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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我县社会养老服务难题,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大决策;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保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适应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满足城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实现“老有善养”目标,根据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2010〕2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政函〔2008〕2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以社区(村)为依托,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由社会服务机构或公益性组织向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
对激进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社会公共福利资源公平使用,合理分配。
3.坚持均等化原则。保障城乡老年人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社会居家养老服务。
4.坚持社会化原则。市场化运作为主、公益性运作为补充,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其他
(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是指居住在本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根据购买服务方式不同,分为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和自费购买服务对象。其中自费购买服务对象直接与各居家养老中介服务机构联系即可。
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原则上以高龄独居、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为重点,兼顾有普遍服务需求的其他高龄老人,具体如下:
1.特殊贡献、特殊困难、高龄独居等老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属地化原则,可向所在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申请服务补贴(无偿型)。
(1)特殊贡献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市级以上(含)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须持相关有效证件)的老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
(2)特殊困难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持有效期内《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县特困家庭援助证》的低保和困难家庭中老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
(3)高龄独居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独居(含纯老家庭,夫妻另一方年龄须在70周岁及以上),无子女或子女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有效照顾(如子女居住在外地、子女弱智、致残、重病等),须经社区(村)确认并公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
(4)孤寡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7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
2.90周岁及以上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身份证周岁为准),按属地化原则,可向所在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申请服务补贴(福利型),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00元。
3.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在本人承担50%居家养老服务费的前提下,按属地化原则,可向所在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申请服务补贴(低偿型),政府给予半价补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50元、100元、150元。
4.其他老人。本县户籍、居住在本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申请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申请服务补贴,须经社区(村)公示并经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及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核批准,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
(二)服务内容
参照《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试行)》(民发〔2011〕50号)文件规定,主要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家政服务、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其他文化体育、法律咨询服务等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
(三)其他
1.本文下发前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者,均需通过经济审核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按本文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
2.安装和使用呼叫器。凡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者,首次安装呼叫器费用及使用中每月基本服务费(包括呼叫及移动基本服务费)给予免费,除此之外产生的通信费用均由个人自负。
3.凡照料等级为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当接受机构养老服务(含已入住养老机构困难老人)时,服务补贴可按县政府有关寄养补助标准抵扣入住床位费。
4.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已包含使用呼叫器每月应支付的基本服务费;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仅限于申请者本人使用,实行非现金发放,当年度有效,过期作废。
5.凡已享受县残联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补贴者,不再重复享受上述服务补贴。
四、工作流程(适用申请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1.申请
申请政府购买服务补贴,须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的可以委托社区(村)或其他相关组织)名义,向户籍所在的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县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低保或低收入证明等。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专管员核实初审后,应将上述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镇街养老服务中心。
2.评估
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收到社区(村)提交的初审材料后,根据《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试行),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评估员上门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出具《市县居家养老评估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3.核准
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收到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提交的审核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签章,并向申请人发放《县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告知书》(见附件三),确认其是否准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4.提供服务
当老年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时,通过县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指派签约加盟的社会服务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提供服务。
5.变更
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应定期、不定期(当政策调整或因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变更评估,及时调整服务补贴。
6.终止
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已不符合服务补贴条件者或已故的老年人应及时终止服务补贴。
五、资金来源及保障
县财政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社会服务机构和公益性组织的扶持和表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实行县镇(街道)二级财政分级承担;一是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个街道,县与街道8∶2分担;二是其他镇街,县与镇街5∶5分担,其中财政全额返回的镇、平台及所属街道,县级承担部分由镇和平台财政承担,上述补贴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各镇街对所属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也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保障其正常运作,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定向捐赠。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下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推进措施。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一要加快建立县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利用信息技术服务居家养老,实现对居家养老服务全程记录、全程监管,提供菜单式社会化服务。二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快县、镇街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组织机构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落实,同时在镇街办事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室设立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三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落实专人,统一培训,加快组建居家养老评估员队伍,确保社会福利资源公平公正、合理分配。四要建立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监管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征集服务质量活动,建立考核奖罚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3.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一要发挥各涉老部门优势,整合基层公共为老服务资源,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实现资源共享。特别要发挥镇街敬老院和星光老年之家依托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二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政策扶持、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三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服务企业。培育市场有效需求,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服务品牌,推动企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四要积极开展好“银龄互助”活动。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作用,大力开展志愿助老活动。
关键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组织模式 运行机制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是一个成熟的住房金融产品,也是实现以房养老的金融工具。它是指老年人以拥有产权的住房做抵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消费,同时老人仍然保留房屋居住权,在去世后由金融机构将住房收回还贷。由于其现金流流向与传统的住房抵押贷款相反,所以在美国被最先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为应对我国老龄化的挑战,缓解国家社会保障的压力,我国应引入并推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实现以房养老。但在正式推出这种金融工具之前,必须研究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
一、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实现以房养老
国外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已有较长的历史,为我国开展以房养老提供了成熟的经验。据报导,第一笔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出现于1961年,是由美国波特兰城的Nelson Haynes Savings & Loans公司向一名中学足球教练的遗孀Nellie Young发放的。当时还仅是当作个案处理,主要出发点是解决Nellie Young的生活困难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美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和住房自有化率的提高,有相当多的老年人成了“房子富翁、现金穷人”(HouseRich but Income Poor)。他们辛苦了大半生,到退休时虽已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下了住房,但高昂的生活与医疗费用使他们有限的收入入不敷出,生活得很清苦。在这种背景下,通过美国政府、国会的介入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逐步发展起来,并成为一种规范的住房金融产品。20世纪90年代以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呈加速发展之势。目前,美国有125家金融机构提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每年签订贷款合约13,000-18,000笔。几乎同时,英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也发展了起来。随着世界老龄化问题的普遍加剧,其它国家纷纷以美国、英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为蓝本,结合本国实际相继推出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如加拿大的住房收入计划(CHIP)、澳大利亚的逆向年金抵押贷款(RAM)、新加坡NYUC INCOME保险公司推出的反向抵押贷款(RMs)等。这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对于实现以房养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降低贫困率、促进社会稳定等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亟需进行养老方式创新。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平均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呈加速之势。按照国际通行的“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占7%,即开始进入老龄时代”的标准,我国从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是,由于我国经济不发达、人口基数大、老化速度快、未富先老,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养老负担更重,解决起来更为困难。从家庭养老来说,由于“四二一”(家庭三代成员比例)结构家庭和空巢家庭大量涌现,使得依靠子女养老越来越不现实。从社会养老来说,尽管我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囿于我国的经济条件,目前仍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养老金缺口大等问题,还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如何让老人们安享晚年,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摆在全社会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房改提高了住房的自有化率,为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及其他配套措施,城市里80%以上的老年人拥有了自己的住房,这个比例甚至超过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与年轻人相比,老人的人均住房面积还要大一些。据北京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对北京的典型调查,老人的人均居住面积要高于全市平均值34.76%。不过,多数老人只有一套房子,这些房子虽然区位条件好,价值较高,但由于要居住,也就无法通过出租或出售变现。如何通过金融创新,使老人们在不移居他处的前提下,通过盘活住房资产获得稳定的收入以贴补生活,作为社会养老的补充?出路就是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实现以房养老。
二、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组织模式
组织模式的确定和贷款机构的选择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环节。在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又要结合我国的国情、金融机构状况和居民的消费习惯,统筹考虑,选择高效合理的组织模式,以减少运营成本,提高综合效率。
(一)组织模式的定位
概括起来,目前国外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组织模式有三种类型:完全市场模式、完全政府模式,以及二者兼顾模式,其中美国模式属于第三种。相对于英国、法国、新加坡等国来说,美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历史长、市场规范、运作较为成功,效果也最为明显。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应借鉴美国模式的经验,走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之路。也就是说,要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的优势,进行市场化运作,以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这是由反向抵押贷款的产品属性与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
第一,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本身具有明显的外部经济性。通过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有助于实现老人自我养老,减少国家社会保障的压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本身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如果没有政府的介入和政策的支持,这项业务就难以发展起来。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信用体系还不完备。我国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前正处于转轨时期,体制改革还不到位,市场主体发育还不成熟,信用体系还不健全,法制环境还不完善。这样的外部环境不利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如果我们把这项关系众多老年人切身利益的事业完全交由市场来运作,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英国在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我国应该避免重蹈英国的覆辙,加强政府的监管,尤其要在起步阶段,更要走稳、走好。
第三,我国的居民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知识还很缺乏,对它的认识有一个时滞,政府的介入有助于增强居民的信心。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个全新的产品,涉及到人
们观念的更新、生活方式的转变、遗产继承方式的改革、养老方式的变化,人们对它从认识到接受会有一个过程。如果政府从一开始就介入,相当于对这一产品的信用增级,可显著增强民众的信心。另外,为保证公正性,在该项业务推出的初始阶段,需要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咨询教育,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这些都是私营机构所不愿也无法承担的。
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应该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大包大揽,甚至垄断经营。缺乏竞争将导致失去效率。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发展面临的问题之一是参与的私人机构较少,目前仅剩一家,这是美国政府所不愿看到的,也是广大消费者所不希望的。我国在推出这项业务时,应该汲取国外的经验教训,妥善处理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二者的关系。既要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监管作用,又要在具体产品的开发、推广、放贷、评估等环节上,充分调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等相关机构的积极性。要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最终形成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监管有力、充满活力与效率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发展模式。
(二)贷款机构的选择
贷款机构的确立是推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前提。但并不是所有的机构都适于开办这项业务。这里不妨先分析一下目前我国各类相关金融机构的优缺点。
1、商业银行是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主力军。商业银行的资金比较充裕,个人储蓄存款中用于购买住房、准备养老的资金也占有较高的比重,而且传统的房地产贷款业务都是由银行开办的,银行对开发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产品也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因此,银行办理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可谓相得益彰。但银行的储蓄存款以活期和短期固定存款为多,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周期不匹配,存在着“短存长贷”现象,这会影响银行资金的流动性。不过,如果有保险业的介入,实现银保联手,则可有效地克服上述不足,达到分散风险、共赢发展的目的。
2、保险公司是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有生力量。如果单从资产的流动性看,保险公司最适合开办此项业务,尤其是其中的寿险公司。一是寿险公司已积累了大量的保险金,而且负债期限较长。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保险业集聚的总资产已达1.97万亿元,而且它的支付具有长期性,一般发生在10年之后,这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期限匹配较好。二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产品设计时需要考虑借款人的预期寿命,进行产品精算和定价,这正是保险公司的优势所在。三是寿险公司专门从事养老金保险的缴费与理赔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理赔经验,这是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所必须的。但从目前政策上看,保险公司尚不具备金融信贷的功能。
3、社会保障机构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参与者。建立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新的养老资金筹措渠道,支持养老事业,本来就是社会保障机构的基本工作。但社保机构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受风险控制、投资渠道的限制较多,而且这一业务的开办,涉及到许多具体工作,如购售房交易、资产评估、旧房拍卖等,这些工作并非社会保障机构的强项。因此,社会保障机构最多只能是一个配角,而非主力军。
4、一般企业公司不适合开办这一业务。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因其协议执行时间长、资金多、关系复杂,协议执行中风险较大、社会影响广,因而对开办机构有规模、实力等市场准入方面的要求。一般企业单位,因其资金规模有限,客户的信任度低,并不适合办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
(三)经营方式的确立
根据上述分析,无论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还是社保机构,都不适于单独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它的推出,应以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为主,社会保障和相关中介机构参与其中,形成权责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在具体运作形式上,建议成立一个联合经营的股份制公司,由商业银行等几家单位按一定比例投资人股,利益分享、风险共担,注册资本金较多,独立开展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在股份制公司的架构内,成立不同的部门,分别负责产品设计、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业务。如由内部的保险部门策划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程序,设计产品,根据生命表进行相关测算,估计每年给付的养老费用;由银行部门负责贷款的审查、发放、回收等事宜;由房地产部门发现目标客户,联合保险部门进行谈判,通过拍卖出售将收回的住房变现,回笼资金;等等。这样既可以发挥上述几家金融机构的优势,又可以使外部矛盾内部化,还可以隔离风险,达到多赢的目的。
三、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行机制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运作,需要有一定的程序和机制作保证。尽管对不同类型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来说,贷款申请与支付的程序不一定完全相同,但总的框架应是一致的,主要包括:
1、借款者向政府的特设机构或与贷款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咨询,就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优缺点、适用人群、产品特征、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并与家人或继承人协商,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申请该贷款。
2、符合条件并决定申请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申请人,向具有资格的贷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也即向银行或其他经办机构提出对自有住房实施反向抵押贷款的申请书。
3、贷款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然后委托独立、合法、权威的社会中介机构,对申请人的资信和房产等情况进行审查。
4、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内容,对申请人的信用、住房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审查评估报告。
5、按照评估报告,贷款机构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借贷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合同。
6、合同生效后,在贷款期间,贷款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借款者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现金支付,房产所有权逐渐转移到贷款机构。
7、贷款到期或者按照约定借款人死亡后,借款者或其继承人可以用其他资产偿还贷款,否则贷款机构将抵押住房收回,并在二手房市场上拍卖出售,用所得收入弥补前期的贷款额,取得利润。
8、今后随着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贷款机构可以以一系列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为标的资产,并以其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作担保,通过发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证券的方式,将资产出售给投资者以进行融资活动。
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参与各方的作用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能否顺利推行,在于参与各方能否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到位而不越位。因此,对各参与机构准确定位是非常必要的。
(一)政府
我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市场监管者。老年人一般缺乏足够的金融知识,无法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做出全面、准确的判断,很容易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误导。为此,政府必须加强对市场主体包括贷款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监管,明确贷款机构必须披露的信息,包括利率、费用等;对中介机构通过认证和监控,确保服务质量;加大对有关法津法规的执行力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有效评估,对不当的行为及时纠正;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给予快速反应。
2、政策与法律法规制定者。政府应当为反向抵押贷款服务项目提供政策优惠,包括对贷款收入和保险公司的反向抵押贷款保险费收入给予税收优惠,对房屋拥有者获取的贷款予以税收豁免。要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明确反向抵押贷款咨询和市场推广人员的资格标准。
3、信息咨询者。在推出反向抵押贷款之初,政府应扮演中介咨询者的角色,以确保咨询服务主体的中立性、咨询过程的规范性,让申请人获得客观、公正、准确的反向抵押贷款信息。在这方面,政府拥有贷款机构无法比拟的信誉优势。
4、额外风险担保者。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正常情况下,对一些政府支持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政府应给予担保。主要是建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的分散机制,保护贷款机构和借款人的利益。由政府提供反向抵押贷款保险,承担房屋价值低于贷款余额的部分,可解除金融机构对房价波动引起巨额损失的忧虑,提高老年人参与此项业务的积极性。二是在特殊情况下,政府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给予必要的援助。当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开办机构出现资金短缺时,可以向政府的央行申请专项再贷款;当贷款机构因挤兑而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央行应给予援助;当贷款机构或开办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破产时,央行可直接接管相关业务,或责令接收机构负责继续开展反向抵押贷款的相关业务。
(二)中介机构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推出,离不开房地产价值评估、信息咨询、法律公证等中介机构的参与。其作用主要有:
1、房产价值评估。在反向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前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住房价值进行评估。正确、合理、公正的评估结果是确保借贷双方利益的前提和基础。为从制度上保证公正性,尽可能避免借贷双方的纠纷,理想的方法是选择与借贷双方都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也即专业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来承担评估业务。
2、信息咨询。借款人在做出反向抵押决策之前,需要获得客观、公正、及时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信息。从国外的实践看,许多反向抵押贷款的纠纷,是由于申请人事前没有进行独立的咨询,对反向抵押贷款的知识和信息了解不多,甚至被误导所造成的。因此,为保证信息咨询的公正性,应借监美国的经验,由政府牵头组建独立于贷款人的中立的信息咨询机构,并把“已接受咨询”作为申请反向抵押贷款的条件之一。
3、房屋维修、房产交易。反向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较长,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为保证住房的正常使用功能,需要对住房进行维护,这需要房地产公司的参与。在贷款周期结束时,有很大一部分反向抵押贷款合约需要将房产变现,这就需要通过房地产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实现。
4、法律公证。房产属于大宗商品,对个人来讲,其价值在个人财富中所占比重很大。因此,在签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合约时,借款人一定要慎之又慎。除按要求履行程序外,稳妥的办法之一是得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介入与帮助。这样不仅可以得到更详细的信息,而且可防止交易中的欺诈行为。
(三)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不仅应承担房屋拥有者的人身保险和房屋财产保险,还应当由其来开办反向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反向抵押贷款本质上属于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反向抵押贷款到期后的贷款总额小于房屋价值,对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商业保险项目。若由政府通过收取保险费的方式为贷款人保险,很可能使政府成为盈利机构,这与政府的职能相违背。因此,在我国保险公司开办此类保险比政府更适合。具体地说,保险公司的作用有三项:
1、承担申请人的人身保险和房屋的财产保险。这与传统的住房分期抵押贷款是一致的。
2、承担反向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也即在贷款到期时,如果贷款本息超过房屋本身的价值,将由保险公司来赔付,这将大大减少贷款机构的风险。这种保险类似于美国联邦政府对HECM产品的抵押担保。
3、产品设计。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精算人才的优势,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产品进行设计。
(四)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实力雄厚,能够满足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启动资金要求,而且银行本来就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可借此实现业务的就近转移。将来还可通过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提高贷款资产的流动性,从而使业务拓展成本变得更低。商业银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主贷款机构。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运作中,要以商业银行为主。主要考虑是:第一,商业银行在普通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心目中信誉较高,而信誉是老年人愿意把住房反向抵押出去的首选。第二,商业银行的网点众多,容易实现规模效益,降低业务扩展成本。第三,资金雄厚,迫切需要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
2、会同寿险公司,开发设计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对国外的反向抵押贷款产品,我们可以借鉴,但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进行重新设计。这就需要商业银行会同寿险公司,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共同开发符合我国市场需求的本土化产品。
3、开展售后服务。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周期长,售后服务的任务很重。这就要发挥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优势和特点。从长远看,谁的售后服务做得好,谁就能赢得市场。
五、结束语
本文主要分析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组织模式、程序和运行机制。根据我国的国情、金融机构的优缺点和居民的消费习惯,笔者建议,我国应建立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为补充,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其中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开办机构。这样不仅可发挥各自的特长,也可实现规模效益。此外,本文还分析了政府、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等参与各方的作用。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参与各方应恪守业务流程,严格按程序办事,既要防止越位,也要防止不到位。
姜 莉 三师四十一团地处喀什地区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两地州三县一市中心位置,是兵团建团最早的团场之一。
2008年,作为兵团试点团场,四十一团启动了小城镇建设,开始改善基础设施。2009年,四十一团被兵团、三师、图木舒克市列为广东省东莞市的重点援建示范团场,迈开了大建设的步伐。
四十一团从规划做起,从深圳设计院聘请专家参与小城镇的规划设计,高起点规划,规划中将最深层次的内容体现出来,主基调很明显,使江南的特色和军垦文化的特点及城市功能相配套。
在建设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的大环境下,四十一团确定了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一带三区”模式,即横穿团域的省道作为城镇化发展的主轴,小草湖片区、大草湖片区、红柳戈壁片区,分别作为团场中心城镇建设重点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团场物流及新型工业发展区,“一带三区”纳入“大喀什”半小时经济生活圈,融入到当地大建设、大发展中。
如今,该团拥有7个现代化住宅小区2100套安居房,“三纵四横”的城镇道路,绿化率达85%以上,美化、亮化同步推进,供暖、供水、污水处理全面提升。新建了一所可接纳5300人的“双语”中学。医疗、金融、通讯等社会职能机构齐全,小城镇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四十一团党委副书记、团长马良谈到,要把四十一团打造成南疆军垦精品新镇,建设成喀什市以及周边地区休闲、旅游度假的“后花园”。确定建镇目标后,四十一团立即抽调人员,完成与周边县市的确权勘界。
今年3月底,图木舒克市收到了喀什地区行署和克州以及周边三个县、五个乡一级政府、人大、政协和民宗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同意图木舒克市在四十一团76平方公里区域内设立建制镇的回函。同时对拟设镇周边区域示意图、行政区划示意图、镇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说明书、总体规划图集、镇地质条件可行性分析评估报告、水文条件可行性分析评估报告等7个支撑附件逐个进行了修编、定位。建镇所需的审批资料已经报到自治区民政部门,等待批复。
如今,一个崭新的城镇呼之欲出。
(作者单位:三师四十一团)
不让城镇管理“掉队”
姜 莉
6月11日,三师四十一团幸福小区居民李孝欣家里的水表出了问题,她打电话向社区求助。只用了一个小时,问题就得到了解决。这种城镇化的管理模式,让李孝欣感受到了社区工作的高效率。这一切都是该团优化社区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果。作为该团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主任,张海燕既是亲历者,也是改革的执行人。
张海燕谈到,随着兵团“三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师党委对团场城镇建设要求的不断提升,四十一团又面临建设建制镇的大好机遇,但也承载了巨大的管理压力。一方面全团职工在两三年内大量聚集团部小城镇,服务对象从不足1000人增长为5000多人。另一方面由职工变为城镇居民,需求是全方位、多层面、多领域的,这要求社区提供的服务也相应地在项目、内容、深度、广度上都要达到更高层次。
如今,四十一团社区形成了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所、辖区单位、社区志愿者四个层面的社区服务平台,社区居民对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
“现在社区工作人员近百人,今年要做的服务项目就有五六个,各个服务站点分散各处。社区居民一个小问题,找人都找半天。这不符合城镇化对社区服务的要求,更不要说达到建制镇的社区服务标准。”张海燕说。
为了贴近现代城镇化的管理模式,四十一团党委确定了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把创建和谐示范社区建设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以“一站式”服务作为服务的主要形式,满足居民城镇化的服务要求。
“目前,我们团已经计划将原来处于城镇中心位置的旧锅炉房搬迁,在原有基础上改建社区服务中心,到今年‘十一’,新的社区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团场将全面正式实行包括民政、计生服务、社会保障、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到那个时候,住在团部的职工群众,就能真正感受到什么是现代化的城镇社区管理,真正感受到办事的快捷。”张海燕对未来满怀憧憬。
(作者单位:三师四十一团)
日子过得美得很
姜 莉
6月12日傍晚,广东省援建三师四十一团的东江花园小区(二期)花红柳绿、各种风景树彩色的枝条随风招展,假山、长廊、亭子点缀在一栋栋楼房间,三三两两的职工在平整的水泥路面上散步,五六个老职工提着鞋子在各种纹饰的碎石子路上来回走动,按摩脚底。一幅悠闲生活的画面在这里展开……
随着兵团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四十一团8000多名职工群众不断受益。现在,在连队工作,在团部休闲、享受生活是四十一团大多数职工真实的生活写照,周钉粉就是其中之一。
“以前在连队,田管时节工作不忙,我就会和邻居、老乡聊聊天,打打牌。看电视上的人在漂亮的小区里散步跳舞,自己的生活单调乏味,我也从没想过会过上这种生活。”周钉粉说,“过去夏天住在连队,一干活一身汗,不仅不方便天天洗澡,一年到头也不会给自己放松,不懂休闲,不会享受生活,我的孩子都抱怨说,我们家的生活和现代生活脱节了。”
2008年3月15日,作为兵团试点单位,四十一团小城镇建设正式开工。
2010年,兵团党委提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依托国家廉租房和援建政策,四十一团城镇化进程迅速加快。团场新建2000多套安居房,新建、改建城镇道路12公里;还新建了占地338亩的双语高中,新建医院住院部、民兵训练基地、双语幼儿园等民生设施。城镇绿化、硬化、美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跟进。
“小区和电视上演的一样,也是红花绿草、晚上灯光明亮,孩子也不再抱怨生活脱节了,日子过得美得很!”周钉粉对现在的生活感到很满足。
2013年,四十一团进一步加快团场职工聚居团部小城镇的步伐,团场又建设了2100套安居房。
如今,像周钉粉这样过上现代生活的职工越来越多。
(作者单位:三师四十一团)
期盼
四十一团退休职工 孙玉德:作为退休的老同志,我希望团场能提升公共医疗服务,给我们老年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同时,我也期盼建一座多功能的老年活动中心,这样我们这些退休的老同志们有个既能聚一聚,又能锻炼的活动场所。
四十一团政工办科员 陈世军:我对团场建镇后有两点期盼:一是希望建镇后团场各项政府职能迅速组建并且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全和发展。二是期盼能够提高待遇,让我能尽快买辆车,节假日可以全家出游。
20世纪30年代,量子力学、量子化学及高分子化学链理论的确立,为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40年代在各种应用研究领域已呈现出有深远意义的重大进展。例如半导体器件的发明,高分子材料的诞生和电子计算机的研制成功等。此后,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带动了其它工程技术,而且还以其为先导相继涌入了医学领域,从而出现了一门融理、工、医的新型的边缘学科——生物医学工程学,并推动了诸多医用高新技术的发展。例如20世纪50年代研制出了许多人工脏器(人工肺、人工心脏瓣膜、人工血管)。1957年开展了人工心脏的研究。1959年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应用于临床。光导纤维的出现使纤维内窥镜得以发展。
在医学影像领域出现了用于动态观察的照相机,红外成像也开始用于临床。1958年自动生化分析仪研制成功。1960年世界上第一台激光器问世,不久激光也进入了生物医学领域并被广泛应用[1]。然而,由于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医学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功,在令人倍感振奋之时,也使人们陷入了对技术盲目追求的误区。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新的医学技术迅速而不加任何限制地广为传播[2,3]。而另一些人又对医学技术持有怀疑看法。早在1816年听诊器刚刚发明不久,一些使用它的医务人员即对其产生了怀疑和不信任。1827年一位评论家写道:“听诊器的应用程度远远超过了我们对这项技术本身的了解。”1850年甚至有怀疑者将“新的诊断辅助器械描述成危险仪器”[4]。
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肯定医学技术给人类健康带来的好处,然而还存在相当多的不确定因素,包括技术本身的特性,以及该技术是否应该使用,使用的程度,使用的成本效益等[5]。在技术的广泛应用中,人们还发现由它带来的众多未预料到的消极影响和不良后果,尤其是新的或不成熟的技术的应用,更是如此。这些不良后果涉及医疗、经济、社会、伦理、法律及政治等等相关领域,例如对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威胁、人口性别比例的失调、生态的失衡、环境的污染、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医患关系的淡漠等等。在此历史背景下,人们开始意识到有必要对医学技术进行科学地控制和管理,而其基础即是要对医学技术及其产生的各种影响进行全面性的评估。医学技术评估也就随之应运而生了。技术评估(TechnologyAssessment)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是从对技术的重要作用和未知后果的评价开始的。技术评估这个术语是在1965年由美国的EmilioDaddario议员正式提出的。最初技术评估多集中在工、农业等技术领域,评估的题目有海底石油钻探、农药、汽车污染、核电站、超音速飞机等。1972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技术评估法案,并据此建立了技术评估办公室(OTA)[22]。在正式的医学技术评估出现之前,即曾对医学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成本和其它的影响开展过评估性研究。在早期的技术评估中也曾涉及到医学技术,如对人工心脏及多阶段健康筛查的评估等。
于是,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要求下,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RC)将技术评估的概念进一步扩展到生物医学技术领域,实施了体外受精等技术的评估。1974年,OTA提交了一份有关药物生物平衡的报告,1976年OTA卫生计划提交了第一份正式的卫生评估报告,这标志着医学技术评估的诞生[7]。目前,技术创新和医疗费用问题,从正反两方面推动了医学技术评估的发展。首先,在最近的30年中技术创新层出不穷,生物技术、生物材料、手术技能和计算机技术的突破带动了医学领域的进步。据报道,每年就有50种新药推出,新的器械、新的医疗方法和新的卫生保健的提供方式每时每刻都在增加[8]。面对这些众多的已经广泛使用的技术和新兴的技术,医生们、卫生系统的管理者们不知如何选择,才能最大地满足各方面的需求,而医学技术评估恰恰是为这些选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其次,医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部分地造成了卫生保健费用的过度增长。
在西方发达国家,其卫生保健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增长速度,国家卫生总费用已超出了社会经济所能承受的负担。如美、法等发达国家,50、60年代国家卫生总费用占GNP的3%-5%,90年代初增长到10%-14%[6]。据有关报道,美国每年卫生保健费用增长的1/2是用于技术的引入和使用[9]。各国政府都在努力控制卫生保健费用的增长,但是与此同时人们对卫生保健的需求却越来越高,通过对医疗技术进行评估选择适宜的技术,可较好地解决这种矛盾[5]。正因为如此,医学技术评估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并迅速传播。世界各地相继建立了国际性的医学技术评估机构。诸如,1985年国际卫生保健技术评估协会(theInternationalSocietyofTechnologyAs-sessmentinHealthCare,ISTAHC)正式成立,截止1998年,已有来自40多个国家的1200个成员单位[23]。1993年又建立了国际卫生技术评估机构网络(theInter-nationalNetworkofAgenciesforHealthTechnologyAssessment,INAHTA),目前有35个成员机构[11],而且还相继建立了其它的国际组织,包括卫生技术评估加拿大协调办公室(theCanadianCoordi-natingOfficeforHealthTechnologyAs-sessment,CCOHTA),该组织包含10个国家的技术评估办事处,还有为加强欧洲各国医学技术评估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的欧洲评估计划(EUR-AssessProject)[12]。在我国医学技术评估起步较晚。80年代引入技术评估的概念,90年代医学技术评估才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1992年4月和9月,卫生部先后在上海、杭州召开了“全国医药科技成果推广研讨会”和“医学技术评估高级研讨会”[6]。1994年1月,在上海医科大学(现复旦大学医学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医学技术评估中心,并同时出版了首期《医学技术评估》内部专刊。目前我国共有4家相关的医学技术评估机构,即医学技术评估中心(复旦大学医学院),生物工程技术评估中心(浙江大学),医学伦理学研究中心(北京医科大学)和中国循证医学中心(华西医科大学)[10]。
2医学技术评估的定义
医学技术(国外又称卫生技术,HealthTechnology),是指应用于卫生保健领域和医疗服务系统的特定知识体系,包括用于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药物、器械设备、医疗方案、手术方法、后勤支持系统和行政管理组织[10]。这里的医学技术是广义的,它不仅涉及到所有卫生专职人员应用的全部方法,还包括那些使卫生保健服务提供更加有效的后勤支持系统和行政管理组织。技术的用途也不限于诊断和治疗领域,在疾病的预防、筛查和康复中使用的技术也在其内。医学技术评估有多种定义,随着这个学科的不断发展,其定义也在逐步完善。1981年,美国国家医学技术中心将医学技术评估定义为“对医学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成本、成本-效益、伦理和法律方面的影响进行细致的评估,评估既包括对技术本身的评估也包含与其它竞争性技术的比较”[13]。1994年,英国国家卫生署(NationalHealthService,NHS)的卫生处进一步扩展了医学技术的内涵,定义为“医学技术评估是用来描述对各种卫生专职人员所应用的全部方法,包括促进健康的,预防、治疗疾病的,以及促进康复的和长期保健所涉及的方法的成本、效益和其它广泛影响的评估”。
同年,美国国会的技术评估办公室又提出另外一种定义,主要强调了技术评估的目的,即“医学技术评估是对一种医学技术、一组相关技术或与技术相关问题的结构化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所需的决策依据”。目前,国际上最通用的定义为:医学技术评估是一个涉及多种学科的决策分析领域,它评估医学技术在开发、传播和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社会、伦理和经济影响[11]。医学技术评估定义的不断完善,恰恰反映了这一新兴学科尚在发展中。
3医学技术评估的目的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HTA是一个决策分析领域,它通过多种途径辅助决策。
3.1为协调机构就药物、治疗方案或手术方法及其它技术能否进入市场,提供决策提据。例如为FDA提供药品和设备批准进入市场的证据。
3.2帮助医学技术的提供者和支付者,决定纳入卫生福利政策的医学技术,并确定合理的费用报销制度。
3.3协助临床医务工作者、医学技术提供者和消费者,做出卫生保健设施合理选择的决策。
3.4为医院、卫生保健网络和机构的管理人员,获得和管理医学技术提供帮助。
3.5协助政府卫生部门的官员,制订公共卫生计划。
3.6支持卫生保健产品生产者,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市场营销。
3.7制定医学技术生产、使用、维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3.8为政府官员制定医学技术创新、研究、开发、调控、支付和推广等方面的政策提供依据[7,10]。
总之,医学技术评估可为不同层次的决策者提供所需的信息,例如为单位、地区、国家甚至国际间提供决策依据。通过为各种决策提供信息,达到的最终目的是影响医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协助医学技术的选择,提高卫生保健系统的效率,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达到在最佳成本效益比的情况下提高卫生保健质量的目的。目前,循证医学发展十分迅猛,实际上循证医学也可视为是医学技术评估在临床领域的应用。
4医学技术评估的内容及类型
4.1医学技术评估的内容技术特性;临床安全性;有效性(效能、效果和生存质量);经济学特性(成本-效果、成本-效益、成本-效用和宏观经济学效应);社会适应性(社会、法律、伦理、政治方面的影响)[7,10]。
4.2医学技术评估的类型
4.2.1按照评估的内容范围可分为:全面评估和部分评估。前者是指一项技术按以上各方面均进行评估;后者是指对技术的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最常做的医学技术评估是部分评估。医学技术评估现状的调查发现,全世界的HTA组织均进行技术的安全性、效能、效果和成本的评估,最多的是对技术效果、效能,其次是成本、安全性的评估。
4.2.2按所评估技术的物理特性可分为:对药品,对医疗器械和设备,对医疗方案和手术方法,对支持系统,以及对行政管理机构的评估。调查发现在美国89%HTA组织评估器械和设备,85%评估医疗方案,74%评估药物。
4.2.3根据所评估技术的用途可将评估分为:治疗性技术的评估、诊断性技术的评估、预防性技术的评估、康复性技术的评估和公共卫生技术的评估。调查显示,全球89%HTA组织进行治疗性技术的评估,84%评估诊断性技术,63%评估预防性技术,53%评估康复性技术,27%评估公共卫生技术[9,10]。
4.2.4按照所评估技术的不同阶段来分类:新型技术的评估,已普遍接受的或标准医疗技术的评估,陈旧技术的评估。全世界93%的HTA组织评估新型技术,83%的组织评价已普遍接受的或标准医疗技术,仅有44%评估陈旧技术[9,10]。
4.3衡量健康结局的指标
要对一种技术的安全性、效能、效果等进行评估,首先要对这项技术所产生的患者健康结局进行研究,通过综合患者健康结局的改变来得出对技术的安全性、效能和效果等方面的评价。健康结局的衡量指标存在一个发展的过程。首先应用的是患病率和死亡率,是传统的结局衡量指标。之后,应用健康相关的生存质量指标(Health-RelatedQualityofLifeMea-sures,HRQL),其特点是反映了技术对患者及其他相关人群的多方面影响,常用于••慢性病治疗性技术的评估。最后出现了生存质量调节年(Quality-AdjustedLifeYears,QALY),它是一种结合了所获得(失去)的生存时间和生存质量的健康结局单位,其特点是可直接进行技术之间的成本-效益比较。以上是评价除诊断性技术以外的技术的健康结局衡量指标。诊断技术的评价更加复杂,原因是诊断性技术与患者的健康结局之间是间接关系,无法直接应用现有的健康结局指标来衡量诊断性技术的效果,其衡量指标包括技术能力、诊断准确性、对最终诊断的影响、对治疗的影响、成本-效益等[7]。健康结局的衡量指标还在不断发展,这也代表了技术评估的发展。衡量指标越全面,越能更好地对多种竞争性技术进行比较,从而挑选出最为适宜的技术。
5医学技术评估的步骤医学技术评估的基本步骤包括:
5.1确定评估的题目
5.1.1确定备选题目
备选题目的确定在较大程度上是由机构的任务或目的决定的。不过也有机构通过对机构成员进行调查来获取题目,还有的公司或组织通过对各种技术信息资源(新药和新设备数据库、医学/技术期刊以及其它出版物)的广泛查找确定备选题目。
5.1.2设定评估优先级这一步是对评估的备选题目进行挑选的过程,以定出最终评估题目。在设定优先级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对技术及其针对的健康问题、项目本身的一些限制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最常用的是定性的方法,目前也有应用定量的方法来确定优先级的。
5.2明确评估问题
明确要评估的问题是技术评估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步,它对以后的一系列步骤都有影响。开展一项评估要清楚地理解评估的目的和评估服务的对象,这需要评估小组不断地论证、讨论和澄清。明确评估问题要对所评估的健康问题、技术、评估所涉及的患者人群、医务工作者和卫生保健环境和评估内容进行说明。
5.3确定评估的机构
这一步主要是决定评估项目实施的机构。有3种情况:第1种完全由发起评估的机构本身来实施,这主要见于大型医院、主要的保险公司等。第2种情况是完全依赖专业医学技术评估机构,可免费或交纳一定费用获得评估结果。第3种情况是本身实施一部分,从其它专业机构购买另外一部分的评估结果。在决策时,要考虑所评估的问题、可支配的资金、可获得的专家资源、时间的限制以及其它因素,权衡本身实施和购买的比例。
5.4搜集可获得的证据
证据的收集是进行医学技术评估的重大挑战之一。证据包括涉及特殊评估问题的数据、文献和其它信息。文献的检索和相关信息的搜集,是一项成功的医学技术评估所不可或缺的。对HTA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种类繁多,包括期刊数据库、临床和管理数据的数据库、印刷版的索引和目录、政府报告和专题研究、专业目录/登记报告、公司报告和信息、研究/综述/Meta分析的参考文献、有关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以及同事和其他专家。要做到对一项技术的客观评价就必须获得广泛全面的资料,而许多有价值的信息不能从经典的信息资源中获得,我们称其为灰色文献。有关文章介绍,灰色文献可以通过查找行业和政府专题研究、专业机构报告和指南、市场研究报告、政策研究机构研究报告、专业委员会的即时出版物、会议记录等等来获取。在利用灰色文献时,一定要仔细地阅读、筛选,注意其权威性和准确性。资料证据收集的越全面,就越能避免出现片面性,这样评估的结果才能越客观、越全面、越有价值。
5.5新的原始数据的获取
通常情况下,收集的现存的各种信息可能对于评价一项技术还不够充分,需要一些新的数据来补充不足的证据,这时就需要进行新的原始数据的收集。但是目前大多数的HTA并不涉及原始数据的收集。新的原始数据可通过临床试验、流行病研究等方法获取。通过在评估中将新的原始数据和搜集的现有的证据结合,来更全面、有效地评价医学技术。
5.6证据解析
从不同质量、类型各异的科学证据中演绎出实质性的结论,这对于任何的HTA都是一种挑战。评估人员需要一种系统的方法,来慎重地评价每一条搜集到的证据的质量。总体上说,证据的解析需要3步。
5.6.1研究分类
原始数据的收集方法种类繁多,但是用不同方法收集的证据其价值也不同,例如前瞻性研究优于回顾性研究,对照性研究优于非对照性研究等。根据研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将所收集的原始资料整理成一个表明证据的表格,表格的项目涉及研究的设计(是否随机、是否是盲法、有无对照等)、患者健康结局衡量指标(患病率、死亡率、健康相关生存质量等)和推论的统计学指标(P值、可信区间等)。评估者通过它可以了解所搜集的不同研究的类型分布。
5.6.2证据评分
对证据的评分已经成为目前HTA的标准步骤之一了,但是不同的专业评估机构所用的证据评分体系不同。例如,美国的AHCPR认为对设计较好的随机对照试验的Meta分析中获取的证据最可信,证据的可信度最低的是病例报告和临床实例。评估成员可通过这些层次来对不同的研究分类,且对所得的证据进行分级。例如,AHCRP规定存在从Meta分析中得出的数据,定为一级(最强);而缺乏证据和只有病例报告、临床实例汇报的数据,定为四级(最弱)。通过对证据的评分可以使评估成员对证据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5.6.3选择证据
在证据评分之后,评估成员可以选择证据来应用于评估。在证据的选择上评估专家们尚未达成一致,有的专家认为除随机试验以外的证据都不可取,有些专家却认为那些可靠性较差的试验可以使用,可以通过给不同的权重来体现证据的级别。
5.7综合证据
由于证据收集的研究类型各异,而且每项研究的目的不同,所以就要求评估人员综合有价值的信息。综合证据的方法有:非定量的文献评述、Meta分析及其它定量的文献分析方法、决策分析、小组决策或专家咨询(consensusdevelopment)。传统定性的文献评述存在许多片面性,目前评估人员更加青睐应用结构化强、定量的、经充分证实的方法。
5.8形成结论和建议
结论是评估的结果,建议是在评估以后得出的意见、观点。建议比结论的操作性更强,它可直接用于临床和政策制定。由于证据的价值不同,结论的可靠性也就有相应的差异存在。目前,评估的用户对于明确结论强弱有确切的要求,所以评估人员可以利用以前对证据的评分来确定结论的强弱。结论的强弱也分为一定的层次,但是它是双向的,支持的结论由强到弱,反对的结论由弱到强。
5.9传播结论和建议
评估的目的是为决策服务的,如何将评估的结论和建议传播给需要的各种决策者,对于HTA的成功也是至关重要的。传播的计划主要涉及3个层面:目标人群、采用的中介和实施的策略。例如,AHCRP采用小册子向患者传播评估结论,用快速的参考指南、临床相关手册的形式向医生宣传结论,通过全面的报告传播结论给研究者和政策分析者。据1995年调查,全球95%的HTA组织通过在公开出版的杂志上发表文献传播结果,美国还通过研究所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如In-ternet传播[9,10]。
5.10监督HTA的影响
HTA的影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正像它评估的技术一样,技术评估也会产生预期的影响和未预料的结果。它受许多因素制约,包括评估的目标组织及该组织的法律性、契约性或行政性的义务,环境因素,评估结论、建议本身,评估结果的传播等。例如,AHCPR进行的绝大多数HTA,其结果直接应用于HCFA的卫生保险覆盖的决策。而有些设计良好或有权威性的随机临床试验的结论和建议却没有被采纳[7]。以上介绍了HTA的10项基本步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一次HTA都要进行所有步骤,它们可以实施其中的部分内容,且进行的顺序也无严格的要求,美国和中国都有一些评估实例可以证明这一点。[18,23]
6医学技术评估的方法
HTA方法可根据评估的内容来分类:
6.1功效与安全性的常用评估方法有,临床前期评价法、非正规的临床评价法、流行病学与统计学评价法、临床对照试验法与正规综合法等。
6.2生存质量的评估方法有,心理测试的健康指标测量和健康效用评价的方法。
6.3经济学评价方法有:成本分析、最小成本分析、成本效果分析(cost-benefitanalysis)、成本效用分析(cost-utilityanalysis)、成本效益分析(cost-effective-nessanalysis)、敏感性分析。
6.4社会适应性的评价方法有,无结构、半结构和全结构访问法、小组访谈法以及观察法等[14]。目前,评估的方法学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原因是评估的用户要求基于证据的评价、所得的结论要尽量减少片面性、要求尽量使用正规的定性和定量方法。同时还要求尽量缩短评估的时间、提高评估自身的成本效益,这些要求对评估研究者提出了新的挑战。最近,由于技术评估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需要交流评估经验和结果。在这种背景下,由EUR-ASSESS的方法学项目分组(ProjectSubgrouponmethodology),于1997年提出要建立一种为产生透明的、有力和有效的HTA所需的各种逻辑方法的经典结构。INAH-TA在2000年提出要统一和规范评估方法的议题。可见国际上的组织机构正在积极进行这方面的尝试[11]。
7医学技术评估的实施
7.1实施机构
医学技术评估的实施或发起机构种类很多,包括:调控机构,政府和私人支付机构,卫生职业组织,标准制定机构,医院、管理保健组织和其它卫生保健提供者,患者和消费者组织,政府政策研究机构,私人评估/政策研究结构,学术中心,生物医学研究机构,卫生产品公司,风险投资商和其它投资者。这些机构所进行的评估的目的、内容、方法各不相同。政府的政策研究机构进行的评价,是与国家层次上的技术政策的制定息息相关的;而卫生产品公司的评估可能是为公司的产品营销、公司的经济利益而进行的。
7.2实施所需的人力资源
在定义别强调医学技术评估是一个涉及多种学科的政策分析领域,而且在评估中使用的方法也涉及许多学科,所以就需要各种类型的专家来共同合作实施HTA。所需的专家有:包括放射、化验等在内的临床各科医生,医院、卫生组织的管理者,生物医学和临床工程师,药理学专家,患者,流行病学家,生物统计学家,经济学家,律师,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决策科学专家,计算机专家/程序号,图书/信息专业人员。对于一项确定的HTA,专家的选择要考虑到评估的目的、所评估的内容、可利用的资源等因素。
7.3实施的时机
实施HTA的时机很难把握,对于一项新技术越早发现它的不利影响,越早控制其传播和误用是评估人员所希望的,但是由于技术本身在发展、临床使用者的技术使用熟练程度在改变,使技术使用早期的评估结论可能产生偏差或错误。要避免这一点,就要对技术进行多次的HTA,不能只靠进行一次的HTA就盖棺定论[7]。
8医学技术评估的意义
HTA开展以来,是否促进了医学技术的合理使用和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呢?答案是肯定的。在临床方面,1995年加拿大魁北克的医学技术评估委员会就21份HTA报告对卫生政策和医疗费用的影响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除3份报告外,其它的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90年建议使用高渗造影剂来替代低渗造影剂,使医疗费用明显降低,净节约近1200万美元。对心导管再利用的建议节约医疗费用约600万美元,而取消术前常规胸片则节约了700万美元,并且,有关高档技术如器官移植、MRI等的HTA报告,对制定卫生政策和临床指南,以及合理配置资源均产生了显著的影响[16]。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分析了4种医疗方案,10年中:内皮细胞显影检查节约为1.3亿美元,精神分裂症的隔离节约为2.46亿美元,癌症病人的热疗节约为2.72亿美元,近视眼的角膜手术节约为4.77亿美元。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公共卫生学院对另外3种治疗方法进行的评估表明,10年节省为:家用氧气600-2000万美元,心脏起搏器的电化监测为0.87-0.97亿美元,风湿性关节炎的血浆提取疗法为100-150亿美元[6]。而且,有些HTA本身就可以产生直接的临床作用,即通过参与评估所进行的临床试验,直接使患者受益[17]。例如某些癌症和艾滋病患者,通过参与HTA的临床试验尝试先进的治疗方法,即可能会直接受益。在预防医学领域,HTA也起着明显的作用。例如加拿大一项有关乳腺癌普查的HTA结果显示,对于50-70岁的妇女进行普查其成本-效果最佳,这使政府改变了过去对所有育龄妇女进行普查的政策,节约了相当的卫生保健经费,优化了卫生保健系统[10]。1978年美国对肺炎球菌疫苗的成本-效果评价,发现成本-效果比最佳的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国会据此修改了老年保健法,规定从1981年开始给老年人接种肺炎球菌疫苗。1988年OTA发表关于在老年人口中进行青光眼筛查的报告。报告中指出,这种筛查成本高,效益不确定。分析结果表明,识别和证实1例青光眼患者的成本在2000-1600美元。通过对技术评估结果的应用,减少一些没有效果的或不必要的医学技术的支出。据报道,美国国家卫生保健技术中心对老人保健项目覆盖政策的咨询工作,使项目开支每年节省几亿美元[6]。总之,在选择适宜卫生技术、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和优化资源配置上医学技术评估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9医学技术评估的障碍
虽然总的趋势是鼓励广泛开展HTA,但是仍然有一些因素和情况不利于HTA,其中包括:
1)技术方面:存在对技术的盲目崇拜,尤其在美国一些人认为“技术是迫切的”,只要是新的就是好的,不管技术是否有效。还有一些技术权威人士在没有可信的证据情况下控制技术的使用。更有些人认为,技术评估的目的是阻止技术的创新和传播[7]。
2)医学方面:医生对于医学实践的惯性,他们习惯了长期形成的实践常规,其医学知识也已过时,且接受科学咨询的机会甚少,同时也缺乏对临床知识的批判态度,故产生了他们对旧的作法的惯性,这对于HTA结论的传播和利用是一种障碍[7]。再者,一些医生希望自己有选择技术的自由,不希望HTA来干涉他们的自由[19]。
3)商业方面:一些生物医学领域的企业认为,HTA限制了他们的医学创新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自由。他们一般通过法律程序来限制HTA。1997年加拿大的BMS(BristolMyers-SquibbCanadaInc.)药品公司CCOHTA来阻止其对该公司药品的技术评估报告的发表。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美国的Merck公司。目前国际的经济条例也对HTA是一种威胁,在经济条例中给予商业机构过多的权利。1998年WHO表示要关注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he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TRIPs)的有关问题。这些由商业目的引发的法律威胁,对HTA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包括评估人员在评估中将会过多考虑技术以外的社会因素,研究者、研究机构、出版商和基金组织不愿进行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评估等不利影响[20]。
4)资金方面:HTA的资金不足。一些医学研究人员不愿意将资金从基础研究转向HTA,还有一方面HTA要花费一定的经费用于应付技术生产商的[19,20]。总之,HTA的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并且这些困难正在扩大且还会出现新的障碍,HTA能否在未来顺利地发展,将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10医学技术评估的展望
关键词:政府绩效;综合绩效评估;审计委员会;英国经验
中图分类号:17239.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7)09-0113-05
一、引言
英国是当代西方行政改革的先驱,也是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应用最广泛、技术上最成熟的国家之一。广泛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创造一个“评估性国家”是英国行政改革的重要策略。近年来,英国在评估和提高地方政府绩效方面采取了多种新方案,其中一个重要成果就是由审计委员会开发的综合绩效评估体系(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Assessment,以下简称CPA)。自2002年首轮CPA实施以来,英格兰政府机构的服务得到明显的改善,CPA被认为是发生这一现象的重要催化剂。近两年来,英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运用CPA对地方公共实体开展绩效评估,并且将评估作为“赢得自治”(earned autonomy)政策的重要依据,CPA等级越高的地方政府将获得更大的自和灵活性。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修订,目前的CPA框架与2002年相比发生了很大的调整,但是国内系统介绍CPA的文献很少。由于CPA框架每年都有新的、甚至是重大的调整,使得国内的介绍明显滞后于CPA的发展。为此,本文将介绍CPA的产生与发展历程、2006年的最新框架,并且分析它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二、CPA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以前,除少量的审计以外,英国很少对地方公共服务进行大规模的外部检查。由于缺乏外部检查,某些服务领域(如住房)的重大绩效问题往往被隐藏起来或者没有引起重视。随着公共服务投资的持续增加,英国政府决定引入更广泛的审查机制,以确保政府设立的公共服务标准能够实现。1999年7月英国颁布了新的《地方政府法》,引入了最佳评价制度,明确了公共部门实现“最佳价值”。的责任,并且赋予审计委员会对政府机构进行检查的广泛权力。
审计委员会对政府机构的检查开始于2000~2001年度,当时的检查工作与审计工作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为了将二者更加紧密地结合,审计委员会于2001年冬季开发了新的绩效管理框架,即CPA方法。2002年初,政府同意审计委员会公开报告英格兰所有政府部门的CPA情况。通过这一框架把审计人员的意见、其它检查人员的意见,以及对环境、住房、文化服务的检查等诸多信息综合在一起,在第一时间提供对政府能力的判断,以改善政府对居民的服务和对地方社区的领导。
2002年,审计委员会对英格兰150个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single-tier councils and county councils)开展了首轮CPA,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在总结前几轮评估经验、两次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对方案进行了修订,提出了2005年至2008年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CPA的新框架,即“CPA-更困难的检验”(CPA-The Harder Test)。2006年,又在上年评估的基础上对方案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英格兰实行二级制(two-tier真)政府体制的地方共有238个乡郊郡区议会(non-metropolitan/shire districtcouncils)。2003年6月到2004年12月之间,审计委员会完成了对238个区议会的首次评估。评估中,审计委员会发现区议会的绩效和上层议会的绩效之间没有明显的关联,而且现有的评估方法忽略了一些地区因素,必须加以修订。为此,在2005年8月公布评估结果的同时了2009年区议会评估新框架的咨询文件,以广泛征求意见。
随着地方政府CPA的成功引入,政府在《2003年消防和救援白皮书》中提出了开发类似绩效评估框架的目标。2005年,审计委员会为英格兰的46个消防和救援机构开发并实施了CPA,并且对大伦敦当局(theGreater London Authority,简称GLA)和部分单独的职能实体进行了首轮综合评价,2006~2007年度,将开展对大伦敦当局的资源使用评价和发展方向评价。
随着时间的推移。审计委员会将不断地对CPA框架进行修订和完善。在接下来的两年中,CPA会继续关注那些绩效没有改善的政府以及服务绩效差的领域。到2009年,CPA将被新的地方服务绩效评估框架一综合领域评估(Comprehensive Area Assessment,简称CAA)所取代。
三、CPA的整体框架
1、CPA框架概述
CPA是审计委员会按照1999年地方政府法和2001年政府白皮书的基本方针,在原有的最佳价值体系及地方公共服务协议的基础上,为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区议会、消防和救援机构等公共部门专门开发的评价体系。其目标及要点在于:(1)建立明确的评价标准与服务优先顺序;(2)实施等级化、综合性的绩效评估,给出不同政府机构的绩效等次;(3)地方政府必须提供明确的绩效信息,让公众了解政府绩效的现状;(4)针对各级地方政府的优缺点,提供其所需的支持与相关信息;(5)给予高绩效的地方政府更大的施政弹性与自由;(6)给予额外的自由权力以支持地方优先服务事项的加速改进;(7)以精简及新的最佳价值框架来协助政府改善服务;(8)以强硬及提前介入来处理失效的政府或服务。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审计委员会设计了最初的CPA框架(见图1),其主要内容包括:(1)开展两个方面的独立评价,一是对目前服务绩效的评价,其绩效数据来源于绩效指标、检查判断、审计判断等多种渠道。二是对未来改善能力的评价,包括政府自我评估和由外部团队开展的综合评估两部分。(2)在前两项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对地方政府的总体评价,即给出不同的绩效等级。(3)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于众,并且要求地方政府及时制定出相应的绩效改善计划。
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完善,目前的CPA框架包括四个共同的组成部分:(1)综合评价(corporateassessments);(2)资源使用评价(use 0f resourcesaBsessMents);(3)服务评价(service assessments);(4)发展方向评价(direction 0f travel assessment)。但
是对不同的公共部门。如何评价这四个部分是有差异的。其中有些差异反映了不同公共机构赖以运营的法律框架的差异,有些差异代表了不同时期方法论上的差异。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2006年的最新CPA框架分为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CPA框架、消防和救援机构的CPA框架、区议会CPA框架三个部分。
从整体来看,CPA体系的产生是工党政府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改革等一系列行政改革的结果。伴随着英国政府公共服务改革自我推进体系的逐步形成,CPA也经历了从产生、实施,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作为公共服务改革方法中“由上至下绩效管理”(top-downperformance management)的典型范例,taJCPA体系的目标、设计思路等清晰地体现了公共服务自上而下的管理思想。
2、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的CPA框架。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的CPA整体框架由四个部分构成(见图2):
(1)发展方向评价。发展方向评价是关于议会是否履行其持续改进协议责任的年度评价,主要反映政府一年以来的进展情况。首先由各议会进行自评估,然后由议会的关系专员(Relationship managers)通过一系列关键调查项(Key lines of enquiry,简称KLOE)实施评价。该调查主要回答两个高层面的问题:(a)有什么证据表明政府改善了结果?(b)政府实施改进计划取得了多大的进展?
发展方向的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明显改善(4分)、适当改善(3分)、有所改善(2分)、略有改善或无改善(1分)。评价结果每年报告一次,位于CPA等级的旁边。
(2)资源使用评价。资源使用评价提供议会如何管理和使用财务资源的判断,每年进行一次。它强调议会要有合理的、战略性的财务管理,以确保资源能够支持优先发展的领域并且能够改善服务。资源使用评价包括财务状况、财务报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货币价值五个主题,由审计人员通过一系列KLOE,对各个主题的相关审计重点和证据进行调查,然后对每个主题做出1~4分的评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将五个主题的评价综合起来,生成资源使用的最终评分(评分规则见表1)。
资源使用评价有助于建立明确的、对议会的最低要求,以提供未来减少议会管制的判断基础。2005年地方当局和审计人员通过调查制定了评价基线,2006年将检查这一基线是否仍然合适:如果有变化则予以更新。从2006年开始,只有上一年度货币价值评分为1的议会才需提交新的自评估报告,其它议会只需提供反映其重大变化的信息。对其它主题,审计委员会并不要求提供自评估报告。
(3)服务评价。服务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它根据相关的国家服务交付标准对地方政府的服务绩效进行评价。服务评价涉及儿童和青少年、成人社会护理、住房、环境、文化、福利、消防等多个领域,其中儿童和青少年、成人社会护理与资源使用作为第一层服务,其它服务为第二层服务。如图1所示)。
根据评价机构的不同可将服务评价分为两类:一是审计委员会开展的服务评价。审计委员会每年通过绩效指标(PIs)和相关的服务检查,对环境、住房和文化等服务领域进行评估。每类服务的最终评分(1~4分)由绩效信息评分和检查评分按照一定的权重汇总后得出。此外,从2006年起,审计委员会将对负有消防和救援责任的议会开展相应的服务评价。二是由其它机构开展的服务评价。CPA充分考虑了其他地方政府服务检查机构的工作,由这些机构将相应的评价结果提交给审计委员会。例如:儿童和青少年的服务评价由教育标准办公室(OFSTED)提供,成人社会护理的服务评价由社会护理检查委员会(CSCI)提供,福利服务评价由福利欺诈检查机构(BFI)提供。
(4)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每三年开展一次,主要评价政府定义其需求、设置清晰的战略目标和优先发展领域、改善服务的能力,以及政府与其合作者共同工作的效果。综合评价包括五个主题:目标、优先排序、能力、绩效管理、成就。其中“成就”主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可持续的社区和交通,更安全和更强大的社区,更健康的社区,老年人,儿童和青少年。这五个主题的评分汇总规则与资源使用评价规则完全类似(参见表1)。
综合评价的KLOE主要针对上述五个主题。评价检查组由6人组成,其中包括一个同行的政府官员和一个同行议员(peer councilor)。2005年9月以来,综合评价与教育标准办公室领导下的儿童服务联合领域调查(thc Joint Area Review,简称JAR)同时实施,两者可共享相关的证据及判断。
审计委员会通过设定的规则(见表2)把综合评价、资源使用评价和服务评价三个部分结合起来,并评出相应的星级(0~4星共5个星级等次)。发展方向评价结果位于星级评定结果的旁边,用来说明地方政府在不久的将来改善其绩效的可能性。例如:在审计委员会的网站上,会用“适当改善并且显示为三星级绩效”,“没有改善且为一星级绩效”等话语来描述政府的绩效状况。
四、CPA体系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政府绩效评估是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与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从宏观的制度设计、中观的机制细化,到微观的实践操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英国的CPA体系既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又充满创新与活力,经过几年的应用及完善,其理论及实践价值日益彰显,为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1、法制化与权威性是构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重要前提。CPA能够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地方政府法》赋予了审计委员会检查英格兰所有地方政府绩效的广泛权力和绝对权威。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审计委员会拥有开展绩效审计的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客观、科学地设计评估体系和实施评估。针对郡议会、区议会等不同的政府层级,审计委员会开发了相应的评估框架,设计了评估及检查程序、评估结果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开展绩效评估及政府之间的比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导。
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缺乏战略规划、绩效计划和绩效报告的制度框架,以及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导,导致各级政府各自为政,绩效评估带有较大随意性,难以在政府系统全面推行绩效评估,也无法开展不同政府之间的比较。为此,必须加快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制化和规范化,选择恰当的绩效评估体系设计主体及评估主体,赋予其相应的权威,构建适用于特定层级或特定政府部门的评估体系。
2、开放性与灵活性是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基本要求。CPA是一个高度开放、透明、灵活的体系,主要表现在:(1)从评估体系的设计、到评估过程的实施、再到评估结果的公布,审计委员会都会及时在网站上相应的报告或文件。(2)在出台任何新方案或者对旧方案进行调整之前,会预先在网站上公布
咨询报告,征求各方的意见,如有必要还会进行多轮的意见征询。除此之外,审计委员会提供了一个完全开放的平台,任何时候、任何组织或个体都可就CPA发表自己的意见。(3)从2002年开展首轮CPA以来,审计委员会每年都会根据实施的情况、环境的变化,以及意见反馈情况,对CPA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的框架与2002年已经有明显的区别,到2009年,现有的CPA框架又会被全新的CAA框架所取代。
相比之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体系设计及运作过程大都是半封闭甚至是全封闭的,评估对象或公众缺乏发表意见的渠道,而只能被动地接受。评估体系投入使用后很少更新,即使有变化也只是局部的微调,绝不会有CPA那样的更新速度和力度。为此,必须加大评估体系的开放性与灵活性。
3、兼容性与质量保证机制是实施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基础。CPA的设计与实施始终注重与原有评估体系的兼容与接轨,并且充分借鉴其它机构的工作结果。例如:与最佳价值体系接轨,从BVPIs中选取指标及绩效信息开展相关的服务评价;由教育标准办公室、社会护理检查委员会、福利欺诈检查机构等机构开展儿童和青少年、成人社会护理等领域的服务评价;由地方政府与社区管理部(DCLG)开展消防和救援服务评价中的服务交付业务评价等。
审计委员会还设计了专门的质量保证框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例如: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且监控其工作绩效;与地方政府改进和发展署(the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Agency)合作,以招收和发展同行;定期检查并且寻求地方当局的反馈;按照“评分判断检查流程”(ScoredJudgement Review Procedure)开展四类评价,对每类评价都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如综合评价过程中的预评价分析、现场证据的收集、报告等。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规范化程度明显不足,评估活动分散在多种管理机制中,各地、各级政府的评估体系差别较大,有的简单沿袭原有的考评体系,有的则全盘否定原有体系而重构新体系,缺乏必要的兼容性与延续性。加上缺乏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使绩效评估难以收到实效,必须加以改进。
4、评估结果的公开与运用是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审计委员会非常注重评估结果的公开,CPA网站上会及时公布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报告、绩效指标、年度审计和检查信函、公共利益报告、关键调查项、审计人员的判断、综合评价、地区报告等多种类型的报告及数据,各个部门可以通过绩效记分卡随时查询自己的绩效状况及与其它机构相比较的绩效信息。完全公开的信息增加了政府的压力,也增强了公众和其他监督主体对政府的责任控制。在评估结果的使用上,不论评出的CPA等级如何,每个议会都要实施改进计划项目(program of improvementplanning),它包括:(1)议会自身的绩效改进活动。(2)由检查组、管制者和审计人员采取的行动。委员会和检查组会根据政府绩效等级重新平衡检查和审计项目,以减少对高绩效政府的检查。(3)中央政府根据CPA等级采取的行动。即根据绩效等级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自和灵活性,绩效越好的政府拥有越大的管理自。这些措施充分调动了评估对象提高绩效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