五是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学习落实《自治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20*年工作计划要点》的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年度自治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及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20*年上半年已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对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上半年共出规划效能监察简报6期。
六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局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层层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上半年我局对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情况进行了5次常规性的检查,查处各类公用行业安全隐患7处,督促改正5个。
六在抓好给水、排水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的同时,认真落实项目责任目标,积极抓好*县天燃气项目入户工程、*县垃圾处理填埋场、*县城集中供热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目前以完成建设项目的可研,已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的环评工作已启动。
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缺乏,管理技术及科技含量水平较低,给城乡建设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二、工作人员自身理论水平不高,业务能力偏弱,
三、城乡规划编制落后于城乡的发展速度,城乡规划管理缺乏必备的规划文件,规划审批工作较盲目。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结构不合理,管理各施其政。城建基础设施储备项目较多,编制了可研的项目立项的较少,纳入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库的项目较少。城市基础配套资金不到位,使用结构不合理,对给水、派水、供热、然气的维护资金投入较少,企业运转困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一定的隐患。
五、城市自来水厂设施配套不到位,城市自来水管网老化。水源保护地范围土地被大量开荒用做农业耕种,不利于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及目标
一、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质量明显进步。到20*年下半年,在做好“天山杯”迎检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县城总体规划调整、*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的报批工作。促使集镇规划率达到100%,村庄规划率达到50%。
二、城乡规划管理努力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协助抓好国道沿线环境治理,小城镇和新村建设有新的进展。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抓好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和重点村庄的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二)、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1、解决了干警福利待遇问题。一是解决了办公饮用水问题。全院仅有一台60w供热水机,保证不了饮水需要。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投资近2万元购置了饮水机35台,解决了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办公室密封不严的问题。我院办公室是过去旧楼改造的,由于新更换的塑钢窗,多数窗户不严,风沙雨水侵入,严重影响办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新安的塑钢窗框边全都用密封胶封闭一遍,确保密封。三是解决了办公日光照射问题。由于办公楼是厢房楼,阳光高照正射在屋里,给办公带来不便,我们筹资了近3万元,把各科室的窗户都安装上了铝合金“百叶窗”窗帘,解决办公挨日光晒的问题。
(三)、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办班培训,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专业技能过硬了。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为了提高每位干警的专业技能,我院利用周五的学习日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法学理论,不断丰富干警的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二是进行业务培训。我们根据各科室的检察职能和业务性质,提前指定一名主管的检察长和科室长备好专业课,在周五的学习日上,进行专题辅导,然后座谈讨论,把学的东西很好消化,应用在自己的业务上。三是办微机辅导班。我院除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微机培训班学习外,今年5月份,组织18 名干警在县委党校办了10余天的微机培训班。通过学习,受培训的干警在微机操作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2、案件质量提高了。年初以来,我们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检察业务的重要工作来抓。增强了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的积极性。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了“卷宗不齐的重补、事实不清的重审、材料不足的重取”。如办理周某交通肇事一案,周某肇事后逃逸,直接证人虽然证实了当时的经过,但在具体问题上询问针对性不强。我院的办案人员驱车行程200余里,通过教育疏导,使证人如实的证实了详细的经过,为我们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证了这起案件的质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集中整治市区燃煤锅炉、窑炉、大灶烟尘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净化处理、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为重点内容,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到2012年底前,市区环境空气良好天数占全年的天数比例持续保持在90%以上,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保持零记录,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重点企业全面达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
二、重点工作和整治标准
(一)工业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在“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大气污染物消减要求,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城市建成区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市区特别是运河沿岸的水泥企业、磷肥企业,以及春虹集团等大气重污染企业,按计划完成搬迁工作。
结合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在2012年底前,供热和供气管线长度每年比上一年递增10%以上;鼓励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发电综合利用;开展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防治工作,2012年底前,10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烟气脱硫和脱硝治理工作,今年底前保留在用的锅炉烟尘排放必须稳定达标。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网络体系,成立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纳入车辆初检、定检、路检、年检及机动车过户转籍检验内容。对初检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核发牌照;对定期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办理签章手续;对过户转籍检测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对未经排气检测或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不予年检。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志发放工作,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和尾气强制检测处理等交通管制措施。
对公交车、货运车和大卖场班车冒黑烟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要加快更新改造步伐。加快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限制高污染、高能耗机动车的销售和使用。年底,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80%以上。
加快推进国Ⅳ车用汽油供应和新车注册登记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工作,年起全面实施。同时,严格执行省级车用燃油质量标准,201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三)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实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审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实施道路洒水降尘。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强化城乡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防止风蚀起尘。
(四)燃煤锅炉、窑炉、大灶烟尘污染整治
加快实施管道燃气工程,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量和使用范围。积极推进市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今年供热主管线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延伸10%,同时,在主管线两侧500米范围内,集中式住宅小区要开通支线管线,增加供热用户,其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四吨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年底前要一律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要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集中供热措施。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外的所有小浴室,今年底前要停止使用燃煤锅炉,一律改用热水供热;以烟煤为燃料的茶水炉禁止原煤散烧;市区建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学校、机关单位等食堂使用大灶的,一律禁止以烟煤为燃料。市区内以烟煤为燃料的现有窑炉,在关停并转退出市区之前,要制定燃料替代方案和烟尘治理方案,年底前整改到位,烟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五)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坚决落实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堵促疏、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防止秸秆下河污染。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利用秸秆发电、秸秆气化(沼气)、固化成型及炭化、食用菌生产、工业原料、草编织等技术,全面实施各类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各类科技研发,完善相关奖励政策。到2012年底,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占总面积4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六)其他大气污染源防治
各地都要落实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监管措施,切实抓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加强市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调整和整治散乱的餐饮摊点烧烤时产生的油烟污染问题。年底前,市区所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和规模在10桌以上的饭店,完成油烟净化处理。对城区下水道、排水沟进行整治,防止恶臭扰民。
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规定燃放时间,划定燃放区域,规范燃放行为;逐步消减并最终淘汰制冷剂、发泡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溶剂,实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禁止将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
三、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成立实施蓝天工程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相关任务,并组织开展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各相关部门围绕工作总体目标,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实施蓝天工程情况进行考核。
四、年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整治内容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尤其是在市区建城区及其近郊,要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运河沿岸的水泥厂、磷肥厂、热电公司以及春虹公司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2.开展钢铁、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达标整治。按照节能减排工作需要,结合企业技改,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线、产品、设备和工艺。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环保局。
3.继续推进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大力推行热电联供,供热和供气管线长度要比去年增长10%以上,在供热主管线两侧500米范围内,集中式住宅小区要开通供热支线管线,增加供热用户,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供电公司。
4.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对化工、印染、铅蓄电池等重点污染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逐步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工商局。
5.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贯彻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纳入车辆初检、定检、路检、年检及机动车过户转籍检验内容,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环保检测率。集中整治公交车、货运车和大卖场班车冒黑烟现象。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和尾气强制检测处理等交通管制措施。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经检测超标的,要及时改造;不符合制造当时标准且无法修复的,要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予以报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农机局、工商局、物价局。
6.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强化对拆迁现场监督管理,所有拆迁工程必须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防止风蚀起尘。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强化城乡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年底,市区建城区基本消灭施工扬尘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林业局。
7.严格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制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划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年底,中心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内要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提倡机械化洒水清扫除尘。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8.燃煤炉、窑、灶烟尘污染整治。年底前,市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四吨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全部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外的所有小浴室,禁止使用燃煤锅炉,一律改用热水供热,茶水炉禁止燃烧烟煤。建城区范围内以烟煤为燃料的现有窑炉,要制定燃料替代方案和烟尘治理方案,或制定退出城区的关停并转工作计划。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学校、机关单位等食堂使用大灶的,一律禁止以烟煤为燃料。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
9.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污染大气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焚烧垃圾、树叶及废弃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违规行为。规范垃圾处置,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要逐步推行“户集、村收、镇(街道)运、县(区)处理”运行模式,安全处置各类垃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
10.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综合利用。坚持堵疏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沤堆造肥等各种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公安局、城管局、农机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安监局。
11.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在城市改造和建设开发中,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按照城市环境功能区要求,规划和建设相对集中的餐饮业商业经营区域。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新建、扩建餐饮业。对市区所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和规模在10桌以上的饭店,年底前,要完成油烟净化处理和地沟油等厨余废弃物整治工作,防止恶臭扰民。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药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年9月—10月31日。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各部门制定各自整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相关任务;组织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2.实施阶段:月11月1日—年12月底。各部门围绕工作目标,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3.考核阶段:年1月20日前,市创模办组织有关部门对今年实施的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列入创模工作考核之中。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蓝天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年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市政府成立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相关部门及豫区和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州工业园区和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逐步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定期公布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同时,还要加强正反典型事例的宣传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出强烈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监测预警。按照省环保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灰霾污染监测,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三项常规指标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黑炭等指标。合理规划布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构建包含农村、乡镇和主要城市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增加监测预警设备,配备必要的监测人员,开展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综合防治技术专项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