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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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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风险投资

私募股权风险投资范文第1篇

Private EcluitV(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私募股权投资”广义上包括对任何一种既不能自由在公开交易所进行交易也不能公开对外出售的代表被投资资产权益的证券的股权投资。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过程

私募股权投资起源于美国。1976年,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三名投资银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KKR,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这是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已因此成为了全球并购活动中的主要力量,其在2006年占据了并购市场20%以上的份额,与十年前3%的份额相比,增长为7倍。

鉴于私募基金已经募集到的巨额资本以及当前经济环境中私募基金能更便利地筹集债务的现状,私募股权投资日益成为并购交易中重要的一股力量,并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并购交易的支柱。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已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潜力巨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在融资方面,2006年40只可投资于中国内地的亚洲基金成功募集,募集资金高达141.96亿美元;在投资方面,2006年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内地共投资129个案例,参与投资的机构数量达77家,整体投资规模达129.73亿美元。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及运作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多采取有限合伙制。

(2)私募股权投资者可能参与企业的管理。

(3)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

(4)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公开市场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5)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特征是“聚合资金,集合投资;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管理,放大价值’。

(6)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各类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

(7)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既投资于实业,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也进行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8)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

(9)私募股权投资灵活,具备良好的激励机制、收益率高等优势。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

(1)项目选择。搜寻投资机会,投资机会可以来源于自行找、企业家自荐或第三人推荐。

(2)可行性核查。根据企业家交来的商业计划书或投资建议书,对项目进行初次审查,看项目是否符合风险投资家的企业特殊标准,并初步考察项目的管理、产品、市场与商业模型等内容。

(3]调查评估。与企业家交流,重点考察项目的管理因素;查询有关人士与参观风险企业,从侧面了解企业的客观情况,侧重检验企业家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并发掘可能遗漏的重要信息;在从各个方面了解投资项目的同时,根据所掌握的各种情报对投资项目的管理、产品与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根据企业家提供的和自己掌握的有关信息,对企业的成长模型、资金需求量以及融资结构等进行分析;考察企业以往的财务与法律事务,以作出投资决定。

(4)投资方案设计。不管对风险资本家还是企业家,从宏观层面上系统地了解该项目执行方案的可行性等诸多因素是至关重要的。

(5)投资管理。无论投资于证券或者股权,私募基金都是通过识别因为市场局部失效或价格失常,从而发现“业已存在”的价值。管理包括风险管理、项目管理、高层管理等。

(6)投资监管。项目的合作属于有限合伙制性质的,严格地监管制度是必要的。

(7)资本退出。私募股权投资是以股权形式为主的一种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其核心理念是使投资的资产增值,然后将这部分资产卖出,以从中获取收益。

私募股权投资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现状

私募,这支隐藏在“水下面”的投资力量,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活跃异常。可是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外资相比,活跃程度要差得多。虽然在资金方面,目前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本土基金的差别已经在缩小,但由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在除资金以外其他服务上的强烈优势,如优秀公司治理结构、先进管理经验、国际知名度等,本土基金还无法与资历经验雄厚的外资基金直接抗衡。

中国私募基金最大的设计缺陷是保底收益率,正是这一点,给私募基金的运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中国私募基金的运作与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可能成为引导证券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因此,现阶段应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对现有的私募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从而促进私募基金的规范化发展。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未来发展的趋势分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是国民财富增长的必然结果,也是国民财富寻求增值途径的要求。近年来随着中国私有化进程的加快,政府不断出台有利于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中国已经成为私募基金最为看好的市场之一。预计2008年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额将在200亿美元以上。私募作为新的资本力量正在成为主流融资渠道之一。

有资料表明,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的资本达到205亿美元,比2004年增加了40%。人们对在中国的投资持乐观态度,美国报刊认为美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在2008年将保持低迷或下降,而在未来3年里,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将增长30%以上。

中国私募股权的迅速发展有4个重要支柱:(1)在中国有2.5亿新型中产阶级保持乐观的态度,他们认为对企业进行的投资将持续得到回报;(2)中国企业需要资金和国际转让技术以走向全球,这是吸引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投资对象;(3)中国股市至目前下跌超过50%,许多企业家以前在公开市场谋求较高的股值已不可能实现,而现在转向私募股权的投资已成为最佳时机;(4)中国银行系统的变化也给私募股权基金带来了好兆头,较小的私营企业积极转向私募股权基金寻求

发展所需资金。

不断下跌的股市和持续的信贷紧缩为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创造了一个机遇,使其可以为迅速发展的企业提供资金,并得到比前几年更加合理的估值。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的构成

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它面临的主要是经营风险,而要识别、测度和控制风险,就必须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概率)、为规避风险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价格)和愿意承担的份额(偏好)之间进行平衡和优化,从而,实现风险管理中的最优均衡。

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并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因此,要做到永续经营,就要在宏观上高屋建瓴地把握住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实质,即把握住风险发生的概率、发生时机,以及管理者的主观偏好之间的平衡,在降低损失的基础上,更大程度地利用风险来扩大收益。在微观上,要有一套风险衡量、控制和监控体系(包括造成企业业绩波动的因素、积极管理等因素);另外,还要对所有可能影响企业业绩的风险设立责任制,使每一种风险都有专人负责到位。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具体表现

(1)在出资和责任方面。在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由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组成。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提供99%的风险资本,不负责风险投资的具体运营,但是对一些重要事项享有表决权,如修改合伙协议、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作组织、延长基金存续期、变更普通合伙人和评估投资组合等,同时仅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风险投资家作为普通合伙人投入1%的风险资本,负责基金运作,对经营承担无限责任。

(2)在报酬体系设计方面。按照基金总额或者已投资金额的2%~3%,每季度提取管理费,同时使管理费随着基金的存续年限递减;使风险投资家享有10%~30%的投资收益提成。由于这种报酬结构采用期权的形式支付,能够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激励与约束力度。

(3)在基金期限方面。将基金的期限限制在7年~10年。期满后,投资者有权不再向风险企业继续投资,而风险投资家为了获得后续资本,就必须在前一个合伙期限内有所成效,从而才能更有效地树立声誉、更顺利地融到更大数目的资金。这是多期博弈情况下声誉模型的实际运用。

(4)在资金到位、收益分配方面。有限合伙人只承诺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但是分期注入资金;同时,设计“无过离婚条款(no-fault divorce)”――即使风险投资家没有重大过错,只要投资者丧失信心,就可以随时停止追加投资。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投资家的道德风险行为。在分配方面,要求出售投资组合的所得,必须立即返还投资者,或者在对利润再投资方面,要经过投资委员会或全体/大部分有限合伙人的批准。

(5)在潜在利益冲突方面。禁止风险投资家从事私下交易,要求风险投资家尽职管理基金;限制普通合伙人将自己个人的资金投资于基金所投资的企业,或者规定一个限额,或者经过投资委员会或合伙人的批准禁止普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基金中的利益出售,或者要经过多数有限合伙人的批准;限制合伙人发起后续基金,因后续基金会增加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收入,也会减少普通合伙人对现有基金的注意力,或者新融资仅限于某一特定规模或重点;限制增加新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新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得到一定比例的有限合伙人的批准。

(6)在债务方面。禁止普通合伙人为基金对外举债,或为被投资公司担保;同时将债务水平限制在承诺资本或基金资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之内,同时限制基金债务的期限以确保所有对外债务都是短期的。

(7)在私人或公务活动方面。在基金的前几年或者基金的一定百分比被投资出去之前,限制普通合伙人的其他活动,以增加对投资的注意力。

风险控制的整体策略

(1)形成明确的风险理念。量化分析是帮助理解、控制风险的一种方法,但是要反对把量化神化和胡乱量化(主观化)。风险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数量化和模型化是控制风险所必需的,但是不是充分的;风险管理者不能盲目信任模型,要对模型进行压力测试、情景分析。

(2)确定目标。首先需要确定在主观偏好方面,企业关注的是经济利润还是会计利润,是短期利润还是长期利润;其次,限制管理层所设定的目标时间;第三,确定检查目标是否实现的标准。

(3)科学决策。加强经营预测、规划,进行科学诊断、决策。

(4)建立风险管理机构。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组建经营诊断队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诊断,发现并解决问题。

(5)分散风险。利用组合投资技术,有效分散风险。

(6)抓住关键,考虑关键风险成分。风险管理框架必须包括一系列程序和行动(绝大部分是定性判断)以尽可能完全反映所面临的风险,如书面政策和指引、书面程序和控制、事后检验、明确定义的组织结构、员工教育、模型审核、风险限制、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等。

(7)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根据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重视量化分析时,不忽视定性分析;该关注定性问题时,不忽略定量的考量。

私募股权投资的经营风险管理原则

(1)风险与报酬相对应的原则。冒必要的风险,自己能承担并且愿意承担的风险,以提高总体效益和提高对风险的掌控水平。

(2)整体优化的原则。追求资源、信息、能力的最大匹配,达到协同的最优。

(3)长远发展和当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利益的追逐和风险的承担,应追求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切合企业实际和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4)弹性原则。将成型的东西固化,同时追求对例外事项、意外事项的灵活掌握和裁断。

私募股权投资的经营风险管理程序

(1)确立风险衡量和评价的标准,明确用来确认、衡量和监控影响企业业绩的因素。

(2)制定控制措施,明确用来限制那些影响企业业绩的因素。

(3)确定指导方针,用来指导适当的风险暴露(风险承担水平L

私募股权风险投资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操作风险:防范措施

JEL分类号:G23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7-0109-0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三大企业融资渠道。2011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规模达人民币2452亿元,投资总额达人民币1741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40.7%、165.8%,创历史新高。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关于“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政策的落地和相关细则的出台,业界预期,到2016年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规模将快速上升至人民币1万亿元左右。

伴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国内呈现爆发式的增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可观的存款和中间业务收益,并为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带来契机,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受到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但作为在我国刚刚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资产托管业务,商业银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管理手段并不成熟,操作风险的暴露也并不充分。同时,随着国内一些地区出现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名而实际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国家开始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这一过程将必然影响商业银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应引起商业银行的关注。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涵义与特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主要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并以策略投资者的角色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与改造,最终以上市、转让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所持股权实现资本增值的一种资金运作方式。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仅指专门投资于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投资基金,而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泛指对所有IPO之前企业进行投资的基金,既包括前述的“成熟企业”,也包括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各阶段的“创业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资金募集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即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二是投资对象限定于未上市企业,投资期限长,投资风险大,但收益回报通常也较高。三是流动性较差,投资者不能随意抽回投资,基金的销售和赎回均由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四是全程封闭运作,透明度低,一般不对外披露投资信息。五是通常以策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注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快速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从本质上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理财方式,组织形式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信托制以及契约制。目前我国认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制、有限合伙以及信托制。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的职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接受依法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其委托管理人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为其提供包括资金保管、资金汇划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等服务的一种合约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但是,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除外”的规定,原则上自2011年11月23日以后,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均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实践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选择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机构。

理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应承担的托管职责一般包括:(一)安全保管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资金;(二)对所托管的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分别开立账户,确保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财产的持有相分离及股权投资基金的独立性;(三)确认管理运用股权投资基金指令的真实性,核对股权投资基金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四)记录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划拨情况,保存委托人的划款指令及证明汇款真实性的相关材料;(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职责,按照投资监督事项表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等进行监督;(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托管协议约定,定期向委托人出具托管报告;(七)保存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每一个托管项目的资料单独立卷保管;(八)向监管部门报告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的违规行为,协助对投资者身份进行核查;(九)托管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风险表现

(一)对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资质审核不严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准入门槛低,且无统一的监管部门(募集规模达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公司制、合伙企业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国家发改委实施监管,募集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公司制、合伙企业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实施监管(有的地方是金融办、有的是地方是省级发改委)、信托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由中国银监会监管,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也非常宽松(主要监管措施是备案管理、年度报告及重大事件报告),导致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上鱼龙混杂,许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内控机制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低下,违法违规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甚至少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利用股权投资骗取投资者钱财、涉嫌非法集资,或陷入了拖欠投资者款项的风险事件中。如果商业银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人的资质审核不严,未能甄别出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未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卷入非法集资或诈骗案件中,商业银行就可能因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行为而面临法律诉讼,并影响商业银行的良好声誉,带来重大声誉风险。

(二)托管协议内容不完善

对作为公募基金托管人的商业银行而言,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已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其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签订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通常会采用标准化的合同文本,相对比较严密和规范。而商业银行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究竟应该履行哪些职责,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现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各家商业银行对此的认识也不统一。实践中,主要依据投资者签订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更多体现的是个性化,导致托管协议内容五花八门,无形中增加了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比如有的托管协议明确列明了投资运作监督事项表,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提示,一目了然,有的则仅笼统地规定托管银行负责监督资金的托管与运用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的托管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不可归因于托管人的原因而造成的资产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有的托管协议则没有明确约定或表述含糊;有的托管协议约定了基金管理人在划款后应及时向托管人提供股权证书并由托管人负责保管,有的托管协议则仅规定基金管理人提供工商登记股东查询表等能够证明股权变更的法律文件即可。

(三)托管账户管理不规范

托管账户,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后,托管银行协助其开立的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募集、管理和使用的专用存款账户。现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募基金托管账户由托管银行代基金刻制基金章并由托管银行代为保管和使用(独立清算模式),或由银行刻制“xx银行资产托管专户财务专用章”(集中清算模式)自行保管和使用,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账户开立和管理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通常根据双方签署的托管协议来确定。实践中的几种做法包括:一是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银行代为开立托管账户,托管账户印鉴卡预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和托管银行的名章,预留印鉴各自保管;另一种做法则是,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银行的协助下自行开立,但预留印鉴均委托托管银行代为保管,做法与对公募基金托管账户的管理相似。另外,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必须开立验资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和托管专户,三者缺一不可,并全流程监督首期募集资金由验资账户到基本存款账户再到托管账户,许多商业银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际做法也不尽相同。

(四)投资监督职责履行不严格

监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是保障基金资产安全、维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手段。与主要投资于证券类金融资产的公募基金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非上市企业股权,缺少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进行跟踪和价值评估,商业银行一般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合同(或复印件)了解投资情况,通常也不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主要采取对基金管理人提交的交易合同、出资证明书或股权交割单等进行形式审查,缺少有效的投资监督手段,很难真正起到实质的投资监督义务。而且,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公募基金托管人承担的投资监督内容已有详细规定(包括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等内容监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应当承担怎样的投资监督职责,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商业银行主要依据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签署的托管协议内容进行投资监督,内容形形。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风险防范措施

(一)明确基金客户准入标准,慎选托管业务合作对象

商业银行应明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客户准入标准,客户准入标准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基金是否合法成立;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防范利益冲突的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具有良好的运作经验和市场声誉:基金管理团队成员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基金投资方面与投资重点、投资策略是否清晰并建立科学的项目筛选标准和投资决策流程等。同时,要做好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准入标准,审查和评估基金管理人、主要投资人、基金的资质及合法合规性,全面掌握基金建立的背景、管理团队构成、基金存续期内获利的主要来源、可持续投资资源储量、内部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措施等多方面,谨慎选择托管业务合作对象。对在托管过程中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向社会公开宣传、违规承诺收益、向社会募集资金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或者基金管理人多次出现违规操作,基金运作不规范,募集资金投向严重不透明等问题的,要及时、坚决退出,并向相关监管部门立即报告,以防范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

(二)分类完善托管协议文本,清晰界定托管银行义务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按照一定的标准(如按照对托管账户的监管方式进行分类,或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的行业实施分类)梳理托管协议,形成标准合同文本,积极向客户推荐,以有效防范因合同文本使用不当而出现的操作风险。同时,商业银行要从保护投资者和自身免责的角度进一步完善托管协议文本,在托管协议中明确托管人对基金的运作及收益不承担任何责任,约定“签订托管协议并不表明托管人对基金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也不表明投资者投资基金没有风险”;明确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托管协议约定处分投资股权及其收益的行为,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依据托管协议执行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发出的任何指令,托管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划款前向银行提供投资相关法律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划款后及时向托管人提供能够证明股权变更的有效法律文件,包括股权证书(或出资证明书)及加盖工商查询专用章的股东查询表、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股权交割证明等。对于投资监督事项和方式,应以统一的格式与清单的形式作为托管协议的附件,防范操作不当的风险。

(三)出台基金账户管理制度,加强托管业务内部控制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专门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基金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基金账户应包括验资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和托管账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起人在办理验资时,商业银行应要求其首先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作为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开户资料外,还应向托管银行提交公司章程(公司制)或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制1,公司章程或合伙应载明出资人名单和认缴金额。开立托管账户时,应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合同。首期资金募集应当通过验资账户办理,后续资金募集只能通过托管账户办理。托管银行应全流程监督企业首期募集资金由验资账户到基本存款账户再到托管账户的划转过程。投资者认缴资金时,托管银行应对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对投资者人数、最低认缴等要素逐步核实、严格审查,并准确记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名录。托管银行执行划款指令前应审查指令印鉴、签名,以及划款指令的相应附件,包括投资协议、资金用途说明、合伙人协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若有)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其中的投资协议核对划款金额、用途是否一致。除股权投资外,托管银行不得允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其管理人通过托管账户向出资人以外的自然人汇划资金。

私募股权风险投资范文第3篇

私募股权,与公共股权相对,是一种未上市公司股权或者是私人公司股权。和投资于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同,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对象是企业,尤其是未上市的创业企业。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对处于企业周期早期阶段企业的投资又叫做风险投资,是私募股权投资的一种。但在如今中国的投资机构发展中,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概念的差异已经渐渐被淡化,这两者在投资范围上也逐渐趋同,因此本文中将两者合并研究,用私募股权投资来统称。私募股权投资与其它金融机构一样,具有趋利性,也有多种退出方式。公司股价的提升对于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说是退出时的最有利收益,也是私募股权投资追求的目标。但私募股权投资参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决策,以专业化的眼光为创业企业提出发展的建议和指导,股价上升的本质还是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才能真正体现私募股权投资的价值。所以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Megginson & Weiss(1991)用136家具有风险投资背景和136家无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为观测值,将两组配对研究,从发行来看,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发行价显著地高于对照组。而从业绩来看,虽然在IPO之后业绩有所下降,但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显著的比无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有更优的业绩。同时,作者也提出了风险投资数量越多对企业监管的质量就越高的观点。Leslie & Philippe(2000)对新加坡股票交易所82 家有风险投资支持与82 家无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有风投背景企业的营运业绩表现更差,且风险投资支持的时间越长,企业的业绩就越低。风险投资长期支持的企业并没有优势。

(二)国内文献 在企业盈利性方面,谈毅、陆海天和高大胜(2009)认为从营运业绩来看,拥有风投背景的企业在运营资本回报率增长和经营现金流比增长上都显著地低于无风投背景企业。赵炎、卢颖(2009)认为风险企业与非风险企业在经营业绩上并无显著差别。 向群(2010)则认为PE 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公司绩效,PE 的股权投资行为带来公司融资结构的优化。在企业成长性方面,周浩荣(2012)认为具有私募股权背景的企业成长性高于无私募股权背景的企业,私募股权的持股比例也提升了企业的成长性。李博禅(2012)也认为显示有风投背景的公司成长性更好,“且这种成长性不是在风投介入的某一个时段,而是可持续的”。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多家私募股权共同投资的创业企业拥有着更多样化的经验和资源。这样企业在成长的时候可以减少“偏听”的风险,得到更多方面的支持和指导。同时,共同投资也可以让私募股权协同管理,进行互补,减少成本和风险。往往,私募股权在发现一个有潜力的项目之后,也同样会参考同行们的意见。其他投资人对于这家企业的肯定也增加了自己投资的信心。在互相促进之下,共同投资的私募股权会对创业企业有更大的帮助。据此提出假设:

假设1:被越多个私募股权共同投资的创业企业的业绩越好

在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国有背景的私募股权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从历史来看,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最早的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就是由国家财政部为了扶持高科技企业而创立的。在这么多年的市场化中,虽然各种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层出不穷、不断兴起,但由于我国国情的关系,与美国不同的是,庞大的养老基金并不参与私募股权市场,所以我国具有国有背景的私募股权拥有不低的地位。同时,我国的政府拥有最多的资源的人际关系,而且在政策法规的理解和实际操作上有很大的优势和便利,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政府力量的介入也会吸引到更多的私募股权投资者。

假设2:具有国有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的业绩越好

私募股权在对企业投资时有很强的自主性,在企业中持股的比例能很大程度上反映私募股权对于一家企业的期望程度和信心。私募股权投资对持股比例高的企业会有更严格的监管和更高的关注度,因为高持股比例一样意味着高风险。同时,私募股权希望在一家企业持更大比例的股份,也意味着会更多地,也更容易地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中,这样其在管理经营方面的优势和经验就会有更多的发挥余地。

假设3:私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越高的企业业绩越好

区别于私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时间和回报周期相对要长很多,因为私募股权看重的是企业的长期增长潜力,并通过上市来实现价值回报。私募股权投资在上市前持股时间越长,对企业和行业的了解就越深入,越能对企业的真实情况有所了解。这样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发生,以便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地对企业进行监管,帮助企业提升业绩。同时。上市前持股的时间越长,对于上市的准备也就越充分。如今的企业和投资机构对于IPO都趋之若鹜,但一味地追求尽早上市,也可能会出现企业急于上市而做出让报表更出色,但对企业长期发展不利的决策。充分的上市前准备也能帮助企业维持一个长期的业绩良性增长。

假设4:私募股权投资时间越长的企业业绩越好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为了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对于创业企业业绩的影响,本文以2009年-2012年创业板中的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选择创业板,是因为相对于主板来说,创业板中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更大,所以更能吸引私募股权投资的参与。同时,创业板中的中小企业也更符合风险企业的特征:规模小、增长快、风险高。所以创业板中上市的企业最适合对于私募股权投资的研究。全部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共有355家,剔除掉一些尚未公布2012年年报的企业、私募股权投资事件信息披露不全的企业以及有外资股参与的企业(外资股参与的企业偏少且股权结构复杂),将剩余的295家上市企业作为本文的观测值。其中有私募股权投资背景的有158家。本文研究的2009年至2012年创业板中的上市公司数据主要是来自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格上理财网站以及WIND数据库,招股说明书和年报来自于金融界网站。

(三)变量选取 本文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参与公司治理对于创业企业业绩的影响。其中的因变量为业绩指标。自变量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各种特征变量。(1)业绩指标变量。业绩指标可以通过两方面来衡量:盈利性和成长性。对于一家创业企业来说,光用盈利性来衡量业绩是不够的。每个企业的状况不同、主营业务可能有较大的差异,导致利润率的不同。尤其是在对投资企业的私募股权的研究中,想要得到的是私募股权投资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更好增长的能力。那么成长性这个衡量标准就必不可少了。其中,盈利性指标用上市当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来表示,成长性指标用上市当年的净资产增长率来表示。(2)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特征变量。综合各方面的理论基础,本文选用以下几个私募股权特征变量来试图说明创业企业的业绩变化,分别是共同投资的PE数量、是否具有国有背景、PE持股比例、PE投资时间、PE的声誉、PE成熟度、PE资本量。共同投资的PE数量采用每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上市前前十大股东作为标准,用前十大股东中的私募股权数量来作为一家公司的私募股权数量指标;机构背景采取虚拟变量来表示私募股权是否具有国有背景。私募股权是否具有国有背景以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为标准,考虑到国有背景的特殊性,只要公司被一家具有国有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就将这家公司的私募股权机构背景指标记为“有”;持股比例,由于每家创业公司会被数个私募股权投资,在持股比例这个变量中,将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前十大股东中的所有私募股权的持股比例相加,得到的总持股比例作为这家公司的私募股权持股比例指标。由于在一家公司中,数个私募股权所起的往往是共同作用,所以这么处理是有现实意义的;投资时间,私募股权进入一家企业的时间各不相同,但只要有了私募股权的投资,创业企业就发生了变化。资本的注入可以让企业扩大规模、加强研发,将公司资本实力提升一个层次,同时接受专业人士的指导。所以一家企业中私募股权起作用的时间就是它引进第一家私募股权的时候。据此,本文将投资一家企业时间最久的私募股权的投资时间作为这家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时间指标。(3)控制变量。除了私募股权机构特征变量外,为了保证回归的准确性和严谨性,还加入了对企业业绩有影响的控制变量:企业资产负债率、企业规模、固定资产比率、总资产周转率、公司上市年份。其中企业规模取对数。所有指标变量的定义及说明见表(1)。

(四)模型建立 本文建立线性回归模型:

Dependent=β0 + β1*A + β2*LEV + β3*LNSIZE + β4*FIX + β5*TURNO+β6*YEAR+ε,其中A依次用PENUM、PEPROP、PESTAKE和PEDUR来进行计算,其中,Dependent代表本文的两个被解释变量:即ROE和GROWTH。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变量的统计性描述指标见表(2)。从共同投资的PE数量来看,平均每家企业有两家私募股权投资,最多的企业同时被6家私募股权机构投资。在159家有PE投资的上市公司中,被具有国家股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共有30家,占比20%,可以看出在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政府资金占了不小的份额。这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PE持股比例的均值为11.6%,最大值为33.6%,最小值为1.1%。说明企业在决定让私募股权投资掌握公司多少股份的时候差异较大。10%左右的股份是普遍的状态,一般来说已经可以让私募股权有较大的投票权。从PE进入创业企业的时长角度来看,企业间的差异就更大了。由于战略不同,有些企业在上市的半年前才引入私募股权的投资,而有些长期战略的公司会在被私募股权投资的十年之后才进行自己的上市。在这样的企业中,私募股权往往是企业的发起人之一。所有观测企业的平均时间是924天,即两年半左右。这个时间比国外股权投资机构的较短。业绩指标中,回报率的均值为12.3%,最大值为26.3%,最小值为1.47%。没有企业具有负的回报率。创业板企业的回报率相对主板来说波动并不大。成长性指标净资产增长率的均值是343.9%,最多的企业在上市当年净资产有1360.2%的增长。而最小的企业只有2.48%,可见成长性的波动性极大。

(二)回归分析 由表(3)可以看出,私募股权投资对于企业业绩盈利性的追求超过了对其业绩成长性的追求。在四个私募股权性质变量中,有三个对于净资产回报率(ROE)的回归系数显著,而对于净资产增长率(GROWTH)回归系数显著的只有一个。私募股权数量对于盈利性和成长性指标的回归系数都为负,但都不显著。在假设1中,本文假设被越多个私募股权共同投资的创业企业的业绩越好。但是从回归的结果来看,应该拒绝假设1。一个企业引进的PE数量并不能对企业业绩起到真正的作用。私募股权的股权背景对企业业绩盈利性指标的回归系数为负,而且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但是对于成长性指标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再结合表(3)可以看出具有国家股背景的企业的净资产回报率显著地更低。这样就应该拒绝假设2。被具有国有股背景的私募股权机构投资的企业业绩表现并没有更好,反而在业绩盈利性上比没有国有股背景的私募股权机构投资的企业更差。私募股权的持股比例对业绩的盈利性和成长性指标的回归系数均为负,其中对盈利性指标ROE的回归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而对成长性指标的回归不显著。由于系数为负,所以也同样不能接受假设3。根据回归结果,一家企业被私募股权投资持有的股权越多,业绩盈利性就越差,而对业绩成长性并无影响。私募股权的进入时长对于企业业绩的盈利性和成长性指标的回归系数均为负,且对于盈利性的回归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对于成长性的回归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这说明PE在企业中持股的时长对企业的业绩有全方面显著的影响。但还是要拒绝假设4,因为系数为负。从回归的结果可以得到,在企业中PE持股的时间越长,这家企业的业绩盈利性和成长性都会越差。

私募股权风险投资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私募股权;融资模式;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前言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得到不断的进步与发展,国民经济在各企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得到显著提升,我国各级政府也呈现出普遍发展的态势。在我国各企业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其在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便是资金短缺问题,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新形势下,私募股权融资作为一种重要并有效的融资方式,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发,在我国迅猛发展,并受到社会各行业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是针对当前山东省临清市的发展现状,展开对该市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模式的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基本模式

(一)风险投资叠加私募股权模式

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模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便是风险投资叠加私募股权模式[1]。山东省临清市的此种发展企业,从企业成立之初便接受风险意识投资,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对于企业资本市场比较水,并且了解私募股权的相关规则和企业资本。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管理者为海外留学人员,因此在管理企业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对于企业的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和投融资模式等具有自身的创新理念,因此此类企业在经过创业期和成长期后,会自然的采取风险投资叠加私募股权模式进行发展。

(二)自主创业叠加私募股权模式

自主创业叠加私募股权模式主要是指山东省临清市中的自主创业型企业,此类自主创业型企业是在企业成立之初,未通过外来资金或是贷款的形式,对企业展开投资类发展,而是通过自身的资金投入、对资金的积累等进行自主发展,在自主创业型的企业中,企业管理人员几乎不存在海外留学经历,更谈不上企业管理和经营方面具有创新的理念,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理念和经历,对于企业资本市场的了解相对较少,因此在企业经历过创业期和发展期后,企业管理人员希望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自身企业的跳跃式发展,加速企业的业务发展和市场扩张。

二、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对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风险防范

在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风险防范,私募股权融资模式在山哦东升临清市企业中的运用,不仅能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充足的资金,并促进企业的健康运行,同时也能够极大程度上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的经济发展。而在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与风险,对山东省临清市企业价值的低估,会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的发展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因此对于山东省临清市企业的发展而言,应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2]。

(二)改善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环境

在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改善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环境也是尤为必要的。在山东省临清市时间私募股权融资时,不仅存在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存在企业组织治理等法律风险,因此在山东省临清市进行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以降低相应的法律风险。一方面,山东省临清市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私募股权融资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山东省临清市政府也应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适度房款私募股权的融资限制,从而为国内金融机构私募股权资金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三)设立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管理机构

设立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管理机构,是当前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重要对策之一。私募股权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山东省临清市的相关企业在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应通过自身的风险预测能力、风险判断能力以及承受能力,设立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管理机构,对资本市场的融资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得到合理预测风险的目的,并提出相关有效的控制融资风险的措施[3]。

(四)提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退出机制

对于山东省临清市中小企业而言,在其成长过程中,私募股权融资对其进行投资,目的并非在短期内从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获得利润分红,而是在于选择关键时机退出投资,并在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利用资本市场的良性循环,获得长期的资金资本,因此在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提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退出机制,山东省临清市政府也要加强对不同层次的市场进行完善,从而达到将更多退出渠道提供给私募股权投资者的目的。

三、结语

就当前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现状而言,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市企业的发展,并极大程度上影响了该市经济的进步。因此本文就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发展,展开对该省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分析,从风险投资叠加私募股权模式、自主创业叠加私募股权模式两方面,对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基本模式进行分析,同时从加强对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风险防范、改善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环境、设立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管理机构等方面,对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对策分析进行研究,并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谢姝.浅议中国房地产开发私募股权融资模式[J].经济视角(下旬刊),2013,05(08):60-61.

私募股权风险投资范文第5篇

作为一种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针对性强、机动灵活。它需要有足够灵活的发展空间,政府可以在保证投资环境不受干扰的前提下在这方面做一些工作。

欲望缘起“中小企业”

2007年12月26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的风电设备制造商金风科技犹如一颗重磅“炸弹”,轰然而至。一个7年前以300万元资本注册的小企业,今天也不过在中小板上市,却一天内创造出28位亿万富翁,更有风险投资中国-比利时基金两年投资放大25倍,账面盈利高达50亿元。这样的风险投资神话似乎只有在上世纪末的互联网泡沫中才出现过。因此,有人说正是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帮助,使得金风科技在“瞬间”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焦点”。

其实,金风科技的“奇迹”只是代表着中国并不完善的资本市场正在走向国际化的一个成功案例而已。全球私募基金的投资风格各异,但其共同的投资目的是通过资产组合投资为其股东或委托人实现经风险调整之后的收益最大化。从国际实践看,大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已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较为成熟的企业,主要针对企业的初创后期和发展前期这一阶段。处于这一时期的企业经营前景较为明朗,投资风险较小,更容易获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关注。

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中,市值排名前100的公司,绝大部分都有美国私募基金和创投基金的支持。国内成功登陆纳市的高科技公司,最近5年也从中获益良多。如盛大、第九城市、分众传媒、携程网等公司,在海外成功上市之前,都进行过两到三轮的私募股权融资。

事实上,长期以来,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除了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之外,更多依靠非正规的金融途径,如私人钱庄、企业相互拆借,甚至是企业自己通过其他手段进行融资等。从调查来看,全国17个省份的中小企业有超过三成的融资来自非正规金融途径,西部6省和中部均接近四成,东部最低也超三成。

不过,从一些私募市场相对发达的国家来看,私募资本和风险投资能取得成功,离不开政府在背后的支持和推动。

新加坡在70年代、台湾在80年代、以色列在90年代都在大力倡导私募市场,他们都制定了有利于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其中主要包括:政府配套性融资与出资。政府与风险投资共同投资,为企业的融资提供配套服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对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支持性投资,比如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台湾地区规定,公司投资于风险投资事业者,其投资收益的80%,免计入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美国在税制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对风险投资额的60%免除征税,其余40%减半征收所得税。

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营造,不仅极大推动了高新技术的发展,同时也为风险投资公司的规范和成熟提供了保证。所以,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研究不难发现,私募股权的发展部分是高流动性的结果,同时世界各国对上市公司的标准不断提高,促使企业谋求新的融资渠道;另外,高收益的推动,使得私募股权市场日益活跃。它将是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私募市场”的中国力量

在一些发达国家,私募市场的规模一点不亚于公开市场。一个成熟市场中,银行、公募、私募的融资额几乎可以平分秋色,而中国目前的融资方式则显得相对特殊。在中国,单是银行贷款就占到市场全部融资额的80%~90%,公募占到10%~15%,私募只有3%左右。这意味着市场中绝大多数的融资渠道,只能通向一扇大门,那就是银行。与此同时,巨大的市场风险也在通过各种途径向银行集聚。

中国私募基金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其雏形是以政府为主导,主要为高科技企业融资的风险投资基金,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发展相对滞后。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非正规私募基金发展迅速,先期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司也有相当部分转为私募证券基金。2006年以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趋向活跃,中国已成为当年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基金市场。

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股权融资渠道,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并提升企业整体形象。

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将成为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只征收合伙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从长期看,未来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将更多地采用有限合伙型的组织形式。但在目前的制度架构之下,采用信托制度可以有效避免我国特殊背景下的有限合伙制的缺点。

私募基金在基金市场份额的比重逐步提高。中国机构投资者和富有阶层的闲置资本积聚已具规模,追求更高盈利的动机趋强;另外,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有企业对外国资本投资控股的开放,为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大量的项目源泉。

本土私募基金发展逐步提速,政府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例如,天津渤海产业基金正式获准设立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不断提速。此外,具有政府背景的山西能源产业基金、广东核电新能源产业基金、四川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基金和上海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已经由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申请第二批产业基金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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