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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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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

农村市场化范文第1篇

河北省地处华北北部,环绕津京临渤海,2005年GDP为10116.6亿元,在全国位居前10名,为投资驱动型经济,市场化总指数为6.39,全国排第10位,因此在华北地区具有代表性。

一、购买力分析

河北省在GDP突破千亿元大关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总体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唐山、石家庄、秦皇岛、廊坊四市,人均GDP在1万元以上;第二层次是其余各市,人均GDP在6000元~10000元之间,200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2.9亿元,同比增长15.8%,是历年最高水平。从以上数据看河北省的购买潜力和购买能力总体较高。1999年——2003年GDP平均增长率为11.68%,2004年1——11月农村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8.6亿元,同比增长15.2%,但从变化趋势看2000年以后,零售总额增长率基本在10%稍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开始减弱。城乡的消费差别没有根本改善,城乡购买力差距较大,农村购买力增长缓慢,

2003年人均纯收入2881元,人均现金支出1820元,增长15.9%;按恩格尔系数40%计算,每个农民食品支出大约在800元左右,其他支出主要发生在居住,增加4.13%,医疗增加7.44%,服装和家庭设备分别减少2.76%和0.44%,再加上生产消费支出,可以看出农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没有根本性改变和提高,支持高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不是农村而是城市,因为热点商品销售有餐饮、旅游、文化娱乐等服务型消费,教育、休闲、娱乐的支出加大,住房、汽车、通讯、餐饮等热点商品销售活跃。1-12月份,全省限额以上贸易业16种主要消费品14增2降,其中通讯器材类增长115.9%,增幅居各类商品之首,家具类增长43.1%、汽车类增长34.3%、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4.6%、金银珠宝类增长22.7%、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22.0%、化妆品类增长21.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1.7%。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带动了建筑装潢、家具、空调、彩电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显然这与农民的消费支出不相吻合,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传统消费仍占农村消费的主导地位。

二、交易成本分析

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市场的是企业而不是政府,企业能否把农村市场做大、做好,还取决于企业究竟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多少成本去占领农村这块容量很大的市场,因此农村市场的交易成本是制约农村市场的重要因素,由于物价、地理和心理三大因素使得农村市场的交易成本高于城市。

首先是物价因素,2003年以来物价水平在高位徘徊,2004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4.4%,特别是前三季度,价格总水平持续攀升,最高月份达到6.3%,是近年来涨幅最高时期,上涨较多的是食品类、居住类和农业生产资料类。高价格必定降低本来就不高的农村市场购买力,企业要想实现一定数额的交易量必然要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例如,越是低收入阶层对价格越敏感,而且价格弹性较大,但是降价就意味着企业利润空间降低。另外在高价格环境下企业要促成交易就要加大沟通支出,企业在城市的沟通手段往往不适合农村,许多国内大品牌企业进军三四级市场时不考虑其产品所针对的目标消费人群,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地迷恋广告。然而,打完广告后会发现,三四级市场消费者对广告的敏感和认知率要远远低于大中城市。

其次相对分散的市场分布滩薄了农村市场的购买潜力,农村市场看似水很深,但这指的是总量,不是任何地方风吹草低都能现牛羊。

四、五级市场的差别不比

二、三级市场小,在县级市场差别非常大,终端网点的规模和促销差距很大,因此加大了分销成本,特别是在交通不发达的地区,

四、五级市场很难取舍,集化效果较好的乡镇具有相当的购买力;自然村的差距就更大,人口达到五千人以上,相当于城市的一个社区,有的则不足一千人,而与县、乡(镇)或其他自然村距离比较远,做这种市场难度很大,同时必须付出高成本。一般来说,在县城设立办事机构是各大品牌厂商的底线,以前三株,红桃K等企业曾在乡镇设立办事机构,但都失败了,原因是超过50%的专卖店年销售不能平衡其店面及人力成本的分摊。

第三是心理因素,由于地理分布广泛,农村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差异很大,以吸油烟机产品为例,工薪阶层占30%左右的县具有一定的购买力,但乡镇和农村几乎没有市场。因此,企业很难进行集中市场运做和差异化市场运做,如果采取无差异市场营销,企业成本降低,但又不能满足需求差异较大的农村市场;如果采取目标市场营销,目标市场又如鸡肋,特别是

三、四级市场,消费行为的“跟风”特征明显。三四级市场并不是一波清水,县城的背后是乡镇,乡镇背后是更广阔的农村,对于习惯在城市精耕细作的企业来说,农村市场尤其深不可测。因为农村每天都在迸步,这种进步包含着消费心态和市场空间的多重变化,可谓是“早一步死,晚一步迟”。

三、发展趋势分析

以上分析了农村市场的不利因素,但从河北省的发展趋势看华北农村市场正处在转型时期,仍蕴涵巨大商机,主要表现为一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指导下和“三农”政策的支持下自2005年下半年农民纯收入持续增长,2005年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2.3亿元,同比增长15.2%,农村家庭消费开始向千元、万元级消费品迈进。与此同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市场的法规制度。

其次,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人口和产业的极化作用逐渐显现。河北省目前城市化水平为33.51%,按国际预测标准,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如果以国外处于同等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1.5%的速度来计算,在未来20年内,河北省城市化水平有望达到60%左右。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势必改变农村的人口状况,其结果是购买力和消费结构的根本改变。

农村市场化范文第2篇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

1997~2000年四年间,农民收入增速持续下降,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整个农村经济似乎已经不再像早年那样充满活力和生机。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显著扩大。2000年,二者差距为1∶2.79。如果考虑到官方公布的农民收入数据至少有20%的水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基层干部都认为水分远不止于此),而城市居民还享有农民无法享受到的多种福利,如福利住房、公费医疗、单位发放的实物收入等,那么,差距将会更大。世界银行(1998)在一份报告中认为这部分福利应达到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4左右。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估计进行调整,真实的差距有可能达到5∶1。这一差距,按照国际标准衡量是巨大的和少见的。在同一报告中世界银行还指出:“36个国家的数据表明,城乡之间收入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在绝大多数国家,农村收入为城市收入的2/3或更多一些。”我国的情况已经远远超过这一标准。

这样的一种态势,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和农村,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非常不利。因而农村改革和政策的目标自然而然地就锁定在增加农民收入上,并且要真正建立起一种具有良好特征和效能的农业发展新模式,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当然,把增加农民收入确定为核心政策目标并非2001年的转向,按照会议文告或政策文本理解,过去的几年都是如此。但问题是情况每年都不见好转,无疑会影响人们对政府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的信任,这等于在给政府持续增加压力,并在强化着改革的动力,促使甚至迫使政府去解决过去改革中遗留下来的制约农民增收的深层体制问题。  所以,  到了2001年,一些过去改革中遇到的堡垒开始被攻克,某些体制上的胶着状态也开始被打破,比如粮食流通体制、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都说明这一点。这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动强制实施机制”(刘易斯,1965)。

  二、改革的市场化取向

由于中国农村问题的根源性原因在于外部的不利经济环境,所以宏观层面上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宏观政策的调整牵涉到复杂的因素和利益关系,决策者面临着巨大的约束,甚至对成本——收益的计算,就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以至在2001年,宏观政策层面上的变化还只是意向性的,尚处于具体方案探讨和形成阶段。这一年所发生的旨在促进农民增收的体制和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农村经济内部,而检视其主要内容,可以发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显著加强,在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改变了以往“渐而不进”甚至发生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倒退的局面。2001年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道路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一)产品市场:攻克市场经济中的计划“孤岛”

1.粮改:放开销区。1998年,在粮价持续低迷,国内粮食企业亏损严重,收购资金被大量挪用的情况下,我国实行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粮改,这个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自身逻辑性,对保护农民的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远远超过了设计政策时的预想。面对粮改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政府就一直在调整完善原来的粮改方案。到了2001年,原来的制度微调终于引发实质性的改革,其基本内容就是在销区放开取消农民的粮食定购任务、放开市场、放开粮价、放开经营。当年年初国务院决定浙江率先进行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到了7  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的粮改思路,将所放开的销区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包括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江苏、北京、天津等在内的8个省区。《意见》还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这一情况说明,经过几年的曲折徘徊,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重新回到了市场化改革的轨道——这是2001年农村经济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

考察粮改历程,可以发现,如何平衡市场调节和政府控制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我国政府对非谷物食品诸如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等的干预相对较少,并且形成了较为繁荣的竞争性市场,但粮改却一波三折,进展缓慢。我国有强大的政治管制能力,也有依靠行政手段动用和管制粮食资源的传统和丰富经验,而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调控和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却显得不足,所以当市场化改革遇到较为急切的情形时,往往倾向于回过头来使用过去的手段,从而使得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控制却时隐时显,挥之不去,导致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成果与人们的预期相差较远。所以,2001年放开销区的改革,尽管仍是过渡性的方案,但它的明显的市场化取向却是来之不易的。

2.棉改:一放二分三加强。与粮食流通相比,棉花流通中垄断色彩更浓,存在着更多的弊端。鉴于此,2001年7  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打破经营垄断,鼓励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调控效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棉花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这个决策标志着中国棉花收购市场已完全开放,政府对农民进行硬性收购的作法正在逐渐取消。

  (二)要素市场:触动计划经济的残余——户籍制度

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横亘在城乡之间40余年的户籍制度藩篱终于开始松动,并在一定范围内被拆除。2001年年初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2001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始以两万多个小城镇为重点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在小城镇拥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小城镇户口。2001年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明显突破的一年,不仅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而且一些大中城市也开始了放松对农民转换为市民的控制条件。这些变化说明,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是大势所趋,存在了40多年的户籍制度已经走向了瓦解之路。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界限,逐步消除政策制定中的城市中心主义倾向,促进城乡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合理有序地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它将有助于形成城乡互通的要素市场,推动城乡之间的经济融合,并带来社会结构、文化等方面的深刻变化。

  (三)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更多方面的进步

1.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我国农村经济信息、传播的覆盖面狭窄,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市场供求、科技等方面的信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些年的实践说明,由于信息滞后和不准,极易一哄而上、一哄而下,造成市场均衡的脆弱性和市场进入的盲目性,农产品的价值无法实现,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针对这种情况,2001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了“信息服务行动计划”,这必将会促进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2.农业质量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引起高度重视。大量存在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已经对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障碍,既影响了农民的收益,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直接损害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削弱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2001年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联合有关部门启动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要求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为目标,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这说明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加入WTO后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  我国已经开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正在实现从Food  Security(食物安全)到Food  Safety(食物卫生安全)的转向。

  三、绩效和可能性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制度是内生的,并且是决定经济绩效(Performance)的首要因素。最近几年,农民增收形势严峻,  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也即农民增收重在制度创新。按照本人的理解,制度本身不能增加资源禀赋,但可以改变生产要素配置的环境和相对价格,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效率。

2001年我国在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中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尽管新的制度或做法本身还需要完善,对制度绩效的判断也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但是,我们已经可以感受到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某些变化和成果,并且由此强化对中国农村未来发展的信心。其中,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放开销区的粮改方案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初步实现了粮改的目标。特别是在最早进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浙江省,农业资源配置和粮食经济的运行发生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出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局面。浙江的变化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定购”到“订单”,确立了新型的粮食产销关系。  全省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和99  万户农民签订了粮食订单,订单数量高达6.4亿公斤,相当于2000年全省粮食订购任务的55.7%。省内不少地方对优质品种粮食实行优质优价,因而调动了农民种植“高效粮食”的积极性。

(2)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口粮批发市场,金华、衢州、嘉兴等饲料粮批发市场,沿海港口粮食进出口中转市场,三个层次分明的粮食市场体系已经形成。同时,粮食市场主体日渐多元化,省内各级粮食批发市场从事粮食经营的非国有企业已占到80%以上。

(3)从自求平衡到优势互补,促进了农业区域结构的优化。  全省进一步调减了粮食播种面积(早稻种植面积调减了34%),扩大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和出口农产品生产。随着浙江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国内一些粮食主产省纷至沓来,省际间粮食购销合作得到迅速发展。浙江已与黑龙江、湖北、江西等产粮大省签约,成为粮食购销“合作伙伴”。省际间的粮食购销合作已从传统的粮食买卖向建立基地、组建股份制公司、创办市场等多种合作方式转变。

浙江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全省涌现出了300多个万亩以上,总面积700多万亩的效益农业产业带,提高了农业的效益和农民收入。2001年前三季度在全国农副产品出口负增长的形势下,浙江农副产品出口同比增长了14%,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增长了10.1%。浙江粮改的成功,充分说明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有效性,说明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市场化改革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因。

  四、进一步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农村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迄今已经有许多说法和共识,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今后市场改革还需要对以下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取得实际效果。

1.加快土地市场化流转。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土地的流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就在于它能够使稀缺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显然不能把最稀缺的土地资源排斥在市场之外。我国的农地制度首先要强调“稳”,但也要“活”,不能因为强调稳定而扼杀了流动。最近一些人士过分强调“稳定”,是一种僵化的观念。在产业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和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今天,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已经大为削弱,相当多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并没有许多官员和学者想象的那样强烈,有些地方农民种地亏本,出包土地还得“倒贴皮”,也足见土地保障功能的沦落。所以,今后的农地制度改革应当赋予农民以更大的土地处置权利,以期促进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形成现代农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的效率,同时为农民的就业转换和产业扩张提供资本。在土地的利用上,家庭经营具有恒久的活力,因为它适应农业的产业特点,而与农业生产力水平没有太大关系(即可以适应不同层次上的生产力水平)。但是,家庭经营不一定非得建立在平均主义的承包制基础之上。

2.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放开销区的粮改方案是一个过渡方案,粮改涉及到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约束条件,需要有一个过渡时期。但是,这个过渡时期不应该太长,而是要加快实现全国范围的粮食购销市场化。

从理论上讲,一项改革成功与否,固然和原有体制的性质以及改革所设定的目标模式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过渡过程本身,即寻找成本较低、以至成本最低的改革路径,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盛洪,1991)。浙江的改革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帕累托改进,即使是国有粮食企业在改革中也没有明显受损,因为在放开之前,浙江粮食的集市贸易仍然是活跃的,其国有粮店和大多数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经过改制(拍卖、租赁),几乎清一色由个人或合伙经营。这就是说,在正式放开之前,竞争性的市场已经在事实上存在。现在等于承认了多主体存在的合法化。

2001年的粮改之所以只放开了销区而不是全部放开,一个重要的原因同样是要降低改革成本,避免不确定性和可能的混乱。粮改的下一步必然是要把局部改革成功做法推向全国,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以防止政策偏差和化解政策风险。

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控制,增加服务。加入WTO后,  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我国需要按比较优势的原则调整农业结构和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然而,必须明确的是,比较优势的发挥要求有一个高效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

如果说像放开销区之类的改革是立足本土的内源式的主动改革,那么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就是“冲击——反应”式的被动改革(依靠政府自身有意识地主动改革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可以说,WTO  给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多方面的冲击,其中最大的冲击也许就是对政府管理体制的冲击,而这个冲击实质上是我国加入WTO最大的好处。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减少控制,增加服务”。减少控制,就是要求政府部门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逻辑,来调控和管理经济,而不是简单地靠权力的流通和行政命令;增加服务,则是要求政府部门根据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要求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诸如信息服务、技术指导、信贷便利化和风险保障、环保和生态建设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增加农民的获利机会,减少市场风险和国际农产品的冲击。

对于加入WTO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这个问题的重大意义,  我们应当有更充分的认识。我以为,这项被动性的改革将带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广泛进步,对中国的民主进程和现代化事业将会做出重要的贡献。需要指出的是,这项改革将对改进中国的文官系统和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大有裨益,也将提高对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具体而言,在现代政体下,行政管理机构是庞大的组织,它执行着一种关键性的政治功能,即在各种具体情况下执行政策,因此,一项政策得以贯彻到什么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长官对它的解释,以及他们实施该项政策的兴趣和效率。长官们是墨守成规,调和折衷,用标准的手续和大而无当的陈辞滥调来庸庸碌碌地处理问题,还是善于思考,密切关注现实,在变化着的事实前勇于尝试和创新;是一味地迎合上级,玩弄权术,在政治市场上钻营,还是高风亮节,实事求是而又体恤民情,那将对政策实施的程度和效果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此种影响自古而然,于今尤烈,因为现代社会是更为复杂多变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奥尔森(1982年)把当今时代称为是“执行权统治的时代”。

过去,我们的一些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不是没有被执行,就是在执行中走了样,政策执行起来总会遇到许多牵制和障碍,以至最终取得的成果或节外生枝,或适得其反,往往不尽人意。在WTO的冲击下,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政策好,执行难”问题。

4.加快建立国家农业支持政策体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向农业和农村经济适度倾斜。在国际上,美国、欧盟、日本等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巨额的补贴,以期改变其相对于其他部门的不利地位,保证务农者与其他就业者大致相当的收入水平。我国现存的农家经营规模十分狭小,劳动生产率很低,加之买方市场条件下农产品的价值实现较之其他产品更为困难,风险更大,所以非常需要政府的支持。

现在,我国农民又面临着贸易自由化的冲击。按照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市场、降低关税,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国内农业发展政策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我国的农业国际竞争力。其中,很关键的就是要用足“绿箱”政策(《农业协议》第6.1条),  用好“黄箱”政策(第6.2、6.4、6.5条)。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大的政策调整空间,需要细致深入研究,有必要借鉴国际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经验,设计和构建合理有效的国内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比如,日本为应对WTO  冲击,设计制定了“稻作安定经营对策”、“生物系特定产业技术研究推进计划”、“农业转作支持政策”等一系列非常细致周密的政策措施,对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在设计应对WTO  冲击的政策过程中表现出的认真态度和务实精神很值得有关部门和人士学习。

加入WTO后,  建立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必然涉及到宏观政策的调整。最近几年国家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开拓农村市场方面的效果非常有限,现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应与应对WTO的冲击、  建立国内农业政策结合起来,向农业和农村经济适度倾斜,在更加协调的宏观经济增长的范围内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给予更大的支持。这不仅是公平的需要,更是效率的需要。当前广大农民由于收入增长缓慢,已经限制了其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支出,他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面临着较多困难,甚至急需要用钱,因而有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如果国家能够设法让他们增加一些收入,可能很快就会转化为最终消费需求,拉动投资需求(特别是乡镇企业的投资需求),形成整个经济发展的良性机制。

【参考文献】

[1]刘易斯,1966,《发展计划》,何宝玉翻译,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2]世界银行,《共享增长的收入》,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

[3]李成贵,  “国家干预下的农地有限私有化:一种有选择的激进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卷。

农村市场化范文第3篇

从1994年以来,中国金融市场已经初步建成以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相互并存的组织体系。随着我国经济与金融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市场也向更为广阔的空间成长,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阶段,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暴露出诸多现实性问题。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低质现状已严重制约着本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垄断严重;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不足;农村信贷资源萎缩;农村金融市场价格被扭曲;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农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逐渐向商业化和集约化改革,实行在农村地区撤并机构、减少网点的措施。农户和农村经济发展与信用社的服务手段及方式不相适应;小额信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户贷款,但显著减少了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而且由于农户小额信贷的交易成本较高,贷款额度较低,贷款利率封顶等情况,信用社发放小额信贷的积极性并不高。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大部分亏损,其无能力向农户提供贷款,我国人民银行所发放的支农再贷款相当于杯水车薪,广大农户还是只能够寄希望于民间借贷。政府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无法真正到户等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实现扶贫帮困的美好初衷。农村正规金融市场贷款难问题在制约农村金融市场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严重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二、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

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路径取决于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选择。成长模式的选择要依据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来做出理性决定。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

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简称内生成长模式,是在农村经济体系中凭借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内生演化而来的一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在刘易斯古典模型中,欠发达国家的农业部门仅仅能够维持生计,并不能够充分发挥资本形成能力,需要依靠工业部门来形成其自身的资本以及实现现代化。但刘易斯却忽视了农业和工业两部门间资源的流动对整体的资本形成所产生的影响,而是将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二者独立,这不仅低估了农业部门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能力,而且高估了工业部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以及资本形成的能力。农业部门是能够自己内生农村金融市场的,即使在我国“以农养工”的阶段中,农村仍然存在着大量民间金融。基于市场中金融需求的诱导角度来看,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又称需求诱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当农村企业和农户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强烈时,有经营实力的农村经济体为追求利益,就会自发地组建各种形式的金融组织,满足人们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因而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金融需求的诱导,就会自发形成民间金融组织。政府不会在这一成长模式中做出明显的金融干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提供必要法律制度,以维持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秩序。当农村金融市场选择市场主导型成长模式时,农村的经济主体就会占有较大的农业收入份额,因为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是由下而上逐步形成的。当农村企业和农户的收入水平相当,并且能够自主支配由此产生的储蓄份额时,才能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基础。市场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依靠的是市场,能够有效实现主导农村金融资源的横向配置。然而,这种形式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会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速度缓慢。农业的自身储蓄能力和资本形成能力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产业属性而不健全,即便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机制得到满足,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农村金融需求是无法依靠内生的农村金融市场供给来满足的,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非正规金融机构所发放的高利贷盛行,农村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二)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

政府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简称外生成长模式,是在农村经济体外部凭借政府的强制力量人为地植入到农村经济体内的一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这种成长模式基于对外部金融模式的移植,几乎不需要农村经济主体和农村金融主体做出贡献。农村经济体系在政府金融因素刺激条件下,依然缺乏金融市场成长因素的积累,为回应政府外部金融刺激,只能够强行启动,表现出一种效率低下、有量无质的弱质量性增长。在此成长方式下,政府部门采取由上而下的模式建立农村金融体系及运行机制。即在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中,政府部门先强制介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过程中,后组建农村金融机构,从而在农村经济中布局。然而,农户和农村企业自行组建的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和机构在这一过程中被视为非法组织,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和打压,导致其交易转入“地下”。这种方式与“以农养工”的工业化战略思想相适应,与后进国家工业化战略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这种成长模式中,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体系的规划与运作是依据政府的效用偏好而完成的,往往采取自上而下的垂直型结构,因而这种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农村经济的现实状况。政府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又是一种供给主导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政府是通过事先的金融供给,以诱导和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而此种情形下,金融需求的市场化程度十分低下,大多是满足政府指令性的生产和消费。在政府主导型模式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表现为金融资产规模量性扩张。农业金融资产规模量的扩张取决于政府对农业的重视和政策走向,若政府采取重视的态度和积极政策,规模扩张是有可能的,若政府采取歧视农业的态度和消极政策,规模难以扩张,质的提高更无从谈起。在此种方式下,农业经济各主体间不能够通过真正的金融手段来调剂余缺,农业金融主体的参与和努力程度十分低;微观经济主体的金融行为由于政府的集中承担收益和风险而缺乏利益激励与风险激励,这无疑会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即使此时有金融资产的增加,也难以完善市场、优化结构,如果此时选择依赖行政力量来予以维系,金融风险将逐渐积累。

(三)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混合型成长模式

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和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都存在相应的缺陷,政府主导型成长模式较市场主导型所存在的缺陷更为突出。市场内生型为主、政府引导相结合机制的混合型成长模式是最佳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特别是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农村金融市场应该从外生为主导的成长模式向内生为主导的成长模式转变。农村金融市场在成长过程中应努力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保护、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资源中的配置职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效率的提高也应该依靠市场机制力量,使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低质状态得以改善,还应该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弥补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政府介入的理由如下:一是在工业化转型的过程中,农业部门的利润率远低于工业部门的利润率。因为在这时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农业部门一定会在工业化进程中不断出现资本净流出。二是在市场条件之下,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来实现农业增收是不可能的,因为农业是一个弱质经济产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过程,并且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这就导致农业部门对外部资金缺少了吸引力。三是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的介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在提供农户融资场所和发展农村金融的同时,还增进了农村的社会福利,因此政府应该在农村金融市场内生成长中给予适度的政策鼓励,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政府不仅要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保护农村金融市场安全的方式介入,而且要出资建立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实现对农业的政策性诱导和扶持,增强对贫困农户的扶贫救济,满足公共产品融资以及农村贫困人口的金融需求。混合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依据政府介入农村金融市场成长过程的程度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市场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农村金融市场在市场机制导向下成长,政府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制定税收减免、补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政策以保护和放大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且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弥补市场机制失灵。因而,农村金融市场成长在市场导向型混合成长模式中应以内生和需求引导为主、政府外在供给和引导为辅。此模式往往常见于市场经济体制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在这些国家中,政府的干预较少。

2.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市场和政府机制在农村金融市场成长中并存,而政府机制所起到的作用较市场机制要大。政府不仅要组建并运营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向贫困农户提供政策扶持性信贷,而且要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农村合作金融,从而实现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目标。政府应该注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配置金融资源、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此过程中如果政府直接的干预力度较大,则会损害市场机制,从而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内生成长机制无法顺利建成,因此,此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应该以外生为主、内生为辅。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市场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将逐渐取代政府导向型混合成长模式。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往往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发展中国家或农业重视度和重要性较高的国家中常见。

总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若要加快从政府导向型转变为市场导向型,就需要政府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内生机制和制度环境,并通过改善工农贸易条件来创造城市金融要素向农村领域延伸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要利用有效的措施来组织农村金融资源的大量外流,增加农村金融资源净流入,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高质量成长。

三、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选择

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初期阶段,基于以上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的分析,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最佳选择。在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的建立中应达到以下三点基本要求:

(一)产权关系明确化

产权是通过社会强制实施的权利,体现社会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工具,如法规条例、法律法令、社会公德、社会习惯以及决定政策,社会强制力是产权实施的必要条件。明确的产权关系既可以使产权关系的制度成本有所下降,还可以使社会经济的交易成本降低,并且农村金融资源的边际效益也会相应提高。当产权关系清晰时,凡影响产权交易双方的损益关系的经济信息,必然会改变金融资源配置状况,因而金融资源的动态调整是非常及时迅速的,及时迅速的金融资源动态调整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在明确产权界定的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具有非常清楚的损益关系,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会更为科学化、合理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会达到最优化。如果没有明确产权关系,市场交易后的结果不能够被金融资源的所有者判断,金融资源的流动性会随着下降,难以纠正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现象,这将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改善出现阻碍。

(二)政府边界合理化

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的建立要求合理地界定政府行为的边界,包括政府的干预领域和市场定价的边界。基于国际经验和经典理论研究,政府的干预领域应该局限在市场失灵领域和自然垄断领域,因而,政府的决策行为必须采取法制手段来进行规范,从而避免微观农村金融市场被政府部门过度干预,其别要注意对价格体系的过度干预,不合理的价格干预易产生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不足,这样农村金融市场便会长期陷入短缺状态。政府部门也存在失灵状况,仅依赖政府干预去实现农村金融市场长期均衡发展是不现实的,过度依赖政府干预不能够有效的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会让农村市场陷入危险境地。

农村市场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扶贫模式 市场化运作程度 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农村问题一直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扶贫开发30年来,我国在扶贫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全国的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了到2010年的2688万人,并且贫困发生率也由30.7%降低到了2.8%。

但是,随着我国农村扶贫成果的呈现,农村扶贫开发也出现了问题:赵曦等人(2009)认为我国现有的扶贫模式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剩余贫困人口减贫速度减缓、脱贫成本增加、扶贫成效降低。张新伟(1990)认为扶贫资金投入的增加,扶贫效率反而有所放缓,既有扶贫政策低效率制度原因,也有贫困地区环境恶劣、自然资源短缺、人口素质低等客观原因,同时也包括了交易效率低下,分工不足,资本短缺,市场化意识不健全等经济原因。真正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方法是市场化的反贫困道路。徐志明(2008)认为提高投资效率的关键是在反贫困中引入市场机制,包括在贫困地区培育贫困地区市场主体,培育市场经济发生与成长的条件,转变政府在反贫困过程中的职能,建立扶贫资金的多元投入机制,资源配置的市场竞争机制,多方参与扶贫开发和监督评价机制。上述研究的不足是仅仅从扶贫资金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扶贫制度上来分析中国扶贫存在的问题,并从理论上提出相应建议,忽略了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扶贫模式资金使用效率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扶贫的发展,本文从贵州扶贫实践出发,采用未确知-AHP综合评价方法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对贵州主要模式的参入主体、市场化机制以及扶贫模式资金投入的情况进行分析,以期探索出贵州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和扶贫模式资金使用之间的相关性,从而更好为贵州,甚至为我国的扶贫工作改革提供一定的对策建议。

扶贫模式市场化运行程度的测度

(一)扶贫模式市场化运行程度未确知-AHP综合评价方法

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根据张新伟(1990)提出的建立以农村市场化为重点的市场化机制是用市场化解决贫苦问题的关键,以及龚晓宽(2005)从扶贫主体、扶贫运作方式、以及扶贫对象来分析怎么运用市场化规律推进扶贫开发,借鉴了陈宗胜从农户投入产出角度,来分析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指标评价方法,和王凤彬等(2005)对企业内部市场化程度测度指标设计的基本思想,将体现扶贫模式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因数按性质不同,划分为若干类,并按市场经济理论提取出相关的因素。

本文邀请了10位对扶贫工作有专业研究人员,其中包括4位专家学者、3位省级扶贫办人员、3位扶贫农户对指标进行评价,得到如表1所示的结果。

(二)指标权重的赋值方法

在多层次多指标的评价模型中,指标分类权重、指标重要性权重是模型的最关键性的一步。本文采用了专家赋值法,将指标的等分率作为指标的权重。笔者邀请了4位对贵州扶贫现实情况较为了解的学者、4位从事扶贫工作的政府人员以及2位扶贫农户,对表2中的二级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按百分比来记录。本文以产业化扶贫模式为例来说明多层次未确知综合评价的计算过程。

1.二级指标测度。根据分级标准2构造单指标测度函数如下:

根据单指标测度函数,对照表1各指标的评估值,则可以求出单指标测度:

计算各二级指标的分类权重:

计算各二级指标的测度向量:

2.一级指标的测度。

计算一级指标的分类权重:

ω1=(0.24 0.17 0.16 0.19 0.24)

计算一级指标的测度向量:

μ1=(0.14 0.74 0.12 0)

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到信贷扶贫的一级指标测度向量:

μ2=(0.1 0.69 0.21 0)

3.识别与排序。取置信度λ=0.7,由综合评价法得到评价等级:发展资金扶贫模式和信贷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都处于良。根据排序,发展资金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高于信贷扶贫模式。

4.用同样的方法,以工代赈的一级指标的测度向量为μ3=(0 0.32 0.66 0.02)。可以计算出以工代赈扶贫模式市场化作用程度位于中这个区域。

5.对这三个扶贫模式的市场化运作进行排序,得到的结果是:发展资金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最高,其次,是信贷扶贫模式,最后,是以工代赈扶贫模式。

扶贫模式资金运作效率定量分析—主成分分析

为了进一步定量分析扶贫模式资金的效率,本文选取贵州省历年的扶贫资金投入实际情况来进行实证分析,从扶贫资金对贵州农村人均收入为被解释变量,来分析扶贫模式资金的使用实际效率情况。

首先,本文从扶贫资金的投入主体的不同,将贵州扶贫资金主要分为财政扶贫、信贷扶贫、社会帮扶,以及利用外资四个方面。具体数据如表3所示。

为了方便接下来的分析,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利用SPSS18.0,对该数据进行降维。

表4给出了各成分方差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只有前2个的特征值根大于,且财政扶贫资金的方差占所有主成分方差的60.315%,信贷扶贫资金的方差占所有主成分方差的30.479%,这两个成分的方差的贡献率达到了90.25%,因此选择前2个变量,即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已足以描述贵州省扶贫资金的使用水平。

结合上述分析方法,按扶贫方法和手段的不同,从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中提出以下3个主要的资金投入扶贫模式:发展资金扶贫模式、以工代赈扶贫模式、信贷扶贫模式。具体数据如表5所示;贵州省历年农村居民历年人均纯收入如表6所示。

本文采用贵州省农民的人均收入为被解释变量,以发展资金对数、以工代赈资金对数、信贷资金对数为解释变量。

模型:Y 为贵州省农民的人均收入;Ser01为发展资金;Ser02为以工代赈资金;Ser03为信贷资金。

进行多元回归的结果如表7所示。

根据表7的结果可以写出回归方程:

Y=-222265+1586.169ln(SER01)+739.842ln(SER02)-80.2654ln(SER03)

R2=0.98,R2=0.97,F=120.845 D.W=1.37

由表7中数据可知,R2=0.97,说明模型对样本的拟合很好;对整个模型进行F检验,针对H0∶β1=β2=β3=0,给定显著水平α=0.05,查表的临界值Fa(k-1,n-k)=F0.05(3,7)=4.35,由于,F=120.845≥F0.05(3,7),则应拒绝原假设H0∶β1=β2=β3=0,说明整个回归方程显著。又由于ln(SER03)的T值的绝对值为1.39

结论与对策建议

从对贵州省扶贫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来看,发展资金扶贫模式、信贷扶贫模式、以工代赈扶贫模式这三种扶贫模式的市场化程度都相对较好,且对于贫困地区农户持续脱贫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并不是市场化程度高的扶贫方式资金使用效率就是高的。如上分析,信贷扶贫模式的市场程度低于产业化扶贫模式,从资金投入使用效率效果来看,也比发展资金扶贫效果要差。但是,以工代赈扶贫模式市场化程度比信贷扶贫的市场化程度低,然而扶贫资金的实际效果却远远优于信贷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因此,虽然扶贫模式的市场化程度对于扶贫资金的投入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不能单从扶贫模式的市场化程度高低来作为衡量扶贫资金投入多少。随着贵州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不仅仅需要扶贫资金的大量投入,也需要从贫困地区的具体情况,扶贫资金的投入角度等多方面考虑。

(一)突出扶贫重点并因地制宜实施扶贫模式的资金投入

加大对贫困市县的实地研究,寻找出该地最真实的贫困需求,区别对待,强化扶贫瞄准机制,因为统一的扶贫模式的资金投入忽视了地区和地区的差异性。有研究表明,以贵州省关岭县为例,当地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当地扶贫工作的重要因素。加大以工代赈投入资金的力度和扩大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的范围,应该是现阶段扶贫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向。并且,从贵州省的数据可以看出,以工代赈资金近几年没有多大的变动,且占所有扶贫资金的比例也比较低,但对于贵州省农民的收入提升作用却很明显。

(二)完善扶贫模式市场化构建并增强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扶贫模式市场化运行程度的测度定性分析来看,扶贫主体、扶贫资金的市场化以及扶贫模式的经济性都有待加强。贵州省扶贫主体参与多元化程度欠缺,政府资金提供力度占了全部扶贫资金的90%,忽视了中小企业和社会力量在扶贫中的作用。由于扶贫地区的基础设施落后等历史原因,扶贫模式的经济外溢性得不到体现,形成不了持续的扶贫效果。扶贫对象的意愿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在进一步推进扶贫方式市场化的建立,扶贫主体市场化竞争的培育,贫困地区市场化机制的扶持,是贵州省走出贫困大省的不二选择。

(三)扶贫资金的投入和当地的产业发展项目相联系

近年来,贵州省政府一直在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完善扶贫模式中的种种不足。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实行专项专款,加大市场化运作程度高的扶贫模式的扶持力度,使扶贫能够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增强扶贫主体的盈利能力和扶贫对象自我造血能力。真正能提升扶贫地区造血能力的,就需要和具体的扶贫项目联系起来。从研究分析中可以发现,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具体当地产业经济发展关系很大,贵州省扶贫资金更多的是要加大对农村产业链的发展投入。综上可知,信贷扶贫资金占了贵州省扶贫资金的40%,但对贵州省农村脱贫的作用却不是很明显。从贵州省石阡县的信贷扶贫效果来看,只有把信贷扶贫和当地产业发展联系起来,才能更好地使得贫困地区走出贫困,因此,只有将扶贫资金和项目相结合,提高扶贫主客体的市场化意思,更好地提高信贷扶贫资金的效率。

参考文献:

1.陈宗胜.中国农业市场化进程测度[J].河北学刊,1998(2)

2.龚晓宽.运用市场规律推进扶贫开发[J].理论与当代,2005(5)

3.张文彬.SPSS高级教程[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王风彬.企业内部市场化程度测度指标设计[J].财贸经济,2005(8)

5.张凤霞.企业信用评价的未确知-AHP方法研究.经营管理,2006(7)

6.赵曦,熊理然,肖丹.中国农村扶贫资金管理问题研究.财政与金融,2009(1)

7.张新伟.市场化:反贫困制度创新讨论.生产力研究,1999(Z1)

8.徐志明.扶贫投资低效率与市场化反贫困机制的建立[J].乡镇经济,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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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范文第5篇

然而,尽管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文化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复杂性,难免还存在着一些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全市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不够平衡。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心集镇文化市场比较繁荣(如华宁的盘溪、新平的嘎洒等),文化经营门类比较齐全。而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如新平的老厂、元江的咪哩、易门的小街等),尽管乡镇农村人口近万人,但文化市场发展迟缓,有的至今没有一家经批准设立的文化经营场所,文化市场处于空白状态,难以满足群众的文俗肖费需求。

(二)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农村文化经营单位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以个体和个人独资经营为主。如盘溪的九家网吧每家就是20几台电脑,且档次低、环境差,经营者素质也参差不齐,一些经营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有的甚至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三)无照经营状况较为突出。在县(区)中心城区由于对文化市场执法力度的增强,一些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悄悄地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以逃避监管,继续从事非法文化经营活动(如:黑网吧、地下赌博游戏室和台球赌博),禁之不绝。无证照非法经营活动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甚至引发治安问题,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相对薄弱。各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机构不全,人员编制少,全市只有专职的执法人员13名,要对全市3284家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有效监管,显然是不够的。农村乡镇文化站又处于管理有责、执法无权的境地,管理较为苍白无力。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调查表明,从事农村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大多数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以及残疾人员、外地流动人口,他们中不少经营者法制意识薄弱,素质较低。在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对抗情绪,对抗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玉溪市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玉溪市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全市建立、健全了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市、县、区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统筹协调农村文化市场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接纳未成年人、音像市场经营盗版音像制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把农村演出团体的进人关,对演出团体进行严格的审核。三是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农村开办健康文化事。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方面。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个别地方和部分领导的心目中没有适当的位置,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认识模糊。认为抓经济才是“硬的”,抓文化是“软的”;在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农村,农民的生活虽然有了改善,但还相对落后,他们看重的是家庭的经济收人,同样认为农村文化可有可无。

(二)组织机制不全,乡镇文化站没有处罚权。近年来各县区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不断强化乡镇文化站的文化市场管理职责,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虽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如新平县对乡镇文化站的要求是要配备专职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在文化经营项目密集的嘎洒、漠沙等乡镇要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查扣制度、统计及举报制度,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华宁县对文化站的要求是,对涉及到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应迅速上报县文化局稽查队依法处理,对无证的文化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必须劝阻其非法经营活动,并立即报县文化局稽查队处理。但由于全市的镇乡文化站无权对违法违规经营者进行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在日常工作中违法经营户不听劝阻是没有什么办法的,等你报到县文化局,证据已经被抹去。给查处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一方面全市大部分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目前是一到二人,主要的工作任务不是在搞文化市场的管理,很多乡镇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是落不到实处的,难以适应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管理力度不大,近些年来大部分乡镇对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往往是采取突击性措施,临时从有关部门抽出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这些临时检查人员疏于业务、政策不熟,且人员不稳定,在执法检查中产生短期行为现象。

(三)机构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少、力量薄弱。各县区虽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监督职责及行政执法职能,但管理编制人员不足,据统计,全市正式设立稽查队的有7个(含市稽查支队)定编26人,在岗在编的13人,在编不在岗的6人,在岗不在编的26人,峨山、江川、易门4个县没有执法队伍,澄江县虽然有编制有机构但是无专职执法人员,8个县还存在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不分和执法权限混淆的情况。目前乡镇一般没有专门的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县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受各种因素的制约,鞭长莫及,导致管理失控。管理人员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及科技素质偏低。乡镇文化站队伍老化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文化市场的监督与管理。随着市场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监督检查任务越来越繁重,管理地域面广线长,管理经费缺乏保障,管理设施设备落后等主客观原因,造成了对农村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难以“到位”或远水解不了近渴的现状。

三、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长远奋斗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因此要加强宣传,使各级领导和群众都认识到,健全农村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是构建和谐农村文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任务。县、乡镇政府应该像抓其他工作一样抓好文化市场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健全乡镇文化管理机制。随着文化市场在农村的形成和发展,在乡镇应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乡镇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宣传委员、政府分管的副职为副主任,文化站、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为成员单位,配备1名文化市场专职管理人员(人口密集、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多的可视情况增编,人员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具体负责日常管理项目的审批和市场监督、工作协调等事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建立专兼职文化市场稽查队伍,设立文化市场稽查中队,履行农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发挥乡镇专兼职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在巡查、取证等方面的作用,县级文化部门委托有执法权限的机构进行执法,使行政执法“手臂”向下延伸,起到“补位”作用。从而,促进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繁荣地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社会监管网络体系。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文化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当地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学校、社区、村委会的作用,聘请热心人士组成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文化市场社会监管网络体系。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车辆、设备保障,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必须加强,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车辆、设备保障。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中必须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疏堵并重,以疏为主的原则。同时要帮助扶持一些守法经营户,发挥正面作用,抑制负面影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导地位,促进新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