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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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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意见建议范文第1篇

一、提高认识,增加森林防火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如果发生森林火灾,不仅多年的造林护林的成果毁于一旦,而且将极大地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各村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抓好森林防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和全年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扎实抓紧抓好落实,努力完成2020年森林防火各项目标。

二、工作目标

基本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林区火源管理,切实做好人的防范工作,规范人们的林区野外用火行为,使预防和扑救的综合防控能力的提高。

具体目标。通过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和减少林火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确保我镇在2020年无森林火灾。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是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组织保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民委员会要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民兵连长为副组长,其余村组干部为成员的森林防火领导组,明确责任区域、职责和工作任务,各村要建立30—40人组成的扑火队,随时准备迎战。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季节和关键地区森林防火

我镇2020年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是要着重把好节日、春耕、清明、高温期及低温期及干旱高火险天气的林区防火关口;二是要突出抓好三个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阶段春季森林防火期,是林火易发季节,要依法从严治理林区一切野外用火;第二阶段秋季防火期和第三阶段冬季森林防火期,主要抓好林区火源管理;三是森林防火戒期(3—5月),要在高火险干旱天气及期时期、组织力量加强巡山护林检查密度,加大林区用火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千方百计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火灾是破坏森林的大敌,麻痹是事故的隐患,要树立森林防火常抓不懈的工作作风。

1.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

2.森林防火期,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3.镇资源所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边宣传边检查,促进森林防火工作。

4、镇广播站和村广播室要坚持每天三次以上宣传森林防火,警示全镇人民保护森林安全;

5.中心校、各村小要开设森林防火教育课以及小学生加强森林防火教育;

6.各村民委员会采取多种形式(如路碑、岩标、标语)、发放户主通知书,深入村民农户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特别是要落实对精神病人、痴呆病人的监护管理;

7.各驻村干部协助各村民委员会搞好宣传工作。

通过以上这些有力的宣传,提高全镇人民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四)狠抓火源管理,彻底清除隐患

现在正是春耕生产期间和上坟的时候,群众有在林区烧灰积肥,烧纸等风俗习惯,以及老弱病残人员、精神异常人员等低数不清、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林区常出现随意用火,所有这些都是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各村要在节日、春耕、清明和高温期及低温期高险天气时期采取过硬措施,广泛开展巡山检查活动,在森林防火期间,重点区域、地段和要道路口实行专人盯守。凡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用火的,都是违法行为,镇派出所、镇资源所要从严查处,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切实做到发生一案,重拳出击,坚决把违章用火杜绝下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防火意见建议范文第2篇

为加强管理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伤亡事故,现就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给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县是国家级、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县。冬春两季我县气候干燥,降水偏少,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同时,退耕还林工程、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项目的实施,使我县林地面积迅速扩大,且多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下可燃物增加,给林区带来极大的火险隐患,增加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各乡镇政府、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打造锦绣商城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好随时扑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扑火预案,周密安排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控制和扑灭。

二、强化责任,预防为主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监察厅、省林业厅于今年7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对各级政府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我县将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要部门要全力抓,层层分解任务,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采取积极措施,查源头,排隐患,抓苗头,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预防工作。各级领导,特别是扑火指挥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位置,周密安排,科学指挥,坚决防止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组织扑救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责任,防止多头指挥,保持政令统一。对森林防火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严格追究行政领导的责任。

三、宣传到位,警钟常鸣

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森林防火宣传,是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户主通知书、标语、宣传单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突出抓好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特别要加强对偏僻山区、林区的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在林区中小学全面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增强中小学生的防火安全意识。在进入林区的路口和风景旅游区,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粘贴各种宣传标记,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留空白,消除死角。

四、严管火源,消除隐患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重点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把野外用火管理纳入《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检查考核范围,实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严把申报、审批、监督、验收关,有效控制因生产性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对林区烧炭、烧窑等生产点登记造册,逐步建立用火审批和交纳防火抵押金制度,并建立联户担保责任制,确保各类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强化国家重点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责任,严格定期巡山瞭望制度,严密监控国家重点公益林区的火情火警。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国家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定期检查护林员的巡山日志,防止脱岗缺位现象发生。加强行政区结合部的火源管理,行政区结合部地理位置特殊,火源管理难度大,各行政区要建立联防机制,加大巡护和监测力度,广泛联系,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对“冬至、元宵、清明、五一”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必须加强火情巡查,对关键部位死看死守,逐步改革“元宵、清明”期间野外用火的陋习,防止人为火灾发生。严格检查进山入林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坚决管住火源,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章用火和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及时打击各类火灾犯罪行为。

五、加大投入,提高能力

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扑火机具、宣传标牌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组建县级专业扑火队伍,完善充实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扑火突击队伍建设,做到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直森林消防预备队、乡镇扑火应急队伍、村级扑火队的有机结合,形成就近、快速、高效的扑火力量。加强扑火队伍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作战能力,不断提高扑火效率,做到科学、高效、安全地扑救森林火灾。

六、严肃纪律,加强值班

森林防火意见建议范文第3篇

近年来,我市各地全面贯彻国家《森林防火条列》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认真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在遭受连续多年干旱,防火气候十分不利,防火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畜伤亡事故,火灾次数和损失呈下降趋势。但是,随着全市收缩转移战略的实施,森林草原防护面积的扩大和林草可燃物的超标,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防扑火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安全、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努力提升防扑火工作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防火组织机构。各旗县市区、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重点火险区要保证嘎查村有防火组织。县级防火指挥部要设一名专职指挥,苏木镇、重点火险区嘎查村要有一名副职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成自上而下精干、高效、协调一致的防火组织指挥体系。要加强县级防火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功能,建设现代化平台,为防扑火指挥提供保障。

(二)加强防扑火队伍建设。各旗县市区及苏木镇级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农牧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以及铁路和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专业、半专业、群众义务扑火队伍,重点火险区苏木镇、国有农牧林场至少要组建一支“521”特快扑火队伍。已经组建扑火队伍的地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充实力量,优化装备,强化培训和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综合作战能力。尚未组建扑火队伍的地区,要尽快组建。各类防扑火队伍必须接受当地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其机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强化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落实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防火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火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层层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做到单位负责职工,学校负责学生,街道负责居民,村委会负责村民,车站、旅客列车、公路客车、旅店负责旅客的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宣传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

(四)加强防火宣传基础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严格程序,构建和完善市县乡村宣传体系,要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宣传工作,明确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各地区要切实加大力度,强化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林牧区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行政区域交界处、交通要道、矿区、苏木镇、嘎查村出入口等关键地段,设立永久性的防火宣传碑(牌)或其它宣传设施。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在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发表森林草原防火专题讲话。电视台、广播电台、地方性主要报刊都要在固定时段或固定版面增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性宣传教育栏目。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播放录音、录像、组织防火文艺宣传队、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悬挂防火警示旗、刷写标语口号等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三、加大防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六)建立稳定的防火长效投入机制。按照森林草原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各旗县市区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为防火工作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要充分利用公益林管理站等有利条件,做到管护站即是防火站,护林员也是防扑火队员,并通过公益林防火补助资金,逐步为护林员配齐防扑火装备,提高作战能力。要加强防扑火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确保国家和地方投入的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发挥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防扑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探索火灾的有偿防控和救助模式,逐步建立起森林草原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

(七)狠抓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凡新造林地,都要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林牧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做到防火隔离带建设与造林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科学规划和设计防火隔离带,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按时完成开设任务,切实形成有效的防扑火阻隔系统。要注重城镇、林场、村屯等周边防火隔离带建设,避免家火上山、野火进村,火烧连营,全面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八)积极推进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扑火队伍装备配置,配备风力灭火机、2号扑火工具,通讯设备、GPS定位仪、运输车辆等必要的设备,“521”特快扑火队必须配备2台风力灭火机,1辆运兵车,5把2号工具,1部GPS定位仪和一部通讯工具。要逐步增加大型消防设备,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演练,提高扑火队员熟练使用装备的能力。各地要采取措施,建设好物资储备库,储备数量足够的防扑火物资,为防扑火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四、规范野外火源管理,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

(九)适时防火期公告。在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时期,各地要及时进入防火期,最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危险时期,各地要立即进入防火管制期。各级人民政府要适时进入防火期公告和防火令。我市规定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防火期,4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防火期。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防火期和期。

(十)强化预测预报和了望监测。进入防火期,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短期和中长期火险天气预报和火险等级预报,防火部门要依据预报制定火险趋势分析报告,要充分运用了望台、望火楼、地面巡护,检查外站、闭路监控系统等多种手段,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火情监测,遇有火情,要及时上报,确保妥善处置。各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对于卫星发现的热点信息,必须立即组织核查,在接到热点信息1个小时内将核查情况反馈到自治区防火办。

(十一)严格规范用火行为。要制定和完善火源管理制度,依法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用火行为。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确需进入的,要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向旗县以上防指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野外用火许可证,并由批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各防火检查站要配备专业人员,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严格检查,经批准进入防火区域作业和生产用火的单位、个人,要签订保证书,交纳保证金,自行配备扑火工具,指定专业人负责,严密防范。

(十二)突出抓好防范重点。对生态工程区、自然保护区、封禁保护区等关键部位和“清明”、“五一”、“国庆”节等关键时段必须增岗加哨,重兵投入,严防死守,要认真组织开展“三查”、“三清”活动,“三查”即查对火源管理工作是否做出明确安排部署;查火源管理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查火险隐患、漏洞和火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三清”即清山、清沟、清河套,对擅自进入和经批准进入,但违反防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上坟烧纸是我市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地要大力提倡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要严格按照“入口查,山上查,全面管、处理严”的火源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火源管理。

五、科学制定扑火预案,切实增强安全扑火能力

(十三)修订完善火灾扑救预案。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各级扑火预案,重点火险区要制定嘎查村级预案,市和重点旗县还应制定《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依据新的形势、新的情况,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预案要求必须做到四落实:落实交通工具,保持状态良好,统一调度;落实扑火队伍,防火期,地方各类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集中待命,强化实战演练,武警森林部队靠前布防,保证85%以上兵力在一线执勤,遇有火情迅速出击,就近扑救;落实扑火机具,购置、补充、维修和保养好扑火机具,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落实后勤保障,储备一定的粮食和扑火物资,保证扑火应急需要.

(十四)科学组织指挥。要进一步强化一线扑火指挥员的培训,特别是要抓好基层和重点防火地区指挥人员的培训,着重开展指挥调度、科学决策、安全扑火知识、技能和自救方法培训,使他们真正掌握安全灭火基本战术和火场组织指挥要领,杜绝盲目指挥、盲目扑救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要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设施和村屯安全置于首位,正确处理扑救重点与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关系,科学指挥、科学扑救。

(十五)及时妥善进行扑救。发生火灾时当地苏木镇人民政府或防火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扑救,需要支援的要立即请示,县级防火指挥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派出前线指挥部,调动队伍,组织指挥扑救。市防指要立即派出前指,靠前指挥,重特大火灾和危险性较大的火灾要立即按规定上报自治区防火指挥部。驻地、武警部队等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时,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火灾扑灭后,要留有足够的人员着守火场,经验收合格后报当地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重大以上火灾需要上一级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要严格执行火灾归口管理制度、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新闻报道规定。火灾必须由当地防火指挥部逐级上报,需要向国务院及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的火情,必须经由自治区防指按程序统一上报。

六、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意见建议范文第4篇

一、提高认识,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越来越明显,气候变化异常,不利气象因素对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我镇的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森林防火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村组、镇属各部门必须高度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切实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护林防火,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年我镇确定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是: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在扑火过程中不发生扑火人员重伤、死亡情况,确保重点林区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5‰以下。

二、建立健全各级森林防火组织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期,各村、组、各单位要立即成立森林防火组织,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三、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本村森林防火负有重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发生森林火灾后,立即组织扑救。

(二)认真落实辖区内各级、各单位的防火责任。村委会主任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镇、村、组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各村、组对辖区内的造林大户、果园(基地)、驻林区的施工单位等要签订防火责任书或下达森林防火通知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要求对其责任区采取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人员加强管护、宣传,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组建以民兵为主的义务打火队,对落实不到位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对林区的坟地要落实坟主责任,对痴、呆、聋、哑、傻、盲、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要落实监护责任。

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一)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宣传是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不懈的深入宣传,从而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宣传务必深入持久,做到家喻户晓。各村、组要充分利用宣传资料、标语、会议、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中学、中心校负责对全镇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继续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切实避免学生野外烤火、玩火、野炊、放鞭炮等随意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二)搞好计划烧除和防火隔离带铲除工作

对林区实施计划烧除和防火隔离带铲烧,是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中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产生了明显效果。各村、组要精心组织,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程操作,全面、彻底的清除林区和荒山荒坡林下可燃物,切实起到防止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火源管理,严查违章用火

近年来,我镇山火90%以上是人为因素引发。各村、组必须加强对林地边缘生产用火的管理。3月份前需野外生产用火的,必须办理林区生产用火许可证,镇林业站要派出巡山护林员监控生产用火,严防跑火引发森林火灾,生产用火当天由林业站报告区森林防火值班室;3至5月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春节”、“庙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必须加强巡护,开展防火检查;对放牧及其他入山人员要加强宣传教育,避免随意用火引发火灾。

(四)落实好森林防火专职巡山护林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充分发挥林区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建立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各重点林区村、组要充分认清施行“两项制度”的重要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抓好此项工作。

五、抓好扑火队伍建设,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森林火灾属自然灾害,突发性强,危害严重。因此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从容应对。各村民小组要组建20-40人以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各层次灭火队要专人负责管理,进行灭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镇专业灭火队要保证各种灭火机具的性能完好,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扑火命令后,专业灭火队保证十五分钟内出发,义务扑火队保证三十分钟内出发。

六、加强防火值班和指挥扑救工作

从年12月1日起,镇政府、各村、组恢复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专职值班。各村要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建立值班制度,镇森林防火值班室实行点名查岗制度,各村值班在岗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镇政府要落实值班车辆,加强值班调度,确保发生火情立即行动;各级值班、带班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扑救,随时掌握火情信息,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搞好火场后勤保障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一举扑灭,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七、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安全

安全防火是抓好森林防火的关键,是森林防火的首要目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做到万无一失。防火战线上的全体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扑救森林火灾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孕妇、儿童和十六周岁以下人员参加,扑救火灾中注意安全,切实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村、组、各单位对在林区的设施、设备、群众住房等必须进行检查,采取预防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山火进家”和“家火上山”,保障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强化责任,严肃森林防火纪律

各村组必须按照森林防火责任书上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年终镇党委、政府按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火源管理失控,火情频繁的村、组发生较大、较多森林火灾的村、组,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将要求其立即强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仍存在火情不断的村、组,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责成该村主要领导到镇政府就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谈话。

森林防火意见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森林;火灾成因;建议与对策

森林火灾会对森林境况产生恶劣影响,具体表现为破坏林分结构,改变林分密度和树种组成,缩短森林的更新周期。同时,火灾发生时产生大量烟雾,使森林系统和生态环境遭到毁坏,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要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美好的生态环境,必须全力以赴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 林场概况

贵州省扎佐林场(以下简称林场)位于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距省会贵阳市市中心34km,与修文县县城相距20km,地理位置为北纬26°5′~26°40′,东经106°33′~107°4′之间,东北与息峰县、开阳县相邻接壤,西南与乌当区、白云区毗邻,全场经营范围跨越修文、息峰、开阳、惠水4县及白云、乌当2区。林场始建于1958年,主要从事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以及森林旅游开发利用等工作。林场交通发达,境内有黔渝铁路、黔渝公路通过,贵遵、贵毕高等级公路在这里交汇,场内分支道路分布广泛,交通十分便捷,能充分满足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 森林火灾的成因

由于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森林中可燃物的类型发生重大变化,较以前相比,森林中可燃物大量增加,目前,森林中1hm2含有的可燃物量已经远远超过了发生特大火灾的临界条件。在此种情况下,一旦疏忽了防火管理,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其毁灭程度将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近年来,全球气温普遍升高,森林湿润度降低,很容易引起森林火灾。再加上森林火灾突发性强,森林中的枯枝败叶大量堆积,火势蔓延迅速,导致森林火灾的防范很难控制。

森林火灾中最易燃烧的物质,如枯枝落叶、地衣、灌木、乔木等有机物质,根据燃烧情况将其分为明火和暗火2种。明火是指有可燃物燃烧,通过挥发可燃性气体产生火焰,明火的可燃性物质占森林可燃物的85%~90%,森林可燃面积较大,自身热量消耗不到全部热量的10%。暗火是指无焰燃烧可燃物,不能分解足够的可燃性气体,没有实质性火焰,一般朽木和泥炭等产生的就是暗火,暗火可燃物的总量占森林可燃物总量的6%~10%。自然火源是指自然界的火源,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喷射的火星和火舌、陨石降落起火等,后两者发生的几率较小,自然火源中雷击火发生的几率最大。森林火灾由自然火源引发的较少,多数为用火不慎引起,95%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原因造成。人为火源分为生产性火源和非生产性火源,生产性火源包括烧荒、机车喷漏火、放牧、防火线;非生产性火源包括野炊生火、取暖、用火驱除蚊虫和野兽、小孩玩火、吸烟,也有人为恶意放火。

综上所述,应当严格防范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机率,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采取切实有效的森林火灾抢救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势,降低火灾危害已经成为全人类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共同努力的目标。

3 森林防火的建议与对策

3.1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通过张贴标语,深入民众走访做宣传,宣传火灾的危害性、政策性和警示性,提升民众对森林防火的普遍认识,让大多数民众清楚贵阳市森林防火期的相关规定。通过走村串寨做宣传,不仅让广大民众增长了知识,还深得他们的信任,同他们建立了良好的睦邻关系,为森林防火工作赢得人心。同时,进入校园宣传森林防火,通过讲座等形式对学生普及相关知识。最后,采取多种形式对林业企业的经营者培训森林防火知识。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主动参与到森林防火行动中。

3.2 强化联动机制,加强基层防火能力建设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必须形成广泛的社会意识。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学校、林区小企业以及村委会联系,并与他们签订联防协议。二是积极支持地方政府森林防火工作,主要通过向他们提供扑火设备,组织扑火队参加他们的火灾抢险工作等方式,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3 强化制度执行,及时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能及时通知到位,并布控防范,应急处置。二是高火险天气,在林区内设立防火守卡点,对来往行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携带火源或易燃易爆的行人做好台账登记。三是火险天气,要求管理干部分片负责联系指导,t望台9点前值守人员必须到岗,护林员9点前全部上山巡查,重点部位安排协勤。

3.4 强化设备检修,切实做到火险防范于未然,加大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力度

分场安排专业人员管理扑火设备,随时做好扑火设备检查检修,掌握扑火设备情况,确保扑火设备完好,以便火灾发生后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进行抢险扑救,有效降低灾害损失。建立森林防火的基金会,通过建设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同时,保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资金合理使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森林火灾发生重点地区应该加大对森林防火资金的倾斜力度,保证资金的充足。

3.5 积极修建森林防火隔离带

(1)有机结合防火道路,积极修建森林防火隔离带,以节约林地,降低修建成本,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方便灭火人员及时到达火灾前线。(2)有机结合林地生态旅游,修建防火隔离带,尽量降低对林区植被景观的破坏程度。在距离林场较近且人员活动较多的区域减少植被采伐,以保留生态观赏景观,一旦发生火灾,便于现场修建隔离带。(3)跟当地林场生产经营相结合修建隔离带,新建的林地要重视避开修建防火隔离带的位置,减少成本,在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的同时重视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