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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造价控制;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施工合同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各时期重要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提升造价控制有助于建设工程在个关键时期和重要节点得到全面地控制与管理,形成系统性、结构性的基础和保证,维护和促进建设工程的目标达成。招投标时期是建设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阶段,积极展开招投标的管理和控制,实现造价的有效规范和管理是各方面最为主要的工作。应该从建设工程实际出发,明确招投标阶段的特点,理解造价控制的基本职能,形成对招标文件、评标体系、施工合同等各环节的系统性强化,使造价控制得优势可以在招投标阶段得以全面体现,形成对建设工程综合、整体、全面地保证功能。
1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在造价环节中的基本特点
建设工程实施招投标进行双向选择是当前建筑市场规范化的重要体现,造价环节是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彼此交互、相互影响、纵横博弈的关键时期,也是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重要节点,对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深入理解应该从造价环节中的特点认知入手,本研究将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造价环节的特点列为如下几点:
1.1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经济性
无论是招投工作,还是工程建设工作都有在经济上获得最大利益的趋向,建设工程投标人、招标方都力图通过造价环节使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招标人的主要诉求是通过招投标实现造价的合理控制,实现建设目标和造价目标的有效契合;投标人的主要诉求是通过招投标实现利润和收益的最大化,通过造价控制和招投标竞争来增加自身的优势,进而取得经济上的收益。表面上看,招投标双方有一定的对立性,但是从建设总体来看,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有助于经济性的综合体现,特别对于整个社会和行业发展来讲更是具有重要的价值。
1.2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竞争性
建设工程是建筑市场的资源,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存在供求偏差扩大,低质量竞争加剧的特点,在一些建设工程中存在招投标竞争激烈,供求过剩等时机问题,容易引发恶性的行业发展和不规范竞争。应该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工程的关键时期展开造价控制,以造价为平台,构筑建设工程各有关主体的竞争载体,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门槛,使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的企业获得招投标的机会,以规范、合理、全面地竞争来形成建筑市场的淘汰机制,进而在确保建设工程水平与质量的同时,做到对建筑市场的潜力挖掘和优胜劣汰。
2做好招投标环节对建设工程实现造价控制的意义
以招投标作为建设工程的必由阶段是当前市场经济和建筑行业发展所决定的,在建设工程做好招投标工作之前,应该理解造价控制工作的深层次意义和重要功能。当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下时, 建设工程招投标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当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下时,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一个细微的改变都很可能被放大许多倍而反映在工程造价上,由此可以看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现造价控制的重要价值。
3造价控制工作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应该关注的要点
3.1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是一个完整和有机的体系,对于建设工程实际开展的效率、质量,对于控制、管理建设工程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应该将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列为重点,对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风险条款的重点内容加以强化,避免出现造价控制的误区和缺失,有效避免投标单位抬标、串标等问题,从初始环节消除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各类风险,做到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整体工作的有效保证。
3.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评标工作尤为重要,由于实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因素影响多样、主观认知倾向、恶性竞争等各类问题,导致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开展具有较大的难度。应该发挥评标办法的标杆作用,严格参照评标办法列举的条件和要求,综合采用评标方法,通过多种因素综合,造价环节控制,均衡同意等手段,使建设工程评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得这种智能得到保证,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各方获取自身合理合法利益创造基础与保障。
3.3规范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签署时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最后环节,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该引入律师机制,从法律的角度全面规范合同的内容,减少执行合同纠纷,确保各方面利益,此外,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应特别注意如价格调整、工程计量调整、工程变更、履约保证、工程结算、合同争议解决的具体方式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做到造价层面上的管理和控制。
4结语
建设工程进行招投标工作是现代建设领域的标志,建设企业应该理解招投标阶段的特点,注重招投标工作功能和价值的发挥,以造价工作为途径建立起适应建设工程和建筑市场实际的造价控制体系。要针对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期的具体特点,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发挥造价控制工作的主动性和结构性优势,从招标文件形成、评标办法使用、施工合同签署等环节入手,力争实现对造价更为准确、全面地控制,进而实现招投标阶段企业各类目标,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管理、专业、体系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孙国荣.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J].中国水运(理论版).2007(12)
[2]曹东文.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标项目中的控制与管理[J].建材与装饰(下旬刊).2007(07)
[3]谷玉荣,赵星,赵振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5(10)
关键词:施工招标;合同管理;防范
中图分类号:G267 文献标识码:A
在工程建设当中,招标和合同的管理是两个互相衔接、交叉的管理环节。发包方应严谨、合理的进行招标工作,并根据施工特点,选择合理施工合同,能有效的避免在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建设工程成本以及缩短工期,从而维护企业的利益。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合同风险因素分析
1.1 管理体系不完善
随着我国初步形成的建设工程市场,并逐步建立与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建设工程市场还不够成熟,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建设单位与相关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不熟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并且建设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缺乏管理力度,导致工程建设中风险因素的增加。
1.2 施工合同选择不当
建筑工程按计价方式进行承包合同分类,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以下对三类不同的合同形式进行风险分析:
总价合同可分为可调值总价合同与不可调值总价合同,在可调值总价合同中,需承担因通货膨胀的因素,使建设期的工料成本增加,从而带来工程造价提高的风险;在不可调值总价合同中,承包方会因较多的未知因素提高不可预见的费用,使发包方失去了因材料、人工价格降低而减低工程成本的机会。
单价合同分为纯单价合同和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两类,采用纯单价合同形式不利于发包方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容易因工程量不明确,单价不合理等引起工程建设上的索赔问题;采用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的形式,如果工程量在实际中大幅度的增加,会使工程成本提高,导致损失严重。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发包方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且承包方对降低工程成本的积极性低。同时发包方为确定实际的工程成本导致工作量增大,成本的准确确定较难,甚至还可能存在较多的漏洞。
1.3 投标企业竞争不规范
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与建筑业市场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激烈,在发展过程中伴随建筑企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不够有序化、规范化,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同时因开放性的交易市场,以及近些年实行的资格后审模式下,企业在招标前对潜在的投标企业的能力与信誉度的了解不够充分。在评标过程中,甄别投标企业难度较大,使选择的中标企业未必是最佳的,导致给施工合同的管理产生较大的障碍。此外,个别企业为达到中标的目的,通过挂靠、围标等不正当的方式竞标成功,导致施工合同管理困难,工程安全、质量、投资、工期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3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合同风险合理防范措施
3.1 建立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体系主要由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组成,应以实现组织确保为目标,制定制度,以规范组织人员的行为。建立的组织机构应以合同管理作为核心,确定各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关于合同管理的责任,从而促使合同管理涵盖工程管理中的各个层次。合同管理部门带领合同管理专职人员、施工技术相关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监理人员、监察审计人员等形成的管理网络,并利用此平台,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协调工作。建立和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并依据工程建设的集体实际情况与特点,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与相关的管理程序文件,规范人员工作程序以及保障人员管理的流程。
3.2 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发包方在进行招标前,应做好工程项目的报建、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等准备工作,并根据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及性质和特点,确定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如果发包方自身具有较强的符合自主招标的条件,可进行自行招标。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包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应对投标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仔细考察投标企业的经济、技术管理等综合实力,注重总体评价其建设能力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的要求。发包方应认真组织施工现场的勘察,让投标企业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以及招标合同的具有内容,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性。
招标建设工程量的清单编制组成招标文件的重要部分,是控制合同造价的核心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明确取费标准与引用定额,各部分项目工程的内容清晰明确。为避免不平衡报价,应做到不少算、不多算、不漏算。发包方可委托有能力资质的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量的清单编制工作,以保证清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工程清单的编制质量十分重要,若出现偏差属于发包方承担。
3.3 选择合适的施工合同类型
对于建设工期长、技术经济指标与工程建设内容明确的工程可采用可调值总价合同,并通过制定合适的调价幅度变动来降低发包方的风险。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建设工期短、对建设工程的要求明确的工程,发包方可尽量通过明确各部分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或提供完善的施工设计图纸等方式来降低采用该种合同形式带来的风险[4]。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性质明确但其要求不确定的工程项目,可通过规定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极限幅度是,可适当进行单价调整,从而降低发包方的风险。纯单价合同适用于急于开工却没有施工图纸的工程项目,可尽量通过明确工程内容、提供设计图纸来降低风险。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适用于施工前对工程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不完全确定,而又急于开工的建设工程。
结语
对于建设工程而言,招标工程文件内容几乎包含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部领域。因此,在招标过程中,应明确对工期、费用、质量予以控制并完善招标合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安全与经济风险的防范,维护企业的利益。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区别
2008年10月,日照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大致是:申请人某钢厂委托被申请人某起重机制造公司制造一个悬梁起重机,包括起重机的制作和安装。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07年5月1日,每延误一天,需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5的延期违约金;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工程款,被申请人未能按期交工,直到2007年9月14日才将起重机调试合格后交付申请人使用。工程交付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发生争议,申请人向日照仲裁委员会(起重机的安装地)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40余万元。被申请人则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实质内容是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完成一个起重机的制作,而起重机的制作是在被申请人所在地进行的,因此该合同是承揽合同,被申请人住所地才是合同履行地”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现行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承揽合同纠纷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界定该合同的性质,决定了该仲裁委员会对该案是否享有管辖权。对此,该仲裁委员会内部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由此引起笔者的注意,特撰此小文。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与承揽合同较易区分,因此本文重点阐述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现实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可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和安装工程合同三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完成一项工程,发包人的目的,也不是工作过程,而是按期得到一项完整的、合格的工程。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这是与买卖合同的最大区别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样也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与众不同的图纸,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
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两类合同中,承揽人和承包人都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合同对方的指挥,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等责任,在工作成果和工程交付前,对标的物的灭失或工作条件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承揽人或承包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工作或工程,并承担风险,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或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工程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5、均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有偿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负有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并交付工程的义务,发包人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两者的义务也是相互、有偿的。
对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共同法律属性,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但对两类合同的不同之处,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网上搜到的以下两个案例,也反映出两种不同的观点。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2000年在审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方公司)破产案时(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就债权人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研究所)申请优先受偿工程欠款一案,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特指基本建设工程,如果是为完成不能构成基本建设的一般工程的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因此破产申请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而非《合同法》286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合同。浦东法院最终以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是承揽合同为由,裁决债权人不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乙方为甲方承建一块大型户外显示屏,一审法院从合同名称入手,认为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二审法院采纳了被告的上诉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标明为“定制人”、“承揽人”,合同标的为可拆分物,主要依赖承揽人之技术特点进行施工,最终之安装仅是制作过程之延续,并最终认定该案为“承揽合同纠纷”。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F27;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01
一、引言
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作为企业与各方发生经济往来的法律文书,与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实践证明,合同管理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加强合同管理,目前已成为企业规范经济运行秩序、堵住效益流失漏洞、确保安全稳定发展的重头戏。本文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就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签订存在矛盾。合同文件对建设工程的影响非常大,常常一个词的不同解释就能关系到一个重大索赔的结果,因此合同的文字必须非常严谨和准确。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而工程的实施过程十分复杂,工程合同很难对它们作出准确地描述和定义,所以合同是不完全的,容易出现错误、遗漏、矛盾、二义性等问题。
(2)合同实施过程复杂。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使得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长。从投标到签约,再到深化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和保修,需经过一系列过程,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要完整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工程任务。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前功尽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合同管理必须与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同步地、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3)合同涉及关系复杂。由于建设工程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模式、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工程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多,即使一个简单的工程就涉及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运输等十几家单位,它们之间联系紧密,关系复杂,其中任何一个单位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所以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4)合同变更频繁。由于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使得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也相应的会变更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这就要求必须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不断进行调整,以确保施工方的经济利益。
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合理的利润,必须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防范合同管理风险,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
(1)做好签约前调查,防范源头风险
①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首先应审查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其营业执照所显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对于从事特殊生产经营的法人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特种行业许可证。其次应审查签约人员是否有相关授权,是否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是否以合同主体的名义签订合同。
②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对于对方的注册资金、财产状况、商业信誉、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确认对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方可订立。切忌仅凭对方的一面之辞,就轻易的允诺相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2)严格合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①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对于合同内容应进行仔细审查,审查其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条款,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顾法律、法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将导致合同的无效,自身的权益也将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②审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文不能过于简单。建设单位通常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种结算方式比较简单省事,将来发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较小,施工企业索赔的机会也相对少。但对施工企业而言,承担的风险将更大,一旦在报价、工作量计算方面出现失误,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某建安企业承接的一项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时业主未提供具体的施工图纸,只由招标公司提供了一份大概的工程量清单,该企业根据这份清单做出了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业主提出要按固定总价签订合同,工程范围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该企业为了打开这片市场,积累相关的业绩,提升自己的总承包能力,与业主签订了该合同。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远远大于原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项目因此遭受了极大的损失。由此可见,在合同评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合同的潜在风险,在没有类似工程经验的情况下,尽可能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如业主方执意要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则应在合同中附加一条:当实际工程量超过原来提供的工程量时,量差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调整合同价,超过该范围的则需相应调整合同价。另外,在审查过程中尽量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进行对照,以发现缺少或遗漏的必备条款,将合同风险控制到最低范围。
(3)抓好合同实施,降低管理风险
①做好合同交底,了解相关信息。施工企业的工程投标工作多数由企业职能部门承担,合同签订后再组建项目部。项目部的施工人员没有参与投标过程,不熟悉合同的内容、合同签订过程和其中的许多环节,以及与业主相关的许多信息。通过合同交底,使项目部对这些相关信息有进一步的了解,方便今后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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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society, about being a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of liaoning province,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experimental changxing island lingang industrial zone is faced with great opportunity for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the fundamental construction project, dalian changxing island for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foundation laid a good. Engineering quality is the core cont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je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link of the whole construction project, which ar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people's property and life safety, to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are the great significance. The article on how to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discuss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opinions and 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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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中国传统的工程建设领域,由于建设工程管理的不成熟,业主方在强势控制心理的影响下,对工程设计、施工等过程实施全程控制,但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的专业性众多、专业性极强等特点,上述操作往往导致工期的延误、资金的浪费,更何谈如何保障工程质量。因此如何科学的加强工程管理已经成为一项势在必行的研究课题。建设工程管理重点应从控制工程前期策划、招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过程管理、竣工资料管理几方面入手,全面策划,动态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处理好与各相关基建单位的协调关系,稳步推进各个环节的进行,方可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本文结合全区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实践经验,提出一些具体的管理措施及创新意见。
1、做好工程前期策划
1.1建设工程的前期策划主要是根据项目功能要求和目标,进行总体的规划与设计,经筛选形成总体规划方案。总体规划方案一方面是为可行性研究提供答案,同时也是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的纲领。
1.2施工组织设计是建设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完成的组织、技术、经济的综合性文件。作为建设工程的龙头,施工组织设计往往受各种客观、主观因素的影响,并未能达到指导作用,反而制约建设工程进度,比如:(1)项目工程时间紧张,尤其是政策性建设,为了赶进度而压缩施工组织设计的周期。导致经常出现施工图设计不完全,遗漏、重叠等现象,造成被动的设计滞后。(2)设计依据主要执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而国家规范远远跟不上工程建设实践的发展需求,导致设计落后于实践,致使设计深度不够,造成施工过程不能顺畅进行。(3)设计方在设计过程中,对业主的使用需求的考虑也不够充分或理解有误,致使建设工程使用功能的下降和后期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增加。(4)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分家,这就导致了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工作的衔接方面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使工程造价普遍较高。
基于上述情况,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应重点考虑对设计的管理。建设单位应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和专业知识,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加强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衔接;从经营角度确认总体平面功能,最大限度保证设计文件符合业主方的使用需求;从造价角度,确认工程方案是否符合经济上合理的要求;从长远发展角度看,施工组织设计纳入施工单位招标范围内,可以让施工单位摆脱“仅是按图施工”的被动心里,从以往施工实践经验结合工程特点,施工条件,施工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研究,既可以避免以往因设计方所作设计深度不够而造成的工程变更,又避免设计方与施工方沟通、衔接不畅而出现的互相推诿,并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先进施工技术的应用。在施工单位投标的过程中,如果能把施工图设计摆在龙头地位,以先进施工技术方案来体现降低成本、加快进度、保证质量。
2、加强招标工作
2.1完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投标报名的真实性,保证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质量,防止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入围搅局。可采取实地考察业绩质量,对所报项目经理进行答卷考试的形式辨别其真实能力,严禁挂靠,择优选择优质的施工队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取用摇号方式随机确定,并增加投标人数,扩大竞争范围,防止少数投标人控制报价。
2.2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电子评标的要求,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地区特点以资金投入为区分,设定不同模式的招标文件范本。
2.3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建设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按统一规定进行编制的,它体现的核心内容为分项建设工程名称和相应数量,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具有完整详细的信息披露,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的项目设置,即明确阐释各个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工程内容,以保证清单项目设置的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没有遗漏也没有重叠。(2)明确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必须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保证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相同的工程量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填不同的单价,符合商品交换的一般性原则。使得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完全属于价格的竞争,其投标报价反映出自身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也使得招标人的评标标准更加简单明确。(3)提供基本的表格格式。为投标报价提供一个统一的合适的计价平台,
2.4招标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暗箱操作,严禁陪标、串标等不正当的恶劣竞争行为。对于情节严重者采取通报、没收投标保证金等以示警戒。
3、合同管理
3.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涉及的合同内容极为复杂,如何处理各合同文件的衔接关系,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一般而言,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1)明确合同管理的构架;(2)与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单位协同制定科学完善的合同文本;(3)监督合同的履行过程;(4)加强合同风险管理;(5)完善合同档案存档、转档手续;(6)加强合同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4、施工过程管理
4.1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的最终目标,而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要依托监理方进行安全生产、进度控制。充分发挥监理作用,既要使得监理职权完全行使,也要避免其任意妄为,胡乱操作。强调监理、施工日志的完整化、细致化,避免过程化、形式化。
4.2在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主要是设计变更和现场变更。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重要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所以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须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现场变更是指因现场条件、地质条件与计划相冲突,致使材料设备增、减,作业顺序调整,施工工艺变更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家论证,提出既省钱节时,又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之有效的方案。总之,建设工程项目的变更是可以尽量避免的,加强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很好的做好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单位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5、工程资料管理
建设工程资料不仅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基础资料,也是办理竣工验收和后期工程使用和维修的重要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资料专业性、即时性等特点,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