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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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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安全管理条例

水库安全管理条例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及2月19日全省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我市各类水库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水库安全管理认识。

各镇办、基层水利站与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及2月19日全省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宣传,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水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各类水库安全。

二、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镇办、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大坝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制,逐库检查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水库管理员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正在实施除险加固工程的水库要认真检查施工期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水库要坚决整改并督办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镇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管理单位要吸取新疆联丰水库、黑龙江省星火水库和山西省曲亭水库垮坝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各类水库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求不漏一库、不留死角,一库一表、逐库建档。各地排查人员要切实负责,深入实地,不走过场,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四、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水库安全管理条例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坝。所指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等建筑物。

第三条县级及以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是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省一级或以上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大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地(市)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00万至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县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万至10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大坝。登记结果应进行汇编、建档,并逐级上报。各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可指定机构受理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的汇总工作。国务院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的汇总工作,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已建成运行的大坝管理单位,应到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申报登记。没有专管机构的大坝,由乡镇水利站申报登记。

大坝注册登记需履行下列程序:

(一)申报:已建成运行的大坝管理单位应携带大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和申请书,按第三条的规定向大坝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申报登记。注册登记受理机构认可后,即应发给相应的登记表,由大坝管理单位认真填写,经所管辖水库大坝的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

(二)审核: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大坝管理单位填报的登记表后,即应进行审查核实。

(三)发证:经审查核实,注册登记受理机构应向大坝管理单位发给注册登记证。注册登记证要注明大坝安全类别,属险坝者,应限期进行安全加固,并规定限制运行的指标。

第六条已建成的水库大坝,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不申报登记的,属违章运行,造成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大坝失事后应即向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报告。

第八条水库大坝应按国务院各大坝主管部门规定的制度进行安全鉴定。鉴定后,大坝管理单位应在3个月内,将安全鉴定情况和安全类别报原登记机构,大坝安全类别发生变化者,应向原登记受理机构申请换证。

第九条经主管部门批准废弃的大坝,其管理单位应在撤销前,向注册登记机构申报注销,填报水库大坝注销登记表,并交回注册登记证。

第十条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的数据和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对大坝管理单位的登记事项进行检查,并每隔5年对大坝管理单位的登记事项普遍复查一次。

水库安全管理条例范文第3篇

一、明确水库保护范围。水库库区、水库枢纽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水库库区、水库枢纽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保护范围如下:

(一)水库库区管理与保护范围:水库设计洪水位(121.8米)线以内的水域和陆域为水库库区管理范围;自设计洪水位线顺坡向上延伸至分水岭为保护范围。

(二)大坝保护范围:背水坡坡脚向下游水平延伸100米,左右两端向外分别过山脊至背坝的槽中心。

(三)溢洪道、灌溉明渠保护范围:溢洪道两端自山坡开挖线起顺坡向外延伸30米、灌溉明渠自开挖线向外延伸1.5米,输水隧洞、竖井、闸门及其启闭设施周边向外水平延伸50米。

二、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禁止在水库库区、水库枢纽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淘金、葬坟等活动;禁止在大坝上垦植、放牧、挖坑;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行驶重型车辆、停靠船只和竹木排筏;禁止在大坝枢纽区游玩及下水库游泳;禁止擅自开启、关闭水库工程设施;禁止私自从水库中提水、引水或从输水干渠和输水管道中截水、提水、引水。

三、加强库区生态保护。禁止在库内炸鱼、毒鱼、围鱼、电鱼;禁止在水库水域内养鱼、钓鱼;禁止在水库集雨区域内进行规模畜禽养殖、大范围施用农药化肥、开荒和砍伐林木;禁止倾倒弃渣弃土、生活垃圾及堆放、填埋固体废弃物等;禁止排放或倾倒油类、酸液、碱液、有毒废液、工业废水和其他有害物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及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水库安全管理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水利工程 管理 问题 原因 对策

1 现状

对于水利工程而言,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使用是目的。“三分建,七分管”,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效益发挥以及工程的正常运行。在管理体系上,实行从中央到地方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分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业务管理部门两个体系。在法规建设方面,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水利工程管理的根本法规,并制订了相应的配套法规,如防洪标准》、《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水闸安全鉴定规定》、《《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等几十种法规和技术标准。在上述法规的规范和指导下,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及现代化的轨道。抓好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是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扩大再生产的关键。水利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质量。

2 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水利工程管理手段落后,技术水平低,影响工程建设及其效益的发挥

在管理“软件”上,无论是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还是除险加固安排与资金投入都需要对工程做出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例如,大量的水利工程年久失修,不少病险工程没能得到及时除险加固。在管理手段和技术方面,就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控)而言,目前的监测(控)覆盖范围及水平与我国水利工程安全和调度运行要求还很不相称,我国至今还没有一个关于工程安全监测和评价的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2.2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已建部分工程设计标准偏低,工程质量有待提高,不能满足防洪兴利需要

近几年一些大江大河的堤防工程普遍存在堤顶高程不足、堤身断面单薄、堤基渗涌严重等问题。以长江为例,98年洪水期间,仅中下游干堤就出现险情六千多处,高水位时,每天险情300余处。洪水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极其严重,据统计,1993-1998年,全国洪灾造成的直接经挤损失高达1万亿元。我国已建各类水库大坝八万六七多座,病险水库占40%左右。这些病险水库有的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严重影响其效益的发挥;有的带病运行,对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一旦失事,将会造成惨重损失。

我国城市建设发展很快,现代化大都市的污水排放及处理是必须解决的环保问题,尤其是工业化大都市。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落后于形势需要,有些大江大河至今仍无控制性水库工程,缺乏对洪水的调控手段,致使防洪处于被动局面。北方的干旱缺水严重影响人民生话和国民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也必须要有足够水资源作保证。我国修建了不少地面水库,可对资源丰富的地下水库的利用却研究的不多。我国在解决北方、西部的干旱缺水和生态恶化问题时,应结合地下水库的利用采取综台治理措施。

3 水利工程建设采取的技术措施

3.1崩岸预报及处理措施

崩岸形成的地质资料及河流地质作用分析、崩岸变形破坏机理分析、崩岸稳定性分析及评价研究、崩岸监测研究及预报技术研究、崩岸防治及施工技术研究、崩岸预警抢险应急技术及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3.2深覆盖层堤坝地基渗流控制技术

完善防渗体系、防渗效果检测技术,分析超深、超薄防渗墙防渗机理,开发质优价廉的新型防渗土工合成材料,开发适应大变形的高抗渗塑性混凝土。

3.3水利工程老化病害机理分析

水利工程老化病害机理、堤防隐患探测技术与关键设备、病险堤坝安全评价与除险加固决策系统、堤坝渗流控制和加固关键技术、长效减压技术、堤坝防渗加固技术,已有堤坝防渗加固技术的完善与规范化。

3.4水利工程监测技术

高精度、耐久、强抗干扰的小量程钢弦式孔隙水压力计,智能型分布式自动化监测系统,水利工程中的光导纤维监测技术,大型水利工程泄水建筑物长期动态观测及数据分析评价方法研究,网络技术在水利工程监测系统中的应用,大坝工作与安全性态评价专家系统,堤防安全监测技术,水利工程工情与水情自动监测系统,及高坝及超高坝的关键技术:设计参数的分析,强度、变形及稳定计算分析,高速及超高速水力学研究。

3.5高边坡技术研究

高边坡工程力学模型破坏机理和岩石力学参数研究,高边坡研究中的岩石水力学研究,高边坡稳定分析及评价技术,高边坡加固技术及施工工艺研究,高边坡监测技术研究,以及高边坡反馈设计理论和方法研究。

3.6碾压混凝土筑坝技术

对于碾压混凝土坝,涉及结构设计的改进、材料配比的研究、施工方法的改进、温控方法及施工质量控制;做好面板胶结堆石坝,集料级配及掺入料配台比的试验。做好胶结堆石料的耐久性、坝体可能的破坏形态及安全准则、坝体及其材料的动力特性、高坝坝体变形特性及对上游防渗体系的影响做好认真分析。另外水利工程抗震技术,工程地震反应及安全监测,震害调查,抗震设计,以及抗震加固技术应用。

3.7地下工程

地下洞室围岩加固机理及效应研究,大型地下洞室群监测技术研究,隧洞盾构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岩爆的监测、预报及防治技术以及围岩大变形支护材料和控制技术。复杂地质环境下大型地下洞室群岩体地质模型的建立及地质超前预报方法,不均匀岩体围岩稳定力学模型及岩体力学作用研究,围岩结构关系研究,岩石力学参数确定及分析研究,强度及稳定性准则研究,应力场与渗流场的耦台研究,大型地下洞室群工程模型研究,洞室群布置优化,洞口边坡与洞室相互影响及其稳定性和变形破坏规律研究,地下洞室群施工顺序、施工技术优化。

3.8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广泛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大坝注册登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投入政策和水利项目社会经济评价等,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实现良性循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是落实管理工作的组织保证。机构建立后,还必须配备一支有技术、懂业务的管理队伍,这是搞好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和决定因素。

水库安全管理条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小型水库;建设现状;存在问题;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V697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水库作为我国防洪保安工程体系与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在防洪、灌溉、供水、发电、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据权威机构调查,目前我国约有八万七千多座水库,其中小型水库八万两千多座,大多分布在农村。这些小型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受当时条件所限许多水库的建设水平都不高,大部分是小型坝,小型坝中90%以上是土石坝,而土石坝的寿命大约是50年,因此经过这么多年的运行后基本上都已是超期服役,大部分水库陆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病险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1 我国小型水库现状及存在问题

1.1小型水库建设现状

水库按照库容量大小,划分为大中小型。其中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到1亿立方米之间的为中型水库,库容在100万立方米到1000万立方米之间的为小一型的水库,库容在10万立方米到100万立方米之间的为小二型水库。据不完全统计,1980―2006 年期间,我国共有575座小型水库发生溃坝。其中,小一型水库88座,小二型水库487座,小二型水库溃坝占小型水库溃坝总数的84.7%。27 年间,小型水库平均溃坝为21.3座/a,其中1980―1989年、1990―1997年分别为29.2座/a 和27.3座/a,1998―2006年降至7.2座/a。

1.2小型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八方面问题:

一是小型水库大坝老化严重。因大部分小型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普遍存在大坝不够高,坝顶不够宽,坝体单薄,坝坡较陡,坝前无石护坡,坝后无排水设施等问题,一部分坝基不完整,甚至个别水库出现过滑坡、管涌和裂缝等险情。

二是溢洪道标准不高。大部分小型水库为开敞式宽顶堰溢洪道,是在原山坡上开挖形成,溢洪道无护砌,两岸及底部冲刷严重。并且,溢洪道不够宽,不够深,泄洪流量小,遇到特大暴雨时,水库最高水位接近坝顶,严重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

三是放水洞状况较差。大部分小型水库为矩形浆砌石涵洞或坝下直埋钢筋砼管道,采用锥形闸门或闸阀控制,一部分放水洞漏水严重,渗漏水不断带走或冲刷孔洞周围的坝体土质,造成坝体有空洞,导致部分坝体塌方;一部分放水洞进水口完全损坏,洞口,致使水库不能存水;一部分放水洞堵塞,失去放水功能;甚至一部分小二型水库根本没有放水洞。

四是水库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传统水库管理主要针对水工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管理范围小、面窄,且存在重更改大修、轻检查养护的现象;大多无相应的管理单位,更没有安排专人进行管护;一般无偿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用水,不收取水费,或者收得很少,水库运行管理费用无法解决;一些水库设施遭受人为破坏严重,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

五是水库管理单位安全应急管理意识薄弱。大部分水库管理单位对大坝安全应急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意识,存在麻痹侥幸心理,未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或编制不完善,也未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应急管理培训、宣传工作不到位,未开展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安全管理人员应急管理知识匮乏,保障工程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防范与处置水库突发性安全事件的能力较差。

六是“两项经费”不能足额落实到位。部分省份财政比较困难,资金缺口大,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难以按批复的数额足额落实到位。有些地方水利建设任务重,建设资金缺口大,不愿意调整支出结构,调剂部分水利建设资金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影响“两项经费”的落实,无法满足水库的正常运行需要。

七是水库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大多数水库工程地处山区,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较为艰苦,福利待遇差,经过长期培养、锻炼成长起来的业务骨干纷纷外流。一些不具备水库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水库管理队伍,致使部分水库管理单位长期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素质偏低、管理和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

八是水库确权划界工作进展缓慢。水库管理范围跨行政区域、水库周边土地权属复杂、缺乏专项经费等,使水库确权划界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水库虽然已完成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勘界工作,但一直未能取得土地使用证,导致工程管理难度加大。

2 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多年工作和理论研究经验,提出以下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2.1加强小型水库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国小水库数量多、战线长、工程分散、工期短等不利因素,加强统筹规划,可续编制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四点:一是认真开展水库工程情况调查摸底。大坝的安全状况排查结论是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开展除险加固的重要依据。大部分小型水库在建库时,缺少流域、坝址区地形资料或当时地形资料精度不够,有的水库运行多年,淤积较为严重,流域植被和地形发生变化,或由于人类活动、流域综合治理、修建调水工程等,改变了原有的控制流域面积和下垫面条件,各地政府及水管部门必须在实施水库加固前对流域面积、库区地形、淤积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测量并复核,结合本地实际摸清水库存在的工程隐患,为开展除险加固提供有效依据。二是分层次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首先,建议做好大坝修复工作,针对各地大坝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其次,建议做好溢洪道的开挖调整工作。按照洪水复核的最大泄洪流量,确定溢洪道宽度和最大过水深度,以此来测算溢洪道底高程及宽度。对抗冲能力较差的溢洪道进行护砌,保证溢洪道安全泄洪,以确保大坝安全。第三,实施放水洞改建加固。针对放水洞的不同型式及问题的严重性,采用相应的加固方案。对于水库无放水洞、下游有自流灌溉功能的,采取新建放水洞方案。第四,做好水库配套设施建设。水库对外交通道路和通讯设备,是抢险工作的根本保证。它能使抢险物资和人员送达水库,险情、灾情能及时向上级汇报,避免出现重大的灾害事故。为便于工程管理及防汛抢险,建议每座小型水库建管理房2间,并增设大坝照明设施,配置通讯设备,拓宽防汛交通道路。

2.2加强小型水库工程管理

一要完善管理机构和体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议各级政府都要在乡镇(街道)、街道成立专职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划定相应的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且管理体制和标准应尽可能地量化,便于定岗定责。二要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水利法规的颁布实施,为管好用好水利工程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政府、水利部门及水管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水利工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要努力发展多种经济。建议根据小型水库工程的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相关产业,逐步摆脱单一依赖农业灌溉用水收费维持运转的状况,建议利用水库或渠道的水头落差进行引水发电,建设相应规模的小水电站,与当地电力并网供电;适合发展种植、养殖业的小型水库要发展经济林,同时利用水库进行养鱼、养鸭、养鹅,水库区周边可养鸡、养猪。至于发展经济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争取国家投资、自筹、银行贷款和个人集资等多种方式筹集。通过发展经济,增强水管单位的经济实力,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水管人员的待遇,确保水管人员队伍的稳定。

2.3加强小型水库日常管理

一是提高小型水库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要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组织对水库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水库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推行小型水库管理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制定资格准入条件,逐步实行小型水库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建立小型水库调度运用和应急管理机制。水库管理单位应制定并不断完善防洪预案,及时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和年度调度运用计划,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保证水情雨情信息和通信的及时、畅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水库调度规程和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保证调度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水库调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调度规则的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水库应急管理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制定和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要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络和预报预警机制,确保水库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四是巩固水管体制改革成果,狠抓“两项经费”落实。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继续加大落实小型水库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的力度,巩固水管体制改革的成果。如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回头看”、专项抽查等活动,摸清现状;调整水利资金使用结构,保证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加强与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创新经费投入渠道,争取财政予以补贴或转移支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